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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朗姆可乐

1.

我想过初恋跟我复合的情景,分手后短暂的想过。

但我从没想过在犹豫要不要去参加前任婚礼时会在酒吧里遇上自己的初恋,这狗血的套路就不是一般人会想到的。

2.

我这人没什么特别的地方,长相勉强能进入及格,性格不算落落大方,成绩也只能说是中等偏下。

性格的话……我好像一直是个中规中矩的人。

前十八年没让父母操过什么心,大学的三年里也就理所当然的没让老师操过心。

唯独只谈过两次恋爱,还都是奔着结婚去的那种。

然后毫无例外,都被我成功谈崩了。

3.

我的第一任叫孟兴宇。

在所有人在大一的床上枕着手机睡觉的时候,他在学习。在所有人在大二忙于学习为不挂科而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他在叼着笔怀里抱着试卷跟我一块儿泡在图书馆里。

我也想不起我俩到底是怎么谈的恋爱。

可能是因为时间太长了,在旁人看来应该记得十分清楚的东西在我这儿反而淡忘了不少。

我只记得我们俩不是同桌,也没有什么篮球赛上不小心被打中头的浪漫中充斥着沙雕的电视剧剧情。我还记得孟兴宇有个跟他这活像是什么港剧片的二五仔名字不符的脸,还有和跟这个二五仔名字不一样的莫名精致的生活小习惯。

比如他其实有个作为帅哥能打倒一片的颜还要在出去的时候做好防晒措施,比如他每次跟我接吻前都要一漱口二吃口香糖三喷海盐喷雾。

班上女生在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不是很理解我怎么就被这个好运砸中了。在我们分手后,又不理解我们怎么会分手,我也不是很理解她们起伏的心态。

就像孟兴宇不理解为什么我会在说支持他去调酒后,又拿这个作为理由跟他分手。有些事真的很不适合成长后回过头看,因为回头想想很难明白当时自己的心态,充其量只能算是可以理解。

我也已经想不起自己跟这个所有人眼中的优质股分手的具体原因,但我还记得他在做完那些冗长的事情后,落在我唇上的吻。

4.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猝不及防在酒吧碰上了我压根没想到会碰到的孟兴宇,我的第一反应就是站起来,转身往外走。

同样让我意想不到的还有忽然从吧台后伸出的手,孟兴宇就像是已经知道我会在看到他的第一眼时就转身离开。

在我还在心里不断说服自己那只是个跟他比较相似的人的时候,他如此轻易而又理所当然的封死了我的退路。

5.

这酒吧真的很高档,我打从进来的时候就知道了。

毕竟当我这种踩着高跟鞋穿着一身明显跟去找乐子的人不同的衣服走到门口,门口站着优雅至极的两名服务生甚至主动为我开了门。

但我是真没想到当孟兴宇这个明摆是个调酒师的人直接从吧台走出来的时候,也没人多说一句话,譬如工作时不能擅自离岗之类的。

旁边原本默不作声调着酒的另一位调酒师在孟兴宇离开后更是很默契的往旁一站,替代了他的位置。

孟兴宇似乎没有特别在意这个,可能是他们俩太熟用不着道谢。

总之他只是抓着我往外面走,力道掌握的刚刚好,确保我感觉不到疼也不能轻易挣脱。我于是只能顺着他的力跟着跌跌撞撞地往前走,走过那些拿着酒杯走过的人,走出这所酒吧,走到了马路对面。

最后孟兴宇总算是在一个地方停下——这是个拐角,旁边唯一的一个路灯闪了没一会儿就灭掉,灭掉之后再接着闪。

6.

他松开了手。

而我不合时宜的在心里想这个地方还挺适合拍鬼片,接着就在路边一下坐下了。

他站着看了我几眼,也在旁边坐下。

坐下之后他下意识的摸了摸兜,摸出一盒烟,看了我一眼后又揣了回去。

我很难说自己没有因为他的那个动作感到下意识的动摇,但最后想起我们现在的角度,我张了张嘴,也只想到了一句话:“你想抽就抽…”不用管我。

但我的话说到一半就被迫哽住了。

原因无他,因为孟兴宇忽然转头瞪着我,按理说他的这么一瞪,寻常人都得下意识收声,但我偏偏莫名其妙的联想到了要被第二次丢掉的小狗崽的眼神。

那种湿漉漉的眼神。

接着孟兴宇又把烟盒取出来。

我正想着是不是他生气了,就见他把烟盒打开,看着我恶狠狠的说:“是给酒吧里的人派的。”

说了这话他又看了看我,这次压低了声音,补充说,“…已经戒了。”

我让这句话惊得都顾不上维持表情,直接愣住了。

7.

孟兴宇这人没什么大毛病,就一个小毛病,他真的很喜欢抽烟。

开心了要抽,不开心了还是要抽。

这可能也是我们没能在第一时间认识的原因。

抽烟的人跟沾了烟味的人身上的味道是不一样的,但两个我都不怎么喜欢。这东西在我心中跟所谓的男人味不搭边,毕竟我住的楼道里长年都裹着浓浓的烟味儿,每次从那儿走我都不得不捂着口鼻,也就连带着对身上有烟味的人没什么好感。

因此我第一次注意到孟兴宇的时候不是因为他的脸跟他打篮球,而是他身上那种烟味。

那种有点浓的烟味、

交往后我曾想过要劝他戒烟,只是以前每每提起孟兴宇都要摆摆手,让我别说下去。

他没说自己讨厌我这样,但我自觉自己这罗里吧嗦的德行实在很像是个管家婆,有了这个想法后,每次我看他眼睛都会觉得里面满是对我唠叨和说教的不耐烦,之后也没再提过。

孟兴宇那次之后就不怎么当着我的面抽烟了,身上也没了第一次见面时会让我下意识捂住口鼻的烟味,淡了很多。

但我知道他没有戒烟,他顶多算是不常抽了而已。

8

分手后,我倒是经常会想到他,会想到自己先前的说教和别的。

不过我没想过见面后他会以调酒师的形象把我拽走,也没想过他会在之后就告诉我自己戒烟了。就像我没想过会在这个地方见到他,也没想到孟兴宇会在许久的沉默后忽然转头问我:“你为什么之后会跟那家伙谈恋爱?”

说完这话后他像是有些后悔,转过头不再说话了。

他的口气太平淡,我都分不出他到底是愤怒多些还是吃醋多些,于是我抬头看了眼亮了又灭的灯。

也是时候了,我想,反正已经没关系了,说不说又怎样,说了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我轻轻踩了踩高跟鞋,让它不要箍我的脚箍得那么紧,让我有勇气说那些我以为自己永远不会说出口的话和故事。

第二段感情其实没第一段的时候那么刻苦铭心,说起来原因还有点幼稚。

9.

孟兴宇有个死对头,说‘死’也谈不上。

这个所谓的死对头属于相当于被他单方面压制,篮球方面是低了孟兴宇一级的副队长,考试总得被孟兴宇超个二十分,所以‘对头’也是真的算不算,主要还是他单方面看孟兴宇不顺眼。

我跟孟兴宇分手后虽然觉得我们可能会复合,但也没想过要把这件事瞒下来,或者说我已经觉得复合是不可能的事,顶多想想我们‘如果’复合会怎样,没有真的想过我们会再复合。

我理所当然的认为之后我们就不会有交集。

所以当孟兴宇的‘死对头’找上我,问我要不要报复孟兴宇的时候,我还有点懵。

随即我想到可能所有人都下意识的认为我才会是被甩的那个,这才理解了这个人口中的‘报复’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说来奇怪,哪怕我那时都不记得这个人全名是什么,却因为他的提议而感到一种诡异的痛快。

也许是骨子里某种过于卑劣的东西在作祟,哪怕孟兴宇愿意为了我去做承受方,我也始终觉得孟兴宇不会是跟我一类的人。他优秀,想做什么都能做到,哪怕大学时候他没有特别交好的朋友,也不会有人想着去刻意破坏他的坦途。

我经常看到那些男女分手后的报道,听到那些隔壁班分手后见面就转过头装作不认识对方的八卦。

所以像是孟兴宇这样优秀的人,如果厌烦了一段感情会怎么样呢,无非是一脚踢开,当做无意间踢飞了一颗不用在意的小石子。

我不想成为被他踢开的小石子,正如我始终觉得我们不是一路人,他始终是要往前走的,而我的作用只能是拖着他,或者说是被他拽着往前走,拖油瓶都不足以形容我对他的影响。

但我不想被踢开,我想主动离开他,在还没有人发现其实我本质是个拖油瓶的时候。

我想让孟兴宇记住我,哪怕是恨也好,我都希望他能记住我,记住这个讨人厌自己先滚走了的小石子。

10

前任结婚对我来说无所谓,我不过是需要一个理由,需要一个能让我在忽然失去了一个支撑点去酒吧的理由。

需要一个让我说服自己并不在意了孟兴宇的理由。

需要一个让我不会为自己当初选择感到后悔的理由。

11.

“所以你真的犯不着记着这些事儿。”我说,谨慎的盯着他。

生怕他下一秒就会忽然暴起,在这个地方揍我一顿。

“你就因为这些跟我分手?”但出乎意料的是孟兴宇似乎没有生气,他只是转头看着我,很平静的问。

“不是就因为,”我弯下腰把刚刚自己蹬松了一点儿的高跟鞋给重新蹬回去,做好了他恼羞成怒决定打我的时候随时逃跑的准备,“这些理由在我看来很重要。”

我当时想着的是我只是一颗小石子,不该去碰那些不能碰的东西,及时止损才是最好的选择。孟兴宇对我来说其实也很像是我讨厌的烟味儿,我会因为偶尔自己想要尝试的心理而感到愤怒,为这愤怒的源头本该是我不可控的自制力。

但人总是不擅长责怪自己的,所以我又把愤怒的源头归咎到其他方面,归咎到他致命的吸引力,却从不归咎到我那丢人现眼的自制力上。

于是我跟他提了分手,用了一个让我恨自己的理由,我用他觉得不赖的东西跟他提出分手,希望他能够因此对调酒师这门职业产生憎恨。其实我一直觉得他的手指很好看,不女气的那种好看,我觉得如果他去调酒,那一定会带给很多人视觉上最好的享受。

但孟兴宇不该是这样的,他就不该止步于此。

他有更好的发展空间,他可以做很多别人不能做也做不到的事,并且会做得很好,如鱼得水。

我想让他也深陷泥潭,又不愿他跌下来,因此总是以一种完全矛盾的心理对待他。可看到他跌在泥潭里时我并没有觉得有多痛快,相反,我觉得很难过。孟兴宇对我来说一直相当于一个不一样的人,他好像一直都做我不能做到的事情,一直都是我想成为又不能成为的人。而现在他告诉我不是这样的,他只是个普通人,只是在高档酒吧里做一个调酒师。

我好像有点难过,又奇迹的觉得这样很好。

我甚至生出了一个很肮脏的想法——

我……觉得他好像终于离我近了那么一点。

12.

孟兴宇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接话,我不清楚他有没有听懂我话里的意思,我想他可能听懂了,毕竟他那么聪明。

然后我觉得好像是听懂了的孟兴宇忽然转过头看着我,问我:“你这高跟鞋穿着崴脚吗?”

我也不知话题怎么会三百六十度大转弯,闻言愣了一下,但还是很给他面子的点了点头,如实回答:“崴脚。”

‘崴脚’一词都不足以概括我对这鞋的嫌弃,实际上要不是公司老板明令表示所有女性员工都要穿细跟高跟鞋,我早把这鞋子踢出我的柜子了。

“扔了会有什么不好吗?”孟兴宇继续问。

我看着他,不知道他想做什么:“扔了我的饭碗也没了,我柜子里就这一双高跟鞋。”

“那就好。”孟兴宇说,伸出手把我高跟鞋给取了下来,接着直接朝远方抛出去,在闪了又灭的灯下,我甚至能看到细跟被摔成了两截。

正在我想这是不是报复的时候,孟兴宇猛地凑了过来。

他说:“如果是这些理由的话,你现在不需要操心。”

他抱住了我,吻了我的唇角一下。

他说:“我不会在意这些事,你也不用在意这些。”

13.

孟兴宇说到后面措辞就越发混乱,但我奇迹般的都听懂了。

我们俩就像是两个傻得要命的大傻子,坐在一个拐角旁边,头顶的路灯闪了没一会儿就灭掉,灭掉之后再接着闪。其中一个人穿着白领的西装,一个穿着调酒师的正装,一个在对另一个说个没完,一个在懵,在犯傻。

我猜想我脸上的表情肯定很迷茫,词语都没法形容我的表情。因为孟兴宇没忍住低头看了我一眼,然后他眼里忽然带上了完全压不下去的笑意,本来有些颤抖的声音也从平静过渡到了嚣张,越来越倾向于我记忆里的那个孟兴宇。

我听着这人跟我说了初恋复合的一百个好处,然后听着他在说到第十个好处的时候就好巧不巧的卡了壳。

最后孟兴宇直接假装自己之前什么都没说,用十分自然的语气跟我说:“你要对我负责。”

我为他用这么自然的口气说出这么不要脸的话而扼腕,却又不得不承认这时的孟兴宇对我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但不同的是他不再是会让我忍不住懊恼于自己自制力的烟,而是别的什么。

然后我无端的想到自己目前为止唯一喝过的一款鸡尾酒。

——朗姆可乐。

14.

这款鸡尾酒还是孟兴宇给我调的,他那时刚调酒入门,没有那么得心应手,全靠书籍入门,调的第一杯就是这个。

我本来很不乐意喝酒,但孟兴宇说自己事先查过资料,朗姆可乐有股淡淡的果香味,也有酒香,但并不是很重。

而我在喝过之后立刻对着他竖了个大拇指。

孟兴宇说完那些话后就走到我身前蹲下,让我乖乖上去,说我除了这个之外没有别的选择。

我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倒是没提出异议,全程都默不作声。

孟兴宇于是又说我不能就因为这个就和他生气,接着放软了声音问我要不要上C。

我让他逗乐了,一边笑一边轻轻捏了捏他的脸。

我说当然行,我还说没有生气,只是觉得我的高跟鞋太过可怜,问他能不能让它们到垃圾桶里去好好休息。我还问他以后是不是跟我一样都是失业人群,调侃说我们看起来还真是初恋复合最惨烈的一对,因为刚复合后就要面临双双失业的窘境。

孟兴宇也跟着我笑,我想他肯定又是像当初篮球打赢了一样,唇角弯起个张扬的弧度,眼睛亮的像是抓着了猎物的猎犬。

然后他告诉我,自己的手机就放在右侧裤兜,现在就给备注是寡哥的人发个短信,让他从酒吧过来,收拾一下老板女朋友高跟鞋的残骸。

少了个高跟鞋而已,女主不会失业,她胡说八道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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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朗姆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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