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克萨斯昨晚睡得并不好,心仪的人在怀里睡了一宿,怕他冷也不去洗个冷水澡降降温,只能默默忍受着这水深火热的躁动,不知不觉便睡过去了,早上再一睁眼,怀里的人还在睡觉,绝世容颜的心上人睡在自己面前,这时候不*起来不都能算是男人,他估摸着不悔也该醒了,利落下床去冲冷水澡,再做份丰盛的早餐等着不悔醒来,展露出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绝世好男人形象。
不悔是被湿意吵醒,宿在野外的经历太多他以为自己又睡在林间,天上下雨淋湿了自己,只是这雨带着点薄荷的气味,他掀开眼帘,原来是黑闪在舔自己,见他醒后,便拿圆润的嘴筒子拱自己,好在拉克萨斯训练黑闪有素,让黑闪每天清晨喝漱口水清理口腔才不会有味道,而且还用黑闪的专属毛巾帮他擦脸。
他起床去正打算去浴室洗漱,拉克萨斯已经在餐桌上摆好早餐了,说:“去刷牙吧,早餐快要准备好了。”
等他坐在餐桌前,才发现餐桌上的早餐简直可以用琳琅满目来形容,面包甜品蛋挞沙拉牛奶燕麦瘦肉粥摆满了一桌子,他问道:“等下是有客人吗?”
“没有。”
“那为什么有这么多的早餐。你吃吗?”
“嗯,希望合你口味,吃不完还有黑闪,他可以吃这些了。”黑闪一双闪闪发亮的狗眼盯着餐桌上的食物,口水都要流到地板上了。
不悔吃得最多当属是瘦肉粥,其他都是浅尝一口后面不再吃了,拉克萨斯不动声色的将粥转到他的面前,他举起勺子乘起带着热气的的粥,嘴唇微张,轻轻呼出一口气,伸出一点粉嫩的舌尖试了试粥的温度,觉得尚能接受便慢条斯理喝入腹中,拉克萨斯奇异的能感知到不悔的愉悦。
他移开眼神低头吃碗中的沙拉,脑子里复盘各种粥的做法。
到最后,绝大部分早餐进了黑闪的胃里,一向节俭持家吃多少做多少的拉克萨斯并不觉得惋惜,毕竟是试探到不悔喜欢吃什么了。
抓住一个人的心得先抓住他的胃,拉克萨斯开始琢磨中午带不悔去吃什么了?
*
最开始的不悔是不吃这些东西,他的菜谱非常单一,因着不喜人多经常走在野外人烟稀少野兽巨多的路上,进嘴里的食物都是没有加调味料的肉和菜。
拉克萨斯倒是会在食物上加调味料,但是吃多了等同于味同嚼蜡丧失了吃的**,除了黑闪每次大快朵颐之外,拉克萨斯渐渐的开始食之无味,每次到饭点都一脸生无可恋的模样,吃仅仅只是为了保证着最低限度的摄入维持正常的生存状态。不过不悔看着倒像是习以为常的样子,无论吃到多难吃的食物吃过多少次,都能面无表情的咽下去,像是一个执行命令的机器人。
认识之初,拉克萨斯不是好奇心旺盛的人,对任务对象的往事**一概不会过问,但对不悔这个浑身上下都是谜团的人,总是心底里有无数的疑问,只是从来没有宣之于口,他知道他们的关系还没有熟到可以互相推心置腹谈论自己往事的地步(虽然不悔一问他的事情,他恨不得从开裆裤说起),在相处一段时间拉克萨斯莫名察觉到不悔对他放到戒心,开始不抵触他,于是他便大胆往前迈了一步,在吃饭得时候问了最简单的问题:“你不觉得我们最近吃的食物都特别的索然无味吗?”
不悔夹了一块没有放任何调料的肉往嘴里送,咀嚼的过程似乎在思考,“吃习惯就好了。你要是吃腻的话,可以去城镇吃你喜欢的,我在城镇外面等你。”
“我也不是这个意思。世上有那么多美味的食物,你不能因为不喜欢人多的地方就不去吃饭吧,难道你之前都是这么过来的?”
“不是,在故乡的时候有厨子专门做饭,离开之后我不会做饭,刚开始确实难吃了一点,后面吃习惯就好了,”不悔平静的眼神回视着拉克萨斯。
让他一时之间不知该说些什么,不悔已经严重社恐到宁愿连人生最基本的快乐(食物)失去,都不愿意去尝试接触人群,最后妥协道:“要么这样你想吃什么我去城镇给你买。”
不悔点头。
“你想吃什么?”
“都可以。”
拉克萨斯转念想想不悔都不去城镇,可能连有什么吃的都不知道,“那我随便买点了。”
“嗯,谢谢。”
不悔和黑闪在城镇外围等着,拉克萨斯独自去里头买吃的,在出发前他们一起住的两天里基本都很少见到他,唯一见到他进食还是红酒和巧克力,他估摸他喜欢甜的多一点,当然这是零嘴,和正儿八经的午餐还是不一样的,拉克萨斯一头雾水只好去揣测他喜欢吃什么,脑海中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米饭,平时狩猎野兽最多的是野牛而且他不吃内脏不吃足类只吃肉,无形之中也算是有自己的偏好,他去餐厅给他打包了一份牛肉鸡蛋炒饭给他。
只花了半个小时就回到不悔在的地方,他正靠坐在树边,低头抚摸着黑闪,察觉到有人来抬头看见是拉克萨斯,抱着黑闪起身走过去,只是稀松平常的一个客套动作,拉克萨斯却无端觉得内心的一块空地被填满了。
两人面对面坐在吃饭,拉克萨斯吃的是意面,吃的时候眼神时不时瞄向他,不悔知道也没说什么,他慢条斯理的吃着饭,那个动作说得上赏心悦目。
等他吃完第一口,拉克萨斯问他:“怎么样?合你口味吗?”
“嗯,可以。”
虽然他语气没有起伏表情淡然评价可以,拉克萨斯却觉得他是喜欢这口味的。
说到底,人类社会初始最基本的是食,衣服住宅出行这些都可以委屈勉强,但是唯有吃这一点不行,就连平时再抠的人都会给自己吃顿好的,在他认识的众多好友以来,没有一个像不悔这样口腹之欲如此之低的人,不仅仅是口腹之欲,他对于其他事情的**也是没有的,活脱脱一个世外之人一般。
他不禁好奇,趁着这次是他带回来的饭,往前试探一步问:“你是因为不喜欢人多的地方才不去餐馆吃饭的吗?”
不悔淡淡的看他一眼,继续吃着饭盒里的饭,吃完才说道:“可以这么说,但是我本来对食物就没有多大的**。”
他提议道:“那是因为你没有吃到你喜欢的,要么这样如果附近有城镇我再打包回来给你吃。如何?”
不悔果断拒绝道,“不需要,我吃野外的肉就挺好的,不用劳烦你。”
既然他都这么说了,拉克萨斯也不能强求,后面他陪着他继续吃着野外那干巴巴没有味道的肉,吃着吃着舌头都麻木了,以至于拉克萨斯觉得也不是那么难吃。
吃了一个月有多吧,不悔突然说:“拉克萨斯,前方不远处有村子,能帮我去买一份吃食回来吗?随便什么都可以。”
“可以,怎么突然改主意了?”拉克萨斯有点惊奇,一个月相处以来他晓得不悔是一个做了决定十头牛都拉不回来的犟种。
不悔挑眉:“礼尚往来。你陪我一个月吃这白送也不要的食物,我不得陪回你吃你喜欢的食物。也很好奇你们人类天天挂在嘴边的美味佳肴是什么味道的?”
也是因为如此,不悔才渐渐吃上正常的食物。
*
吃完早餐,两人都没事干,不悔不会去人多的地方,拉克萨斯也只想和不悔待在一起,便问他想要不要去他的书房看看,不悔说好。
拉克萨斯表面看起来狂野不羁,实际上也是个博览群书的人,看的书五花八门什么类型都有,不悔随手拿出一本,坐在沙发上看书,看累了抬起头放松眼睛,视线扫到拉克萨斯捧着的书是菜谱大全。
不悔活的时间太久加上记忆东一块系一块的,有时候想回忆往事回忆旧人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倒是有一人他记忆特别深刻,那人是他捡回来亲自养大的。
在寂静的氛围中,不悔开口说道:“我很久以前也是吃过佳肴的,为此还专门培养了一个专为自己做饭的厨子。是个小孩,路边捡来的,起初笨手笨脚的切菜会不小心伤手,吃食做得倒是可以,他知道我嘴刁便会钻研菜谱变着法子的做吃的给我。他走之后我便再也没吃到过,我不会做饭,单纯的烤和水煮是我唯一擅长的,难吃是难吃了些,但是咽下去会让我无端想起他做的饭菜,这样想着便也觉得没那么难吃了。”
“那希望你吃了我的饭菜后,以后你也能想起我来。”
“我会的。”
拉克萨斯莫名能理解不悔不喜欢去人多的地方了,人多意味着交际,交际便会与人产生联系,联系多了感情会深,愈来愈深到之后会难以割舍,人类百年来的寿命在他漫长的岁月中恍若昙花一现,短暂但是记忆深刻。
“你想来我的公会看看吗?”
不悔在犹豫。
“没关系的,只是看看,萍水相逢聊聊天而已。”
不悔看着他温柔的眼神,说不出拒绝的话,“好,就看看。”
“嗯,我带你认识一下。”
拉克萨斯如愿带着不悔去公会,不悔这次束起高马尾别在脑后,内衬白衣外搭柳绿圆领袍,腰间别一玄色腰带挂着玉坠,双手各戴护腕,尽显少年意气。
大家误以为拉克萨斯结识了新的朋友,要不是纳兹鼻子嗅出他和无双有同样的味道,大家还不知道,实属是吓了大家一跳。
大家对不悔是如何男扮女装骗过众人十分得好奇,分分凑到他附近,拉克萨斯及时阻止让他们注意距离不要吓到不悔,说先带他来公会里头转转,想聊天的等后面再说,迫于拉克萨斯的威严大家都特别识相的散开了,不过暗地里还时不时的看向不悔,主要是不悔长得太好看了。
如果不悔是女人,用好看形容是情理之中的。但不悔是女人,用好看形容男人其实有点冒犯的意思,因为男人骨子里被人夸赞最想听到的是酷、帅、牛逼这样的词汇,但是看到不悔的第一眼,只能用好看来形容。
拉克萨斯寸步不离的在不悔身边事无巨细向他介绍公会里的所有东西,恨不得连发家史也告诉他。
“拉克萨斯好奇怪。”纳兹在露西耳边嘀嘀咕咕。
“哪里奇怪了?这不和不悔介绍我们公会吗?他应该是想不悔加入公会吧。”
“说不上来,就是很奇怪。”指望纳兹这单细胞生物脑子能想出形容这情形的词汇实属是难为他了。
米拉杰这时候路过,笑意不明的看向拉克萨斯时不时回头看不悔生怕他走丢一样,说:“纳兹想表达的应该是拉克萨斯从小到大居然会主动对一个人这么殷勤吧。”
纳兹立刻附和,“对对对。”
拉克萨斯自小混迹在公会中,和常见不着公会的基尔达斯以及不露脸的密斯特岗不一样,因着实力强大,被称为公会的一哥。这一哥当得也是名副其实,公会那时候孩子多,整得幺蛾子也多,当然幺蛾子再多也都是些孩子之间鸡皮蒜毛的小事,只要不是过分的事情大人哪有时间去一一处理呢?这项光荣的任务自然落在了拉克萨斯头上,要说为什么不是艾露莎和米拉杰呢?因为这两人只要有一人去调理另外一个人就会故意呛嘴,对上就打架丝毫没有理智可言。于是经常能在一群矮冬瓜之间出现一个个头高的黄瓜,以至于后来有什么事都会先找拉克萨斯,而且他才从不偏颇一视同仁。要知道人心都是肉长的,连幼儿园老师面对一班的小孩肯定都会有最喜欢的那一个,处理事情也多多少少会带点自己的主观感情。但是拉克萨斯对这一群叽叽喳喳的小孩天天都是一副死鱼脸,恨不得立刻上吊的那一种,处理琐事那叫一个快刀斩乱麻要么被对方打服要么被自己打服两人相互道歉,反正能够早点处理的就不会拖到第二天,就这么看顾这群娃七八年吧,他们能独立出去工作了就算打架也会自动和好了,拉克萨斯得以功成身退再也没管过他们。也可能是那几年光顾着这群小孩,叛逆期没法发作后来干脆憋了个大的。
中午时分,拉克萨斯带不悔来到餐厅吃饭,公会餐厅是由公会最会做饭的成员负责的,厨艺堪比米其林大厨,价钱也算公道,拉克萨斯把菜单放在他面前,问:“你想吃什么?要不要试试格林的招牌牛排,他做的牛排口味一流每天都限时限量,我找他定了两份,你吃吗?”
“那就试试吧。我还没吃过牛排呢。”
在等吃饭的时候很多双眼睛时不时就往他们身上去,无他,主要是这两人太显眼了,聊着聊着拉克萨斯不经意的眼神威慑这群吃瓜不嫌事大的人不要再盯着不悔,人家初来乍到不要吓到人家,不然他怎么让人留下来。
牛排上桌了,有一份是已经切好的,拉克萨斯说:“我让人帮你切好了,你直接吃就好了。”
“谢谢。”
听力异常敏锐的温蒂当作传话筒,给大家复述他们的对话。
“拉克萨斯什么时候这么会关照人了,还让后厨切出一块块的。想当初我想让格林给我留份牛排,白眼都快翻到天上去了。”
格林是拉克萨斯的朋友兼死忠粉,在冥府之门大闹街上时,格林是不幸被波及的无辜路人甲,在他接受命运准备奔赴黄泉之路一阵闪电将他轰了回去,拉克萨斯最后战斗的英姿被他深深刻印在了脑海中,于是那天成为了他的死忠粉,加入了妖精的尾巴成为餐厅的专属厨师,并且推出拉克萨斯专属牛排,还是一天一份的那种,当然这件事其他人和本人都完全不知情,废话,追星这玩意当然要背后默默守护才好。
拉克萨斯找上格林,格林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也没问什么人能值得自家偶像如此郑重其事的拜托,多半是心仪对象,为了能让偶像求偶成功,他从事厨师三十年多年的精华全都贯注在这份牛排上。
“怎么样?合你口味吗?”
“很好吃,谢谢。”
拉克萨斯松了一口气,笑道:“那就好,吃完你想去街上逛逛吗?”
“你不用接任务赚钱吗?”
“我要是去接任务了谁来陪你啊?你也可以陪我一起接任务,钱对半分,怎么样?”
不悔思考了会,对这个时代接什么任务还蛮感兴趣的,说:“嗯。”
两人吃完饭来到任务栏目上,拉克萨斯和他简单说明了任务级别,问:“你看看你想接什么级别的任务?”
“我想去二楼看看s级任务。”
“s级一般时间都会比较长,报酬倒是特别可观,有些任务至少要有两名s级魔导士才能接取。”
s级任务会根据公会s级魔导士和普通魔导士的比例张贴出来,公会公认通过考核的的s级魔导士只有四个,所以任务栏上挂出来的只有零星五个算不上多。
不悔一一看过去,在崭新的五张纸有一张被人翻得破烂的纸张,上面写着探索未知海域,悬赏金高达14亿贝利,是3s级任务。
拉克萨斯追随他的目光看向那张纸,解释道:“为了防止不够级别的公会和违法公会进行恶意伪造,S级任务的纸张材料和制作费都特别昂贵,最多只会制造两张,这种被翻得很烂的纸张一般辗转了多个公会。”
“如果任务一直没有完成怎么办?”
“只要发布人不撤回,那任务就等到有人能够完成为止。”
不悔只是端详片刻,便回头说:“走吧,拉克萨斯,我们回去吧。”
在回去的路上,不悔一言不发,拉克萨斯觉察到他的异常,问道:“你对那个任务很感兴趣吗?”
“没有。”不悔垂下眼眸,“不感兴趣。”
“真的?”
“真的,不感兴趣。”
“我有兴趣,我明天就去接任务,你能陪我一起吗?”
“很危险,别去。”
“没关系,富贵险中求,我最近特别缺钱。”
“为什么缺钱?你要的话我可以给你。”
“攒老婆本。”拉克萨斯好奇他说的是给不是借,但表达的大抵是一个意思。
“是彩礼的意思吗?”
“应该是。”
“你们开始交往了吗?”
“我还没告白,不过我喜欢的那个人是个金枝玉叶的大贵人,彩礼只能多不能少。”
“嗯,应该的。那你能找到第二个陪你去的s级魔导士吗?”
“会有傻瓜愿意去的。”那傻瓜就是纳兹。
*
隔天早上拉克萨斯和不悔吃完早饭,不悔待在客厅继续看书,拉克萨斯说:“大清晨的人多我们下午人少的时候再去接任务,中午你想吃什么,我去买菜。”
“炒饭。”
于是拉克萨斯趁着去买菜的路上去找纳兹,一来就直入主题,问:“想不想接3s级任务?”
纳兹做梦都想接s级任务,但是s级任务不是时时有的,就算有艾露莎不想接也是一难题,他拍桌:“当然想!”
“最近老爷子和我透露,晋升s级魔导士的考试不搞了打算直接来个实战,你说如果你完成了s级任务,老爷子就算不想给你晋升(因为智商怕他只要有s级任务就接)碍于事实也得给你升,对不对?但是还差一名s级魔导士,既然你这么想接,劝服艾露莎或者米拉杰肯定不是什么问题吧。”
“一言为定,这活就交给我了。”纳兹气昂昂雄赳赳的答应了
真好搞定。
*
等拉克萨斯出门,不悔没有再看书,他坐在落地窗边俯视着底下的芸芸众生,有许多人走在大街上,有夫妻,有情侣,有朋友,也是,人类到了一定年龄是该结婚生子的,
明明捡来的时候还是小小一只的,一眨眼就长成大卡车了。
不悔随着回忆飘到了很远的地方。
他那时候无论在人族还是在龙族,都算是小孩一个,刚满十一岁。他在战场上厮杀完,这村子的人口基本上都被恶巫屠了,在清扫的途中不悔倒是发现还有一个小孩活着,也就四岁多,他躲在堆成山的尸体堆里,也不知道藏了多久,尸臭味都要被腌入味了。
于是他就被不悔捡了回去,让侍女给他清洗干净宿在他隔壁屋里,他至少昏迷了有三天,醒来后也是反应木木的,像个人偶一样,太医诊过说精神上受了打击,一时不振是正常的,安心静养便好。
怎么说也是自己捡回来的合该负责到底,不悔便让他宿在自己寝宫里,侍女送一日三餐不让他饿死,其他一切自理。
不悔的生活依旧忙碌,很少宿在寝宫,就算再忙也会抽空去看一下那小孩的情况,叮嘱一句好好吃饭注意休息后又忙去了,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两个多月,小孩也渐渐好了起来,从最开始的木衲到如今的开朗,不悔想着他好到差不多,也该送走安顿好他后面的生活。
没想到的是,前一秒还笑嘻嘻的,一听到要把他送走,后一秒就哭唧唧的抱住他的大腿,哭得那叫一个撼天动地,把他哥都哭来了,他哥看到这幅场景,也不禁动容,苦口婆心的劝到:“十八,要么你就收了他吧,你看你这寝宫冷冷清清的,又不喜欢侍女近身伺候,多一个小孩给你打打下手逗逗你添点人气也是可以的呀。”
另一旁小孩眨巴的水灵灵的大眼睛,哽涩的说道:“我从小就无父无母孤苦无依吃百家饭长大的,本以为也能这样长大成人,没曾想被屠了村,心惊胆战的藏在尸体堆里等人救我,后来遇到了您,您对我如此的照顾,我在心底里暗自发誓以后哪怕变成鬼哪怕有来生也要跟着您,您去哪我就去哪。”
两人打回合战似的轮番上阵,说得不悔一时心软就答应了,给他起名叫拉克萨斯。
梦远书城已将原网页转码以便移动设备浏览
本站仅提供资源搜索服务,不存放任何实质内容。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搜狗,源资源删除后本站的链接将自动失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