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灵看着老刘头哭泣的样子,心里有点恍惚。
是错觉吗?怎么感觉老刘头这么矮小,之前看着他总有股心惊胆战的感觉,现在却可怜的像个乞丐。
沈思敏紧紧握住老刘头的手,手掌干枯,手上的老人斑清晰可见,皮肤干枯的有点像北京烤鸭的鸭皮。
老刘头哭累了,他有气无力的拍拍沈思敏的手,声音也没有生气:“孩子,我没事,扶我起来吧。”
沈思敏扶起他的时候动作很轻,生怕稍一用力他这身骨头就散架了。
老刘头像咽馒头一样咽下几口气,缓过来后,他开口说:“那个人是我儿子,我其实有个儿子的,但是他一直恨我,不愿意跟我来往。”
傅灵想问为什么,可沉重的气息压的她喘不过气,嘴巴也像被502粘上了一样,怎么张也张不开。
“我知道你们有很多疑问,别急,让我缓一缓,人老了,说话都有些不利索。”老刘头发出剧烈的咳嗽,嗓子里像是有股浓痰,说话也含糊不清。
沈思敏拍了拍老刘头的后背,老刘头挥挥手示意不用,他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要从哪里开始说起呢?就从我和他母亲相识吧。”
我出生在一个乡村里,那个时候家里穷,连吃饭都是问题,更别提什么治病了,只要不是那种死人的病,大家都是能扛则扛,导致我现在有一个地包天的脸。
那个时候大家都把我当成怪物,都欺负我,我过得十分憋屈,可那又有什么办法?我爸妈老老实实一辈子,他们见到那群孩子也只会说他们几句,并不会真的动手。这导致那群孩子越来越放肆,我的童年过得并不快乐。
长大后大家都嫌弃我,再加上我辍学的早 ,所以就早早的进了工厂。那个时候同龄人基本上不是在学习,就是结婚了。只有我这个人,她们嫌弃我的长相,给我介绍的人很多 ,可最后都是不了了之。
老婆子是我在厂里认识,我们无意间擦肩而过,那是我第一次记住她的样子。在那个流行人人梳马尾辫的日子,她的马尾辫是最粗最亮的。她的脸上满是雀斑,但笑起来的时候却很好看。见她的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了她。
你们知道夜莺吗?那种叫起来特别好听的鸟。她的声音就跟夜莺似的,每次见到她,她都会叽里呱啦的跟我说一堆话,我喜欢听她说话。她说话的时候手舞足蹈的,我从未听过有人跟我说过那么多话。
表白好像总是在晚上,或许只有在晚上我才能不那么自卑,才有那一丝勇敢。那天晚上我向她表了白,没多久我们便结婚了,真的就像一场梦。
我曾经问她,我的样子那么吓人,她有没有嫌弃过,她笑着说我说一些傻话。没多久,我们有了一个孩子,可就是这个孩子,我们的生活开始变得不如意。
我们是在冬天结的婚,孩子也是在冬天生的。那一天特别冷,孩子从白天生到了晚上,生出来的时候只有4斤,医生说他太轻了,需要进保温箱。我在保温箱旁,望着那个孩子,心里莫名的有一些酸楚。
当时家里穷,老婆子生完孩子后一直没有奶,我当时快急疯了。再加上老婆子因为休产假,工厂里已经把她给辞了,这对我们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孩子领回家的那几天,整天饿的哇哇哭,老婆子也急,没有奶她有什么办法?当时听别人说城里有奶粉,那个东西可以喂给孩子喝。可是它价格也不是我们这些人能承受得起,没有办法,我把我厂里的工作给辞了。
我舍不得他们,谁会在孩子刚出生没几天就离开他们呢?没办法呀,孩子他太瘦了,我总不能老喂他米汤吧,医生说他再这样下去,长大后会因为营养不良,变得又瘦又矮的。我知道那种被人歧视的痛苦,我不想我的孩子变成那样。你们知道吗?他用那只鸡蛋大小的小手握住我的时候,我的心都化了。
我要为我的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必须要让我的孩子过更好的生活,我去到了城里找了一个在工地里的活,我没日没夜的干,这一干就是10年。
在我们夫妻的努力下,家里住的房子不再是土墙的,而是瓦房。门口也不再是满是鸡屎的泥地,孩子长得很好,长得也人高马大的,只可惜我错过了他太多的成长。但我不后悔,我让我的儿子过得比我要过得好,我没有让他受我的屈辱,我不后悔。
城里很好,这里灯红酒绿,花团锦簇,白天有日光,晚上有那霓虹的灯光。人们沉浸在这花天酒地里,无法自拔。可我却感觉到很孤独,我想念我的老婆子,想念我的儿子,我想念着那些在乡村里的爸妈。
我经常给他们写信,写我在这里的孤独和对他们的思念;老婆他也经常给我回信,说他在这里一切都好,父母也很健康,孩子也很好学,让我在这里注意安全,她在家等我回来,他们的好对我来说是唯一的动力。
工地里的活赚钱很多,尤其是搭建一些较高的楼层,楼层越高钱越多。当时爸妈得了重病,家里就特别的缺钱,恰好的是这里有一些高的楼层,需要一些人手,我自告奋勇的接下了这个任务。
有的时候你真的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就像一枚硬币,你永远不知道停在桌面上的是正面还是反面。
当时那个楼出现了一些意外,我从高处摔了下来,还好当时的楼层不够高,要不然这一摔,我可能真的要归西了。
在那场意外中,我认识了一个女人。她和我差不多大,也是为了孩子不得已来到这座城市打工。或许是因为出于同样的理由 ,我们都对彼此感到十分的同情,就这样子,那个女人成为了我孤独城市里的一盏灯。
后来家里条件好了 ,老婆子劝我回去,恰好的是那个女人也要走,我们彼此道别,互相加了联系方式,当时谁也没有想到,下次见面,竟然是诀别。
我对孩子人生的参与是缺乏的,我错过了他太多的成长。孩子的生日没有我,孩子第一次上学的时候也没有我,孩子被人欺负的时候,也没有我。别人家的父亲都是接着孩子上学,只有我的孩子,他每天都要自己徒步走回家,因为妈妈也要上班。我错过了他太多太多的成长,他对我怨恨也是应该的。我并不怪他。
我回到家很长一段时间,孩子都不肯叫我爸。我是千哄万哄,各种软磨硬泡,这个孩子才肯叫我一声爹。我记得他当时画了一幅,那是一副三个人的画。他用自己稚嫩的语气对着我说“这是爸爸,这是妈妈,这是我。”
那个时候是我最幸福的时候,家里不用挨饿,孩子也过得健康,我突然觉得人生其实就这么简单,我觉得自己很满足,哪怕有一天我突然去世了,我也死而无憾。
后来孩子越来越大,在家的时间也越来越少了,那个时候我才发现我好像陪孩子的时间其实并没有多少,相比之下,孩子更愿意和他妈妈说话,我们之间始终有着一层隔阂,那是一种触摸不到的屏障。
我和孩子关系真正破裂的时候,是在他毕业后的第二年。
那时候我收到了一封信,是当时在城市里打工的那个女工友给我发的。她说她快不行了,希望能够见我最后一面。
我当时心里其实百感交集,她对我有救命之恩,我想不明白,这么好的人为什么会这么早的走?老婆子看我心不在焉的,就劝我想去就去吧,并且说这个家有她,没事的。
老婆子就是这样子的人,她为我为这个家付出了太多太多 ,我不在的时候,她就是这个家的顶梁,而我在的时候,她就是我的顶梁柱。这一辈子娶到她,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事。
可是我不知道的是,那次的离开也是我和老婆子的最后一面。
就在那一天死了两个人,一个是女工友,一个是老婆子。女工友死因是乳腺癌 ,有很多人在看着她,走的并不是很痛苦。可是老婆子,她有心脏病,发作的时候连药都来不及吃,就这样子没了。死的悄无声息,等邻居发现的时候,都已经是第二天了。
儿子从外地匆匆赶来,看到母亲的样子泣不成声,他问我老婆子是怎么死的,我梗住了。儿子咆哮着发疯着嘶吼着问我,我颤颤巍巍的回答他。得知真相后,儿子傻了。
为了一个老相好,就这样把自己的母亲扔在家里,他还是个父亲吗?他还是个好丈夫吗?
从那天起,我在儿子眼中就是那种自私自利,不顾家人,不顾妻子的人渣。我也没有脸再住在那里,我搬了家来到了这里。
我和老婆子结婚二十四年,我亏欠她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我记得她说过,她喜欢紫罗兰,我当时发誓要种满九十九颗在生日当天送给她。
可是她不在了,我就寻思着,在忌日那天也可以吧,或许在近日那天她能来看看我,我把那些花送给她,这样子也不错,她跟着我实在是太累了,如果真的有下辈子,还是别来找我了,找个好人家。
老刘头说完了,他好像是在讲一个凄美带平静的爱情故事,而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就是他。或许在他那个年代,这种事其实是很平常的,就连现在来说,还有不少的留守儿童,老刘头这样的家庭并不是第一个,但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个。
两个人沉默了很久,片刻之后,沈思敏问了老刘头:“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呢?紫罗兰已经被毁了。”
老刘头叹了一口气:“只能等明年了,也不知道自己这一把老骨头还能不能撑到明年。我这几年过得很穷,退休金加上村里的补贴一半用来吃饭,一半就用来买花种花,我觉得这应该算是对我的一种惩罚吧,或许我活该就是这样。”
老刘头的话语中带有一丝绝望,那些话听的傅灵心里酸酸的。
可怜的老刘头,他不知道自己只有不到一周的生命,哪里还有明年?他的这个愿望或许真的只是一个夙愿了。
梦远书城已将原网页转码以便移动设备浏览
本站仅提供资源搜索服务,不存放任何实质内容。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搜狗,源资源删除后本站的链接将自动失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