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是什么?是属于他的才能,是他能够轻易接触并且学习,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一种力量体系。
在菲索亚的记忆里,那些围绕在他身边的男人女人甚至是老人与小孩,总是在追逐着钱权利益,享受着那令人着迷的奢侈生活,如同奴隶主一样高高在上的地位,他们可以不爱父母,不爱子女,甚至不爱身边携手要过上一生的伴侣,但他们一定非常珍爱自己的生命,所以这群人最傲慢,也最怕死。
他们教给菲索亚的第一课便是紧紧抓住你手中所能拥有的一切筹码,有时候力量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它们一定能够解决大部分问题。
算是年幼的男孩带着更小的孩子走在这弯弯绕绕,破败,肮脏,又足够令人眼花缭乱的小巷之内,还是那句声明,就算在无辜路人提姆心里自己的形象与变态杀人狂无限接近,他也不是真的要骗小孩带去杀。
哪怕对方已经看见他的脸。
菲索亚牵着掌心里另一只紧张得冒汗的小手,对方只能亦步亦趋跟着他的行走,幽深黑暗里只有两个孩子的脚步声,一路上那些本该在这种地方最为常见的小混混和流浪汉是一个都没有见到,越是安静,越让提姆感到心理带来的压迫错觉,在不断让呼吸变得困难。
“你会将今晚的事情告诉任何人吗。”
突然的声音开口,被吓了一跳的黑发男孩下意识抬头去看眼前的银发背影,怔愣着感受到胸腔内心脏狂跳,才反应过来赶紧摇头,又发现自己因为害怕而落在后面对方根本看不见自己在摇头,赶紧开口回答。
“我,我不会的,真的。”
当说话时提姆发现自己的声音还有些打颤,甚至让原本可以流利念出的字母都喊得磕绊,但他的语气也是非常诚恳,可见求生欲的确强烈。
在又一次绕过转角,进入了一条直达主干道的小路。是突然从原本漆黑的深渊里走到人间,远处出口周围有了人群的熙攘,鸣笛声,说话声,吵闹与那些灯火通明的店铺。
映入蓝眼睛里的亮光闪烁,远处的人群像是可以驱散所有恐惧,提姆就忍不住地放松了下来,菲索亚则松开手,弯着腰去看才想起来小孩脸上还有血迹,就随便给人擦了擦,不那么显眼就够了,反正是晚上。
“那太好了,不要和任何人提起你今晚的遭遇,好男孩。”
菲索亚轻轻地笑,至始至终他都没有朝提姆表现出任何恶意,更多的是好奇,说起来也好像,他很少与这样的孩子相处吧。
同样都是这种年纪,但他认识更多的还是性情乖张恶劣的小小贵族,那是只有在母亲举办宴会时才会遇见,被定义为同阶级的交流对象。
虽然他们更多时候都模仿着成年人保持着所谓风度,优雅,礼貌,但直觉会告诉菲索亚,他们像是浸泡在污泥里逐渐腐烂的苹果。
提姆试探性地从巷口走出去,有些不敢相信自己居然真的能够安全离开,下意识就往前跑动一段路程,然后才反应过来似的再往回看,那个银发的男孩已经消失,不见踪影。
“你居然真的任由一个那个小鬼离开了。”重新回到斯莱德身边的菲索亚看起来心情不错,听见这句话也是笑眯眯的。
“他还小呢。”
而且他说自己叫提姆呢。
菲索亚没有把后面那句话说出来,因为那个名字的确就是很特别,提姆,追逐着罗宾的男孩,以及二代罗宾杰森陶德,这可真是太棒了。
他真的非常期待再次与对方的相遇。
哪怕被斯莱德充满锐利的目光上下打量扫视着,菲索亚也没有多在意,哪怕在猫头鹰堆里,被群起环视,他也能优雅地与他们谈笑风生,用各种手段从成年人们手中撕走利益。
“今晚你有什么任务,丧钟。”菲索亚还是很好奇的,他喜欢那样疯狂的感觉,难得地回到哥谭一趟,如果就这样离开也太令人失望了。
毕竟丧钟虽然在哥谭有安全屋,但是他还是更经常在全世界其他地方到处乱跑,哪儿有钱有任务就去哪里,现在因为养小孩,导致接任务的时候需要更加谨慎。
“你觉得你打的过罗宾吗?”丧钟上下打量了小崽子许久,突然问到,他这次是接到了来自企鹅人的委托,去对付蝙蝠侠,也不需要打败对方只需要拖延。
现在这种情况,其实对付义警的任务反而更具有安全性,毕竟众所周知,蝙蝠侠不杀人,他的罗宾也同样。
而菲索亚的魔法里又有一项可以和他的血清效果差不多,对伤势的恢复能力,无论是战斗还是逃跑,这都是一张不错的底牌。
其实斯莱德并没有特地去探究小崽子的魔法能力 ,但有些在相处中还是会暴露出来的,比如对方会因为觉得毁尸灭迹麻烦,除了通常手段就是用白火去烧,最后会被烧得什么都不剩下,以及这个自我疗愈的魔法。
后者才是丧钟敢这样大胆带着小崽子的做任务的原因,当然也有菲索亚天赋的确很好,现在最擅长的是近身搏杀。
菲索亚没有回答,其实丧钟也不需要对方回答,因为他会自己看,他夸对方天赋很好已经能够说明很多问题了,只不过小孩心思太深,带着贵族教育出来一些坏习惯。
果然,还是第一任罗宾更适合他,听说对方离开了蝙蝠去布鲁德海文了。
完全不知道老父亲看着锅里的,还念念不忘想着外边别人家的小孩,菲索亚去收拾装备准备今晚的一起行动,那些武器枪械与刀具,暗器,子弹,还有魔法物品。
衣服是白衬衫与牛仔裤,以及一件作为防护品的魔法风衣,斯莱德不是没有给他准备过制服,还调侃地喊他学徒。
但还是那句话,菲索亚有点贵族的坏毛病,就比如在审美方面,他真的不爱超级英雄或者超级反派那种花里胡哨的紧身衣风格。
最后老父亲的衣服被收起来,菲索亚连夜去魔法市集或者那种特殊酒吧里怒淘防具,才找到了一件勉强看得过去的。
对此斯莱德的评价是,要好看不要命的小崽子。
“我,就算是死 ,从韦恩塔顶跳下去,被蝙蝠打断骨头,我也绝对不穿丑掉渣的东西”
年纪轻轻的菲索亚还很执拗,小男孩奇怪的挑剔毛病让丧钟很是直翻白眼,因此那段时间小崽子没少被老父亲扔进洞窟销烟泥水甚至是下水道里当野人。
当然,绝地求生难不倒菲索亚,在极端环境下也是能好好活着,但是一把他放回足够舒适的环境就容易变成一个小洁癖。
有时候丧钟都搞不明白菲西拉姆是怎么养小孩的,说娇气,也有点,毕竟挑食,爱干净,还敢对保命的制服挑三拣四。
说不娇气,也能真的对自己狠,他甚至能够保持优雅地在他认为自己需要时去进食一些足够糟糕的东西。在训练,受伤,被追杀到命悬一线也没有抱怨甚至,情绪崩溃过。
一个足够矛盾的小崽子。
等到菲索亚将装备都收拾好,并且仔细检查确认没有疏漏,没有任何问题,丧钟就拿出一块便携定位屏,上面只有一个红点在不断闪烁。
这次的雇主是虽然是企鹅人,但其实是阿卡姆内部策划的一场暴动,除了小心蝙蝠侠,丧钟也要小心那群疯子会不会背后捅刀。
不过报酬也的确给得足够多。
丧钟把定位屏丢给了菲索亚,男孩看了一眼就挑眉,“这个位置是?”
“会有人帮你把罗宾引到那个位置,你只需要与他战斗。”
这个任务丧钟也的确有些私心,就比如说他很想知道,自己训练出来的助手与蝙蝠侠的罗宾,究竟是谁才是更优秀的那个。
他调查过这个新任的家伙,十二岁,两个男孩都是同龄,而且他找到菲索亚时也差不多是那只罗宾鸟在接受训练的时候,毕竟没有经受过训练的普通人,穿上那身制服就是找死。
菲索亚没有说什么,但是他的蓝眼睛里好像把话语明明白白的写了出来。
男人的攀比心啊JPG
不过准备的时间有限,菲索亚也没有磨蹭,拿到了定位信息就直接骑上机车飞驰出去。
完全没有遵守哥谭交通法的想法。
毕竟都是雇佣兵了,虽然是在老父亲手底下干活的那种学徒雇佣兵,但大家都有一个在监狱里互唱铁窗泪的未来。
菲索亚看得很开,如果丧钟不喜欢铁窗泪,他还可以唱别的歌,不过如果被人杀死,那就不用烦恼在监狱里该唱什么歌了。
呼啸的夜风从耳边吹飞,扬得那头被扎起来的银色高马尾随风舞动,这还是他在丧钟手底下艰难保下来的头发,毕竟头发太长容易碍事,人小,又不是女人,还是剪短一点比较好。
只不过看这头被扎起来的高马尾,就知道结果是谁赢下了这场斗智斗勇。
菲索亚的速度很快,改装机车一路绕开那些挡路的碍事汽车,有路就冲,没路就直接猛踩油门,利用自己狂野的车技在市中心道路各种颜色车顶上飞跃,经历一段堪称秋名山车神的路程,最终到达目的地。
哥谭银行门口。
好吧,看见目的地菲索亚就能猜到接下来是什么剧情,丧钟发过来的信息是他会纠缠住蝙蝠侠。
现在是夜晚,只有市中心和那些娱乐场所人与车辆比较多,在银行这里反而是冷清空荡,而他要这里等到属于自己的猎物。
虽然穿越但除了知道漫画剧情和一些乱七八糟的记忆也算是从零开始。
乐,小菲索亚的生活环境,说宽松也宽松,说危机四伏也是真的,宽松是他一直都能充裕得到变强途径,a妈和丧钟都有一个共同认知,儿子不能是个废物点心,在妈手底下是各种非常繁重的精英教育,根本没朋友也没有正常娱乐过,一直都是不断的被要求做到完美,不完美就趁早杀了,毕竟小孩子也算是一种很好的祭品材料。
算是猫头鹰堆里的小狼崽子
在爹手底下那就是高自由度的求生游戏,别被爹仇家找过来弄死或者被爹接的各种雇佣任务牵累狗带,然后多多训练,还得小心反派那股子【我觉得这样才是对的】的控制欲。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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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秋名山车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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