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洵,宴会快结束了,你掐着点出来善后」
贺洵读取完信息,给穆香芦回过去一句‘好的’,便拆了件新衬衫换好下楼。
双手插兜转了个弯,就见最下面一层台阶坐着一名约莫七八岁上下的小女孩。
她穿着件浅蓝色的蓬蓬蛋糕连衣裙,扎着高高的丸子头,顶着亮晶晶的钻石王冠发饰,怀里躺着一只灰色的兔子玩偶,活像是从哪本童话书的城堡里蹦出来的小公主。
只是在月色的照耀下高高肿起的右半边脸却有些违和,像是挨了谁一巴掌。还没长大的双手托着小脸,眉眼神态透着满满的不高兴。
应该是听到身后有脚步声,她扭过头瞥了一眼,等看清来人的脸,便又恹恹地转回去。
她转头的一刹那,贺洵也认出来,这是唐芮初。
——既是莫文进的继女,也是那天在小吃街他偶然撞见的那位大声反驳母亲在世人眼中也许不太正确观点的小女孩。
说来也巧,缘分真是个奇妙的东西,原来冥冥之中在那时候他就已经被圈进莫文进这档子事。
他不知道莫文进的现任夫人唐榆知道多少自己枕边人的事。
又或者是知道,只是装聋作哑?
也不知道她在午夜梦回时是不是偶尔也会后悔。
贺洵在认出母女俩的瞬间,就已经从纪若洋的口中套出唐榆与莫文进相识的边角料——从小生的就蛾眉皓齿的唐榆却因为不爱学习误入大众眼中的歧途,如花似玉的年纪就与不学无术的小混混早恋还生下了唐芮初,中式家庭自然认为蒙羞,所以即使唐榆在月子里就遭受丈夫残忍的家暴、在暴雨如注的天气抱着尚在襁褓中的唐芮初哭着跑回家,唐父也毫不手软地拎着棍子将虚弱无比鼻青脸肿的唐榆赶出家门。唐母躲在屋里抹泪,无能为力。
求助无门的唐榆失望至极,咬着牙回去的同时也似是突然被夹在暴雨声的天雷劈醒。
她决定离婚。
这其中过程不用言明,想也知道与一个人性泯灭的家暴男扯皮有多难。好在婚最后还是离成,没什么文化的唐榆做不了什么有技术含量的工作,只能去咖啡厅端盘子。她虽然生过孩子,却到底年轻,难掩俏丽的姿色,被偶尔一次去咖啡厅光顾的莫文进看上,当晚带去了酒店。
只是他万万没想到唐榆会提前将手机藏在花盆里,将二人当晚的翻云覆雨录了个彻底,第二天就拿着录像威胁他,并扬言要是不娶她,她就将视频放出去。
尚属于公众人物之列的莫文进万般无奈下只得娶了唐榆。好在他没有原配夫人,倒是省了这道口舌程序。
可唐榆算是从一个极端滑到了另一个极端。
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再嫁又非良人,今晚的宴会母女俩甚至在进场的时候都不被允许与莫文进走在一起,就更不用想进了场以后要遭到多少人的非议。
图什么?
碎银几两?
啧。
那倒还有几分情有可原。
贺洵垂眸,扫了眼手机时间,发现距离宴会结束还有几分钟,索性就返回厨房,从冰箱最下层拿了个沁着冷气的冰袋出来,坐在唐芮初的身边,递给她。
唐芮初倒是毫不客气地接过来,说话的语调还有点不符合年龄的老成:“多谢。”
“芮初,你几岁了?”贺洵很自然地发问。
“女孩子的年龄不可以随便问。”唐芮初斜睨了他一眼,紧接着啪的一声,就将冰袋利落地糊在自己的右半边脸上,“是秘密。”
“好吧,是我冒犯你了。”贺洵笑笑,神态是难得的温柔,态度很好地道歉,“对不起。”
“没关系,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唐芮初原谅人倒快,她眼神精明地打量了一眼贺洵身上的打扮,反客为主地问,“我记得你,我们以前见过,就在那条小吃街,你买的蟹黄包和红枣小米粥,原来你是莫世临堂哥家的人,你叫什么名字?”
口齿伶俐,耳聪目明。
要不是贺洵就坐在她旁边,他真的很难想象这些话是从她这个年纪的小孩嘴里说出来的。要知道大多数同等年龄的小孩,也许连自己的家庭地址都还记不清。
“你好,贺洵。”贺洵面露欣赏地伸出手。
“贺、洵。”
唐芮初跟着他重复了一遍,小大人似的仰着脑袋点点下巴,伸出空闲的那只手同他握手,“挺好听的嘛,你好,我叫唐芮初。”
“你的名字也很好听。”贺洵礼尚往来,适时松开小姑娘的手,话题又转得飞快,“芮初,你的脸是怎么回事?需要帮你报警吗?”
“不是坏人打的我。”
唐芮初摇摇头,提到这件事又无精打采起来,“我刚才跟妈妈吵架,她气急了就拧了一把我的脸,你知道的,大人就是这样,喜欢无理取闹,我不会跟她计较的,所以只能偷偷跑过来消愁了。”
贺洵闻言有些哭笑不得,却又觉得在某种层面她说的好像也没错。
“那也不能消太久,晚宴快结束了,待会儿你跟我一起走,时间久了你妈妈会担心的。”
虽然好奇,但贺洵不欲刺探母女俩的**,只是拿出大人的口吻耐心地劝道。
不知是面对外人的早熟,还是真的不愿让妈妈担心,唐芮初对此没有反驳什么,轻轻点了点头,表示默认。
贺洵顺势摸了一把她的脑袋,转移话题:“芮初,问你个事儿呗,你知道丁夏冰吗?”
“知道,夏冰哥哥是我那个后爸的干儿子嘛,今天晚上他也来了呢。”唐芮初快言快语地说着,又扯住贺洵的袖子凑近他的耳边,神神秘秘地压低声音用气声说,“虽然妈妈不让我瞎说,可我就是觉得他们之间不简单。”
贺洵也跟着压低声音:“那你可以告诉我你觉得哪里奇怪吗?”
“你嘴严吗?”
“也许。”贺洵不想对她撒谎。
“算了,我还是觉得你是个好人,那就告诉你好了。”
唐芮初说着,又环顾四周,确认周围真的没有一个人在偷听,才特别小声地说出她在家的重大发现:“有一天晚上,我因为数学考试没及格被妈妈训,晚上气得睡不着,就去客厅冰箱偷冰淇淋吃,结果就看见夏冰哥哥被莫文进——就是我那个后爸,很可怕的掐着脖子按在墙上,还说什么夏冰哥哥就是个公共厕所,在他面前装清纯之类的话。”
“贺洵哥哥,你说会有爸爸这么对儿子吗?这简直太可怕了,虽然妈妈有时候也会骂我,但从来不会用那种可怕的眼神盯着我看......”
唐芮初的观察力和记忆力惊人,在那种情况下竟然还能一字不漏地记住莫文进侮辱人的话。
可贺洵的表情就没那么轻松了,作为一个成年人,他清楚地明白莫文进言语中暗含的不怀好意。
“这样。”
贺洵若有所思,眼神也没刚才那么温和,添了几分浓重的冷冽。
他侧着脸,盯着前方的一棵树,单手轻轻地摩挲着下巴,他的眉骨到鼻梁透着精巧,气质上的稳和冷又中和掉多余的秀气,整个人都散发着恰到好处的魅力。
以前不少人都说过,贺洵的好看,不在皮相,而在气场。是人生经历和性格造就的独特气场,也是别人模仿不来的东西。
小姑娘忽然有些看呆了,过了好半晌,唐芮初才回过神来,很直白地夸奖:“贺洵哥哥,你长得真好看,等我长大了我也要你当我的男佣!”
“什么?”贺洵回过神来,弯了下眼睛看她,似是有些惊叹她小小年纪就已初具霸总气质。
唐芮初叹了口气,站起来正对着贺洵,双手插进公主裙子自带的大口袋里,认真的小脸竟然在月色下透出几分沧桑,很是语重心长地说:“我得努力存钱了,毕竟莫世临堂哥的实力也是不容小觑的。虽然我不太喜欢他,但我也承认,把你从他手里抢过来还是很有难度的。”
贺洵:“......”
这话...说得好像他真是莫世临什么重要的人似的。
“好的唐总,哥看好你,你会比他还厉害。” 贺洵打趣道。
“真的吗?”
唐芮初到底才七八岁,再怎么聪明,独属于小孩子的那份纯真也还没有泯灭,被喜欢的哥哥夸奖了之后,葡萄般的大眼睛扑闪着,还有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她笑得可爱。
电光火石间,贺洵却短暂地联想到他之后要做的事也许会毁坏母女俩来之不易的重组家庭,也还会牵连到莫世临的家族......
但他却没有丝毫的愧疚。
他在做正确的事,所有人都要为之让路。
“真的。”
他勾唇笑笑。
*
忙忙碌碌几个小时,晚宴有始有终,在莫世临发表致谢词的动人嗓音下,散场。宾客都含着笑,与好友以及刚刚才认识的名流们热情告别。
东道主莫世临诚意满满,亲自将宾客送到别墅外。
贺洵则趁乱躲过简椰热烈找寻他的眼神,给对方发了个安慰的表情包,然后便往公共卫生间的方向走去。
......
“莫总,我的新电影明晚可就首映了,咱们老同学一场,你不来捧个场合适吗?”
说话的是当红女星李梵夕,今年刚在国际知名电影节拿了影后,风头正盛,更巧的是她跟莫世临还是高中同学,谈话间自然比别人要随意一些。
她穿墨绿色一字肩礼服裙,一头乌黑秀发高高盘起,妆容美艳,耳朵和脖子上均戴着价格高达七位数的奢华珠宝,本就一七二的身高再踩上十厘米的高跟鞋,气场直逼在场的各位男星,真所谓红气养人的典范。
一边是当红女星,一边是年轻多金的互联网大佬,俊男美女,竟还是旧相识,周遭或艳羡或嫉妒的眼神很快聚集过来,呈半圆状将人围起来,意图八卦。
莫世临则不紧不慢地将眼神从他家四处乱窜的小男佣身上敛回来。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还年轻的缘故,他在这种场合向来没什么架子,听见李梵夕的话,也只是笑说:“李小姐客气,我哪儿谈得上给你捧场,待会儿我就叫助理安排包场。”
一旁的助理李牧眼观鼻鼻观心,很快上前微笑应道。
李梵夕却不吃这一套,冲着他摆摆手,语气略显遗憾:“看见了吧家人们,顾左右而言其他,姐儿们还是魅力不够啊,走了走了。”
有人开玩笑:“还得是莫总,搁咱们这种凡夫俗子,早倒贴梵姐八百回了!”
李梵夕笑骂那拍马屁的:“少来吧你!”
周遭的男男女女闻言瞬间都笑作一团。
莫世临也笑了,亲自将李梵夕的车门拉开,很绅士地做了个请的手势:“李小姐慢走。”
——李梵夕上了车,身旁扎着双麻花辫、穿卡其色薄风衣的小助理连忙将保温杯给她递过去,又给她捏肩捶背。
“梵姐,不是说要钓那个莫总吗?怎么这么快放弃了?”
李梵夕仰头灌了口温水,抬腿将高跟鞋踢掉,揉揉酸痛的脚踝骨,翻了个白眼:“钓个屁钓,你没看他那双眼睛快长在人家那位长得可漂亮可漂亮的男佣身上了嘛?你姐我再上赶着去不是自取其辱?”
“啊?有吗?我怎么没看出来啊?”小助理一双大眼睛透露着迷茫,“什么男佣?”
李梵夕彻底被她打败,噗嗤一声笑出声,用力呼噜一把小白兔似的小助理的脑袋,如是评价:“傻乎乎的。”
*
夜色浓黑。
贺洵双手揣兜,来到位于别墅角落的公用卫生间,隔着门,隐隐能听见水龙头稀里哗啦出水的声响。
他懒得伸手,也嫌公共厕所不卫生,抬脚将门轻轻踢开。
映入眼帘的便是丁夏冰瘦弱的身影。
他的西装外套搭在擦得很干净的架子上,白衬衫的袖子捋起露出骨感的手臂,弯着腰站在水池前,好像是在使劲冲洗着什么。
“丁先生,好巧。”
贺洵故作讶异打了个招呼。
可丁夏冰却冷不防打了个哆嗦,像是被吓到一样姿势僵硬地转过身来,等对上贺洵的眼睛,他的神色才稍稍放松了些。
“是你。”
丁夏冰很勉强地扯了扯唇角,他关上水龙头,抽出纸巾将手臂上的水珠拭去。能看出来他尽可能的想在陌生人面前保持体面。
“真没想到还能再有机会见到你。”贺洵语气喟叹,“刚才没敢说,其实我是您的粉丝。”
“粉丝?”丁夏冰的眼神明显有一瞬的凝固,他怔愣几秒,垂下眸,好像有点不敢直视贺洵的眼睛,“真的吗?”
“真的啊。”贺洵闭了闭眼睛,似乎是在回忆,“从你出道的第一部微电影,我就一直关注你了,那时候你的肤色还没现在这么白,是很健康的小麦色。”
“是啊...这几年...我的变化的确很大。”丁夏冰的笑容有点苦涩,自嘲道,“有很多粉丝还因为我变化太大而脱粉了。”
“人是复杂的,习惯就好...咱们不说那个。” 贺洵叹了口气,接着眼神闪烁望着丁夏冰,“对了,好不容易见到你,能麻烦你给我签个名吗?”
丁夏冰显然无法拒绝这个方才在进场时还扶了自己一把的小粉丝,他点点头:“好吧,有笔——”
仿佛就在等他这句话,没等他说完贺洵就凑近几步将提前准备好的纸和笔递过去。
“......”
丁夏冰凝噎,不得不将后半句话吞了回去,心底有些怀疑这人上厕所怎么还随身带纸和本子,只可惜他现在的精神状态明显无法支撑他进行过多的深度思考。
他揉揉眉心,握笔勾字。
可能是因为疲惫,他写得很慢,随着慢腾腾的手腕动作,那只小臂上密密麻麻的诡异针孔在贺洵锐利的眼神下清晰可辨。
在这里还是说一句吧,贺洵并不是广义上的道德标兵,相反,他很有自己的那一套近乎病态般的坚持和自我逻辑。当然,这不代表身为主角的他的想法一定正确,本章的思想内容也仅代表他的个人观点。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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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episode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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