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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甜心杀手决定跑路

完全逃不了。

哥谭头号杀手的追杀水准明晃晃地摆在那里。

更别提这头该死的地狱恶犬完全是个路痴,它拉着车带她一路横冲直撞,最后直接跑到了这位光头杀手的面前。

薇薇安·周摆出了镇定但心虚的微笑,伫立在原地。

拜托、、、虽然她改装了电路水阀,可是她还帮他修好了家电,顺带还喂了阳台的猫啊?

维克多·萨斯持着枪,一副要杀人的样子。

他说:“煎饼殿下,你的锅糊了。”

这绝对是威胁对吧!

盯着维克多·萨斯脸上疑似人血的产物,薇薇安·周硬着头皮干笑了几声,“哈哈哈,是啊……我再给您重新做一个?我保证加巨量的番茄酱!就和一样!”

杀手挑了挑眉。

几分钟后,剑修小姐切掉了饼皮烧焦的部分,将添加了巨量番茄酱的培根香蕉花生米烧饼递给了面前的顾客。

杀手接过这份如同断臂残尸般的所谓东方可丽饼,又看看眼前的摊主小姐,再度笑出声来。

他没有半点犹豫,直接尝了一大口,边说道:“小姐,下次偷窥换个望远镜吧。别使用狙击枪的瞄准镜了。特别是……当你盯梢的对象是个杀手时。”

“如果你不想找死……”

这完全是威胁。

薇薇安·周默默握紧了铁板之下的菜刀。

万幸,话未说完,这位杀手先生刚咽下食物,便即刻倒地不起。

剑修小姐走上前来,她好心探了探鼻息,太好了,没死。

离开之前,薇薇安·周十分人道主义地往维克多·萨斯身上盖了张“本屋待售”广告纸,接着骑上她的三轮小推车,掉头就跑。

虽然在回去的路上,她转念想道,经此一遭,维克多·萨斯大难不死,可能会来追杀她,但是……

明天再说吧。

活到这么大,剑修小姐身上的优点不多。只有一点,她对未来充满着无所谓的乐观主义,永远活在当下,俗称摆烂。

总之就算明天世界爆炸,她依旧可以吃好喝好身体棒棒睡得香。

毕竟,从前的她在竟凌山上杀了十年的鱼啊…!又在哥谭神学院攻读地狱级别的课题,现在早就是一条冷冷的咸鱼了。

如今再遇到挫折,她顶多一边从桥这头跳下去,然后在河里哭着游上岸。

***

第二天。

哥谭城郊,工厂仍在运作的机器声响完美掩盖了混乱的枪击现场。

一对多,不算公平的战争,但这里是哥谭。

在工作中,维克多·萨斯一向推崇效率至上,喜好速战速决。

不过遇上大型活动,例如需要到哥谭警局砸场子,到受雇前往对家老巢里挑衅传话,杀鸡儆猴地做掉几个不听话的家伙,他出任务时也喜欢招呼着三两个见习杀手一起做事。

姑娘们喜欢跟着维克多·萨斯做事,即便他是一个神经病杀手,开场白总是思维跳跃,讲话古怪,喜爱笑眯眯地开枪,顶着迎面而来子弹正面袭击,疯狂扫射全场,表现得像个不要命的装逼犯。

但是他确实有着扮酷的实力,他的枪法和策略令他足以坐稳哥谭第一杀手这个位置。在杀戮开始后,他才是把对手玩得团团转的抖 s 魔王,就像一只同老鼠耐心捉迷藏的猫。

维克多·萨斯将每次出任务都看做是一场病态的狙击游戏,轻松又快乐。

跟着他出任务,她们只要保持最基本的警惕,便可以全身而退,毫发无损。维克多·萨斯本人的名号和实力就是一块最好的盾牌,他总是在对手开枪之前,就将对方击倒。

作为头儿,他的信誉良好,从不拖欠工资,还总是笨蛋式地算错帐,偶尔在收工后还会突然往她们账户疯狂打一大笔钱。

温德尔说,这是因为萨斯当天喝得烂醉。不过是人都知道,维克多·萨斯去酒吧,向来只点香草柠檬气泡水拌白巧克力,还有子弹造型的草莓奶昔。

起初,大家因此还会感到诚惶诚恐,夜不能寝。拿着武器守着窗口,她们不知道他到底是想用这些财物来买命呢,还是想要□□。

直到几天后,作为正主的他一脸懵懂地出现在众人面前,好似完全“断片”,推开门拿起枪,就蹦蹦跳跳地带着大家继续出任务。

在许久之后,被偶然提醒的他也只会咧嘴一笑,像是只狡猾的猫。他一边清数着弹匣里的剩余子弹,边摆摆手说:“噢!那给我带个草莓冰淇淋,多谢。”

因此在他的手下,她们可以轻松地赚些外快,维克多·萨斯也能表现得狂炫酷拽,保持杀手风度,壮大声势,看起来像是个专业团队,双赢。

但无论是群战还是一对多,只有一点不变:维克多·萨斯在杀手界,是一只低调地穿着传统全黑皮衣,却将双枪玩得花枝招展,仿若孔雀开屏般的杀手。

但这一点点无伤大雅的自恋与张扬,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令人无法讨厌。

几分钟后,工厂内这场一对多的杀戮混战落下帷幕,维克多·萨斯成功逼问出企鹅人所需要的秘密名单。

被捆住椅子上的恶棍头目怒瞪着眼前的杀手,面色涨红,他骂道:“走狗,等着吧,你早晚要完蛋。”

维克多·萨斯回想了一下最近薇薇安的出摊频率,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他吐掉了嘴里叼着的棒棒糖棍,开口说道:“嗯,你说的有道理。最近是该中午出门。”

那人被他的冷幽默彻底激怒,紧接着啐了他一脸唾沫星子。

维克多·萨斯摸了摸脸,皱起眉。可恶,这家伙真没素质,他今日为了见薇薇安可是刚喷了点新香水。

他将枪硬塞进了那人的嘴里,露出一口白牙,笑得灿烂:“不过很遗憾,你现在就要完蛋,伙计。”

枪响过后,他甩了甩手,用衣袖抹掉枪口的血,接着从皮衣夹层里掏出他的粉红小花手帕,认真擦了一遍脸,耐心叠好后塞回兜里。

完事后,维克多·萨斯将资料名单和尸体都摆在了一起,举起手机,比了个耶,和他的战利品自拍了一张,发给了他的老板企鹅人。

「爆炸头尾款——您的忠实发型设计师·萨斯。」他编辑着简讯。

下一秒,他的账户立刻进了一大笔流水。维克多·萨斯看着系统消息通知,心情再度恢复愉悦。

工厂的大门被人拉开。

“噢,看来我来晚了。”温德尔抬着枪,向他招了招手,“那边我已经全搞定了。收工。”

维克多·萨斯嘴角扬了扬,他跳上了一旁货箱,在高处清点了一下在场倒地人数,接着从皮衣腰间口袋里掏出美工刀,捞起袖口,惯例往自己胳膊上划上了计数标记。

四条竖纹,一横贯之,血淋淋的红白交织,裸露在空气中,如同一道赎罪的红字,坍塌的十字架,罪恶感的勋章。

这是维克多·萨斯的固定流程。

每每杀完人收工后,他总是从面无表情切割着自己的皮肤,到看着伤口处缓缓渗出血珠,随之眼里闪过的兴奋与疯狂,接着恢复正常,去吃甜的,吃超级甜的,吃爆炸极限甜的。

当然,温德尔对此见怪不怪。他懒懒地倚在墙边,在等老友事后清场时,他从兜里掏出了点工业兑水伏特加,灌了两口,给做完标记的萨斯递了块白巧克力。

每个杀手都有自己的职业癖好。在这年头,或许犯罪也需要讲究一点艺术感。例如温德尔永远只开两枪。第一枪必定命中任务目标,随后的另一颗子弹则是他的个人标记——此物是我杀。他觉得这样比较酷。

不过维克多·萨斯是个变态自虐狂。他每杀死一个人,就往自己身上刻上一刀。因此在他未撩起的衣袖之下,布满了更多如出一辙的旧疤痕。

“老兄,看来今日你战绩不斐。”温德尔看着萨斯新鲜的伤口,咧嘴笑着,如同一只无害的北极熊,他扛着枪,“走,晚上碰两杯,蹦迪去。”

“不。”维克多·萨斯摇摇头,叹了口气,严肃地回绝了温德尔,“最近忙得很。”

温德尔挑挑眉,戳穿了他,“怎么?那部肥皂剧不是早就完结了吗?”

萨斯摸了摸鼻子,沉默。半晌之后,他开口道:“对了,你……”

“嗯……怎么了?”

“没事,就是突然想起,你太太做的曲奇真好吃。”

“……”

维克多·萨斯听见了拉枪的声响,温德尔正一脸阴沉地瞪着他。噢!他一下忘了,温德尔是个驰名盯妻狂魔,还是爱吃飞醋的那种。他会解决掉一切觊觎他夫人的家伙,不惜一切代价。

他继续问道:“怎样追女孩儿才能成功?”

温德尔松了口气,咧嘴笑了,他又恢复了那副无害的模样。沉浸在自己的幸福之中,身为过来人的他对着萨斯一本正经地说:“凭真心。”

这只无毛的孔雀杀手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好像悟出了点什么。他摆了摆手,告辞。

自从企鹅人在城市内推行了“罪犯执照”规则之后,作为奥斯瓦尔德的得力手下,最近维克多·萨斯忙得很。到处砸场子,到处蹭饭,到处大喊:

“没有执照,不许犯罪。”

喔!他爱死这个口号了!

今夜,他刚刚参加了一场婚礼晚宴。枪响三声,吊在大厅中央的水晶灯粉碎坠地,大厅里钢琴师弹的曲调未免也太悲怆,只有朗姆酒照旧可口。

驱散了违法罪犯后,现在轮到合法罪犯的抢劫狂欢。哥谭派对,正式开场。

“这是有史以来最!棒!的!婚!礼!”

离场前,他站在台上,挽着那位瑟瑟发抖新娘的手大喊道。

回过头来,维克多·萨斯挑了挑眉,他看了眼新娘无名指处的那颗连一克拉都不足的钻戒,对那位丈夫说道:“拜托,你认真的?”

他绝对要给薇薇安挑一颗最大的钻戒。

***

第二天。

傍晚的下城区黑街人丁稀落,无视隔壁酒吧内一片骂街聚众斗殴混乱局面,剑修小姐惯例在小摊前淡定地埋着头,在开张前自顾自地给自己做起了烤冷面。

只是她蹲在街边刚吃了第一口,头顶上方就传来清脆的扳机声。

她抬头,只见某杀手笑容灿烂,他吹着口哨慢悠悠地说:“嗨,小姐,再来杯草莓奶昔。”

回头客,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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