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是一个没有正常道德观的小孩。
古有孟母三迁体现环境影响人生,今有我在哥谭耳濡目染自学成才。
社会是个大染缸,别人是被迫进染缸,我不一样,我出生就在染缸。
别人都说这孩子打小就聪明,打架斗殴样样精通,三百八十二种扒手小技巧信手拈来,长大后一定能闯荡出一番事业。属于是蝙蝠侠看到了都要赞叹一声未来可期的犯罪后备役。
可能也不是后备役,是已经持证上岗的正式员工。还是赫赫有名传闻响彻四方的那种。
原因嘛,大概是因为和我同年龄段的还在后备役的苦海里苦苦挣扎的时候我已经用最高礼节一脚踹开了犯罪的大门,顺便把半个身子甩进去了。
你大概已经猜到了,最高礼仪是杀人。
我杀了个人。
但是我得说我还是觉得我对他造成的身体伤害是不足致死的,顶多算个心灵致死。
那是好几年前了,那个时候还很稚嫩的我并没有完全理解流浪要假扮成男孩的必要性,不懂为什么要把自己打扮得让人毫无x欲。
但是没关系,猝不及防被拖进小巷的时候我就狠狠明白了光头的重要性,咬牙切齿地发誓如果能逃出去我一定马上剃光头,光亮鉴人苍蝇落在上面都要打滑的那种。
可能是这种愤怒给了我力量,在他还没来得及对我动手的时候我就已经从地上抓起一块碎玻璃对着他的作案工具来了一下。
按照我记忆里的出血量来说可能也不止一下。
好吧,我承认,我抱着要死还是你自己死比较好的心态对他进行了多次攻击,并试图缴纳他的作案工具。他的眼泪和血一起哗哗往外流,仿佛他才是那个被qj的人。
啧,狗男人,哭什么哭,姐都还没哭呢。
他哭得更大声了,然后捂住伤口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不是?狗男人这么脆弱的?
就在我自我怀疑是不是真的下重了手误杀了人的时候,躺在地上装死的狗男人诈尸般地一跃而起,握着一个同样是从地上捡来的烂酒瓶冲着我的脑袋招呼。
我没想到狗男人演技这么好,重伤之下还能来这一招,来不及躲闪,看眼今天就要命丧这烂玻璃瓶下,一个人影猛地从街角冲出来,以犀牛打架的姿势撞飞了试图谋杀我的狗男人,狗男人脑袋砸在墙上,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又躺下了。
这急转直下的展开让我一时半会摸不着头脑,视线跟着被撞飞的狗男人在空中划了一道优美的弧线。
小犀牛把人撞飞后紧紧地盯着我,一动不动,好像我是什么濒危的保护动物,受不得一点刺激,一动我就会飞走一样。
“别杀了他。我知道他该死,但是他不值得你这么做,”小犀牛声音很轻,生怕惊扰了我似的,“别这么做。”
我缓慢地眨了眨眼睛,感官逐渐回笼,意识到自己现在的状态可不算好。鼻腔里溢满了让人作呕的血腥味,眼前是雾蒙蒙的一片红,脸上有液体划过带来的轻微痒意,手上仿佛还残留着人体的温热。
狗男人不能杀。
这是我接收的第一条消息。
为什么?我转头盯着小犀牛,心跳得更加剧烈。
他好像有什么读心术一样,下一秒就给出了答案,“他是黑面具派来的手下,你担不起杀了他的后果。”
好吧,真是个好理由,我还真担不起这个后果。
“所以,放下你手里的东西好不好?它划伤你了。”小犀牛声音更轻,靠近了一点。
我转移了视线,如同大梦初醒般从一片鲜红回到了人间。小犀牛慢慢拉起我脱力颤抖的手,一点点掰开僵硬的关节,动作轻柔地拿走那块沾满了血和人体组织碎屑的玻璃。
玻璃下是横在手掌心的伤口,我盯着动了动手指,火烧火燎的痛,错觉间满掌的红竟化作火焰舔舐着伤口,带来铺天盖地的痛。
玻璃坠地,一声脆响,满地碎片。我没由来地松了一口气,垂下仍在滴血的手,任凭小犀牛牵着左拉右拐地离开了小巷。
这章安蒂关于流浪时要扮男孩的经验是现实,来自我曾经看过的一段视频,是单身父亲和唐氏女儿的故事。
父亲带着女儿流浪,平时靠摆地摊赚钱,为了女儿的安全给女儿剃了光头,穿了男生的衣服。
真的看懂了就挺难过的。
我还是不忍心,所以给安蒂安排了小犀牛,但是真实世界中哪来的小犀牛呢,所以也算是一种纪念和反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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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奖竞猜:猜猜小犀牛是谁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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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第九章 玻璃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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