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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写日记的前任

一瞬间,日记本好像着火一般,烫得布兰森一下就扔到了阿克顿的脸上。

这一砸布兰森可没收劲。

他恨不得这一砸能把阿克顿砸得恢复记忆,然后自己就能直接将那个没失忆的阿克顿碎尸万段!

他看都不看一眼日记本里到底写了什么,毕竟这压根就不重要。

已故爱人。

好一个已故爱人!

布兰森磨着牙冲下楼。

他现在当务之急应该是去楼下往刚刚做的饭里加点料,最好是吃一口就能把阿克顿也变成「已故爱人」的。

阿克顿那边脸还疼着呢,可一见布兰森下楼了,就立即从房间那堆垃圾里跳起来往下追。

“你听我解释。”

阿克顿终于在布兰森正在厨房加料的时候追上了布兰森。

他迫切地想解释,可目光却是下意识地先去探究布兰森正在做的事。

——布兰森竟正在往那盘不明原料的糊糊里添加大量的食用椒盐!

“你有什么想解释的?”

阿克顿听到布兰森平静的询问。

布兰森不着痕迹地抽回刚刚被阿克顿拉住的手。

反正刚刚他做饭时已经失手下了致死量的盐。现在哪怕不多加,等下阿克顿敢吃也会被咸死。

“你刚刚很生气。”阿克顿低声道,“我想说那个「已故爱人」肯定不是我写的。”

布兰森忍俊不禁:“不是你写的那是谁写的?”

“有人为了挑拨我们之间关系写的……”阿克顿心虚,因为那扉页上的字迹明显就是他的字迹。

啧。

布兰森觉得这还真是一只蠢狗。

他伸手拍了拍阿克顿的脑袋,指着他做的那盘糊糊对阿克顿道:你只要把这堆东西吃下去我就不生气了。

布兰森的情绪总是这样来得快,去得也快。

刚刚只是下楼这会儿,他就已经给自己排解了个七七八八,连带着愤怒的情绪都已经消解掉不少。

他的愤怒到底还是针对失忆前的阿克顿的更多。

而现在在自己跟前的这个阿克顿到底也不是失忆前的那个阿克顿,哪怕现在自己迁怒于他也不会得到什么自己想要的结果。

特别是现在的阿克顿比失忆前的阿克顿更像一条没脑子的蠢狗。

——当然,更重要的是他不能再违背军部的命令了。

布兰森的目光还停留在被自己一拍脑子,就已经晕头转向的阿克顿。

他总是会在听到自己的指令以后乖乖地应声好好,然后就如现在这般,听话地吃掉自己那份惊天动地忘乎所以的旷世神作。

布兰森其实并不享受做饭的过程,但是他还挺享受别人吃他做的饭的过程。

譬如阿克顿会一边流着眼泪一边夸着好吃,以及如今更是已经因为无力抵抗晚餐的致命美味已经脱力躺在沙发上陷入昏迷。

布兰森对此杰作颇为满意。

他会心一笑,心情颇好地把格斯从黑名单里放出来,然后给在沙发上躺尸的阿克顿拍了张照。

照片的发送对象自然是格斯,跟着照片过去的,还有布兰森的一句话:

「如何评价这一艺术品?」

这个问题,如果是让阿克顿来回答,那阿克顿知道,这就是布兰森追求的最完美的艺术品。

毕竟构成布兰森做饭艺术的,是少量的食材加上燃烧的厨房,以及受食物荼毒还要收拾残局的亲友。

刚加班完下班的格斯看到布兰森这条信息,觉得自己简直是同时遭受了顶头上司与布兰森的精神霸凌。

他平静地回了布兰森一句话:「我一点都不想成为你们play的一环。」

真是狗嘴吐不出象牙。

布兰森轻哼一声,决定已读不回格斯。

不过今晚少爷到底还是因为得此杰作心情甚好。

所以他大发慈悲,决定让这一杰作今晚能睡得好点。

……

阿克顿是因为生物钟醒的。

他有习惯凌晨六点起来做体能训练——这是之前布兰森对他的要求,即便提此要求的布兰森从不早起跟他一起训练。

阿克顿其实还记得自己昨晚在吃完晚饭后,就已经脱力得只能躺在沙发上歇息了。

如今他还能好好地在床上睡着,怎么想都应该是布兰森的把他带上楼的。

他自床上坐起来环顾四周,最终还是颇为遗憾地叹了口气:

布兰森没有在这间房里休息。

阿克顿起床洗漱后还是隐约能感觉到肠胃的不适,甚至他的口腔也被过量的椒盐留下了难以磨灭的深刻感觉。

他突然理解了为什么军团的酷刑里会有一项是三餐都吃布兰森做的饭。

阿克顿又喝了一口水试图压住口腔里的异物感。

他离开主卧,没一会儿就站在了布兰森住的那间客房门口。

向导的精神触须小心地探入屋内查看内部情况:

果不其然,哨兵仍在床上呼呼大睡,甚至还睡相极差地踢了一半的被子下床。

白狐轻轻一蹦,跳到了布兰森的床上给布兰森盖好被子。

布兰森的眼珠动了动,但眼睛始终都没睁开。

——他显然是被白狐吵醒了,却没打算起床。

布兰森喜欢赖床。阿克顿一直都很清楚。

因此在给布兰森盖好被子之后,阿克顿没有准备早餐就直接出门训练了。

只不过这次,喜欢懒床的哨兵在向导走后十分钟就睁开了眼睛。

布兰森能感觉到阿克顿确实走远了,并且按照阿克顿之前的习惯,大概是会在两小时后再回来。

不过这回布兰森也少见的谨慎起来:

为了避免阿克顿在这两小时间突然回来自己会措手不及,布兰森还是放了精神体在独栋外面巡逻。

在做完这些基础准备以后,布兰森这才悠闲地迈着脚步,走进了阿克顿的房间。

那到底之前是之前他俩热恋期住的主卧,布兰森对房间内部的布局还是挺了解。

布兰森熟手熟脚地打开抽屉,意料之内地在抽屉里找到了阿克顿的日记本。

他一直知道阿克顿有记日记的习惯。

毕竟之前阿克顿写日记的时候从不避着自己。甚至这本日记里有那么几篇,阿克顿还是一遍吃着自己喂的水果一遍写的。

他当时还轻轻瞄过一眼,只记得那本日记里的内容真是事无巨细。

他只是透过那字里行间,也依稀能够感觉到:阿克顿真是恨不得将他们两人每天的日常,都仔细完整地拓印在日记上。

布兰森翻开了第一页,看到了那句「已故爱人」之后,又轻哼一声表达对此的不满。

他又往下翻了一页,就看到熟悉的字迹正一笔一划地勾勒着他们初遇时的场景:

"新神历 1918年3月12日德洛群州雨

今天天气差的不行,街上几乎是一个人也没有。

我在外面巡逻时遇到了一个重伤昏迷的哨兵。哨兵的气息很虚弱,我怕他出事,就把他带回来了家。

哨兵大概睡了两小时就醒了。醒来时还问我:“这是什么垃圾堆吗?”

很遗憾,这不是,这是我家。

我给他盛了一碗粥,端到他跟前跟他说:“你醒了?那就喝口粥吧。”

“这就是传说中的喝完就会长恋爱脑的粥吗?”哨兵问我。

我不知道哨兵这话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是不是哨兵重伤是伤到脑子了。反正我能确定,这哨兵脑子是不太好。"

呵呵。脑子不太好。

布兰森面无表情,他就是单纯因为看了掉脑子的烂俗罗曼史,所以开了这种莫名其妙的玩笑。

真没想到阿克顿那小家伙脸上不显,心里竟然是这样蛐蛐自己。

布兰森又继续往下看:

"我没有多跟哨兵说什么,反正哨兵最后还是把粥喝了,甚至还夸了我的手艺不错。

——确实应该是不错的。毕竟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努力在锻炼我的厨艺,为的就是能够有朝一日给哨兵做一顿他能吃得满意的饭。

我最后邀请了哨兵,说如果他实在无家可归,可以暂住在我家。

哨兵听完笑了一声,好像要说什么,但是最后就是简单地拍了拍我的肩,说兄弟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虽然我很不想懂。

但是我知道这句话肯定跟他最初说的那句“垃圾堆”息息相关。"

嗯,确实。

布兰森肯定道。

他当时其实想跟阿克顿开个玩笑,想说你随便就敢留个陌生人在家,就不怕家里的东西被搬空吗。

结果他说前环顾四周,只见阿克顿家徒四壁,全然没有此等担忧。

这让当时从来没有住过这种毛坯房的帝都阔少布兰森,一时间有些不知道说什么。

即便因为常年混迹军部政界,布兰森清楚帝国一些偏远地界依然有不少平民过得艰辛。

可从来都在帝都长大的他到底还是从未经历过这些,自然也不懂得如何宽慰。

因此少爷能做到的,只能是拍拍阿克顿的肩,告诉他人生还是有期待,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只不过这毛胚房还是过于寒酸,仍然让少爷有点难以落脚。

"哨兵最终是住我家里了。"

布兰森真是想不明白,这家伙怎么啥都写。

他当时到德洛群州是为了执行皇室的特殊任务。

按照他本来的打算,其实至少也是得去买间差不多的小独栋住。

可偏偏德洛群州实在过于落后偏远,只要他今天买了小独栋,明天就势必会在德洛群州的平民之间传遍,那后天就能传回帝都直接让他的任务失败——

他执行的任务实在是不能这般大张旗鼓。

尤其是出行前,皇帝还多番嘱托必须隐蔽行动,布兰森也只得低调行事,连带着衣物都入乡随俗地穿得破破烂烂。

所以在布兰森综合多方考虑之后,就干脆决定藏在阿克顿那间小破屋里。

这屋子简直就是他在德洛群州执行任务的绝佳掩体,即便当时的他还不知道这小破屋的主人,就是自己的任务对象。

"他告诉我,他叫布兰森·丹尼斯。

嗯,我知道的。

布兰森。

很高兴能够遇见你。"

末尾的“you”被淡淡的水渍晕开。

布兰森莫名觉得,那应该是阿克顿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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