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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哥哥

我叫方悦,普通的名字,和哥哥只一字之差,他叫做方锐。乍一眼看去我俩姓名只有一个偏旁的差别,意味却截然不同。

哥哥比我大一岁,现在想来三年内连续孕育两个孩子妈妈实在太有勇气,太坚强也太伟大。妈妈相亲结婚生子过任务一样雷厉风行干脆利落,短短几年就从未婚变成母亲,还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其实当时她也才二十出头,是对未来怀揣无限期待的年轻人。我猜测妈妈甘愿亏空自己带哥哥和我接连降世,是不是因为当时她和爸爸之间也有过爱呢?还是说,单纯是老一辈的催促让她不得不放弃可能有过的人生规划,自缚手脚去完结那些长辈口中“人生大事”。

从现在来看更多应该是后者。到底是前者后者亦或是两者都有已经不重要。那时妈妈已从从碎裂一地的婚姻中解脱。她和我躺在一张床上,掀起一角腹部睡衣,我看到时隔多年依旧显眼的纹路,是生育留下的伤痕,也是哥哥和我前后与妈妈连接共频的印记,可它们实在有点丑。

我哀伤地抚上我的小腹和肚子,幅度平坦肌肤也柔嫩,当然不存在妊娠纹。我好年轻,对比下来我有大把时间去轻狂去挥霍去自由去反抗。因此躺在妈妈身旁我所有话堵在喉咙口,眼眶莫名发烫。

妈妈侧过头看我,说:“消不掉啊。”

“你和哥哥都是从妈妈肚子里长大的,还都喜欢乱踢乱动。”

“你俩小时候都好胖的,肉乎乎的。”

她表情是很平常的笑容。

这种时候我总能感受到妈妈的爱。每次我都无措都哑口无言,每次我都震撼都感动到羞愧。妈妈好爱我,而我笨拙地自责我好像永远不如她爱我那样爱她。

爱能藏污纳垢。生育留下的痕迹远不止妊娠纹。我对哥哥说:“生小孩好恐怖啊,我以后绝对不生的,我怕疼怕辛苦。”哥哥深以为然连连点头:“绝对不生绝对不生。”所以我更加觉得妈妈很厉害。不管爸爸妈妈的感情怎样,无论爸爸对哥哥和我的感情又有多少,方锐和我毫无疑问是在爱里出生的。妈妈一个人给我们的爱就足够满溢。

她很爱哥哥和我。我们的名字都由妈妈一人决定,那一刻起命运注定妈妈要独享哥哥和我的所有权,这是一种亲密到无法再更上一层的关系,包括血缘亲缘养育取名之缘。姓随妈妈,因为爸爸是入赘。哥哥要“锐”,锐气无边好敢闯破世间所有难关。后来的我是“悦”,妈妈好像对我别无更多要求,她简简单单希望我能平安喜乐,在生命的每一天里都能发自内心的去喜悦。

可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喜欢我的名字,当然也不喜欢妈妈对我名字的解释。我羡慕哥哥拥有的“锐”,锐意进取。为什么我不能有?因为我是第二个孩子?因为我是女孩子?因为我是妹妹?可我也想要闯千山破万难的积极昂扬,我也想要将讲规劝天翻地覆的勇气。我不喜欢这样平淡好像天然要将我放进保护伞里呵护的祝福,我要说风雨不会把我打倒只会让我成长。

我对我的名字闷闷不乐,自我意识在成长过程中和很多新潮思想一起席卷我的世界。我诘问,妈妈云里雾里问我在胡说八道什么。哥哥在旁边小心翼翼地瞄我,被我捕获时眼神诚恳但下意识缩了缩脖子。我拽拽他的手:“哥哥可不可以跟我换名字?”从此你叫方悦我叫方锐也很完美。

哥哥被我拉住的手反扣,紧握。他的手比我大,也总比我温暖:“妹啊,放过我。你想改我回头和你一起翻新华字典啊!”

“不过我也好希望你开开心心快快乐乐天天喜悦的……”接着他小声嘀咕。

后来我没改名。改名太过麻烦,此外我渐渐和我名字和解。既然是妈妈的祝福,还有哥哥的祝福,那我坦然收下爱。爱不是错,它不会让我更软弱,也不会让我比任何人少哪怕一丝一毫的勇敢和进取心,它只会让我更有底气。这无边大世界,无论何时何地,不论情形如何,即使时过境迁物是人非,永远有两个人在我出生前就开始爱我,证明就是我的名字,不亚于刻入骨血。

奇怪的是,拥有这份祝福长大的我总是不喜悦。永远纯粹的喜悦很难,不现实太虚假,某种角度来想更像扭曲的诅咒。只是我的不喜悦要更多更巨大更混浊暗淡。要说什么“忧郁的悲伤始终萦绕我的一生”这样的话太过夸张矫情,我只是总觉广东闷热潮湿的天气太过漫长,回想时所有的难过都有那样湿热烦躁又无力的氛围。

流着泪的墙壁打滑的地面,晾不干的衣物,阴云密布的天空,窒闷黏重的空气,汗水黏连额边碎发,哥哥和我挤在笨重电视机前看仙侠剧,正对电风扇最好的位置特意让给我。回忆的定格瞬间好像总有这样带着噪点的背景,我也常常在低落难受失望躁郁无奈。

模糊捕捞拼凑一下,从我有记忆起,他们就一直说爸爸在外上班。在哪里?做什么?我一概不知。知情人并不觉得有将烦心事告知小孩的必要。他们肯定是想保护我和哥哥幼小幼稚的心灵。做法正确与否没有人能公正评判,只能说造成的后果是我和哥哥对爸爸的印象极其浅淡,飘忽甚过天边的一片云,兴起就望一眼、想一下。

我和哥哥可以说由妈妈一手拉扯长大。爸爸说是在外务工,可是不光回来少,往家寄钱也少。

妈妈很辛苦,以至于幼小的我几乎每个渴望有妈妈陪伴的时间,她都不在。有时她上白班,有时为了高出些微的工资她要倒夜班。也正因为她的顶天立地,我们的家虽然拮据,但没到一贫如洗的地步。这让我在和同龄人明里暗里的比较中变得脆弱、摇摇欲坠的自尊不至于一碰就碎成玻璃渣。其实也没好到哪里,但这足够我在妈妈面前粉饰太平。

真幸运。这对妈妈来说是幸运吗?也许不是。但她很爱我。她很爱我和哥哥。爱让她甘愿献出所有气力为我们打造一个更舒适的成长空间,尽管代价是献祭她自己。

《女儿红》的序里讲,女儿红在旧时民俗里,生女即酿酒贮藏,待出嫁再取出宴宾客,故此得名。她说“天生地养的女儿随着锣鼓去领取她的未知”“酒饮尽后表明自己是无父无母无兄无弟的孤独者”,“要自己去挣一片天”。因此女儿红也像送别壮士的。她还写有红萝卜也叫“女儿红”,“默默地把山川湖海钉牢”,因此“女儿红又接近地母的性格”。

妈妈也是壮士。妈妈也是地母。

在缺少母爱无微不至的关照时,哥哥会自告奋勇地站出来,拉住我的手,陪我玩耍陪我打发童年悠长又短暂的时间,体贴地照顾我的喜怒哀乐所有情绪。方锐也只比大一岁。和他一样大的男孩都调皮捣蛋上窜下跳,这正是活泼好动也不会被人骂没正形或者不务正业的年龄,顽皮也只是顽皮不是顽劣。我不好动,方锐就陪我沉静下来。一起玩耍时他也永远不会嫌弃我幼稚或者娇气爱哭。方锐这种在嬉笑中不动声色展露体贴关心的柔软性格早在这些懵懂岁月就已扎根。

明明只比我大一岁,为什么能比我懂事成熟这么多呢?是否哥哥有颗比我还要敏感易碎的心,只是比我早一年承受千锤百炼,才甘愿淬炼出温柔到一塌糊涂的坚强,甘愿用自己尚还稚嫩的手呵护我为我遮风挡雨,为我努力构建童年应有的无拘无束。

方锐与生俱来有爱人的天赋。比广东的阳光更柔和比风雨更爽朗,或许接近有风摇动竹叶时白光绿影交错斑驳的簌簌律动,揉杂所有的美好,调和还不失棱角。

当时被小小的哥哥巨大的爱浸泡的我没有察觉这些。我太小了。我看什么都懵懂无知。世界对我来说是个无穷尽的难题,包括爸妈感情破裂的毫不遮掩,包括家庭圆满的岌岌可危,包括妈妈的苦楚哥哥的温柔。我用愚笨的大脑去磕碰,只换来了满腔怨怼委屈。没有人会试图向我解释,解释了我也不会听懂。

我只会凭本能去死死抱住方锐。我的哥哥。他是年幼的我心中唯一的家人——超越杳无音讯的爸爸和疲惫忙碌的妈妈;他是躁郁的我心中唯一的玩伴——好过受尽宠爱而自我中心的其他小屁孩。他简直是我溺水时唯一的氧源,是我小小世界里灭世洪灾上漂游的诺亚方舟。

我寸步不离,紧紧抓住他的手,在外面撒欢奔跑也不松开,被外人调侃是哥哥的跟屁虫也不松开,睡觉也不松开。我不能看不见方锐,否则我会声嘶力竭地哭闹,哭到他回来为止,或者我痛哭到死亡。

对我来说爱就是这么一回事:紧紧抓住他。不留间隙,侵略到不设另外的呼吸空间,哪怕会剥夺我或他的自主性和独立性。

我的爱就这么窒息,很抱歉。更抱歉的是,十几年间,我一直并没觉得应该对此抱歉。

妈妈工作忙,而哥哥和我又太小,于是她把我们送到乡下外公外婆家。乡间有野蛮的蓬勃。比起县城的拥挤,在农村撒欢更加快活。天地间有粗犷的无拘无束。哥哥带着我在村里徜徉,穿过狭窄无比的破损石桥往田野钻,随心所欲找猫遛狗随手一拽狗尾巴草拿来挠我脸。夏季大风来临前,在压抑的灰幕中,哥哥和我张开双臂站在空落落的风口感受自然伟力的前奏,幻想能呼风唤雨会有多畅快。那是一段最蒙昧最自然的时光,后来的我们逐渐丧失了与世界亲密的天赋。

小时候,我和方锐会捡个木枝去田野草丛里挑红果。色彩鲜艳浓郁的像一团团血珠的红果,不知道有没有毒。哥哥浑不在意地摆摆空闲的手:“我先吃,要是倒下了妹妹你就把果子丢了。”

我紧张地发誓:“有情况我绝对会喊外公外婆来救你的哥哥。”然后因为怕草丛里爬窜的虫子,拽着哥哥的手畏惧地躲在他身后。

方锐一只手挑着木枝在草丛里对着红果戳啊戳,另一只手握紧我。握得非常紧,和我用的力气一样大,也许还要更大。

红果咕噜噜滚出,滚到他脚边,在盛夏阳光下反着灼烧到苍白的光泽。它看起来却更诡异了,像要腐烂。绚烂到刺眼的终点就是毁灭,向来如此。

“……一定要吃吗?”它看起来有别样的诱惑,正因为诱惑我才犹豫又不安。

方锐用木枝轻轻点点红果,红果听话地晃动。他笑嘻嘻回头看我,眼睛像晒化后甜腻的糖,蜂蜜的颜色。哥哥不答反问:

“如果医院抢救无效,妹妹你会来陪我吗?去那个世界来找我啊!”

我听懂了。生死之事,外公外婆并不讳莫如深。鬼节,他们会带着我们沿着河岸沿着乡间小路焚纸钱,施孤祭拜。煌煌火光打得我们脸好烫。这是死亡的温度,也是思念的温度。天昏地暗时唯此微光一簇簇点燃道路。在这时我总会莫名怅惘又庄重,于是更加想靠近哥哥。哥哥一路都紧紧牵着我。

死亡的世界太过宏大让我敬畏,如果一定要前往,请允许我和哥哥还这样一同拉着手,我在心中默念。

那时方锐七岁,我六岁。我愣愣地和哥哥对视,然后点头:“好啊,我找你。”

烈日下邻居奶奶提着个菜篮眯着眼路过,见到田边两个小孩先乐呵:“妹妹又当哥哥的跟屁虫啦?”紧接着她定睛一瞧,顿时斥责:“哎呦你们两个毛孩!这东西不能吃!哥哥带妹妹去玩别的去!”

她过来赶我们,警告我们回头她要告诉我们家里。哥哥乖乖点头挥手丢木枝,丢出一个优美的弧度。红果被奶奶用脚碾烂,徒留地上鲜红的浆果印记无声铭记这场“虐杀”。黏糊脏红,更像血了,还是失活死去的血。

哥哥开口,在道谢之前先为我辩驳:“不是妹妹跟屁啦,我拉着妹妹跑出来的喽,我离不开妹妹嘛。”类似的话他在我被这样调侃时说过无数次,每次他都不忘。

其实我不反感跟屁虫黏人精这样的形容词,甚至应该说我很享受,反正只要前面有“哥哥的”这三个字就好啦!

但是方锐咧着嘴弯着眼睛笑得灿烂语气又真诚,我就从不去阻止。有哥哥在的时候,我只需要保持安静同时微笑,他会主动站在我身前,跟任何人热络聊起天。因为他知道我内向,知道我不爱寒暄交谈。

方锐就是这么好的哥哥。他在其他方面也无可置疑的好。所有街坊邻居都喜欢他。方锐脑子灵光活泼好动却又懂事,在该礼貌的时候礼貌该安静的时候安静,说话总是能讨人喜欢。他比我好很多,我有多笨拙多木讷他就有多机敏多热情。

我不嫉妒哥哥。我爱他。正因为方锐这么好,我才更要无意识地去自私侵占他,像河流袭夺,像巨树扎根吸食土地养分,像自然和社会中的任何一种剥削——单方面、血腥、残忍。我无节制的索取,方锐却从不厌烦或愤恨。他永远会热情满满地向我伸手,永远会笑意满满地敞开拥抱,永远会一遍遍不厌其烦对我说:

“哥哥好喜欢妹妹的,我好喜欢你,特别喜欢你,最爱你。”

甚至我也会对哥哥的纵容感到无措迷茫,某些时刻。他几乎是以主动的态度任我索求。可哥哥能从中获取什么呢?被我缠绕禁锢的哥哥什么也得不到。他本来应该更洒脱。至少不应该我看书他硬是坐在旁哪怕发呆到打瞌睡,不应该一放学就溜下楼拎我书包陪我回家不去操场街巷和朋友乱逛,不应该什么吃的喝的都想着分我一半,不应该省吃俭用爱用自己也不多零用钱三天两头给我买礼物。

我有时也浮光掠影一样生出浅薄的自责和愧疚。病态的情感我仍未察觉其本质异常在哪里,但它太过黏稠,让我依稀知道:“这样,好像,对哥哥不公平。”

我有哪里不太对,是吗,哥哥?

秋天晚上风凉得很宜人。上学之后哥哥和我都回到了有妈妈在的县城的小房子,只在寒暑假兴冲冲回乡下探望外公外婆。真的是小房子,栖息在有些老旧的楼层里,隔音效果也不好。因为只有两个卧室,我和妈妈睡在一起,哥哥的卧室就兼做我们的书房。七八点钟的样子,妈妈还没下班,哥哥做好的饭菜好好地保着温。我们已经解决了晚饭,还解决完了作业。

我洗了头,裹着毛巾的头发湿漉漉地滴水,滴在脖颈上睡衣上地板上。哥哥拿出吹风机。我坐在凳子上,乖顺低头,感受到热风轰隆隆吹拂,在努力把潮湿蒸腾成水汽。

方锐把距离把控得很好,热意不远不近,不会烫到我的头。他撩着我的头发,手指牵动间很轻柔。

“妹妹你头发长得好快哦,上次是不是剪到肩膀这儿的?”方锐说着,左手还比划,搭在我的肩膀上,嘀嘀咕咕的声音又接着从我头顶传来,“是不是才半年?都长这么长啦?”

“好像是哦。”我想想,笑:“哥哥什么时候学一下理发?我想要找你剪头发。”

“行啊行啊,包在哥身上!”

他答应得自信又理所当然,完全没觉得我的要求有什么强人所难或者不合理的地方,并且他会说到做到。

我缓缓眨了眨眼睛。

我突然想问:“我有哪里不太对,是吗,哥哥?”

“咔哒”。吹风机按钮被拨上,轰隆隆的噪音消失,夜晚的安静像水一样漫浸。但我的头发还没吹干。我奇怪地侧头朝身后看。

哥哥低头将脸贴近我,额头碰额头。可能是被热风吹的,我的脸比他烫些。我看见哥哥垂着眼睫。离得太近了,我也只能看见他的眼睛。

“哥哥?”

“妹妹是不是发烧了,不舒服?”方锐的表情有些严肃。

“嗯?”我讶异,蹭蹭他的额头,随即笑起来:“我没有啊哥哥,是风吹得比较热吧?”

我说:“我不是这个意思啦,哥哥。”

他听话地退开,却还是不放心地用手背探了探我额头的温度。我再三保证,哥哥终于松开眉头。

方锐脸颊贴在我尚还有些湿润的头发上,闻了闻:“哪里不对呀?”

他亲昵地揉揉我的脸:“妹妹还是香香的!”

我坦诚:“我是不是很坏?我说不上来,但我好像对哥哥你很不好。”

我说不上来,但我应该改变……到底改变什么呢?我真的说不上来。

我支支吾吾,语言编织成一团乱麻。我失落地垂下头,有些烦躁。哥哥半天没说话,突然戳了戳我的脸。

“妹妹说什么呢?”气息清清浅浅打在我耳朵上,“哪里坏哪里不好?妹妹天下第一好!”

“我最喜欢妹妹了。”

方锐从身后搂住我,倾身将脑袋埋在我颈边,用力地,嘴里哼哼唧唧地念叨“妹妹妹妹妹妹”,像只撒娇的小狗。哥哥闷声说:“如果哪天妹妹不要哥哥了才是真的坏真的不好。”

我想我一定不会不要哥哥。所以我立马打消顾虑。

所以我将这句话奉为真理刻入和他同源的骨血:哥哥爱我,笨拙,莽撞,青涩,热烈,浓郁,深重,不遗余力,不知变通,不论曲直,不顾一切,死生不变。

我同样爱他,即使是自私的爱。

这样我们永远不会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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