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天光从窗户一角透露进来,照在一双微阖的眼眸之上;眼皮下的眼珠随之滚动两下,眼皮终于跟着缓缓抬了起来。
王得意不耐烦地“嗯”了一声,用手背在眼睛上一抹,随后展开双臂,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这拦腰一伸出去,只碰到冰凉凉的缎面,床上只有他自己一个人。
他从来和程雪时和童阿诵两个知己好友住在关外,这么安静的早晨还是第一次。因为早上起来时,程雪时必定在厨房忙碌,阿诵也必定已经早起练功,此刻,周遭既没有生火做饭的声音,又没有剑刃破空之声——难道这二人此刻都不在这里?
他坐起身来,下床穿上鞋子,把小屋里里外外都看遍了,果真没有找到他二人的身影。那么,有以下几种可能。
第一,他们两个去赶大集了。可是,关外镇上的大集是一月一次,半个月前刚去了一次,现在还不到下一次的时候。何况他们两个从来看彼此不顺眼,又怎么会去一起赶大集?
第二,出了什么事故,他二人不得不出去迎战。可是若真是严重到了他们两个齐齐出动的地步,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他又怎么会不醒呢?
第三,他们两个决心抛下他一个人,双双回去关里啦!这简直是最不可能的猜测,他们两个绝不会抛下他,开开心心地离开他的。
那么,他们两个到底干什么去了呢?厨房光洁如新,是每日被程雪时打理得干干净净的样子;外头的新雪之中,也没有阿诵练剑的痕迹。
正是这样的初冬,他们两个人,到底会到哪里去?
他想到这里,纵身跃出小院,翻墙的一瞬,还顺手拍去了孙百输小坟包上的新雪。果不其然,在院外,他终于见到了一串脚印——脚型不大也不小,鞋底花纹繁复,一看就知道是阿诵那双价格不菲、市面上从买不到的靴子。王得意脸上现出疑惑的神色,继续追着那串脚印掠去,这一追便追到了一家新开的小酒肆门前。
自打老于死后,关外已经许久不再有喝酒的地方。
酒肆之内,居然传来极奇妙的酒香,王得意只觉肚中酒虫探出了脑袋。
就算我进去喝一杯,也不耽误什么吧?何况,小红也在这里头。
思及此,他已经毫无负担地推门走了进去。
酒肆之内,并没有那个红得火一般鲜明的身影,他失望之余,对柜台老板道:“沽一两酒,我喝完就走。”
柜台老板微微一笑,突然问道:“客官到底是来喝酒,还是来找人的?”
王得意微微愕然,道:“老板何有此问啊?”
老板叹息道:“我本是来这里做生意的普通人。只是今早,见到一个红衣裳的漂亮小伙子走进来坐着,他既不喝酒,也不吃肉。由是我问他可是等人?他说是等人。可是他话音刚落,又站起身来,自言自语道,‘这地方未免太明显,赢了也不光彩’,说完这话,他就走了。”
这次王得意才是真的傻住了。明显?光彩?难不成,阿诵和程雪时真是拿他取乐?“赢了也不光彩”又是什么意思,他到底要赢些什么,赢了谁?
“他走了,走去哪儿了?”
老板幽怨地拉着他的驴脸,冷冷道:“我怎么知道?这酒馆里只有我一个人,也没有半个伙计帮忙。难不成我还能抛下我的店,追出去看看他到底去了哪儿?”
王得意吃了一顿瓜烙,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地走出酒肆。
门口只有一串脚印。那么出门之后,阿诵又飞身去了哪儿?
他思来想去,又觉得阿诵去了镇上,便飞身去了镇上打听。
他去的时候还是早上,回来的时候,却已近黄昏了。
他去的时候两手空空,酒也没有打,回来的时候,头上已经多了一支不知道是哪位姑娘赠的金钗,左手中提着一只活的老母鸡,右手临着三只烧鸭子,后背上居然还背着一个大包袱!
这次,还没等他走进院内,在通往小屋的那条小路上,就听见拳脚破空之声和呼喝之声不绝于耳,分明就是那两个人的声音!王得意立刻往院内奔去,仍然抓着左手的鸡、右手的鸭,背着背后的大包袱。一进得院内,便只见院中如血夕阳下,一红影一青影战作一处,动作快得几乎分不出彼此的颜色——王得意不由大喊一声:“你们不要再打了!”
他声一出,二人才慢慢住了手,只是犹嫌不够,又各自向对方出了一拳一掌才算完,彼此都挨了一下。王得意长出一口气,笑道:“我找了你们一天了。怎么在这里切磋?”
他说话的工夫,还觑着二人的脸色,没想到,此话一出,两个人齐齐向他瞪了过来!
“你白天去哪儿了!”
“你找人找到哪里去了!”
“你们这样问,我倒是先答哪一个呢?”
二人齐齐住口,又互相看了对方一眼。半晌,阿诵顺了顺气,道:“我们昨日里,打了一个赌。”
程雪时道:“赌我们两个都不见了,你会先找到谁。”
阿诵道:“因此,一大早我先去了酒馆。”说到这里,他的脸微微红了红,似乎是想到他第一个选择去酒馆,未免让王得意找得太容易,也让自己赢得太容易了,“但是我又离开了酒馆,去了小屋后山的树林里。”
王得意张口结舌之际,程雪时接口道:“我么……我就一直躲在……”他笑着指了指院内的这棵老槐树,“我就在这棵树上。”
“那……那你们刚刚又在打什么?”
他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闻言,阿诵立刻冷笑道:“还不是你这位‘好兄弟’咄咄逼人?我在树林就等你不来,一回到小屋来,他‘坐树上观’也罢了,反而出言嘲讽,说我空劳费心,你绝找不到我的。”
王得意心虚地笑了一下。
程雪时皮笑肉不笑道:“我说得有这么样严重吗?我只是说,王得意是最最贪玩的一个人了,说不定,他找着找着,便把你忘了。……也把我忘了。”
王得意忽然感到,冬天已经来了,他打了一个哆嗦。
此种情况下,他当然非要替自己辩解不可了。他急忙放下手里的那只老母鸡,老母鸡立刻满地乱窜;他放下背后的包袱——里面都是些死物,不会乱跑。
“我冤枉啊!是你们玩儿心甚大,要作弄于我!我出去找你们不见,自然去镇上找,以为你们出去散心——”
“找着找着,就买了一大堆吃的、喝的、玩的,还有一支女孩子的礼物,是不是?”阿诵道。
“我,我——诶呀!”王得意的脸悄悄红了,只不过他是急得,“你们两个大活人,要是闹出危及生命的动静,我又怎么会睡到自然醒呢?”
阿诵冷冷一乜,忽然一甩袖子,率先走了;小屋的门一开一合,便将他的身影掩去;程雪时看来倒很平静,忽然淡淡笑道:“饿了吧?”
王得意感激道:“我真是要饿死了。”
“那就饿着吧。”程雪时展颜一笑,这一笑就像天边的夕阳一样漂亮,转身也走了。
剩下王得意一头雾水,又满心心虚,一屁股坐了下来。屋内的灯亮了起来,远远传来说话的声音。他带回来的老母鸡终于适应了她的新家,闲庭信步地走了过来,用黄色的喙去啄他的手背。
王得意长叹一声。
他又背起那个重重的大包袱,包袱里面装着前几日给小红打的新的金筷子、程雪时想要换的新被面、两个人的新衣裳、还有三把新打好的剑、一堆杂七杂八的小玩意——就背着这些东西,他又神气活现地迈着步子走了进去。
毕竟他哄人的功夫,就和他惹人生气的功夫一样好。
小屋内很快又传来争吵声和笑语声,直到天色最终暗了下来,小屋的灯也暗下去,这平静的一天又如此度过了。
两个人藏身的方式和地点也体现了他们的性格捏——
小红会觉得自己“胜之不武”。程雪时:胜之不武?那太好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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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番外 打赌(平行时空if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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