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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沦陷

2015年11月7日。11月7日,曾经,这是程雪卿一年中最想撕掉的日历页。

后来,它被重新装订,成了她与林砺确定关系的纪念日起点。

这一天,终于不再仅仅是灰暗的印记。

后来她偶尔会生出一种近乎疯狂的念头,如果时间能永远凝固在2015年那个细雨如针的夜晚,凝固在宿舍楼顶天台呼啸的风声里,她是否该牵着林砺的手纵身一跃?让那一刻的潮湿、心跳与誓言,就此定格成永恒?

说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像C市十一月一场不期而遇的大雾,无声无息地弥漫开来,浸润着她世界的每一寸缝隙。

当程雪卿迟钝地觉察到自己早已深陷其中,被这无处不在的雾气包裹时,那些精心构筑的心防,早已在无数次细微的触碰、精准到分毫的关怀和沉默如山的陪伴里,悄然融解,化作雾气里一颗滚烫的露珠,悬在枝头,摇摇欲坠。

这无声的拉扯与渗透,成了山城秋日写给她的、最缄默也最蚀骨的情书。

四季轮回,在此消彼长中更替。万物盛极必衰,所以那些优秀的爱情故事,总是在主角相爱的刹那就戛然而止。因为往后的岁月,多是鸡毛蒜皮、琐碎消磨的底色。

程雪卿太清楚这冰冷的定律。然而,当命运向她展露出那样温柔惑人的假象时,她依旧如扑火的飞蛾,沉溺于那片刻虚幻的暖意。

她忍不住、近乎贪婪地,想要将这份感情推向极致的峰顶,哪怕明知前方是万丈悬崖,是无可挽回的坠落、是急转直下的别离。

患得患失像是藤蔓缠绕心脏。她一遍遍追问林砺:“会爱我多久?” 对方没有甜言蜜语,只是点开手机,给她看一张浸泡在福尔马林中的心脏标本图片,声音平静:“心肌细胞终生不更新。”

她初听的时候不懂,后来自己去查了资料。原来是心肌细胞一旦分化成熟,便不再分裂更新,伴随生命始终。如同某些刻入骨髓的情感印记——一旦发生,便不可逆转,成为生命肌体的一部分。

林砺懂她。懂她只相信那些可被测量、被证实的物质存在,于是用这冰冷的生物学事实,为她描摹出爱的物质形态。

然而,程雪卿忽略了,不只是爱。恨,同样也是如此。一旦滋生,同样刻骨铭心,难以磨灭。

她们在一起了三年半,大概。从2015年湿冷的十一月,一直到2019年草长莺飞的四月。比她最初预想的要漫长,却又比她后来奢望的,短暂太多。

程雪卿曾经天真地幻想过,她们会从浓烈的爱人,走向血脉相连般的亲人,最后在同一个墓穴里长眠,骨血相融。林砺实在太擅长爱人,让她舍不得离开对方。在一起的第一年,那种被熨帖到灵魂深处的熟悉感,几乎让程雪卿产生一种错觉。

仿佛林砺已经爱了她许多年,只是跨越了漫长的时光和她重逢。

林砺几乎洞悉她的一切。知晓她厌弃折耳根的腥气、也无法忍受芹菜的特殊味道,知晓她对麻酱和蚝油的抵触,精确掌握她舌尖能承受的甜度上限,留意到她看书时习惯用指甲在纸页上划过重点的细微动作。

那时她们经常去学校后门的一家糖水铺,因为程雪卿爱吃那家的桂花酒酿小汤圆。记得,她第一次跟林砺去吃酒酿小汤圆的时候,她只是随口抱怨了一句蛋花太大有腥气,于是第二次,老板端上来的糖水中漂浮的蛋花变得细碎而均匀。

那些龟毛到极致的细节,林砺都一一收纳。

除了她琐碎的习惯,林砺更看透了她口是心非的别扭和阴晴不定的情绪。

她读懂了程雪卿骄傲外壳下隐藏的柔软。当程雪卿轻描淡写地说“哦,放那吧”、“还行吧,一般般”、“哼,算你还有点用”时,林砺总能精准捕捉到那字句背后藏匿的雀跃和欢喜。她从不因为那看似冷淡的回应,就改变自己递出温柔的方式。

林砺向她陆续递来四季的印记。

初春,还凝着晨露的、洁白脆弱的白色山茶花;盛夏,一片被虫蛀蚀出心形星斑的梧桐老叶;深秋,一枚脉络清晰、色泽最是浓烈饱满的枫叶;隆冬,被冰雨浇铸成琥珀般剔透的腊梅枝叶,罕见的花与叶在寒霜中紧紧相偎的共生。

即使程雪卿捻起那片最鲜艳的枫叶,指尖微凉,唇边挂着讥诮的笑:“你倒是什么破烂都往回捡”,林砺也只是好脾气地笑笑,将那片叶子仔细夹进她正在翻阅的厚重书页里。

其实她知道,那是林砺在跟她分享她眼中的世界,试图向她传递生活的美好。林砺应该也知道她知道,否则不会锲而不舍地送给她那么一堆破烂。那些破烂都被她当作宝贝似的珍藏着。

就像她前面说过的,林砺懂她的口是心非。

记忆深处,有一个暴雨肆虐的夜晚。她将自己反锁在冰冷的浴室里,旧疾发作,世界在眼前扭曲崩裂。突然,林砺用一种近乎暴力的方式,强行拆开了铰链。闯入时,她想林砺看见的一定是她最狼狈不堪的模样,浑身湿透,黑发黏在惨白的脸颊,像个溺水的水鬼。

没有一丝犹豫,林砺脱下自己的衣服裹住她剧烈抽搐的身体。她却像受伤的野兽,呜咽着咬住林砺的肩膀,嘶喊着让她滚。

并不是真的想推开对方,其实程雪卿只是不愿意让林砺看到那么难看的自己,她希望自己在对方记忆里永远漂亮。那个时候她一定很狼狈、很不堪、很疯狂,连她自己看了都恶心得发呕。

细节记不清了,只记得她疯狂挣扎着、嘶吼着、颤抖着,一遍遍让林砺滚。

林砺却只是更紧地收拢双臂,声音低沉却带着不容拒绝的力量:“等你不再发抖了,我就走。就让我抱抱你,好吗?”

那一瞬间,她真的感觉她的意中人身披金甲圣衣、踩着七彩祥云来救她了。

好像是水流进了眼睛里。林砺知道她的病态、她的扭曲、她的极端。没有居高临下的说教,没有试图强行将她塑造成“正常人”。只是依旧沉默地、固执地,用自己笨拙却滚烫的“好”,一点点去暖她,仿佛相信只要暖意足够,她心底的坚冰总会自己融化,总会愿意向着光的方向,探出改变的触角。

她这才明白,原来那个人的喜欢,从来就不止于简单的“我对你好”。那是一种更深沉的、极致温柔的包容:“我看见了真实的你——那个被你小心翼翼藏在层层铠甲之下,连你自己都未必全然接纳的你。我看见了那些晦暗、那些棱角、那些伤痕。而我,接受它,并且愿意用尽全力去呵护它。”

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理解一个人比爱一个人更难。

从林砺的嘴里她很难听见什么甜言蜜语,也很少跟她承诺要怎样对她“好”,但是她感受到了。

感受比一切的语言都重要。

那样的细节太多了。林砺会因为程雪卿某次闲聊时无意提及小时候吃过的某样食物“味道还行”,就默默记在心里,然后想方设法地搜罗来,捧到她面前。甚至,就连程雪卿自己都早已忘记了曾说过那样的话。

程雪卿只是一个细微的蹙眉,一次因高跟鞋不适而微微偏移重心的踉跄,都会落入林砺敏锐的眼中。

然后,林砺会不由分说地背起她,无视她的抗议,径直走进一家她平日里绝不会踏入的平价鞋店,不由分说地给她换上一双普通、却也踏实的白色帆布鞋。

确实比穿高跟鞋舒服。

但这样就算“好”吗?林砺能给她的东西,在世俗的天平上,往往都很廉价。

虽然她不会因此生气,却也难免对那些细水长流的温吞爱意投以连她自己都难以察觉的鄙夷。毕竟,钱在哪里,爱就在哪里。尽管她并不缺钱,她只缺爱,但她仍然不可免俗地将爱与钱进行了挂钩。

程雪卿也是直到后来,很久以后才真正明白,那些她曾经觉得“不值钱”的东西,那些“微不足道”的付出,却是在林砺捉襟见肘的青春里,倾尽所有才敢捧到她面前的珍宝。

时隔经年,在经历了不同的人生阶段后再回头看,才发现林砺的“放在心上”,像是一场带着硝烟味的笨拙掠夺——蛮横地抢走她所有委屈、不甘和故作坚强的冷漠,然后再不由分说地塞给她一种粗糙、直接、却滚烫到灼心的“讨好”。

林砺真的就像她们第一次见面时,自我介绍说的那样,表里如一的好。可是那种好,却没能对她始终如一。

程雪卿能清晰地看见,林砺在努力地“学习”如何对她好。当然,林砺的“好”,也始终带着她骨子里的棱角和不容践踏的自尊。

林砺自有其野蛮生长的本能,她好像无法轻易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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