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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 13 章

日光一点点斜过屋檐,周珠正在灶房里做饭,灶膛里的火光明明暗暗,柴火发出几声轻响,从锅里慢悠悠飘出骨头汤的香味。

江余不见踪影,多半是在屋里读书,他最终还是没去找刘举人,而是自己在家温习。

所幸家中未养家禽,连院子边原本开垦的两行菜地都荒废许久,周珠和陆照雪还忙得过来。江余也不再整日闷头钻进房里读书,他会跟着周珠干些杂活,也照顾着卧病在床的江正。

“孟大夫,我舅舅的腿怎么样了?”

“恢复的还不错,半个月之后我带着南星再来一次。”孟大夫说着,停下手中的笔,将写好的药方递给陆照雪,“按照这方子抓药,从明天开始还是一日三次服用。”

“好,谢谢孟大夫。”陆照雪收好药方,“马上到用晚饭的时候了,您和南星留下吃顿便饭再走吧。”

“医馆还有两个病人要回去看看,”孟大夫连连摆手,“饭就不必吃了,好好照顾你舅舅,让他好好养病,少喝酒!”

“知道了。”陆照雪隔着屏风朝卧床的江正喊了一声,“听到了吗舅舅,孟大夫说要少喝酒!”

屏风里传出重重的一声咳嗽,“我……我晓得。”

孟大夫捋了一把雪白的胡须,笑了几声,“你这舅舅,着实是嗜酒如命啊!”

“南星,收拾好了吗?收拾好了咱们就该走喽!”

“这就好了!”

陆照雪忙道:“我送二位。”

从堂屋出来路过灶房,被正在和面的周珠瞧见了,连忙擦擦手出来给孟大夫和南星道谢,又嘱咐陆照雪:“多穿件衣裳再出去,还有半个时辰汤就炖好了,早些回来。”

“好。”陆照雪应着,“我穿着披风呢,冻不着自己。”

这几日一直忙着家里的事情,白天还要去酒肆开店,陆照雪一直忙忙碌碌的,总算在今天下午找到了一个独自出门的机会。

将孟大夫和南星送到银杏堂,又买了二两枸杞子装好,陆照雪才循着路往首饰铺子去。

首饰铺的掌柜姓苗,是个三十来岁的妇人,因着家中夫君好酒,她便时常去江氏酒肆打酒,因此苗掌柜对陆照雪很是熟悉。

“陆姑娘!”苗掌柜长了一双天生爱笑的眼睛,瞧见陆照雪踏进店门,立马就从柜台后头绕出来,“陆姑娘可是稀客啊!这是头一次来我们坠云居吧?我就说陆姑娘这般可人,合该早些来才是!”

陆照雪被她说的不好意思,但时间紧,她不好出来太久,便直接了当的拿出早就揣进怀中的扳指,“我今天来其实是想问问……苗掌柜可见过这个模样的扳指?”

“扳指?”苗掌柜接过陆照雪递过来的布包,在掌心摊开,凑近了仔细端详。

“这扳指做工用料都极好,在我们这小地方还真不多见……”,过了许久,苗掌柜才抬起头,把扳指还给她,“这白玉是上等的料子,早些年坠云居购进过一批这种料子的首饰,只是扳指……兴许是没有的。”

末了,她又道:“姑娘的这枚扳指与常人所戴扳指不同,多是武将射箭所用,边城倒是有不少武将,但这种私人用的物件多是定制的,姑娘若是想找,怕是要费一番功夫。”

陆照雪将扳指重新用白布裹好,一时失落,但仍是扬起笑脸对着苗掌柜道谢:“麻烦你了,苗掌柜。”

“陆姑娘真的不瞧瞧别的?”苗掌柜见她没什么兴趣的模样,眼珠子一转瞧见她头上戴的簪子,“姑娘头上这种青竹映月的簪子如今又出了新的款式,陆姑娘不如试戴一下?”

“我头上这根簪子挺好的,就先不买了,我改日再来,改日再来!”

走出坠云居的大门,陆照雪长舒一口气。

她头上这根银簪是舅母给她买的,一直戴着从来没取下来过。

陆照雪不会梳什么复杂的发型,每天将长发用簪子一挽便了事,简单又方便。

扳指的事情依旧没有着落,陆照雪看了眼天色,该回家吃饭了。

回来路过对门的万大娘家,陆照雪脚步未停,她听左右邻居闲聊,万大娘前些天带着儿子连夜回乡下老家去了,一直都没有回来。

“舅母,我送孟大夫和南星回银杏堂,顺便买了些枸杞回来。”

周珠掀开锅盖正在舀汤,闻言放下汤勺,接过包着枸杞的纸包,“正巧家里的枸杞用完了。”

她打开纸包,撒了一把枸杞进去,“照雪啊,身上银子还够用吗?”

陆照雪一愣,忙道:“够用的!”

“不够用了便说,你整日在酒肆里帮忙,按理说是该给你发月钱的。”

周珠一边说话,一边又掀开蒸笼,一股热气升腾而起,陆照雪看不清她的面容。

“我……舅舅和舅母愿意让我住下照雪已经很感激了……”

周珠打断她的话:“你这孩子说的什么话?既来了这里咱们就是一家人!说这些做什么?哪个长辈不给小辈些贴身花用的!”

她将托盘递给陆照雪,“行啦,把这碗汤和馒头端去给你舅舅。”

陆照雪被支开,到嘴边的话也咽了下去。

一个人的生活过得太久,陆照雪对旁人总是有防备心的。

但她知道舅舅一家三口对她的好。

孟大夫说江正这种情况可以多喝骨头汤补补,周珠便赶早去集市上买了好几根筒骨。

切成滚刀的萝卜在飘着细碎油花的骨头汤里翻滚,用筷子一夹就烂,撒了葱花和枸杞的汤热乎乎暖洋洋的,喝一口再冷的身子都暖和起来了。

主食是馒头,刚出锅的馒头软软的,伸出手指头一按便是一个小坑,松开之后又弹回去,单吃也能嚼出甜津津的味道来。

小菜照例是要配辣椒的,四个人中没有一个不爱吃的,周珠前些天便又做了一坛子酱油腌辣椒。

筒骨里头有骨髓,陆照雪对着这根“庞然大物”不知道该怎么下嘴,周珠笑她,又给她拿了一只长柄勺,叫她舀着吃。

“照雪从前没吃过这个?”

“不……不曾。”

“可怜的孩子……”,周珠又给她添了一勺汤。

陆照雪撒了谎,原主有没有吃过她想不起来,但她自己,的的确确是吃过的,只是在很小的时候。

有次有远方来的好心人给他们福利院捐赠了很多东西,当天被院长留下吃饭,厨房的阿姨炖了骨头汤。

陆照雪费力的举着一根很大的骨头吸着骨髓,吃的满脸都是。

离开福利院之后,她便一边上大学一边辗转在各个地方打工凑学费和生活费,有的地方管盒饭还好,有的地方不管,她便图着方便快捷也买盒饭或者馒头包子吃。

后来工作渐渐稳定,她明明每天都泡在蛋糕和黄油的香气中,却成了按部就班只会上下班的芸芸众生之一。

她曾经代表酒店去参加一个甜品比赛,没拿到太好的名次,她记得一名评委说她的作品徒有其形,让她以后要热爱这一行,要用心。

徒有其形?陆照雪在心底戏谑一笑,她只是在工作而已啊……

而那根可以吸出骨髓的筒骨,早已经沉入她再也不能回去的时光了……

“我昨天清点了一下酒肆里的存货,还能再卖上大半年的。”陆照雪说,“舅舅说那几个客商的单子推迟两月也无妨,既然他们迟迟未到,许是真的还过不来。舅舅昨日写了书信,我已经送去驿站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收到回信。”

“那城里的单子呢?”周珠追问。

“城里的单子明日苏平来城里的时候一道拉来。”陆照雪喝完最后一口汤,“今早他托车夫捎来的口信。”

周珠欲言又止,还是忍不住道:“徐姨的情况可还好?”

段川流带走丁庄头和杜员外的第二天,庄谷就被带走了,徐姨这几天神志不清,整日坐在屋里叫着儿子和儿媳的名字,庄子上一个小姑娘在照顾她。

这些消息都是段川流差人告诉她的,他还说有空便去酒肆喝酒。

“算不上太好。”陆照雪实话实说。

“真是……”周珠试探着说:“也不知道衙门那头怎么办……”

陆照雪摇摇头,“舅母,衙门那边不是咱们说了算的。”

周珠也明白其中的利害,立马噤声。

“娘,明日我同表姐去酒肆吧。”

江余吃饭一向默不作声,周珠这几天家里和酒肆两头跑,其中辛苦他都看在眼里。

“你……”周珠犹豫着,她放不下儿子,却年纪大了照顾着两头也实在累。

“舅母,就让江余跟着我去吧,有我在呢。”陆照雪插嘴。

“那行,照雪啊,你好好看着他。”

“知道了。”

便是周珠这般养儿子才将江余养出了这么一个唯唯诺诺的性子。

吃完饭收拾完,陆照雪敲响了江余的房门。

她本不想打扰江余,也知道在大晏这种情况下应该避嫌,便远远的站在门口几步之外,等江余来开门。

“表姐?什么事?”江余打开门,惊讶道。

“你这儿有什么话本吗?没人的时候我坐在店里实在是无趣得很……”陆照雪瞟了一眼,看他桌上堆满了书和纸,一篇文章刚写过一半。

江余闻言,涨红了脸,磕磕巴巴道:“我……我怎会有那种书!表姐莫要取笑我了!”

“取笑?我没有……”陆照雪恍然大悟:“哦……我记起来了……”

市面上的话本,他们这些书生是不能看的,看也要偷偷看,不能叫家里人和先生发现。

陆照雪看江余的脸上一阵红一阵青,发觉这孩子是真没看过啊……

也不知道这大晏的话本上都写什么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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