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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村里来了个小混血

这一次开学,只有王潇惜和毕晓世一起返校。这还是第一次。他们约在火车站集合。没有丛序每半个小时的催促,毕晓世不出意外的迟到了。还好王潇惜一直在等她,看到她到了之后,帮她拿着行李,然后两个人匆匆地跑进了车站。以最快的速度通过检票口,出站口,在火车开启的前一秒,冲上了火车。

这次没有丛序的那句“毕晓世你能不能靠谱一点”的抱怨,只有王潇惜好似劫后余生的轻叹。两个人相视一笑。

这或许就是毕晓世会对王潇惜动心的原因。王潇惜是那个毕晓世和丛序在前面闹,他在后面笑的人。对人处事从小彬彬有礼。这也是为什么在他妈妈不在家的时候,他可以去丛序家,去毕晓世家蹭饭,蹭床不被讨厌的原因。因为他无论做什么事情,哪怕受到一点小小的恩惠,他会真诚地去感谢,甚至会鞠躬的人。王潇惜的妈妈是单亲妈妈,他们从来没有见过他爸爸。大人们有的时候背后议论,说王潇惜是中日混血,爸爸是日本人。那个年代,在那个小村庄 ,小混血,大家也是没有见过。在她还没有见到王潇惜的时候,就听大人们说了,说他是小混血,头发卷卷的很洋气,像个洋娃娃。听大人们的描述,毕晓世的脑海里都是她在电视里看到的那些混血的样子,高鼻梁,蓝眼睛,黄头发。她怀着好奇地心情,拉着丛序一起去他家看他。扒着门缝往里看,只看到一个穿着黄白条纹,带着小渔夫帽,坐在门口玩溜溜球的小孩。这个小孩和他们一样的年纪,长得眉清目秀,若不是穿着小男童裤,穿着蓝色的凉鞋,神经大条毕晓世可能会把他误当做是小女孩。她吹了吹口哨,然后招呼小男孩过来。

然后神秘兮兮地问:“你知道这边新搬来一个小混血吗?就是眼睛大大的像洋娃娃一样的。”毕晓世为了更好的描述大眼睛,还把手指圈成在眼前。

小男孩有些懵,不知道毕晓世在表达什么。只是默不作声。

这是门突然被打开了,一个穿着淡绿色连衣裙的身影打开了门。毕晓世和丛序刚刚靠着大门,一时没了依靠,差点趴在地上。好在被人扶住了。

“小心啊,宝贝们。” 那个声音轻柔,发音清晰标准,好像是电视剧里那些播音主持人的发音一样。

宝贝,毕晓世还是第一次有人叫她宝贝。她妈妈心情好的时候,最多叫她一声,我的大闺女,真招人稀罕。宝贝,这个不是外国演的电视里那些大人互相称呼对方的吗。什么,哦,我的宝贝。哦,亲爱的。哦。什么什么的。

穿淡绿色连衣裙的阿姨蹲下来,面对着他们。毕晓世看着眼前的阿姨,被她的美貌惊呆了。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阿姨,哪怕是在电视里面。那个年代的电视清晰度很差,她只能在看到那些阿姨们五官,但是有些模糊,总让人有种不真实的感觉。而面前这个阿姨,像电视里的阿姨们一样,脸白白的,眼睛黑黑亮亮的,嘴唇红红的,头发也是卷卷的。总之是一个非常漂亮的阿姨。认真的说,比毕晓世的妈妈还要漂亮,虽然在她心里,她妈妈才是世界上最美的。

那个阿姨见他们不说话,温柔的笑了起来,又问道:“你们是住在这附近的小朋友吗?你们叫什么名字呀?”

“我叫毕晓世。” 毕晓世非常沉着的应对陌生人阿姨的提问,毫不怯场,方圆十里的儿童界社交大牛绝非浪得虚名。丛序怯生生地躲在毕晓世身后,低着头默不作声。

“毕晓世,真是可爱的名字呀。”阿姨说着,摸摸她的头。还是第一次有人说她名字可爱呢。其实毕晓世很不喜欢自己的名字,因为很多人一听说她毕晓世,第一反应是,小事儿?为什么叫毕小事儿?毕晓世都要气的打人。这个名字还不是他那个自认博学多才的父亲起得,寓意,希望她能通情达理,知晓世故。这里世故有多种意思。除了人情世故,还有人世间的种种变数。总之,人世无常,当通晓,方能心静平和。总之,就是一堆故作深沉的大道理。但是这些道理哪是这些乳臭未干的孩童们能够理解的,所以毕晓世因为自己的名字曾经被同学们取笑过。后来,在她的铁拳之下,同学们已经把毕晓世这个名字理解成为一个望而生畏的代名词。

“你们要不要喝汽水?”毕晓世一听有汽水喝,立马乐得屁颠颠地跟在那个阿姨后面。丛序紧紧地攥着毕晓世的衣角跟在后面。“小惜,过来,一起喝呀。”那个小男孩被妈妈招呼过来,三个孩子坐在院子的石凳上,一人一瓶冰冰凉的汽水。有汽水喝,孩子们马上就开心的不得了。毕晓世给他们讲了笑话,逗他们,这个是她缓解陌生气氛的绝招。果然刚刚还怯生生的丛序和小惜被毕晓世的笑话逗得哈哈哈大笑。他们很快打成一片。

当小惜把帽子摘下来的时候,卷卷的头发非常洋气,就好像那些洋娃娃一样。毕晓世这才知道,这个小惜就是妈妈们口中说的小混血。

王潇惜是不是混血,这个还有待考证,但是他确实跟这个郊区的小村庄有点格格不入。和那些抹着鼻涕在土地上打滚的小孩子不太一样,王潇惜总是安静的看书,身上总是一尘不染,就连书包里的书都是整整齐齐的放好,书都是包好书皮。文具盒里面铅笔橡皮都是整齐的码好再扣好。他的书包从来都不会放在地上,也不可能随便乱丢。和毕晓世他们玩闹嬉戏的时候也都是点到为止,从来都不会满地打滚,乱钻草垛。所以,他从来都是毕晓世和丛序上树掏鸟蛋,或者去邻居家果树偷摘水果时负责放哨看书包的人。就是这样,他们三个是稳定的铁三角。毕晓世和丛序负责疯闹,王潇惜负责笑。他似乎天生就是那么成熟稳重。毕晓世和丛序也习惯了有这个小大人的朋友,在他们要做一些愚蠢的事情的时候,用理智阻止他们。比如说往化粪池里丢鞭炮,或者在干草堆旁边玩火。这么想想,王潇惜似乎是冥冥中安排给毕晓世和丛序的守护天使,不然以他们的小时候的调皮程度,不知道在鬼门关走几遭了。

他们三个稳定的关系,从什么时候开始稍微有一些松动。那应该就是从俗套的青春期开始了。毕晓世的青春期来的比较晚,同时来得比较晚的还有她的大姨妈。大概她的大姨妈一直不敢相信这个梳着短发,天天出去打篮球晒得黑黑的高个子的初中生,是一个女孩子。直到有一天,正在外面抱着篮球,兴冲冲地往外走的毕晓世被王潇惜叫住,他脱掉了身上的外套围在毕晓世的腰间。让她有点懵。然后把她拉到教室一旁。那个时候正是体活课,同学们都出去玩了,只有少数几个学生还在教室里学习。

“在这里等着,哪都不要去,不要乱动。”王潇惜神神秘秘地说。毕晓世被他的样子搞得有点懵。但是还是很听话的坐在那里,无聊地玩着橡皮。不一会王潇惜就匆匆跑回来,然后坐在她旁边,不懂声色的塞了一包东西给她。

是一包卫生巾。毕晓世惊恐地瞪大眼睛。然后下意识的回过头,想看看下面。被王潇惜拦住。他点了点头。毕晓世整个脸瞬间通红。冲向厕所去了。

从此以后,她发现她已经无法正视王潇惜了。他们之前有了秘密。这个秘密带着羞涩,好像在心里种下了种子,这个种子慢慢地生根,发芽,变成了青春的萌动。让毕晓世再看到王潇惜的时候会不由的心跳加快,呼吸困难。他们三个在一起的时候,她还能从容应对,但是一旦丛序不在,毕晓世就开始不知道如何与王潇惜沟通了,之前那个从容淡定的社交达人,突然变成了一个娇羞的小女生。毕晓世也对自己的变化不齿。毕竟她从小的时候就被想要儿子的妈妈当成男孩一样去养的。从小她都是留的短发,和男孩子们一起玩。打架摔跤,翻墙玩电子游戏,她基本上比这些男孩子玩得都好。加上她的两个小伙伴都是男孩子,所以,她从来都没有觉得自己和他们有什么不同。当然,除了上厕所她要去女厕。她从来都是孩子王,但是,面对王潇惜她竟然开始娇羞。娇羞!毕晓世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短发,黑瘦

干瘪,一副中性打扮,哪里是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苦口婆心地劝说,让自己打消这个念头,并且把这个感觉写在了日记了,但是晚上做梦的时候,王潇惜就会出现在她的梦里,梦里是一个穿着礼服,带着面具的夜礼服甲面,但是摘下面具,却是王潇惜俊秀的脸。他深情地看着她,然后拥吻,然后……闹钟响起,将毕晓世带入现实。毕晓世恨不得将这个闹钟捏成粉末,但是鉴于没有这个强力响铃的闹钟她一定会睡得跟死猪一样,起不来会迟到,她才作罢。晚上睡觉的时候再对着镜子劝说自己,但是趟在被窝里的时候,又忍不住希望再次梦到那个场面,如此往复。

或许她就是这么爱上王潇惜的吧。对的,是爱上。不然她不会听说王潇惜要搬家哭的撕心裂肺(当然是躲在偷偷被子里哭),在大众面前,她还是那个罩着两个人的大姐大,对即将搬去城市生活的好友真挚祝福。

好在他搬去的并不远,他们周末和寒暑假的时候还会相约见面,不过大部分的时候都是在市里的图书馆或者肯德基麦当劳。因为这些地方除了可以吃东西,还有地方可以看书写作业。没错,毕晓世的两个好朋友都是学霸,在高中还没有开始上课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准备了高中的学习材料开始自学。毕晓世表示拒绝,但是,她的拒绝显然是徒劳的。因为她好像只有他们两个朋友,其实不是,而是她只想和她这两个朋友待着,他们学习,她也只能学习。不过,被迫营业的学习效果虽然没有自主学习的效果好,但是,她毕晓世天资聪慧(她自己说的),三个人如愿考上了重点高中。只不过毕晓世和丛序考的是一高市重点,王潇惜考得是一个省重点的私立学校。

高中的生活有些无趣,并且课业实在是繁重。毕晓世和丛序分到了不同班,但是都在一个教学楼。所以他们还会继续一起上下学,见王潇惜稍微有些不太容易,但是他们还是会约在市里的图书馆或者肯德基麦当劳,去自习。毕晓世有的时候在想,自己是倒了八辈子霉,哦不,是修了八辈子的福气和这两个学霸做朋友。让她本该丰富多彩的课后生活再次被繁重的学业填满。真的是开心呢。此处有毕晓世的无奈地挤出大大的微笑一枚。

虽然无奈,但是该学习还是要学习的,三个挚友有了上同一所大学的决心。丛序和王潇惜能够上京海大学的可能性很大,唯一的最没可能的变数就是毕晓世。于是丛序为这个变数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学习计划。这个计划怎么说呢?

“惨无人道,灭绝人性!”毕晓世吼着说的。

然后,当王潇惜认真的说,晓世我们一定要上同一个大学的时候。毕晓世已经没有任何拒绝这个计划的任何余地。谁叫她迷恋他该死的温柔呢。

于是,计划进行的非常顺利,再加上毕晓世天生狗屎运的加持,他们三个金榜题名,上了京海大学。

多年以后,毕晓世回想那段记忆的时候,她不由得感叹,或许最开始的时候,她就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她是一个没有计划的人,但是偏偏她的每一个重大决定都在计划之中。她没有下决定,因为一件又一件的事情推动下来,没有给她做出选择的权利。命运似乎早就被书写好了一样,每个人的出现,每件事的发生,都是在一点点地推着她,奔赴自己的命运。

毕晓世鼓足了勇气,想要向王潇惜表白,因为之前她劝说自己不去喜欢王潇惜的理由已经没有了。什么学业为重,什么早恋没好结果,什么他们还没考到一个学校,什么各种各样的为自己怂找的理由。最后,她终于下定决心。在高考之后,她就悄悄蓄起了长发,当放榜的时候,她的头发长到了耳后,足以让她戴上发卡看起来不那么怪。她悄悄学着化妆,然后在他们相约一起庆祝的那天,用5个小时画好的妆。她特地穿了一个白色波点的裙子,带着小雏菊图案的耳环,穿着带着珍珠玛丽珍鞋。当丛序来她家找她的时候,看到她的样子,差点从自行车上摔下来。然后开始哈哈大笑。毕晓世真的想直接把这双不合脚的鞋子脱掉,丢在他的脸上。当她骑上自行车的时候,发现裙子太短,会露出安全裤。而她从来没有穿过裙子,不知道还有防走光的东西叫安全裤。于是场面有些尴尬。还好丛序非常大方的表示,不嫌她重可以载她。她和丛序一起玩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他载她。要知道,以前碰到自行车坏的时候,都是她载丛序的。

毕晓世还是第一次坐在别人自行车后座。她小心的坐下,手还不知道放哪里好,丛序抓住她的手,自然的放在自己的腰间。说着:“你抱紧点,小心摔下去来个狗呛屎。”

没错,这个就是她的童年挚友面对特意打扮光鲜亮丽,好像淑女一样的她的温柔的告诫。

她气呼呼地,故意使劲抱紧他的腰,他晃了晃,然后又镇定下来。然后说道:“放心,我不会让你掉下来的,小傻瓜。”

他的声音第一次如此的温柔,毕晓世从来没有听过丛序会用这种语气说话。哦,是第一次用这种语气和她这么说话。对了,那个小傻瓜是什么鬼。

“你才是傻瓜呢!”毕晓世气呼呼的说。

“对,我才是那个傻瓜。” 毕晓世没有看到他表情。但是能够听得出他在笑。不是嘲笑,不是调笑,而是真的笑,是那种宠溺地笑。

那年,夏天,傍晚,单车,少年,波点裙,每个都是美好浪漫的元素,堆叠起来或许真的会是一个美好的故事。却是错了时间,错了人。

当王潇惜将他的高中女友介绍给他们的时候,毕晓世的头脑是一片空白的。她准备好了王潇惜会拒绝,或者王潇惜会接受,或者王潇惜不接受也不拒绝,只是犹豫不决,想要考虑考虑。她已经准备好了话术,一遍一遍练习,害怕她的告白会让王潇惜不知所错,让场面不好收场。然而,她没有想到,他连给她告白的机会都没有。

毕晓世在头脑风暴,在想着要露出什么表情最合适,但是大脑真的是一片空白,何止是空白,简直是遁入一片虚无。所以连戴莹莹伸出手和她握手的时候,她竟然没有做出任何反应。

“晓世,你脑袋秀逗啦?” 丛序敲了敲她的脑袋,她漠然转头看他,然后才反应过来,连忙伸手和戴莹莹握手。表情有些狼狈。

“你好,莹莹,我是丛序。”当戴莹莹伸手和丛序握手的时候,丛序很自然的回应,然后锤了下王潇惜的胸口,打趣道:“你小子隐藏的挺深呀,怎么从来都不和我说你交了这么漂亮的女朋友。”王潇惜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我们也是高考完之后才确定了关系。还没来得及告诉你们呢。”

“这都是借口,都没有第一时间告诉我和晓世,一会儿喝酒你自罚三杯。嫂子,你别拦着哈。”戴莹莹笑而不语。四个人入座。同龄人之间,很快有了共同话题。毕晓世努力装作没有事儿的样子,和大家笑着,只是不再像以前那样成为话题中心。她会不经意地用余光看戴莹莹,因为她不敢正视她。她长得实在是太漂亮,肌肤如雪,长发飘逸,带着波浪,脸上画着淡妆,睫毛长密而且微微上翘,樱桃小口上涂着淡淡的唇彩,娇俏动人,每次拨弄长发时,动作又有些妩媚。和王潇惜同款的白衬衫,牛仔裤白球鞋,两个人站在一起,就是金童玉女,才偶佳人。毕晓世反观自己,画着蹩脚的妆容,穿着平时风格完全不相符的裙子。鞋子上的大珍珠刻意做作,她觉得自己好像一个小丑。她不敢直视戴莹莹,也不敢看王潇惜。她总是刻意回避他们的目光,哪怕话题引到她这里,她也是笑着看向别处,然后打岔带过。她第一次觉得一顿饭的时间好像一个世纪那么长。她的身体每个细胞都好像被刺痛了一样,让她坐立难安。她想早点结束这顿饭,然后在没有人的角落里好好的大哭一场。她努力的控制着自己的情绪,让自己至少不至于崩溃,然后微笑着回应着他们每一个人,好不让自己的狼狈不堪漏出任何马脚。

戴莹莹就这样闯入了她们这个三人组。从那开始,三个人的聚会变成了一对情侣加两个电灯泡。毕晓世好几次称病拒绝参加这样尴尬的聚会,但是每一次,是的,每次都被丛序拆穿,然后把她从家里薅出来。

“丛序,你真的是我的好兄弟。”每次被薅出来的毕晓世都是欲哭无泪,然后重重地敲着她好兄弟丛序的胸口,让他吃痛,搞得他有些莫名其妙。

高考之后的那个暑假,漫长而无趣。考上大学的朋友们互相吃对方的答谢宴,然后喝醉,然后继续吃,然后继续喝醉。没考上的同学准备复读,考上的开始准备上大学的东西。说起来漫长,但是又好像是一眨眼的事。

他们四个一起去了京海。是的,戴莹莹虽然没有考上京海大学,但是考上了京海大学对面的师范学院。所以,毕晓世的三人小队依旧因她的存在而变成一对情侣加两个电灯泡的奇怪组合。每一次四人出门,在毕晓世的心里都是公开处刑后,被按在地上吃狗粮。

毕晓世有的时候会偷偷地想,他们会不会什么时间突然分手。但是,貌似他们的感情很稳定。因为在京海大学都是全国各地学霸们的聚集地,男孩子都是非常质朴,女孩子貌似也不太喜欢打扮,学习的氛围非常浓厚。而戴莹莹那个师范学院都是美女如云,但是帅哥确实寥寥无几。双方出轨,变心的可能性被大大降低。

好在丛序课程满,平时基本上没有什么时间。他们聚在一起的时间确实越来越少了。这点,对于毕晓世来说有些许安慰。

送别丛序的这个暑假返校,戴莹莹并没有来,他们学校有活动安排,所以她很早就回学校了。毕晓世对于这次能够与王潇惜的独处有些窃喜和忐忑。她不知道要以什么话题开始。他正想着,王潇惜却先开口了。

“没有丛序日子应该挺难过的。”

“是挺无聊的。”

“希望他在美国那边都好,他给你打电话了吗?”

“还没呢,估计还没有完全安顿好呢。不过听丛叔叔说,他已经安全抵达了。都还顺利。”

“那就好。”王潇惜不再说话。他带了书,然后在座位上看了起来。他们坐在对面,桌板下面腿和随着火车的摆动不自觉碰触。王潇惜没有任何异样,继续看书,反倒是毕晓世,她的心里已经开始翻涌起了惊涛骇浪。快到中午的时候,王潇惜从背包里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吃的。毕晓世也突然想起,妈妈千叮咛万嘱咐要给王潇惜带的卤蛋和一些酱肉之类的东西,一大包,放在毕晓世的行李包里差点给她压死。这么颠簸几个小时,不会坏掉吗?毕晓世有些担心。但是想到是要给王潇惜的,就拿着了。

她拿了出来,还好没坏。

“我妈特意让我给你带的,说你以前最爱吃这个,你好久不来家吃饭了,她就让我给你带点。”王潇惜自从搬走之后,确实很少回他们村子了。一般他们聚会,或者要去哪家留宿,他们都回去王潇惜家。因为他妈妈基本上常年不在家,没有大人的唠叨,他们更自由一些。

王潇惜有些惊喜,连忙打开,吃了起来,还是那个味道。

“我最喜欢吃阿姨做的卤蛋和酱肉。替我谢谢阿姨。”看着王潇惜吃的津津有味,毕晓世脑海里浮现出妈妈发现她初中写的关于王潇惜的暗恋日记时的画面。

“你们这三个孩子中,我最喜欢王潇惜。这孩子长得俊,有礼貌,还那么优秀的孩子,除了出身差了些,要给我做姑爷,我也是能接受的。”

“妈,你想多了。人家已经有女朋友了。”

“什么?什么时候的事情。”

“就高考之后呀。”

“啊?你怎么不早点下手!哎,可惜了。你们俩能在一起,我是支持的哈。啥时候下手把王潇惜给我抢回来。”

“哪那么容易啊妈。你女儿没人要的,还和人抢。”

“这什么话,我闺女虽然不是倾国倾城,那好歹也是小家碧玉。还是京海大学的高材生。你这么优秀,那要是找对象,那还不是一抓一大把。别说是王潇惜,那就是王思聪来了,你妈我还得巴拉巴拉呢。”

“行啦行啦。”

毕晓世的爸爸放下报纸,摘下老花镜说,“别听你妈的。你不用和别人抢。抢什么,有合适的再说。”

“我就是这个意思,咱闺女不用在一棵树上吊死,咱不去抢,咱自己找,找比王潇惜更好的。”

毕晓世看着妈妈一副骄傲自满,犹如王婆卖瓜之势,知道她不是开玩笑。不由得叹了口气。看来天底下的那个父母都是觉得自己家孩子是最优秀最棒的。她有的时候幻想过,哪天她得了什么成就,第一个人应该感谢的就是她妈。她能够得到现在的成就,是和她妈妈年复一年的毫不吝啬夸奖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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