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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二十六面

话说到这里,宫九便明白了金九龄今日来此的另一重目的。

他径直问道:“《怜花宝鉴》可还在你手里?”

金九龄从怀中取出一本册子,册子不厚不薄,看着有些年头,却又没什么翻阅的痕迹。

他双手奉上:“这便是那日在下在床头见到的《怜花宝鉴》,至于此书真假,我不敢妄下论断。”

若说他从未对《怜花宝鉴》动过心那未免太虚伪,但金九龄的武功和王老前辈完全是两种路数,他已经四十多岁了,怎么可能因为一本来路不明的册子就自废武功?他对武学还没有痴迷至此!

只是他自己没办法练,总要为这本武学宝典寻一个合适的去处。

正巧这时他手下的人发现九公子现在就在羊城,那还有比这里更好的去处吗?

于是他在接到九公子的再次邀约时,便很痛快地亲自走上门来。

身上带着这本不知真假的《怜花宝鉴》。

接过册子后,宫九随意翻了两页,“这里面的武功路数确像是那位前辈。”

正如传闻所言,《怜花宝鉴》不止包含了武功心法,也有王怜花潜心研究多年的毒术、易容术,更有甚者,还有从波斯来的摄心术。

金九龄道:“没错,因此以在下拙见来看,这很可能是真的《怜花宝鉴》,只是不知是什么人想要愚弄在下,才把这本书放在床头。”

那自然只有王老前辈本人!

能在金九龄的身边来无影去无踪,哪怕是司空摘星都不一定能做到,除了那些早就退隐江湖的老前辈外,宫九不做他想。

只是如此一来,宫九便能更确信自己之前的猜测没有问题,《怜花宝鉴》确实是王老前辈自己布的局,只是局中人是谁、这个局又布了多大,他还暂时没有头绪。

宫九思索道:“现下有多少人知道你金九龄便是绣花大盗?”

金九龄摇摇头,“除我的女人外,没有人知道。”

因为二娘不止是他的女人,更是他的金袋和共犯,他一个人做不了的案子,便由二娘去做。否则绣花大盗怎能一个月就犯下六七十起案子呢?

即便是宫九这样实力超群的人都不行!

更遑论绣花大盗一案里还有一件关键证物——那朵绣在缎面上的黑牡丹,若是金九龄没有一个女性同谋,他无论再怎么伪装,对绣房的伙计来说也十分显眼。陆小凤只要找到他买缎子的那家绣房,都不用问,便能从伙计那里得知关于穿着女装的男人的消息。

宫九冷笑道:“那总不可能有人自绣花大盗出现以来便跟着你!”

金九龄一顿。

他显然也想到了什么,只是不好对九公子开口。

他微微抬头,看了九公子一眼,没再答话。

宫九,宫九又不是瞎子,自然把这些都看在眼里。

只是这些对宫九来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金九龄通过那张胡子脸盗来的金银财宝,很快就都会写上他宫九的名字!

只要陆小凤和公孙大娘的动作够快,或许连之前金九龄没来得及出手的十八斛明珠也会落到他手里。

因为宫九很清楚,对于金九龄这样的人来说,即便真的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他也不会轻易放手,但在此之外,他同样不会苟活。

还有比这更好的合作对象吗?

除了或许他还得分个心去探探那位对金九龄死心塌地的女人虚实外,不会有更好的了。而他即便从公孙大娘那里什么都拿不到,也不会把到手的肉让出去。

要是阿青在就好了。

他就可以把这些都交给阿青去做。

不过话说回来,阿青从沙漠里出来了吗?

宫九的面上还是一派从容,实际上心思早飞到了大沙漠去。

金九龄又说了很多话,但都没什么意义,更没什么用,他本人也很快意识到九公子对他做绣花大盗时的几次化险为夷毫无兴趣,讪笑后便准备告辞离去。

在金九龄离开之前,宫九随手折下一小截垂在面前的枝条,上面的花开得正艳,却只剩几天的花期。

一如眼前还在垂死挣扎的男人。

宫九把玩着那段枝条,漫不经心地问他:“那么,你可还记得你曾经答应过的事?”

金九龄一怔,他是个很愿意承诺的性子,但能实现的只有十之一二,他想不起来,便不再想了,只是回答:“自然全部记得。”

宫九并不在乎他的想法,既然金九龄说记得,那便是记得。

他转身,叫下人送客:“如此便好。”

七月二十四,金九龄死于陆小凤之手。

公孙大娘将背叛她的二娘赶出红鞋子,红鞋子自此不再有行二,和行八的姑娘。

宫九派人去寻那位二娘,一心向死却又被陆小凤拦下的女人已不在乎之前拿到的那些金银,见到金九龄亲手书写的信后便把那些通通给了他们。

她已背叛了对自己最好的人,又怎么能厚着脸皮再去求她呢?

七月二十五,二娘离开了五羊城,只带了几件金银细软。

她没有再穿红鞋子。

七月二十七,金九龄的全部财产回收完毕,合作伙伴身死,宫九自然没理由再留在羊城,便起身回到南海。

八月初三,宫九终于收到阿青寄来的信,信中写明了他回到羊城的日期,但小老头又叫宫九去紫金山看三百年来两位绝世剑客的一战,他便不得不带着宫主前往金陵。彼时,廖清欢刚刚离开兰州。

八月十一,廖清欢回到羊城。三日后,启程回京复命。

八月十五,西门吹雪传出消息,要将决斗推后一月,叶孤城将地点改为京城的紫禁之巅。[1]

众人哗然,却又忍不住期待这即将在皇帝宫中上演的一战。

八月三十,京城。

农忙时节,往往只有京城里的人还和往常一样多,可这次不同,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即将在京城比武的消息一出,无数江湖人便蜂拥而至。

即便他们不清楚到时候能不能看到这两个人决斗,但若在京城见到这两个人哪怕只有一面,也算是值了。

于是整座城都变得蠢蠢欲动起来。

廖清欢牵着墨雪,穿行在他很熟悉的大街小巷之间。

他身上还穿着奔波途中耐脏的黑色衣服,和身旁的墨雪几乎融为一体。

但这还是墨雪第一次到京城来。

京城的路远比外面平整得多,更适宜人,而不是马匹行走,墨雪刚进城门时,每向前一步都要试着踩一踩地面才肯走,幸好时间还很早,廖清欢来得及亲自牵着墨雪慢慢磨蹭,要不然以墨雪的脾气,或许等他准备出京时还会用鼻子朝他喷气。

这可比他的亲生爹娘要更像他祖宗得多。

尽管墨雪走得很慢,但他们还是在天黑之前回到了王府。

太平王府,位于京城西侧,富丽堂皇更甚皇帝还是太子时居住的府邸。昔日太平王大败敌国,为减轻帝王猜忌,亲自归还虎符,并与妻儿定居京城,自此再未踏出过京城一步。[2]

这样忠君爱国的太平王,却有一个生出不臣之心的儿子——朱玉流。

而朱玉流自年少前往南海学艺后,便为自己起了一个新的名字,随他已亡故的母妃之姓,名曰九。

九九重阳之数,自也象征九五至尊,他的野心,全在其中了。

已是夜。

墨雪被马夫牵回马厩,喂了食水便昏昏沉沉地睡去。

廖清欢则回到自己的房间,沐浴、换衣、佩剑,这些步骤缺一不可。

可当他从浴房中出来时,他的房间里已站了一个人。

廖清欢一时间顾不得还未干透的长发,便拱手准备下跪。

“九公子。”

宫九伸手将还未跪至地面的人扶起,他用的力气很大,廖清欢不得不跟着起身。

“不必多礼。”他们在外相识,多用的是拱手礼,如果不是他那个讨人厌的爹非要对阿青吹毛求疵,他们之间才不会有这些虚礼。

甚至……阿青也不会一直穿着这身衣服。

廖清欢对此倒是接受良好,在他跟着宫九时,便是宫九座下最听话的一条狗,那么在朱玉流身边时,又怎么做不得太平王世子的贴身侍卫?

又或者说,对于他来说,只要能待在宫九身边,那其他的便都没什么所谓。

“公子可去见过王爷了?”廖清欢问道。

宫九皱眉道:“没有。”

他其实并不经常回到太平王府,通常情况下,他即便来到京城,也往往会住在自己的宅子里,又或者和廖清欢一起在青楼后院留宿,虽晚上吵了些,但也比这里好。

“王爷在半年前便来过信,请公子归家,如今已是十月了。”廖清欢道。

宫九知道他的意思,他的阿青父母亲缘也很薄,大多数时候不会将有关太平王的事对他讲,但这次,显然不是敷衍敷衍就能过去的事。

他想了想,又想了想。

“今年是什么年了?”

当今在位已有近十年,期间换过一次年号,廖清欢便将年份和年号一同说给他听。

宫九的算数很差,廖清欢的房中又没有纸笔,他只好掰着指头数数。

“是母亲去世的第十年了么?”

人的手指头只有十根,因此无论宫九怎么数,都只能数到十。

廖清欢面不改色:“是第十五年,王爷的意思是,想要大办,只是具体要怎么做,又要做些什么,王爷那边还什么都没有说。”

“那就让他说!”宫九冷笑一声。

“公子慎言!”廖清欢提醒道。

若这里是南海,自然是公子说什么便是什么,但现下是在京城的太平王府,总要提防隔墙有耳。

毕竟他家公子现在还未坐到那个位子上不是么?

“哼。”宫九没有再说话。

恰逢门外传来敲门声。

他们便齐齐看过去。

可门外的下人对他们家的世子已经很熟悉,他没有进屋,只是在门外恭敬地说道:“世子,廖侍卫,王爷有请。”

太平王早已等不及了。

[1]原著过程

[2]原著未写明太平王府的位置,但在决战前后里曾出现过“西城王府”的名词,这里挪做太平王府

[3]原著未写过宫九的家庭情况,这里采用电影设定,即宫九母亲是外族奸细,被发现后自尽身亡,却被宫九误认为是父亲所杀,但细节有修改

天空一声巨响,廖哥闪亮登场!

呜呜廖哥终于回来了,绣花大盗不该写这么多的

作者有话说

第26章 第二十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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