兰斯的语气实在诚恳,洛佩兹没听出什么不对劲来。她虽然没有信仰,但对信神者一向尊重 。
“好,那就买一件普通的吧。”
她觉得可惜,本想着兰斯金发金眸的天生条件,一定很适合穿华贵的衣服。俊美的容颜加上昂贵华服,很轻易就能成为人群中的焦点。
她的目的更多是为了打扮和欣赏美,触及到教徒的原则,自然没有揪着不放的道理。
更何况,她也不想在这里久待。
不管是什么国家,不管拥有多么高明的领导人,等级和贫富分化都是不可避免的。
黑色的与金发相配太过显眼,白色又显得太亮。最后折中了一下,挑选了一件灰色西装礼服。
兰斯应该是第一次穿这种礼服,在换衣间磨蹭了许久才推开门走出来,姿态意外的有些扭捏,没了平日里的大方淡然,变得拘谨局促了许多。
长发,五官,表情,领带,西装……拆开来看,每一点都十分完美。
但是合起来看……怎么就这么别扭呢?
兰斯换下来的神官服也是修身勒腰的款式,他早已习惯了在外物的约束中进行苦修,但却从未被上流社会的礼服约束过。
鼻尖萦绕着典雅的男士香水味,兰斯闻着却感到十分刺鼻,开始怀念起远行苦修时每日清晨嗅到的大自然清香,那股混杂着露水和青草的气息。
洛佩兹皱眉,想了又想,还是决定以兰斯的意愿为准:“兰斯,你喜欢这身衣服吗?”
兰斯几乎不假思索地回答:“只要你想……”
“我问的是你想不想,和我没关系。”
“我……我不太习惯穿礼服。”兰斯如坐针毡,浑身都不自在,不知道该摆出怎样的姿势和表情算恰当。
他一手自然下垂,一手悄悄地抓着布料上乘的西装衣角,忐忑地观察着洛佩兹的表情。
洛佩兹赞同地点头:“我也觉得你穿修士服最合适了。换下来吧,咱们去买几匹布料。”
作为全大陆最大的服装百货商场,当然会售卖布匹。不过同样是面向高净值人群的,价值不菲。
洛佩兹还是那句话——区区一万颗苹果!再贵也买得起!
她早已不是刚注册游戏时一穷二白的新手玩家了!
兰斯的神官服和斗篷都是一个色调的黑,挑选布料时,洛佩兹摸了摸他的衣服,布面已经变得很粗糙了。
也不知道这究竟穿了多久,能糙成这样。
是不是该把织布缝纫的技能魔法教给兰斯呢?他作为长生种,存活的时间一定大大久远于洛佩兹和颂歌这些玩家,多传授一些技能,也能让他活得更顺心如意一些。
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现在还没必要谈及那么遥远的事情。
洛佩兹为兰斯挑选了两种材质的黑色布料和一小块白色,购进了据说是由知名炼金术师倾情创造的特殊丝线,结账后才反应过来,问他:“救世教该不会对教徒穿着的布料啥也有讲究吧?”
“没有,当然没有。”
兰斯不清楚洛佩兹是从哪里得出了这一结论,不禁反思起自己近日的言行举止来。
“别多想,我就是单纯问问。”洛佩兹毫不留情地打断了施法,“你这身衣服穿了挺长时间吧?趁这个机会换了吧,我给你做一身新的。不过我不懂这其中的门道,需要你多提醒。”
“……”
其实,他也不清楚。
信仰破灭之后,他对和奥蕾莉亚有关的一切事物都下意识厌恶至极。
他迫切地需要全新信仰的浇灌与哺育,意识到自己必须成为最初的传道者,编撰教典,四处游行,传播信仰。
他是救世教最初的信徒,也是资历最老的传教者。但他没有什么艺术细胞和天分,没办法自己绘制另一套神官服,只能根据自己熟悉的版型进行简单的改造,去除了显眼特殊的元素,变为了现今的“四不像”。
作为一套神官服来说,它有点朴素过头了。人们更多是因为他的气质,而非打扮确认他的教徒身份。
他不知道该如何向洛佩兹说明这件事。他的“神官服”其实并不正规这件事。
洛佩兹摸到品质上乘的布料,显得心情很好,话密了些:“摸着真不错……穿着也应该很舒服。剩下的边角料说不定可以做成手套什么的。”
现实中没有时间和精力干缝纫裁制的活儿,到了游戏里有魔法和技能的加持,洛佩兹尝试了很多东西。
絮絮叨叨地说了许久,兰斯在她身后亦步亦趋地跟着,显得茫然无措。
又呆起来了。
这么呆的人是如何活到现在的?感觉很容易被骗诶。
培养兰斯让他养成“有话直说”的性格还任重而道远。在此之前,洛佩兹只能竭尽所能去猜想让他缄默的理由和原因。
洛佩兹很快联想到了斗篷上。那件斗篷也是他们最初来到服装百货商场的原因。
她停下脚步,调转脚尖,转向刻意落后几步的兰斯面前,向前几步,从一前一后转变为了并排而行。
洛佩兹很自然地牵起兰斯的手,紧紧地五指相握,环视一周,寻找一个可以暂时驻足的地方。
商场里有专门的贵宾休息室,没有明示普通人不能进入,但一般人都很识趣的避开了这个区域。
洛佩兹就不同了,她对这类约定俗成的规矩视若无睹。
难不成真有人敢过来赶走她?来的人还要考虑一下能不能打得过她呢。
兰斯貌似要习惯洛佩兹的距离感了。
她与其他人交谈时,一般也维持着礼貌疏离的姿态,除了那位明显与她交情不浅的颂歌女士。
也就是说……这是身为同伴的,特权?
兰斯手心渗出层层热汗,几乎要无情地暴露心底的雀跃。
洛佩兹只觉得自己牵着的手,温度越来越高了。
小伙子体温这么高的吗?
无视所有人的目光,两人进入了空荡荡的、装饰奢华的贵宾休息室。
百货商场终究是百货商场,就算是面向贵族王室的,就算方方面面考虑周到,连休息室都建得堪比正规咖啡厅,也很少有贵族富人真的愿意留下来吃下午茶。
他们多数会选择百货商场外,距离较近的真正咖啡厅。
也就是说,休息室大多数时间都是空的。
两人坐在铺着红丝绒垫子的长椅上,洛佩兹拿过兰斯破掉的斗篷,准备好高价购入的特殊丝线,使用技能「缝纫」,一点点缝补所有的破洞。
真的穿了好久了啊……洛佩兹偷偷看了一下,无论是缝制方式还是布料织造的时间与技术,都是好几百年前的了。多亏兰斯持续不断地用魔法维持,这才没有褪色。
维持了斗篷的新旧状态,却没有进行防御附魔,这才让那群鸽子们得了逞。
那天下来,兰斯看着没有多难受,也没有流露出哪怕一丝的怒气,搞得洛佩兹也不清楚这件斗篷对他而言重不重要了。
只是为了遮蔽面容?那为什么这么多年来都没有换?
不懂。太复杂了。
有魔法的加持,洛佩兹甚至不需要耗费太多心神,只需要盯着需要缝补的位置,落下针线便够了。
细针穿梭之间,一个又一个洞口被缝补。原本泛着彩虹色的针线团在洞口补上的一瞬间,便自动化为了与之相同的颜色,变得崭新如初,看不出任何缝补的痕迹。
不愧是用炼金术创造的丝线,果然特殊,这钱花得值了。有空去探探这个炼金术如何习得吧。
“补好了,穿上看看吧。”
大功告成后,洛佩兹揪起肩部的布料抖了抖,满意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递到兰斯手中。
兰斯接过陪伴自己几百年的斗篷,用大拇指扫过被鸽子艳红的鸟喙啄破的位置,摸不到任何勾连的丝线。
和新的一样。
他的目光长久地落在眼前朴素的纯黑色斗篷上,沉默着,眼帘的画面忽然变得模糊不清,恍惚间带他穿越回了千年前的一天。
身边人来人往,却不是熟悉的祭司与修女。他们穿着结实耐脏的服装,身上或多或少布着伤口、缠着绷带,看向他的眼神不再是信徒的尊敬与景仰,变为了疏离和愠怒。
“她真的回不来了吗?”
“她的情况,你们不是不清楚。先驱用自己的生命开辟了前路,她死得壮烈,死得其所,我们不应该多嘴评价。”
“可是!她死在了救人的路上!救的还是那个伪君子的人!她应该死在战场上,而不是这里!”
“这是先驱大人自己的选择。死亡固然也有三六九等,但无论先驱大人死在哪里因何而死,都将是反叛军永远的精神旗帜,她永远伟大,永远活在我们心里。”
“……”
不满的声音渐渐远去,那位声音沉稳冷静的女性留了下来。
她看着失魂落魄的兰斯手中紧紧攥着的黑色斗篷,叹了口气。
“振作起来吧。先驱大人救你,可不是为了给反叛军加一个拖油瓶。”
脚步声再度响起。连她也走了。
怀里的斗篷已经失去了原本温热的温度,徒留主人身上残留的清浅的余香。
兰斯攥着它,像是抱紧了那位连尸首都没有留下的女孩。眼睛因太久未眨眼变得干涩难耐,喉咙也干痛起来,想哭却连自己的声音都找不到。
他们之间的交情不多,好好坐下来聊天的机会都很少,彼此之间更是连朋友都算不上。
现在她逝去了,什么都没能留下。他甚至无法埋葬超度,只能像现在这样,抱着这件曾披在她背上的斗篷,想着如果她还在,他会怎样用力地拥抱她。
这件斗篷于他而言,的确十分珍贵。
梦远书城已将原网页转码以便移动设备浏览
本站仅提供资源搜索服务,不存放任何实质内容。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搜狗,源资源删除后本站的链接将自动失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