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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第 8 章

在重文轻武的时代,不懂诗文只想着练武的我跟同窗们一直格格不入。

我看不懂他们的悲怀伤秋,也看不懂古人们留下的千古诗词,只想着正午要吃什么,酒楼今日的特色菜是否是我喜欢的口味。

但我也不是真的武夫,脑子里只想着武功,相反,我更喜欢安安稳稳的坐着,做什么都好,做什么都比练武有意思。

就这样银钱攒了将将五年,我去百宝阁,买了个音色极佳的琵琶。

这是我唯一一个乐器,即便我这样粗手粗脚的人,在呵护它时也是细中又细,不可怠慢。

想要快速精进技能,自己的东西才能用的顺手。如同做暗杀任务的杀手,都会拥有独属于自己的武器,因为手感好。

前世牡丹详细地教导我,不带一丝余地,日日的练习终于能让我在众宾面前拥有几分自信和底气。

牡丹爱花,我也爱花,有时看到盛开的正好的娇花,我反而不舍得将它摘了去,只好心有遗憾地去了戏楼,跟牡丹详说那朵花是开的多娇艳,根本舍不得摘。

我笑道:“所以,今日来见你,没有新花,唯有长安花了。”说罢,我将身后藏着的春日花展在她面前。

有时,我的胆子也是大的,为了讨牡丹眸里对花的爱怜与对故土的怀念,我会偷偷离开南州,在大江以北的地带悠悠的找着长安的故花。

每当牡丹的含情眸望着我时,都让我产生有人在热切地爱着我的错觉。

或许,将来某一天,对未来充满期望的我心里定下一个目标,我会攒够赎了牡丹的银钱,带她走遍天南地北,将百花看遍。

但现在谈这些还是太早了,我将琵琶轻轻放下,准备好了前往义庄的行囊。

前世,我不懂权势,不懂暗流涌动的危险,以为他是要让我和娘亲分开把我丢弃,于是在父亲面前流尽了眼泪,才让他松了口,将我留在娘亲身边,不用把我丢到义宅。

但府中总要有一个孩子是要远离朝堂党争的,父亲也想过若自己真的一朝踏错,让自己的嫡子保住最后的性命也是好的。

但兄长没有去义宅,他去了生活条件比较好的寺庙。

所以,我也不知道,我在义宅,竟然见到了年少的厌统领。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往往都看缘深缘浅。缘浅,也不过萍水相逢。缘深了…

我从来没有过一睹厌统领鬼面下容颜的想法,即便死前,他的鬼面被打的破碎,漏出他精致瘦削的下颌,上半面也是快要散开的趋势,我也只是提前闭上了眼睛,准备赴黄泉。

我对厌统领的观感,跟南州老百姓没什么差别,我也挺害怕他的。

但有时,我也是无比感激他的存在,能让我少了很多麻烦。

卖鱼货时,不乏有想前来的闹事的,我不善长与人打交道,若不是为了赚钱,我想一天都待在江边钓鱼,他们想买我还不卖呢。

厌统领将人吓跑后,朝我要保护费,我笑眯眯地将箱里七成的银钱都给了他,讨好道:“厌统领,以后小女子的鱼摊,就靠你护着了。”

鬼面下不知是何表情,他双手在银钱上一过,道“还挺有诚意,行,以后再有闹事的,把名字写下来给我,其余的你不用管。”

目送他走后,我的摊友们问我到底怕不怕他。

我道,怕啊,全南州谁不怕啊。

他们道,那你还跟他说话。

我沉思,道,其实吧,我还挺感激他的,至少他一来,我的麻烦就被解决了。

我一直觉得,厌统领像一只毒蛇,拥有致命的毒素,但却不会无缘无故伤人,毕竟他当杀手是为了银钱,当瞻京卫统领是奉皇帝命抄家,只有触碰了他的底线,他才会暴起反击,将毒牙刺入敌人的皮肉,让他也受无尽的痛苦。

每当大场面有他在的时候,我往往做不了什么,因为他自己就是个大麻烦,但他会为了自己的利益选择清理周围的小麻烦的时候,我也轻松了许多,嗯,所以…害怕之情是真的,感激之情也是真的。

关于面具,我深有感触,即便我再想不出风头,谢世子之徒的名号也会让他人对我好奇。

每当他们看到我,眼里的星光便会暗淡,仿佛看到了什么失望的东西。

“还以为谢世子的徒弟是大隐于市的天才绝艳之人,没想到容貌竟然如此平平无奇。”

“那看来想必其他方面也没有什么才华吧,不然除了…那个,她还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呢。”

我也想找个面具,将自己的脸遮起来,这样至少他们只会抨击我的能力,而不会讨论我的容貌。

所以,看到无论是何种原因遮掩自己容貌的人,我是不会失礼地想要揭开他的面具的,这是他的选择,人要有允许遮掩自己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该跨过他人的意愿,来满足自己的眼福。

所以,我是无比的惊悚,看着眼前将自己的鬼面戴上又摘下来暗示我的少年,哆哆嗖嗖地问,“你是要杀了我吗?”

他曾道,曾经看过他的脸的人,都成为了他的刀下亡魂。

即便他的脸有多精致,多姝丽,我也没有什么欣赏的想法,我还是挺怕死的。

“我暂时还没有这种想法,”厌道。

希望未来也不要有,我暗暗祈祷。

“你的命,三百钱,”他回忆着,笑着看我,“爱作死的小姐,可别随便出了义宅,否则真的暴尸街头,你家人都不能找你的尸骨。”

还好吧,我乐观的想着,前世我的命都上万了,不也活得好好的吗,也没有杀手在夜里取我的项上人头。

经过多日的相处,我判定,眼前的少年就是未来的厌统领,绝对没错。

即便性格上有点出入,看上去像在外摸滚打爬的流浪猫般,带有些野性的生命力,但绝对是厌统领,我用我的零钱罐起誓。

天元十三年的冬季,是如此的寒冷,风雪交加,吹打屋檐。

我将薄薄的寝被裹在自己身上,等着阿厌将我需要糊窗户的韧皮纸买回来。

我刚到义宅时,还未有初雪,但现在天温骤降,义宅中有的孩子受不了忽冷忽热的天气已是着了凉。

我的体质是不常生病的,可一旦生了大病,就会一躺躺个大半月,身体的不良反应也是比别人剧烈许多,

为防患于未然,我需要将阿厌房屋的窗户的漏洞都封起来。

我道:“你身体这么冷,该不会就是从不好好保暖的原因吧。”

阿厌道:“不是,但我确实不怎么保暖,抱着自己也没觉得有多暖和。”

流浪猫在冬季都会寻找同类互相靠体温来存活,十多年的冬季都没有想过给自己取暖,他究竟是怎么活下来的。

将窗纸糊好后,阿厌打量着窗户,好奇道,“没想到你还挺擅长这种活。”

“过奖,”我道,“我娘的院子里,每到过年时候,她便带我做,而且不仅仅是粘窗纸,还有写春联,放鞭炮什么的。”

阿厌哦了一声,看着我,眸色沉沉,没说话。

我疑惑,“怎么了?”

阿厌道:“没什么,只是,你跟我想象的世家小姐不太相同。”

世家子女什么的,我笑了笑,“哪有不同的?不都是不谙世事的孩子,被父母疼爱着嘛。”

唯一不同的是,我从来没体验过,也不想体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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