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过三巡后,该醉的全都醉了。
王得意更是酒中饿鬼,多年来在关外饱受苦寒,要喝也只有程雪时酿的米酒,如今赶上高兴的时候,更是恨不得将坛中最后一滴也舔尽了。
张春雷不胜酒力,老早离席,由人领着,去他的住处了。
明明是陪酒的主人家,王得意喝了多少,宋汀州就喝了多少。但王得意已经醉眼朦胧之时,他却依然清醒,没有半分醉意。阿诵喝得本来就少,也没有醉。
这地宫之中,明明住了很多人:牛头、马面、黑耗子似的张宗和、方大姑娘,甚至为他们做了这一桌晚饭的厨子……可一旦没有人说话,就寂静得可怕。比起地宫,更像是陵寝。真安静,牛头马面在何处受刑?怎么一点声音也听不到。
这不见天日的鬼地方。
王得意趴在桌子上睡去了。宋汀州低头看了他一眼,嘴角仍噙着一抹令人如沐春风般的温柔笑意,在阿诵看来,却是十足十地扎眼。
“童小友,我这弟弟给你添麻烦了。”
“不麻烦。”阿诵从齿间逼出三个字。
宋汀州并不介怀,只继续说:“亚离自小无父无母,被他师父一人拉扯大,又孤身到襄阳求学……”他的目光一下子放得很远,似乎已经自顾自地浸泡进久远的回忆,“他自小少与人交游,唯有一颗赤子之心,引人生怜……”
怜?这个字和谁挂钩,也挂不到王得意身上去。
“你可怜他?”
宋汀州于是微微一笑,笑容中很有几分怅惘的情愫。
“可怜?谁能够可怜王亚离呢?谁也没有资格可怜他。只要他还握着剑。童小友,你没有见过,你不会懂得。”说着,宋汀州十分爱护地抚了一抚王得意乱糟糟的发顶,“我见你年纪尚轻,想必从未听说过他的名字,也从未见过他的剑……那当真是,一生可堪见一次的绝景。”
——他不喜欢宋汀州说王得意时的那种语气。阿诵眉头紧皱。
“那年他提一柄锈剑上武当山,一剑动襄阳,整个武林都知道了他的名字——不知道的,不是聋子、就是瞎子。我们一同在襄阳学了一年的剑……那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日子。”
少年久远的影子映在玉盏中的酒面上,只是一个晃神,便消隐无踪。
“童少侠,有些事情,没有见过,便不会懂。”
阿诵不吃这套,欺霜赛雪的脸上仍旧冷冷的,如同第一次见到王得意时那样冷。
“没见过就没见过。总比见了一次,便只记得那一次,好上太多了。”话一出口,他心下古怪,不知道自己在和谁、和什么东西较劲,不过他放任了自己,“你也看得见王得意的右手,他早就不是你认识的那个人了。”
“王得意……‘枉得意’,他现在叫这个名字吗?这名字不好,多凄清。”
阿诵额角一跳,闭口不言。
宋汀州见他不语,自然知情识趣,自嘲笑道:“我年岁大了。人一变老,话也跟着变多了。时候不早,我来带你们回房吧。”
阿诵站起身来,但宋汀州离得更近,于是也更早地将醉得只会嘟嘟哝哝的王得意架了起来,如同所有敦厚温柔的兄长一样。
经过一条燃着烛火的长长的走道,三人终于走到了他们今夜——或今夜后很长一段时间的住处。阿诵已经被迫习惯了这地宫的豪华:简直就如一座地下的皇宫。他心中仍有疑虑,却只能按兵不动。
房门打开,三人都没有动。
宋汀州笑了一下:“这是童小友的住处。”
阿诵点了点头,理所当然地伸出手,要将王得意接过来。
尔后,在宋汀州疑惑的微笑中,阿诵的脸上慢慢泛起两抹红云。
“他喝醉了。万一晚上起来要吐……”
宋汀州深深凝视了他一眼,半晌笑道:“有理。”
阿诵从宋汀州手中接过人事不省的王得意,心中暗唾自己一口——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呢吗?他出身显贵,自小锦衣玉食地长大,虽不说多么娇生惯养,但亲力亲为地伺候谁?他亲妈长公主都未曾享受过此种待遇。
他虽深感头痛,但与此同时,又自觉从酒桌上喋喋不休的宋汀州那里扳回一城——尽管他尚未搞明白这胜负欲的来源。
宋汀州撂下几句客套话,也走了。
童阿诵第一次发觉,原来醉鬼和死人是一样的沉,但只好费劲巴力地把王得意这杀千刀的酒鬼拖进屋内。
——屋内的陈设也没有一丝怠慢。同议事厅一概的夜明珠,万年不腐的金丝楠木就只造了一套桌椅,奢侈得令人咋舌;绕过屏风,还有一张梳妆台,并一个花样精巧的铜镜,旁边是一张尺寸惊人的软床,挂着绣样精致的半透纱帐——看下来,这简直是一套最为穷奢极欲的少女香闺。
醉了酒的王得意比起第一次在阿诵面前喝醉,简直老实得令人称奇。
他把王得意放进纱帐之中,也难免沾惹了一身酒气。他自来爱洁,打开一旁的衣柜,竟在其中发现了几套常服。宋汀州忽然周到得可怕——或者,这本就是要给下一个“消失”的人预备的住处。
没有金刚钻,偏揽瓷器活。
他仰天叹息一声,绝不肯让王得意就这样乱七八糟地睡去,只好开始着手扒他的外衣。
“一口一个‘宋大哥’……‘宋大哥’长,‘宋大哥’短。”他小声恨恨道,削葱根似的手指尖儿恶狠狠地戳王得意的脸蛋子,像是能出一口恶气似的,“我看你已经把我们要找的人全忘了……你那个程雪时呢?怎么就不见你提?”
费了好一番力气,所幸王得意老实,外衣扒得很快。阿诵不禁嘀咕道:“现在知道错了?”
方才在屋内环视时,他不得不确认了屋内只有这一张床——不过还好这床极大,足够五个壮年男子并排睡。
和王得意睡一块儿,他本该有些芥蒂的。
奇异的是,他根本没考虑那么多,一转眼,已经顺顺利利地和衣躺下;又恐王得意半夜酒醉翻身滚到地上,他还特意睡在了外侧。
他走在熙熙攘攘、人声鼎沸的顺天街头。
他并不知自己为何在这里,只知道执拗地走下去。一抬头,他见到刻着“天如醉”三个大字的招牌,才知道,自己走到了闹市正中。
天如醉从没有过门可罗雀的冷清时分,不论白天黑夜,总有人在此处推杯换盏——就是大中午在这里酗酒的人也有不少。于是在二楼连廊的灯笼下,他依稀见到一个活泼泼的人影,伴着一阵阵爽朗的欢笑声和起哄声。
那人影受不住推挤,已经探出半个身子到阑干外来。
不知怎的,他心中一跳,已经快步上前,准备去接那摇摇欲坠的少年——只是有人比他更快:一只手伸了出来,抓住那少年的小臂,哈哈笑着将他拉了回去。
他怔怔站在廊下,莫名其妙的失落。
喧嚷声中,他奇迹般地听见了他们玩闹着说的话:“我不信我不信!哈哈哈,鸭梨又在吹牛了!”“你不信?诶呀,程雪时,宋大哥,你们两个也不信?”“不信!”
那少年的半个身子重又探了出来,对着他用力地挥手;这一次,他终于看清了他的脸——一张他不知怎的太过熟悉、似乎看了太久的脸,但这张脸年轻得多、活泼得多,也快乐得多。
“喂!阿诵,来和我喝酒吧!”
于是他被那醉鬼梦中的一肘打醒,莫名其妙地睁开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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