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闹腾了大半夜,最后散场是在凌晨的两三点。
宾客们大多都已经离开,留下的都是双方比较相熟的亲戚朋友。临父临母因为就是过来撑个场子,时间还没过夜就都回去了。
程馥趴在餐桌上昏昏欲睡。
临简雾换过衣服,就赶紧跑去把她叫醒:“收拾收拾一下,我们回去了。”
程馥揉了揉眼睛,坐起来:“你不用等新娘安顿下来吗?”
“新郎会照顾好她的。”
临走前还是要和新郎新娘打个招呼。
芮柔尔看着自己的丈夫。从婚礼伊始,这个男人的视线就集中在她表妹的身上,越过肩膀,执着地使用目光扫过临简雾的脸,唯恐他人察觉不到自己的险恶居心。
从临简雾露出的皮肤、笔直的颈项、再到肩头上留下的非常模糊的与人欢好的痕迹,从这个男人的眼中能发觉出一种震惊与愤怒,仿佛临简雾已然是他的所有物。
她对此并不吃惊。
哪怕一开始并不清楚这个男人为什么会向她求婚,她也一直默认所有的男人都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
所以她在很早以前就决定,如果将来非要找一个另一半结婚,一定要找个脸好看,帅一点的,这样即使以后对方变心,至少平时放在肉眼可及的地方,看起来总还是比较养眼。
没有办法改变已有的事实。既然如此,就应该调转方向,尽量从这场婚姻中为自己谋求更多的利益。
过程中唯一感到抱歉的就只是临简雾,这段时间要一直忍受这种像是虫子在身上爬行的目光。
“谢谢你答应当我的伴娘。”芮柔尔对临简雾说,“还有谢谢你的礼物,你还没有完全回归家里,那辆车对你来说,应该挺贵的。”
临简雾送的是一辆定制的阿斯顿马丁,从外面的喷涂到里面微小的装饰,都是粉红色的,车门一打开,里面的保加利亚玫瑰顿时倾泻而出,化作一片花海。
临简雾回答道:“别客气,等我结婚的时候,你记得还礼就成。”
芮柔尔看了一眼程馥。
程馥顿时感觉到一种无形的压力。
所幸芮柔尔没有就她们两个的关系多说什么。
“手捧花是我故意丢给你的。”芮柔尔用很平淡的语气讲述了一件对于程馥来说,感觉很震惊的事。
程馥非常不解:“谢谢,不是,为什……”
“不谢。”芮柔尔不再看程馥,没有问过丈夫,直接朝临简雾摆了摆手,“现在时候也不早了,你们先回去吧,这新婚夜,我估计这帮人坐一起再喝个两三场都结束不了,简雾你要开车的话,就还是不要喝酒了。”
在回家的车上,程馥想了老大半天都没想通。
“你表姐为什么要给我丢手捧花?我看起来像是马上就要结婚的人吗?”
“可能是肥水不想流外人田吧,那花里贴了颗24克拉的钻石,能值不少钱,你可不要随便乱丢了。”
这条理由勉强说服了程馥。
临简雾继续开车,顺便找程馥搭话:“今天一整天,除了我爸,没人惹你不高兴吧?”
“没有,都还挺开心的。”
除却一开始听的那个有关大学生自甘堕落求包养的暴论,程馥在婚礼上还听了好些非常新鲜的论调。
这些人大多不认为自己的钱来自于商业和金融,怎么变得那么富有,自己也不知道,便都认为是神明的恩赐,运气好,一个个都迷信的不得了。
一个农民出身的老一辈企业家瞧不起念过书的人,公司里别说清华北大,复旦交大学历的员工都没有一个,给他打工的这些人都是奴才,所谓奴才,就应该背上几十年房贷,努力给他打工,而他从国外留学回来的儿子又极度瞧不起没念过书的人,不懂拼音的人在他眼里就是没有经过开化的原始人。
‘说了你也不懂’,这是那个富二代经常挂在嘴边上的话。
这些人都热衷于询问风水师如何购买和装修房子,问到一个地方,讨论最火热的话题永远都是住在那里的人这几年收入增长了多少倍,住进去之前怎么样,住进去之后又怎么样。
和旅行社合作,囚车把这些人送到这座城市最可怕的监狱,他们在那里换上衣服变成囚犯,被橡胶警棍追着殴打,睡在又脏又臭的厕坑囚室里。
但他们却觉得很快乐,只是因为这能够获得一种和平时生活完全不同的新鲜感。
程馥才知道,b市街头的一些乞丐也有这些人的身影,因为他们就希望这样体验‘平民’的生活。
开放式婚姻和换/妻paly早就不能满足这些人了,妻子扮演妓/女,丈夫扮演皮条客,对于这些人来说,单纯出于好玩,就可以这么做。
程馥听到他们说的一个晚上拉到嫖客最多的女人,是一个糖果业大佬的妻子,她看到也认出来了,穿着很保守,光看气质,就很温文尔雅,实在难以想象暗地里会是能干出这种事情的人。
程馥说的这些,临简雾多多少少都有所耳闻,只是这些人怎么会公然说出这些话让程馥听到呢?哪怕是出于炫耀,防备心也太低了点吧?
要是被哪个狗仔混进来听到了,怕不是又是一次‘海天盛筵’。
“就稍微聊了几句。”程馥说。
考虑到今天是个好日子,各行各业的精英人士都同聚一堂,酒过三巡之后,大家话匣子一打开就再也收不住了。
彼此都在诉苦。
市里有名的那个家具制造大王坦白告诉他的竞争对手,上次资金链差点断裂的时候,为了不在开早会的时候哭出来,他每天早上都要吃好几片安定药才敢走进办公室。
有个家伙手上拿着三部手机,就程馥跟他聊天的那段时间,他大概每30秒钟就会接一个电话。他说他是玩期货的,每天要工作13到15个小时,从来都没有节假日和假期。
有个做鲜花生意的人跟程馥聊了几句,觉得彼此比较投缘,还教起了程馥该怎么做‘盐浸玫瑰’。
他说他有个好朋友,他的妻子勤劳地打两份工,因为那家伙自诩是个诗人,诗人就该讨厌做买卖。
“你可以写诗,可以弹着吉他去酒吧驻唱,大家可能会给你鼓掌,拍着你的肩膀大声夸赞说‘唱得好,继续加油!’,但是之后呢?你还是口袋空空。”他说,“我有些朋友很早就跑出国了,在国外,他们该在餐厅洗盘子就还是在餐厅洗盘子,也送披萨,也在纸盒厂里糊纸盒,没谁觉得做这种事有多不好意思,但在国内就不一样了!”
“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他说,“我其实是在说我自己,我曾经梦想当个作家,但在没有工作的情况下,你必须想着接下来该怎么养家糊口。我讨厌阅读一切文字性的东西,到现在为止,我都不用眼睛看案子,都是用耳朵听的。”
“我觉得他说的挺有道理的……”程馥不由得感慨道。
临简雾一听程馥这话立即打了个激灵:“挺有道理的?你不会是跟他看对眼了吧?”
“就是感慨一下。”程馥瞥了临简雾一眼说,“我偶尔会在网上看到一些真正具有文学才能的人写的小说,他们开头的二三十万字常常写的非常好,好的有时候让我忍不住嫉妒,但过了那个开头,后面就迅速开始不知所云,烂尾是常有的事情。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网文的连载压力实在太大,没有太多时间用于思考和修改,而在存稿消耗殆尽的状况下,他们的头上更是时刻悬着一把‘收益随时会变得不稳定’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只能靠更新量掩盖内容的不足,愈发恶性循环。”
“你为什么会跟他聊那么多?”临简雾锲而不舍地问,“你是不是对他感兴趣了?你不是喜欢女孩子吗?难道你想要和他结婚吗?”
“我只是有点好奇这些有钱人平时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罢了。”程馥觉得自己完全是在鸡同鸭讲,有点恼了,“我还跟你妈聊了好大半天呢,难道说我也喜欢上你妈了吗?”
情知程馥这话是在开玩笑,但是……
“你不会真的喜欢上我妈了吧?”临简雾那个充满被害妄想的头脑还真就这么满是病态地怀疑了起来。
她妈是女性,虽然现在年纪有些大了,但年轻的时候也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美人,不然也难生出这么漂亮的她,平时保养的也挺好的,她比程馥大十岁,难说程馥会不会喜欢年纪更大一点的她妈。
程馥觉得自己已经不是能用简单的‘无语’两个字来形容临简雾了。
她直接说:“是你妈听说了我跟你爸聊天的内容后,请我大二暑假去你们集团总部实习。”
“大二暑假?”
程馥点头:“对啊,大三要法考,大四要校招,就只有大二暑假有时间了。想要给以后的职业选择预热的话,相关类型的实习越多越好,不是你说的吗?”
“那你去吗?”
程馥哼着歌儿不说话。
临简雾把车开进小区的地下停车场,解开安全带的时候还问:“你打算去吗?你要是去的话,我就也回去上班。”
“为什么要有回去上班的想法?你现在在这家公司干的不是好好的吗?”程馥从车上下来,抱着两个礼盒就去按电梯。
“之所以在总是加班的情况下干那么久,无非是不想要项目那么多人的心血付之东流,想要撑到游戏正式上线而已。”临简雾锁了车门,快步追了上来,“难道你不想每时每刻都和我在一起吗?”
又是这种说辞。
即使临母不说,程馥也知道临母为什么会给她发出这个邀请。无非是认为临简雾总是和她黏在一起,把她薅过来,临简雾就会随之而来。
买一赠一,何乐而不为呢?
不过,她现在还没有想好。
所以她就踮起脚碰了碰临简雾的嘴唇说:“我不知道。”
梦远书城已将原网页转码以便移动设备浏览
本站仅提供资源搜索服务,不存放任何实质内容。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搜狗,源资源删除后本站的链接将自动失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