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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后记[番外]

写完第一本的时候就想着以后的每一本都要写一篇后记,因为要和书中人物好好道别。

《致飞鸟》很短,那我就写一篇同样短短的后记来和她们做简单的告别好了。

一直想写一个普通女孩子的暗恋故事。

她没有格外亮眼的外貌,同样缺失耀眼的个性。

在像盛夏一样闪着绿色和烈阳光芒的学生时代里,她安安静静,朋友不算多,成绩或许也不算出众。她就像一株枝叶旺盛的大树上,那一片最细小的叶子,何时生长出来的,又什么时候飘落结束了自己的一生,都不会有人知道。

光看模糊的轮廓描写,其实“她”在每一个人的人生里都出现过,接着就消逝在记忆的角落。

好多次去想,一个班级里最不受注意的女孩子,会不会也在透过课室的窗子,去眺望一个远处的优秀的被许多人熟知的看起来遥不可及的男孩子?

“燕鸥”在我的心底好久好久,我终于把她写了出来。

想写女主和男主的视角交换的双视角写法也想了很久,今年中秋国庆的八天假,总归是有了灵感把此二者相结合的故事写出来了。

这一篇的灵感来源于九月底某一回和朋友出门,在校门口的转角,居然和我一个三年未见的高中同学打了个照面。

男孩子的气质比高中时候更干净清朗,发型也做了改变。穿衣是最简单的T恤,脱掉那一身紫薯颜色的校服之后,他的样貌比高中出众了许多倍。

他身边牵一个女孩子。我起先的目光在他身上,擦肩而过后回头问他,是来我学校上学了吗?他说是女朋友在这里。我“哦”了几声,祝她们幸福之后,和朋友继续奔赴螺蛳粉店大快朵颐。

惊奇却始终没放下。

一是竟然会有这种偶遇,二是感叹时间流逝,三是因为一些往事。

——这个男生,是高中宿舍长情窦初开后喜欢的第一个男孩子。

藏了两年的暗恋,我们和她共享这个秘密。

毕业之后各奔东西,宿舍长这个女孩子的暗恋早成了水滴落入汪洋般的无声无息、结果尽无。

那时候一边嗦粉,一边想:如果有一个故事,女生单恋,男生从不知情。上了大学后,女生某一回去了男生的大学,命运使两人相遇,同时遇见他和相守已久的女友。

这该是一个多么遗憾却又寻常的青春故事?

所以,《致飞鸟》的雏形,是be。

写《日记本》的时候还暗暗发誓,说再也不写be了,写也不要写校园纯爱的be。九月底却又差点手痒,写一个完全酸涩的暗恋be文。

九月二十九号,临离开学校前,在宿舍洗衣服。一个人同“哗哗”的水声作伴,灵感愈加强烈——写一个be的遗憾,让女生、男生都暗藏情愫却不敢说,直到两人多年后重逢,各自安好。或一方的婚礼,有一个人终于释怀,说:“你知道吗?我喜欢过你。”

可另一个人心绪依旧,只好偷跑去哭,再送一个最真挚的祝福,祝她和他。

故事的结局在继续推敲,大脑留不下痕迹,就记不得什么时候变成了两人修成正果的he。

高铁的车窗框住城市的黑夜,燕鸥的形象在我的脑海里更加明朗——我要写一个原先被环境压抑着,导致她整个人都萎靡的缩影似女孩。后来逐渐找到自我,并学会爱自己的女孩子。

她性格的底色是坚韧和善良,还把她塑造成“慢节奏”的人。

这个时代发展太快、太功利,不再允许她这样持有笨拙的真诚的人。

我偏不服从这一条规则,我就要给她一个最美好的结局。

刚好七月份读完了《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周予鹄给燕鸥的那一段话,雏形在合上书的那一刻就浮现。

现在终于有机会把它带出来,送给我最亲爱的一个女孩,送给所有迷茫的、自卑的、昏暗的女孩。

社会有在很好地进步,越来越多女孩子认识到了“自己”。

不过诸多因素还未改变,偏见、桎梏、傲慢、不屑仍在。

“燕鸥”这样的女孩子还会存在好多年,但大家都可以是自由无畏的飞鸟,大家都会栖息在那座名为“自己”的山。

我的人生刚迈入“二”字开头的第一年,在我过去不算漫长的人生中,我也曾是燕鸥。

上课从不敢举手,跟生人说话时脑子就空白导致舌头只会“嗯嗯啊啊”。还有各样来自家庭的、让人夜里缩在角落被黑暗蒙蔽大脑的事。燕鸥从小到大听到的话里,我也听到过一模一样的不少。

小时候的我太怯懦,在上学路上见到一个神似班上同学的背影,跟了一路,终于鼓足勇气拍她肩膀打招呼,转过来的脸却是陌生。那件事在心上挂了一整天,用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淡忘尴尬。

再有三年级一回高高兴兴穿了自己挑的新鞋子去学校,朋友广而告之,说我鞋子上有两个独特的美人鱼。班上同学都来看,都来夸赞。我却从那以后再不敢穿那双鞋子去学校。

我以为自己会藏在人生的一边一辈子,但后来的所有都改变。

小时候的我看到现在的我,一定会夸一句:“你真厉害。”

称不上厉害,离合格的大人差远了。

正好是实习的第五天,觉得自己在办公室像个全世界最笨的人。

办公室都是比我大上许多的姐和哥,我在办公室开口问问题总要给自己疯狂鼓劲,才能压下声线的颤抖去开口。

始终改不了对上一级人的惧怕,克服不了从小就埋在心里的对长辈或前辈的恐惧。

但好在拖延症改掉不少,坚持的力量大了很多,就这样拥抱着热爱,一小步一小步往前摸索。

燕鸥,写下第一章,我就爱上了她。

有韧劲的、向上的,她是缓慢学习飞翔的小鸟。

友谊会是我写作中永恒不变的命题,因为她们对我意义非凡,塑造了一个全新的我。

谭沫和燕听,还有不曾出现过名字的她们,对燕鸥的意义同样。

在高铁上,想好给燕鸥一个飞鸟的名字,就这样和她认识。

假期挤时间在写,好歹是在假期结束时一切完成。

找了好久的封面,现在用的这一张看到的那一秒就直击心灵。

孤勇向前的飞鸟,周围是生命力超级旺盛的绿色。

算是我对“燕鸥”的又一次祝福。

写完一篇故事总需要戒断,对《致飞鸟》同样。

有些对不起它的是,笔墨在周予鹄的人物塑造上落得太少,男主视角也是第一次写,写的时候有些力不从心。但好在到底变成连贯的故事。

一个斯文、温暖、纯情的男生,配我的小燕鸥正正好。

国庆回来就忙实习了,适应新环境的能力太差,下班后还要赶去家教,就没了时间修文,希望没有什么大的失误吧。

等空了再回头来,让燕鸥给我讲一遍她的故事。

现在,先说再见。

祝“燕鸥”们都好。

人生或许喧哗璀璨,或许沉默寂静,但都是自己那一份独一无二的闪着亮光的天空与海洋。

在山河湖泊、青山丘陵,在最幸福的时候,我们下次见。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五日午十六时

番外估计得等很久,我会尽快写。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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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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