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天过后,我们发现了一条溪流,达里尔认为不是昨天的那条河水,我们顺着溪流走也不会找到萨莎和鲍勃。
他眼疾手快,用箭矢插中游鱼,高高举起:“我们有鱼吃了!”
“不错,比蚂蚁和蚯蚓强。”
烤鱼的香味萦绕在溪间,达里尔有专业的野外生存技巧,他就像是魔术师,把一条平平无奇的鱼变成一顿鲜美的饱餐。
“那几个人说话可信吗?”
我迟疑了一下,反应过来他指的是亚伯拉罕他们,我撕下一块焦酥的鱼肉喂进嘴里咀嚼,时刻注意周围的动静:“我觉得他们三个人是可信的,但那名叫做尤金的科学家可以解救全人类,我却不信。”
“为什么?我看你对他们很友善。”达里尔吃东西的速度很快,他不享受进食的过程,只是把进食当作补充体力的方式。他吃完了自己的那一半鱼,就起身扑灭火,以免招来行尸。
“因为他们不是坏人,而且我喜欢叫罗西塔的姑娘,她很酷。”
“你也很酷。”
我吃完最后一口,仔细拔出卡在牙龈的鱼刺,见达里尔警惕地盯向丛林,不由得按住剑柄,如果只是三、四只行尸还好,怕就怕有上十只。
然而人越怕什么越来什么,十几只行尸跟迁徙似的窜出头,它们伸长了手臂,青面瘦骨,黑筋爬满全身。达里尔从容地说了一声“跑”,我们逃出丛林,回到公路,行尸追不上我们。
往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们没再见过一个活人,为了不饿死或是被行尸追赶至累死,我们不得不搜寻住所,仿佛重返刚刚逃离农场的日子,不过那时是冬天,现在是夏天。我们一边躲避行尸,一边寻找铁轨,晓行夜宿,尽量不与它们做正面交锋。
直到一头野鹿在清晨撞上房子外面的木刺,它的惨叫惊醒了我和达里尔。
我们慌张带行李穿过后门出逃,行尸不计其数,又是一场再寻常不过的逃生与拼杀。接受现实连一秒都不需要,四肢先于大脑动起来,长剑破空挥舞,弩箭百发百中,击杀行尸就和吃饭喝水睡觉一样无一日不缺席。
从清晨的丛林逃到正午的公路,生长在树枝顶上的叶子黄绿相间,落在我脚边,也落在生锈的轨道上。我们确定身后没有行尸,疲惫地坐在公路的岔路口,铁轨就在前面。我的腿肚子开始不停抽搐,赶紧站起来轻轻跺了两下脚,然后扶着达里尔的肩膀坐下,用落叶擦手、擦剑,与他目光交汇,微笑相对。
尽管我们没有时间的概念,不清楚离开监狱后到底过了多少天,但太阳一定是直射赤道附近,时光飞逝,我对大家的思念愈深。
就这样静静地坐了一会儿,我们听见了脚步声,一双油光锃亮的皮鞋出现在我眼中,皮鞋的主人晃了晃他手里的一杆枪:“看看这是谁。”接着他的五个同伙围住我们。
为首的上前两步想要触碰达里尔的弩,达里尔立即给了他一拳,举起弩瞄准被打倒在地的白胡子男人,我也跟着拔剑用双手握住,环视这一圈持枪的陌生人。
“该死!等等!”白胡子男人发话了。
站在达里尔身后的那人手里是一把复合式弓,他通知其他人:“这人的背心我要了,我喜欢上面的翅膀。”
白胡子男人的外套上有一个叼着玫瑰花的骷髅头图案,他摸了摸流血的鼻子,大笑出声:“别轻举妄动,弩手。我很敬佩拿着来/复/枪的人,以前可能是摄影师或足球教练,但弩手自始至终不会变。你手上拿的是150磅张弓力吗?那东西的速度能达到每秒三百英尺。我一直在找这样的武器,当然了,最好能多几支箭,少点污渍。”男人直面达里尔的弩箭,丝毫不惧锋利箭矢会不会随时射穿自己的脑袋。
“你们遇到麻烦了吧。”持弓的男人笑得猥琐,头发油得紧贴头皮,就算下一场雨也不会在第一时间打湿他的油头。
“你扣下扳机,他们会把你和你女朋友射成蜂窝,你想这样吗?”白胡子语气平淡地威胁达里尔,“别这样伙计,自杀多蠢啊,害己不如害人。”
我抿住嘴唇,心里七上八下,这群人可不好惹。如果瑞克和卡尔那边没有出现意外的话,他们和这群人应该已经打过照面并结下了梁子,而且会在不久后再次相遇并爆发激烈的冲突。我转念一想,不如跟着这群人,至少可以找到瑞克。
白胡子自我介绍道:“我叫乔。”说完,他等待达里尔做出下一步行动。
达里尔放下弩,说出自己和我的名字,包围我们的五个人也放下武器。
老乔欣慰地点了点头。
很明显老乔极度欣赏达里尔,视线总是在他身上,行走时端详他稳健的步伐,击杀行尸时打量他矫健的身手,毫不吝啬赞美之词,夸奖达里尔是见过的最优秀的幸存者。
而我自从加入他们就没有再出过手,他们都想在女士面前表现,因此我的剑和匕首待在鞘中都有些寂寞了。其实这样也好,除了老乔以外,他们都觉得我的武器只是虚张声势,我需要他们的保护。
老乔能洞察人心,他说我的眼神和达里尔的一样,我并非柔弱的废人,我有战斗的本事,因此遇见行尸,他会询问我为什么不出手。每到这时,其他五个人就会争先恐后地卖力击杀,埋怨老乔不该要求一个女人动刀动枪,他们都不相信老乔认为我能用剑的话。
“我想念赫谢尔了。”我们一行在丛林中找到一片空地休息,我看向老乔的背影,他的白头发与白胡子和赫谢尔的一点不像,但他身上有种特殊的气质让我想起赫谢尔。
达里尔搂住我的肩膀:“我以为你会想念索菲亚或者贝丝。”他们刚刚搜刮了一座被行尸占据的富丽庄园,收获颇丰,找到了不少未过期的食品以及酒,他递给我一瓶高档的红酒,误会我处于思念的悲伤中,安慰道,“他们都活着,就等我们去找。”
我得承认我是思念大家,但不至于悲伤,毕竟该活着的人不会死,本该死的人也走向了不同的命运。
我推开红酒,开了一罐菠萝罐头:“我想他们所有人,不仅仅是赫谢尔,包括索菲亚和贝丝,还有瑞克和卡尔、玛姬和格伦、卡罗尔和泰尔西、萨莎和鲍勃。也不知道他们现在在哪,过得好不好,有没有找到其他人。天!我差点忘了,朱迪斯!我猜她被泰尔西照顾着,我们错过了。”我拿出背包里的兔娃娃,回忆外出寻找食物的那天上午,我走出牢房,瞥见朱迪斯坐在毯子上玩娃娃。她笑得那么欢快,声音那么可爱,圆溜溜的眼睛炯炯有神,我特意亲了她一口才走。
“我们会重新在一起的,放心,我们一定能找到他们。”
老乔的手下在我们休息的空地布下铁丝陷阱,如果有行尸趁我们熟睡之际闯入,铁丝就会划烂它的脸和身体,并摇响挂在铁丝上的易拉罐。达里尔拥我入怀,我缩在他的臂膀中,不去看那群人:“老乔身上某些地方和赫谢尔很像,他通透聪明,但是随性,他们两个好像是同一个人的善恶两面,又像是月亮的正面与反面。赫谢尔了解我们每个人,老乔也能看穿我们,真是可怕,这就是年龄和阅历带来的超能力吗?”
“是你太想大家了。”是啊,我太想大家了,我希望我们都能活着再见。
“那天我把手枪给了赫谢尔,告诉他玛姬和贝丝都不会有事,叫他开辆车赶紧逃出监狱。我没有亲眼看着他安全离开,我现在想想都后怕。”总不能我从总督的刀下救了赫谢尔,他到头来还是没能活下来吧,不会的不会的,说不定他已经和其他人见面了。
达里尔掸去我身上落的树叶,他的手掌覆在我额头。这时,用复合弓的男人完成了老乔交代的布置陷阱的工作,他闲得过来骚扰我们:“你们结婚了还是男女朋友关系?你们怎么认识的?我是说,末世这么久,你们竟然还能忍受对方,不可思议。”
达里尔牵起我的手回答说:“她是我妻子,我们相依为命。”
“了不起,”男人鼓掌,“那你们怎么保持夫妻的感情,懂吗?就是每天都脏兮兮的,随处都有行尸,生存环境恶劣。”
一听就知道这家伙没憋好屁,不等达里尔出口呛他,老乔一拳头打在了男人头顶,骂他是阴沟里的老鼠,心思偷偷摸摸见不得光。
赶走了男人,老乔坐到我们对面,向我们为男人冒昧的言语道歉。“我们没有恶意,生活太单调罢了,来了新人,他们就会好奇。”老乔的笑声爽朗,却隐藏有刀刃,“我同样好奇你们的过往,愿意说的话请说出来,不愿意的话也无所谓,大家谨慎一点是好事。”
达里尔始终让我躺在他怀里装睡,他自然不会把我们的事告诉老乔,更不会撒谎:“你们六个人什么时候对我们敞开心扉,我就会把过去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你们。”
老乔听后哈哈大笑,我感觉他越发喜欢达里尔了。
等我和达里尔身边没人打搅时,我悄悄说道:“他们是坏人。”
“我知道,但是跟着他们对我们有好处。别想了,安心睡一觉吧。”
他说的好处是人多可以减轻我们面对行尸的压力,有这些人在,我们确实省事不少,不过这群人对我们还有更大的帮助,我知道他们在寻找瑞克,我们跟着他们可以与瑞克一行重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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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老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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