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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倾国花

一股浓稠的血腥味在宵烛嘴里漫开。

渐渐的,舌尖开始发麻,那古怪的味道令他几乎作呕。

宵烛不敢懈怠。他用嘴吮吸出歹徒手背里的毒汁,吐在旁边的青苔地上。

沾到毒血的青苔表面滋起细小白沫,很快便悉数枯死。

一口、两口、三口……

黑血的颜色慢慢变浅,当宵烛第十次吐出嘴里凝固的血块时,歹徒的身体终于有了温度。

但伤口处新渗出的血珠仍泛着诡艳的青蓝色,在火光映照下,宛如某种色泽妖异的染料。

宵烛认出来了,这应该是青环蛇毒。

它的毒性并不如其他蛇那样见血封喉,却具有非常强的麻痹效果,常被大夫采来制作麻醉药物。

宵烛反应及时,毒素已经被他清除了大半。至于清不掉的那些,也会随着人体自身的代谢被排出体外,不会再危及性命了。

……终于。

心中巨石轰然落地,宵烛疲惫地阖了阖眼眸,径直往地上一躺,恨不得就此长眠,别的什么都不管了。

旁边的男人尚处在昏迷状态,还未醒来。

不知是不是做了噩梦,他眉宇皱得很紧,嘴边时不时冒出几个短促的音节。

这回他说的不再是中原官话,而是宵烛从未听过的陌生语言。

除了满脸胡子拉碴略显邋遢外,此人简直称得上是个相当英俊的美男子,一点都不像穷凶极恶的亡命之徒。

——所以到底是怎么沦落到这般田地的呢?

宵烛百思不得其解。

他环顾四周,视线又落到了旁边那具骸骨上。

骸骨旁边散落着死者生前的衣物和靴子,宵烛一直觉得眼熟。

现在他想起来了,那似乎是朝廷官兵的衣服!

所以……种种迹象都表明,他救下的这名歹徒,很可能是朝廷缉捕的要犯。

宵烛陷入一阵为难。

依照沂国当今律法,遇到凶犯知情不报是重罪。他应该赶紧去通秉官府,等将犯人缉拿归案,还能领到一笔丰厚的赏钱。

但宵烛不想那样做。

说实话,他对朝廷的印象并不怎么好。

宵烛现在所在的这座小县城名为石硚岭,周围被群山环绕,地势偏僻,各种条件都非常落后,堪称穷乡僻壤。

几年前,县里一位进士及第的读书人不满于家乡现状,特意上书朝廷,详细陈述了石硚岭的情况,希望寻求帮扶。

不久后,朝廷派来一位赵姓官员,任命其为石硚岭县令,负责统管县内各项事宜,为百姓排忧解难。

百姓们本以为石硚岭会由此往好的方向发展,哪知,那赵县令根本就不是什么善茬。

石硚岭物产贫瘠,每年上缴的赋税自然也不如其他地方多。为了政绩,赵县令加大盘剥力度,擅自将原本的税额比重由两成提高到三成;至于外地来的流民和没有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则连户籍都不给安。

对于这一乱象,难道朝廷就不知情吗?

不……它大概是知情,甚至默许的。

不然的话,年年都有御史赴民间巡查,为何从来没人把石硚岭的情况往上汇报?

宵烛的善恶观念非常简单。朝廷压迫他们,他便不会再信任朝廷;而眼前这名逃犯,虽然片刻前曾想要杀他,最后却为他挡了青环蛇的攻击,他便愿意暂释前嫌去救对方。

不过,也仅此而已了。

宵烛自认能力有限,实在没办法帮助逃犯离开沂国。至于男人后续的命运如何,全凭造化。

山洞内安静得落针可闻。

宵烛在地上坐了很久,待外面淅淅沥沥的雨声小了点,便打算离开。

起身时,几缕碍事的发丝扫过面颊,搔出一阵微微的痒。

宵烛这才想起,自己束发的发带还绑在那逃犯胳膊上。

他走到逃犯身边,想要解下发带。

谁知男人的肢体似乎对外界动静十分敏感,宵烛刚伸出手,就被对方条件反射地推开!

“——!”

少年单薄的背脊撞上石壁,泄出的呜咽声裹在喉咙里,像受伤幼兽的哀鸣。

……好家伙,这人平日里到底是有多疑神疑鬼啊,连昏迷后也要竖起全身的刺来防备!

如此杯弓蛇影,怕是长期活在水深火热的环境下吧?

宵烛揉着被撞疼的手腕,终是放弃了拿回发带的想法。

横竖也不值几个钱,送他得了。

半天折腾下来,早上捡来的两只酱肉包早已脏得不成样子。

但撕去外面的皮,里面还是可以吃的。没必要扔。

宵烛拾了几束干草,生了个小火堆,然后把包子放在火堆旁边。

他想,等逃犯醒过来,还能用它们垫垫肚子。

做完这些,宵烛走到山洞门口,拨开草丛朝外张望,发现大雨已经停了。

宵烛挽起裤脚,踩着泥泞的水洼,回家。

他现在的模样堪称滑稽。长发凌乱披散在背后,衣服和脸上全是水渍和污泥,跟个刚捞起来的泥鳅儿似的。

好在此时路上行人不多,也就没什么人看见他这狼狈的样子。

骤雨初歇,云开雾散,宵烛独自在山径间跋涉,倒也能品出不少别样的意趣。

此时已是傍晚,天边游动着金鳞般的薄云,被雨洗过的松针上垂着亮晶晶的水帘,山鹧鸪抖翅时洒落满地琼光,泥径旁的树影斜斜浸在水洼里,被涟漪揉皱成生动的水墨画卷。

转过崖角时,宵烛终于望见了山坳里那片熟悉的低矮茅檐。

那便是乱石村。

村庄破破烂烂的,里面全是茅草和土砖搭成的破屋,屋外篱笆扎得东倒西歪。

几缕炊烟沿着湿漉漉的天幕攀升,在暮色里洇开淡淡墨痕。

很美。

乱石村穷归穷,论景色,可不比其他地方差。

早上出门前,宵烛在家门口晾了些腌菜,一场大雨浇得他那叫一个心疼,已经在心里做好了为它们“收尸”的打算。

等他加快脚步走到家门口,那些腌菜却都不见了。

嗯?

怎么回事?

被偷了?

怎么还有人偷腌菜啊。

宵烛有点无奈,但不生气。

毕竟,那些腌菜就算不被偷,被雨水泡发过后也多半是不能再吃的。现在还免去了收拾残局的麻烦,多省事!

很多事情就是这样,既然改变不了现状,那就尽量往好的方面去想,不然天天怄气,最后气坏的还是自己。

宵烛正要去开门,这时“吱呀”一声,门竟被人从里面打开了。

一道清脆娇婉的声音如鸟儿般从屋里飞了出来:

“今天咋回来得这么晚?我可等了你好半天——你怎么啦?!”

开门的是一名穿着桃粉色纱裙的妙龄少女。她生得极为貌美,眉目灼灼,艳若芙蕖,眉心还描了一瓣浅金色花钿。

看清彼此的那一刻,她和宵烛双双愣在原地。

“你不是说在镇上做工吗?怎么把自己弄成了这幅鬼样子?”少女不解地皱眉,抢先发话,“我不在的时候,有人欺负你了?”

宵烛也不知该怎么解释今天发生的事。

为了不让女孩担心,他想了想,用手语道:

【回家时下雨路滑,摔了一跤,不碍事。】

“……真的?”女孩拧起秀气的眉,显然这个理由不太能说服她,“那怎么披头散发的?你发带呢?”

宵烛:

【被树枝刮的,明日我再重新缝一条就是了。有话咱进屋说,我现在身上全是水和泥巴,可难受!】

看他这蔫头巴脑的模样,女孩嘟哝道:

“我好不容易才回家一趟,差点被你吓死啦……真没见过比你还笨的人!”

宵烛比划着问:

【我晾在外面的那些腌菜是你收的吗?有没有淋水?】

“除了我还能有谁,谁看得上你那堆破烂啊!贼都不稀罕光顾咱家呢。”

如此就算是把先前的话题蒙混过去了。

宵烛在心里松了口气。

进屋后,宵烛先是洗脸束发,换了件干净的外衣。

接着,他又忙不迭跑进灶房,用锅灶烧了一大桶热水。

等滚烫的沸水渐渐冷却后,宵烛提着木桶走进卧房。

他们家小得可怜,统共就三个房间。一个是做饭的灶房,一个是堆杂物的杂物间,剩下一间则是卧房,连门都没有,只能用布帘子同外间隔开。

往常宵烛一个人在家时就睡卧房里。等女孩回来,便把床让给她,他自己去杂物间打个地铺就行了。

宵烛用手语示意道:

【水我帮你烧好了,趁热洗吧。】

“噢,好,我这就来。”

女孩正卧在榻上挑灯看话本。见状,她起身下榻,把那小册子一搁,随手将垂落的长发绾到脑后。

这年头油价贵,平日里宵烛都不舍得点灯,也只有女孩在家的时候才会破例。

烛花在灯盏里轻轻爆开。油灯将熄未熄的昏黄里,女孩层层叠叠的纱衣宛如一片被晚霞染透的云霭,眉心那瓣金色花钿被衬得愈发明艳。

恍若谁将烛芯跳动的火苗拾来一簇,点在了她眉间。

如今她年纪尚小,五官却已隐隐透出绝色之姿,可以想见,等来日完全长开,必定担得起一句倾国倾城。

这少女是宵烛的双胞胎妹妹,大名冯善花,也是他在世间唯一的亲人。

两人打同一个娘胎里出来,长得一模一样。

关于爹娘,宵烛的记忆其实已经很模糊了,只依稀记得小时候他们家家境不错,阿爹是个很有钱的商人,阿娘性情温柔,一家子过得很幸福。

但天有不测风云,后来家乡发了大洪水。爹娘都不幸死在那场洪水中。年仅五岁的宵烛只得带着妹妹远走他乡,跟随流民大军一路来到石硚岭,从此便在此扎根,又因没有户籍和土地,只能居住在乱石村中。

宵烛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

于他而言,现下的生活虽贫苦,但也并非完全过不下去。

只要身体健康、能混口饭吃,他便知足。

但冯善花不是。

说起来,她原本的名字叫冯婼婼。“冯善花”一名,还是她后来自己给自己改的,取自“广袖翩翩善舞,从来名花倾国”。

这两句话,是后世人写给前朝祸国妖妃明姬的判词。

传闻那明姬曾是民间的一名舞女,因机缘巧合进入宫中,又凭借出众的美貌和舞姿夺得了君王的宠爱。她从身份低微的小妃嫔一路爬到皇后的位置,却仍不知满足,竟敢蛊惑君王、结党营私、祸乱朝纲,最终直接导致了前朝的灭亡。

宵烛对妹妹的做法表示不理解。

一般人起名字都是想讨个好彩头,可明姬声名狼藉,最后下场也很凄惨,用她的判词做名字,不太合适吧?

但冯善花坚持要用这个名字。

她说,全天下那么多舞女,只有明姬一人能飞上金阙、享受最极致的富贵荣华,纵使生命短暂、饱受后世非议,也不枉来人间一遭了。

比起庸碌地活一辈子,她更佩服那些敢主动去争的人。

这是什么歪理?放着平稳安逸的日子不过,非要去和别人争得头破血流?

宵烛打心底不认同,但他拗不过妹妹。

毕竟,旁人都说,“冯善花的善是能言善辩的善,冯善花的花是花言巧语的花”。自家小妹这张嘴皮子,可是出了名的伶俐。

冯善花从小就能歌善舞。八岁那年,邻县一家酒楼的老板娘看中她的天资,收她为义女,并亲自教习舞蹈、悉心栽培。

从那以后,冯善花每隔月余才回家一次,宵烛和她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

因为见面少,所以每一次妹妹回家,他都很珍惜。

浴桶里的热水蒸出淡淡白雾,见冯善花脱下鞋袜,打算沐浴,宵烛便掀起布帘离开了卧房。

他走到杂物间,把地面收拾干净,铺了一层草席和被褥,准备今晚睡这儿。

接着,他又从柜子底下翻出一只紫陶香炉。

这香炉通体紫红,釉面光滑如镜,造型十分古朴,周身镌刻着密密麻麻的符咒。

宵烛打开窗,把香炉搁置在窗台上,然后划了根柴火,将它点燃。

两缕轻烟从香炉顶端飘出,彼此纠结缠绕,久久凝而不散。

随后,奇异的一幕出现了——

轻烟升腾到半空中,竟化作了两只灵动俏皮的鸟儿,一青一紫,盘旋飞舞,互相追逐,发出清越动听的鸣叫。

宵烛屏息仰望,不敢出声相扰。

直到两只鸟儿彻底消失在视野中,才慢慢收回视线。

——他知道,它们会越过窗棂,越过人间的重重高墙,越过渺远无际的云霄,一直飞一直飞,飞到那九重天上的琼阆仙宫里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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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倾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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