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笛可在沐浴。
这个季节,草原上的水比黄金还要珍贵,但却有源源不断的热水被侍女们抬进来,随时等待着倾倒进她的浴池之中。
毕竟对于那位横扫天下的“上帝之鞭”来说,黄金也不算多么珍贵的东西,仅东罗马帝国每年支付给他的就高达2100磅黄金,而去年与西罗马帝国的一役,让他不仅娶回了霍诺利亚公主,更是得到了帝国的半数领土和一大笔赎金。
说起霍诺利亚公主,伊笛可的心情不禁微妙起来。但这并不是因为她即将和霍诺利亚一样成为阿提拉的妻子,而是因为她的另一重身份。
伊笛可是日耳曼部落献给阿提拉的贵族之女,也是西罗马屠龙密党培养的刺客,代号名为“翠之混”。
从幼时起,伊笛可就经受着最严苛的训练,今年她只有十七岁,但是杀过的人已经比马背上的虱子还要多。
伊笛可一直认为自己与众不同,第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同行的人几乎都吐了,只有她还能冷静地切割下目标的头颅。无论在多么艰难的情况下,她总能绝处逢生,顺利地完成任务。
伊笛可以为这是她个人的天赋,直到她十二岁被带到密党长老面前,得知了她的身世和命运。
“你是血统最优秀的龙族混血种,伊笛可,”长老说,“你的使命就是屠龙。”
伊笛可作为普通人活了十几年,骤然得知自己原来是人和龙的杂交产品,第一感觉不是震撼,不是骄傲也不是羞辱,她只是张大了嘴,像个忽然从街上被抓来委以重任的普通人一样发出一声:“啊?”
“既然我是龙类的混血种,我为什么还要去屠龙呢?”伊笛可直白道,“我的意思是,对我来说,人和龙应该都是一样的吧,我为什么一定要站在哪一边呢?”
伊笛可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话在密党之中有多么大逆不道。长老示意已在拔剑的守卫退下,自己则坐下给伊笛可倒了一杯酒。
伊笛可虽然年纪不大,却已有丰富的杀人阅历,她敏锐地察觉了那一闪而过的杀意,所以对这杯酒也敬谢不敏。
长老不由失笑:“放心吧,孩子,在我们身边你才是最安全的。”
“我理解你对龙族的想法,在你看来,龙族具有无上伟力,人类却微小孱弱,你作为强者长大,自然也趋向于强者。”
但是伊笛可,龙族并不将我们视为同类。在祂们看来,人类尚且是可以放牧的羔羊,而混血种却是窃取了龙族力量的敌人!当然,我们在祂们眼中或许还称不上敌人。”
长老说话间按住了一只蚂蚁,它在刚刚偷偷地爬到了给伊笛可准备的蜂蜜羊乳蛋糕上,尽管伊笛可并不打算吃它,也不由得感到可惜。
“就像这只蚂蚁,伊笛可,”长老指给她看,“混血种就像这只蚂蚁偷吃你的蛋糕一样偷走了龙族的力量,你可以无视它,也可以按死它,一切都只在你的一念之间,而不在这只蚂蚁。”
“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屠龙,只有在龙族苏醒之前杀死祂们,我们才能避免成为这只蚂蚁的命运。”
那之后伊笛可正式开始了她作为“翠之混”的屠龙生涯,艰难杀死第一个暴走的混血种时,她才知道自己过去引以为傲的刺杀实绩是多么幼稚可笑。在这场人与龙的漫长战争中,没有任何一个敌人是她可以轻视的。
更不用说此刻,她是被派来刺杀一位可能是初代种的龙族君王,像风暴一样席卷了这片大陆的恐怖敌人。
伊笛可有充足的理由相信,自己是被派来送死的。
她曾经藏在高处,偷偷观察过这位异族君王率领的军队,匈人士兵向来以凶暴残忍、善变易怒闻名,但在这位君王面前,无不顺服得如同初生羔羊。当祂率领军队冲锋时,所有士兵都会悍不畏死地冲向祂所指的地方,这让本已腐朽的罗马军队显得更不堪一击。
据侦察的探子回报,在匈人中流传着一种说法,他们的首领阿提拉不仅是尘世之王,也是亡灵的君主,有一天祂会打开世界之门,将所有亡者带回生人的世界,所以他们才从不畏惧死亡。
也是因此,密党才大致确定了祂的身份——龙族四大君王中掌管着力量的大地与山之王,祂过去的名字是耶梦加得。
伊笛可在那遥远的一瞥中看见过祂的背影,祂并不像熊一样高大健壮,只比一般的日耳曼女性高出一些,身材略显精瘦,但当祂纵马冲锋时,大地都会为之震动。
伊笛可没有自信能杀死这样一位君主,尽管密党上层再三向她保证,祂还没有完全苏醒和掌握自己的力量,同时在匈人的王庭中还有一位接应的人会帮助她完成任务。
但这位接应者的身份却始终秘而不宣,直到昨天,婚礼的前一晚,她来到了约定好的地点,等来了那位西罗马帝国的公主。
伊笛可是个好刺客,但不是个好演员,所以当着霍诺利亚的面,她把震惊毫不掩饰地写在了脸上。
她不是没有见过反目成仇的夫妻,事实上她偷偷接过不少类似的私活,但这种同床异梦的戏码在阿提拉和霍诺利亚之间上演,不免有些太过戏剧性了。
因为她们本该上演的是破镜重圆、梦想成真的剧情。
阿提拉十二岁的时候被作为质子送到罗马宫廷,在那里祂认识了当时还只是孩子的霍诺利亚,那时发生在她们之间的事无人知晓,直到霍诺利亚为摆脱政治联姻向阿提拉写信求助,她主动提出要以西罗马帝国的一半为嫁妆嫁给祂,而祂也欣然前往。
那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或许会声称这只是一场政治交易,不过是挑起军事战争的手段,但伊笛可和普罗大众一样更愿意相信,这是因为她们年少时的情谊。
昔年压抑着感情的宫廷质子,在成为王之后终于迎回了祂的公主,多么精彩又振奋人心的一场好戏。
如果这位公主不是正和她丈夫的新婚妻子密谋着如何杀害祂的话。
伊笛可尽管看过不少市井喜剧,也不会以为这是出于报复的情杀,毕竟在霍诺利亚出嫁之前,阿提拉有几百名妻子的传闻早已人尽皆知。
难道她其实是一位忍辱负重的混血种,为了屠龙大业潜伏在龙王身边多年?
霍诺利亚轻易地看穿了伊笛可的想法,她没有过多解释,因为这次交接本就充满危险。她只是迅速将一包秘药塞进了伊笛可手里,然后就此离去。
此刻那包秘药被伊笛可贴身放在胸口,她穿着层层叠叠的厚重婚服,像个被打包好的礼物一样被送到阿提拉的王帐。
即使不算另外半边用来议事的前厅,这半边用于生活的营帐也堪比宫殿了。阿提拉从不掩饰自己的富有和奢华,祂骑着黄金的马鞍,刀剑上镶嵌着鸽蛋大小的宝石,堆成小山似的金币和珠宝在祂的居所中到处都是,让伊笛可几乎移不开眼。
她继承自龙族的天性中,最为明显的或许就是喜爱这些亮闪闪的东西。但她没有愚蠢到在这种时候去触碰龙的逆鳞,所以只是老老实实地待着,将那包秘药迅速地撒进了酒里。
阿提拉还没有来,听说祂还在沐浴。
匈人一般很少沐浴,他们几乎只在出生、结婚、去世时才沐浴,但阿提拉并非如此。或许是因为少时的经历,祂对沐浴的态度也更像罗马贵族,祂几乎每天都要沐浴,还为此修建了类似罗马浴场的浴池。
伊笛可对此心存感激,因为她可不想捏着鼻子赴死。
当然,伊笛可并不想死。她之所以前来刺杀阿提拉,不是出于对密党的忠诚,而是因为密党不会容忍违背命令的叛徒,那么晚死总比早死要好。
作为刺客,她早已习惯了等待,但那是等待别人的死亡,而不是她自己的。要一个人清楚地为自己的生命倒计时,这不是太过残忍了吗?
伊笛可不想承认自己很紧张,但她确实很紧张。她的手无意识地抚摸着自己的裙摆,在那之下是一把炼金匕首,被布带缠在她的腿上。密党为了这次刺杀确实拿出了不少珍藏,这把炼金匕首据说是来自公元前七世纪的大师手笔,某位屠龙勇士曾用它杀死过恶龙。
但将这把匕首交给她的长老自己似乎也不相信这个传说,因为他告诉伊笛可,龙族是不会被真正杀死的,他们能做的只是阻止祂们的苏醒,在祂们还没完全掌握权与力前将祂们谋杀。
听起来就像谋杀一个将会长成恶人的婴儿,说不清是正义还是邪恶。
但伊笛可没时间思考正义和邪恶的问题,因为这个婴儿或许要先将她扼杀在摇篮里了。
“等了很久吗?”
伊笛可骤然抬起头来,看见一人掀开大帐进来,而她在此之前根本没有察觉祂的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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