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你的身份就是被遗失的王子。数年前,先王巡游时来到这里,与这里的一位漂亮姑娘有了一夜情缘,还留下一枚玉璜作为信物。”
他居然真的拿出一枚玉璜来,只是这枚玉璜却让宣既白的瞳孔骤然一缩,因为他见过这枚玉璜,甚至,这枚玉璜还是自他手中被当出去的。
“一夜情之后,先王就回去了,继续他的醉生梦死骄奢淫逸,完全把她忘了。但她怀孕了,十月怀胎,生下一个孩子,那个孩子就是你。后来,她喜欢上了喝酒,磕药,将自己的孩子置之不理,以至于那个孩子小小年纪就去做工。有一次,那孩子找了一个为时一周的好活计,好不容易拿到钱兴冲冲想要向母亲分享这笔钱,改善一下伙食,却看见母亲已经死去多时,无数老鼠……最后他拿家里最后值钱的玉璜当了钱,将自己母亲埋葬了。”
他把老鼠啃食那一段跳了过去,因为他不能保证对面这个看起来一点儿问题都没有的家伙会不会暴起给他一刀,最终他总结道,“总而言之,那个孩子活到了二十岁,艰难却平凡的长大了。”
宣既白看着那枚玉璜,不知心中翻涌着什么情绪,最终道:“真正高明的骗术,是九分真一分假对么。那个与先王露水一夜的姑娘,确实是我母亲。先王也确实给她留下这样一枚信物。甚至,她也是真的怀孕了……”
“只是那个孩子不是你。不过,现在你就是那个孩子了。你的身世听起来真是万无一失不是么。”
“是啊,可真是万无一失。如果当年,给那个孩子介绍‘为时一周的好活计’的人不是你就好了。那个时候,你已经起了这个偷龙转凤的心思,想让我进入王宫当卧底?”
中年人顿了顿,道:“就算说这是巧合你也不会相信吧。不过,这真的是一个巧合,我也是后来才想到你的身份有可利用的地方……”
他又换了一个角度讲述。
二十年前,他还没有做情报工作,做的是地下医生,日常负责一些黑色的东西,为了积德也会做一些好事,比如免费给猫嘎蛋,收取低廉的费用给人接生。
那一日,就是他给她接的生,但她却诞下一个死胎。
他又续起那根雪茄,吞云吐雾地抽了起来,道:“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王室的血脉就像是遭遇了诅咒一样,许多子弟都夭折了,好不容易长大,也会在某个时刻犯起病来,就好像我们现在的皇帝,最开始的时候大家都认为他是个仁德的太子,与暴虐好色的先王截然不同,登位之后一定会成为仁慈的君主,给国家带来光明和希望。换作几年前,谁会相信那样完美的太子,最后会杀父杀兄,踩着无尽的血泊上位……堕落成一枚黑色的太阳。”
他嗑了嗑烟灰。
“她不肯承认那个死胎是自己的孩子,所以在雨夜拔足狂奔,然后她捡到了你。我找到她的时候她拼命的抱着你,像是抱着得而复失的宝贝,然而我却看见你的断臂,那是被人生生斩断的。你的生身父母,也许是被人追债威胁的赌徒吧,若非如此,难以想象会有什么人丧心病狂地斩下婴儿的手臂。”
“总之,我给你用了药包扎。那时候的你还太小了,也许压根活不下来,我以为第二天会见到你的尸体。那时候我也很累了,草草安置下你们就睡了,早晨醒来才发现你们已经不见。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你们,其实这个小镇还是蛮大的不是么,见不到也是正常的。总之,后来我不做医生了,做了任务牵头客,那一天,还没有柜台高的你居然摸进了白夜的据点,说要当杀手。你的机械手臂引起我的注意,我觉得你就是当年那个孩子。剩下的事情,你都知道了吧。”
“听起来,你可真是一个大好人。”宣既白道,“好了,我明白了。那就说说我的人设吧,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做杀手了,去除掉杀手,我究竟……是谁呢。”
说着说着,居然很是迷茫。
“一个善良的人。”鸩斩钉截铁道。
宣既白:“啊?”
“这样的人设,是不是太刻意了。我想我知道你的脑回路,你是觉得一个善良的人更能让人放松警惕,当然,我觉得我确实是一个善良的人。可是,人怎么能把善良当做标签呢,这样势必会矫揉造作,惹人怀疑……”
宣既白这句话刚说完,便见鸩流露出赞叹的眼神,道:“你很有演戏的天资嘛,没错,就是这样,你不能刻意的表露善良,而是要不经意流露善良,夺取暴君的信任。”
“夺取信任之后呢。”
鸩的表情一变,像是已经看见了那一幕,神色蓦然严肃了起来,道:“杀了他。”
然后他看见他淡淡的神情。
终于意识到不对,干巴巴道:“你觉得这样不好么。”
当然不好。当杀手是出卖自己□□,当杀手还要骗人感情,骗到感情之后还要杀人的话,这可是既出卖□□,又出卖灵魂了。
“没有感情,我照样能够近的了他的身,然后将他杀死。”
“这一点,我是相信的,毕竟你是我见过最好的杀手啊。”鸩感叹了一句,目光悠远了起来,“如果你成功了,你的名字就能被记在史书上了,也许是记在刺客列传那一栏?你将成为全天下的英雄。”
“……什么英雄啊,只是会给天下带来新一轮的腥风血雨罢了。然后会有新的王登上王位,结果什么也没有改变。”
鸩看着他的眉眼中的倦怠,突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他似乎总是这么清醒,然而,在这样的乱世,清醒何尝不是一种痛苦。还不如用酒精和迷幻剂麻醉自己,载歌载舞,度过一个又一个没有未来的明天,直到有一天被人发现醉死在街头。
*
出乎意料,动作很快。
在经历上报地方,宗正寺审批等等流程之后的第七天黄昏,一个人来接他入宫,接他入宫的人眉毛淡淡,眼含神光,英武不凡,穿着一身红色的圆领袍,脚蹬鹿皮靴。
宣既白能感受到他身上凝练的气势,于是他静静地收敛睫毛,努力把自己的存在感降到最低。
作为一个杀手,收敛自己的气息是必修课。
但他还要再收敛再收敛一点,避免行差踏错。
不过,这种感觉还真是奇妙……西式的酒馆,中式的王,风衣兜帽与唐装。
“监门卫将军萧云锏。”他报出了自己的名字,却没有唤宣既白为王子,这是当然的,王还没有承认他的身份,所以如今的他只能算是庶民。
宣既白又想过这不要对他露出一个友好胆怯的笑证明自己的无害,事实证明他的演技是真的不怎么好,做不出如此谄媚的笑,于是他点点头,把自己装成一个闷葫芦,不开口了。
他带着他上了一个很豪华的马车,然后走啊走啊走,走过重重宫门,他只在最开始的时候掀开帘子看了看,后面便不再看那绵延的好像永远没有尽头的红色宫墙,而是把头放在马车壁上闭目养神起来,顺便测算起外城到内城的距离。
答案是,真远啊。
如果有一天,他刺杀成功……逃跑也是一件艰难的事情。如果他的身份没有败露,成功封王,那自己可要找一个借口用脚步丈量整个皇宫,画出皇宫的地图,不然自己可就是死路一条。
风,吹开他的帘子,就算闭着眼睛养神,他敏锐的感知也能注意到萧云锏的视线总是时不时顺着帘子的缝隙溜进来,像是要看他是不是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放心吧,你一定什么都看不见。
刚进宫的这几天,他一定安安分分,什么都不做,想捉他的把柄?还是再修炼几年吧。
话说回来,自己的人设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地步么,是谨小慎微一些好,还是不知者无畏比较好。
是喜欢吃甜口比较好,还是喜欢吃咸口比较好。
下马车的时候先跨左脚比较好,还是先跨右脚比较好。
不要以为他是在开玩笑,他可没有开玩笑,入宫之前他拿到了当今王上的一纸情报,上面写着他杀过的人以及他各种各样的杀人理由。
“他左脚迈入宫室。”
“吾好梦中杀人。”
“做的菜好苦。”
“泡的茶太甜。”
“头痛。”
哈哈,可以说数千年人们对暴君的所有想象都集在他身上,什么乱杀人,阴晴不定,哦,还有头痛症,这可是暴君标配。
如果他还喜欢磕药,嗑完之后在宫道裸、奔,同时让自己心爱的妃子也裸、奔,再把妃子做成乐器……就更有生活了。
等等,情报里好像没说他有妃子。
没有妃子总有大臣,那就是把大臣做成乐器,或者,把自己的兄弟姐妹做成乐器?
马车突然颠簸了一下,宣既白用了好大的力气才控制住自己太过及时的条件反射,任由自己随着重力将头嗑在马车壁上,发出咚的一声。
萧云锏紧张的声音传进来,“没事吧。”
你明明听到那声咚了吧。
而且,你连马车都没停,在这里装什么关心?
宣既白用手摁住自己的额头,幽幽道:“没事的,监门卫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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