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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陈曦踏进堂屋时,最先闻到的不是祖母常用的檀香,而是一股混着旧绸缎霉味与灰尘的气息 —— 那是陈家败落的味道。曾经摆满绫罗绸缎的博古架空了大半,只剩下几个缺了口的瓷瓶,阳光透过蒙尘的窗棂照进来,光柱里的灰尘簌簌飘落,落在八仙桌上那两样东西上,像是给这最后的抉择覆了层灰。

八仙桌的左边,是祖母用褪了色的蓝布包着的五十两银子,锭子边缘磨得发亮,显然是从典卖铺子和田产的银库里反复掂量后抠出来的,是陈家如今能拿得出手的全部家底。右边,是一把生了锈的铜钥匙,钥匙链上挂着块裂了纹的桃木牌,上面 “陈记糖水” 四个字被虫蛀得边缘发毛,颜色也褪成了浅褐色 —— 这是城北最后一间没人要的铺子,据说位置偏得快挨着城外的乱葬岗,门面破得连乞丐都不愿在屋檐下躲雨,上个月牙行挂了半个月,连问价的人都没有。

“小曦,过来。” 祖母坐在上首的旧藤椅上,声音比藤椅的吱呀声还要沙哑,她抬手时,陈曦看见她手腕上那只陪嫁的银镯子,已经磨得快要看不清花纹,“家里的事,你爹走后就撑不住了,绸缎铺、田产都典了,就剩这两样。你选一个吧,选银子,往后自己谋出路;选钥匙,好歹有个落脚的地方。”

陈曦的目光落在那把铜钥匙上,指尖突然像被冻住似的发颤。前世的记忆潮水般涌来 —— 也是在这个堂屋,也是这张八仙桌,继母柳氏攥着他的胳膊,指甲几乎嵌进他的皮肉里,声音压得低却字字刺耳:“小曦,你傻不傻?那破铺子能当饭吃?城北是什么地方?住的都是拉车的、挑粪的,你去开糖水铺,喝西北风吗?这五十两银子虽然不多,可够你给念钧买两匹好布,再请他去城南的醉仙楼吃几顿,等他记着你的好,嫁进朱家,往后穿金戴银,不比守着个破铺子强?”

那时候他被这话迷了心窍,满脑子都是青梅竹马的朱念钧 —— 那个总穿着月白长衫、笑起来温文尔雅的少年,是他贫瘠青春里唯一的光。他甚至没多看那钥匙一眼,一把抢过祖母手里的布包,银子的冰凉透过布料硌在掌心,却让他觉得是握住了未来。转身时,他瞥见站在角落的堂叔,手里攥着那把钥匙,指节发白,眼底的光一点点暗下去,像被风吹灭的油灯。

“叔,你别打这铺子的主意。” 他当时红着眼,语气里满是被柳氏挑起来的敌意,“我家就算败了,也轮不到外人来抢。”

堂叔张了张嘴,最终只是叹了口气,把钥匙往口袋里塞了塞,没再说一个字。

后来的日子,荒唐得像一场噩梦。他拿着那五十两银子,天天围着朱念钧转 —— 春天送新采的桃花糕,夏天送冰镇的酸梅汤,秋天送亲手缝的护膝,冬天送暖手的汤婆子。可朱念钧的态度始终淡淡的,偶尔接过东西,也只是客气地说声 “谢谢”,眼神里的疏离像一层薄冰。直到半年后,朱家传来消息,朱念钧要娶邻村粮商的女儿,听说那姑娘家底殷实,还会管家,最重要的是,能给朱家传宗接代。

他当时就慌了,揣着最后一点银子买了坛烈酒,在婚宴上冲上台,扯着朱念钧的喜服哭喊,说他们一起爬过树、一起偷过桃、说朱念钧曾说过要娶他。可朱念钧只是皱着眉,用力把他的手拨开,声音冷得像寒冬的冰:“陈曦,你别闹了。我们是兄弟,我要娶的是能给朱家延续香火的女子,你不懂吗?”

周围的哄笑像无数把刀子,扎进他的耳朵里、心里。有人拍着手笑:“陈家这小子是疯了吧?男的也想嫁进朱家?” 有人踮着脚看热闹:“我早说他是痴心妄想,朱家是什么人家,能要个断袖?” 还有人故意提高声音:“快拉下去吧,别在这丢人现眼了!”

他被两个家丁架着拖出去,衣服被扯破,头发也乱了,路过朱念钧的新娘时,那姑娘用帕子捂着嘴,眼神里的鄙夷像针一样扎人。

再后来,柳氏拿着他仅剩的几两银子,把他卖给了想构陷竟陵王萧子良的人 —— 那位当朝皇帝萧赜的同胞弟弟,传闻里性情冷戾、厌蠢症极重,朝堂上连老臣都不敢在他面前说错半句话,民间更有 “竟陵王过处,无妄言者” 的说法。当时他走投无路,竟真的去了,结果刚靠近竟陵王府的大门,就被卫兵抓了起来。阴暗的牢里,他天天等着问斩,直到那天雪下得很大,牢门被推开,他以为是柳氏来送最后一程,抬头却看见堂叔。

堂叔穿着洗得发白的旧棉袄,头发上沾着雪,手里攥着个油纸包,里面是他小时候最爱吃的桂花糖糕。“小曦,” 堂叔把糖糕从铁栏杆缝里递进来,声音哑得像被砂纸磨过,指节冻得发紫,“叔没用,没护住你…… 那铺子,叔一直给你守着,钥匙还在呢,要是…… 要是有下辈子,你选铺子好不好?至少能安安稳稳过日子。”

他咬着糖糕,眼泪混着糖渣往下掉,甜腻的味道里全是苦味,却连一句 “对不起” 都说不出来。直到刽子手的刀落下,他最后悔的不是抢了那五十两银子,不是闹了朱念钧的婚宴,而是把唯一真心对他的堂叔,推得那么远,还错把豺狼当亲人,更愚蠢地卷进了竟陵王那样惹不起的权贵纷争里。

“小曦?发什么呆呢?” 柳氏的声音突然拉回了陈曦的思绪,她踩着碎步走到桌边,指甲涂着艳红的蔻丹,一把把银子往陈曦面前推了推,声音里满是不耐,“快选银子啊!那破铺子有什么好?你堂叔就是没安好心,他无儿无女,等你守不下去了,那铺子不就成他的了?你傻啊?”

陈曦猛地回神,指尖的颤抖渐渐平复。他抬眼看向柳氏,看着她脸上那副 “为你好” 的虚伪表情,心里再没有前世的盲从,只剩下冰冷的清醒 —— 前世就是这样的 “好心”,把他推到了朱念钧的婚宴闹剧里,又推到了竟陵王的对立面,最后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他伸手,绕过那堆银子,一把拿起了那把铜钥匙。

钥匙上的铁锈蹭在指尖,有点痒,却让他觉得无比踏实。

“你疯了?” 柳氏的声音瞬间拔高,尖利得像指甲刮过木板,她伸手就要去抢钥匙,“陈曦!你是不是被鬼迷了?那破铺子没人要!你守着它,迟早饿死!”

陈曦侧身躲开,把钥匙紧紧攥在手里,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他看着柳氏,语气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继母,我的选择,与你无关。这银子,你要是需要,就拿去吧,我不要。”

“你……” 柳氏被噎得说不出话,脸色青一阵白一阵。这时候,门口传来一阵脚步声,是隔壁的王婶和远房的表姑,都是柳氏平日里最要好的 “牌友”,显然是柳氏故意叫来当说客的。

王婶一进门就看见这架势,眼睛扫过桌上的银子和钥匙,立刻明白了大半,她捂着嘴笑,声音却故意说得很大:“哎哟,柳妹子,这是怎么了?难道小曦选了那破铺子?”

柳氏像是找到了救星,立刻委屈地开口:“可不是嘛!我劝了他半天,他就是不听,非要守着那没人要的铺子,你说他是不是傻?”

表姑也凑过来,上下打量着陈曦,眼神里满是鄙夷:“小曦啊,不是姑说你,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朱家的念钧多好啊,你以前天天跟在他屁股后面,现在放着五十两银子不要,去守个破铺子,往后有你哭的!你忘了去年冬天,你还跟我说,想嫁进朱家后,求念钧给你在城里谋个差事,离那什么竟陵王远些?现在倒好,放着捷径不走,偏要钻牛角尖!”

提到 “竟陵王”,陈曦的心脏猛地一缩,前世牢里的阴冷气息仿佛又缠了上来。他攥紧钥匙,指腹蹭过桃木牌上的裂纹,压下心底的寒意 —— 这一世,别说求朱念钧谋差事,他连朱家的边都不想沾,更别提竟陵王那样的人物,躲都来不及。

“就是啊,” 王婶跟着附和,手指点了点八仙桌,“这五十两银子,虽然不多,可够你去城里找个活计,或者再攒攒,给念钧送点礼,说不定他还能帮你一把。你选那铺子,能有什么出息?难道要在城北那穷地方待一辈子,哪天不小心撞见竟陵王的仪仗,连躲都没地方躲?”

周围的声音像苍蝇似的嗡嗡响,每一句都往他的痛处戳 —— 戳他前世的痴心妄想,戳他的愚蠢,戳他对权贵的恐惧。陈曦却没再像前世那样争辩,他只是攥着钥匙,转身走向站在角落的堂叔,声音里带着一丝哽咽,却无比清晰:“叔,我们去铺子吧。”

堂叔愣了一下,随即眼角的皱纹舒展开来,像开了朵老花。他用力点头,伸手拍了拍陈曦的肩膀:“好!好!叔这就跟你去,灶膛我昨天看了,就是霉斑重了点,好好刮刮还能用,后院的井也能修,换根新绳就行……”

两人刚走到门口,就听见王婶在后面跟柳氏嘀咕:“你看他那模样,怕是真傻了,往后有他受的。说不定哪天在城北撞见竟陵王的人,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表姑也跟着笑:“可不是嘛,陈家算是彻底败了,连个继承人都这么糊涂,放着银子和朱家的门路不要,偏要守个破铺子。”

那些话像细针,轻轻扎在陈曦的心上,有点疼,却让他更清醒。他没有回头,只是脚步轻快地跟着堂叔,往城北的方向走。他知道,王婶说的不是假话,城北虽偏,却也偶有权贵的仪仗经过,竟陵王更是常去城外的别院,撞见的风险不是没有 —— 可比起前世主动卷进纷争,守着铺子躲着走,总要好上百倍。

城北的路果然难走,坑坑洼洼的黄土路,马车走过时扬起的灰尘能呛得人咳嗽。路边的房子大多是土坯墙,屋顶盖着茅草,偶尔有几家开着门的铺子,也都是卖锄头、镰刀的杂货店,冷冷清清的。路过一处破败的土地庙时,陈曦还看见几个乞丐缩在墙角晒太阳,看见他们过来,只是抬眼扫了扫,又低下头去。

“快到了。” 堂叔指着前面一间铺子,陈曦抬眼望去,心里还是咯噔了一下 —— 铺子的门面确实破得厉害,朱红的门板掉了半块漆,上面还有几个拳头大的洞,像是被人砸过;窗户纸破了好几个窟窿,风一吹就哗啦啦响;屋檐下的 “陈记糖水” 木牌歪歪斜斜的,上面的字被雨水泡得发肿,还沾着几片干枯的树叶。

“进去看看。” 堂叔推开门,一股浓重的霉味扑面而来,陈曦忍不住咳嗽了两声。铺子里的货架积了厚厚的一层灰,用手指一摸,能捻出细细的灰粒;柜台后面的灶膛黑黢黢的,里面还残留着几根没烧完的柴火,已经发了霉;后院的井台也长满了青苔,井绳断在井里,只剩下半截挂在井沿上,井壁上还爬着几只蜗牛。

“别担心。” 堂叔看出了他的心思,笑着从口袋里掏出块抹布,“咱们一点点收拾,先把灰扫了,再把灶膛刮干净,窗户纸换了,很快就能像样。你看这柜台,虽然旧,可木料扎实,好好擦一擦,还能用上好些年。”

陈曦点点头,接过堂叔递来的抹布,开始擦货架上的灰。灰太厚,擦了没几下,抹布就黑了,他换了盆水,继续擦。堂叔则去后院修井,叮叮当当的敲打声,在这安静的铺子里显得格外热闹。阳光透过破了洞的窗户纸照进来,落在他擦干净的货架上,泛着淡淡的光,像是给这破败的地方添了点生气。

擦到第三个货架时,陈曦的手指被货架上的木刺扎破了,鲜血瞬间渗了出来。他没在意,只是随便擦了擦,继续擦灰。堂叔回来拿工具时看见了,连忙放下手里的活,从口袋里掏出个小布包,里面是晒干的艾草叶 —— 这是堂叔去年夏天晒干的,说能止血消炎。他把艾草叶嚼碎,小心翼翼地敷在陈曦的伤口上,又用布条仔细包扎好,动作轻得像怕碰疼他。

“小心点,别感染了。” 堂叔的手很粗糙,却很温柔,“你先歇会儿,我去买几张窗户纸和新的井绳,顺便买斤红豆回来,咱们晚上煮红豆沙吃。”

陈曦看着堂叔的背影,心里暖暖的。前世他怎么就没发现,堂叔的爱,从来都不是挂在嘴边的,而是藏在这些细微的举动里 —— 是牢里那包冒着雪送来的桂花糖糕,是现在这敷在伤口上的艾草叶,是守了这么久却从未想过占为己有的破铺子。

堂叔走后,陈曦坐在门槛上,看着路边来往的行人。偶尔有几个路过的街坊,看见他坐在这破铺子门口,都忍不住停下脚步打量。

“这不是陈家的小少爷吗?怎么在这破铺子里?” 一个挑着担子的货郎停下来,声音里满是好奇。他以前常去陈家的绸缎铺送货,见过陈曦穿着绫罗绸缎的模样,如今见他穿着半旧的青布长衫,坐在这破铺子门口,难免觉得新奇。

旁边一个洗衣服的大娘接话:“听说他放着五十两银子不要,选了这破铺子,怕是真糊涂了。以前多风光啊,跟着朱家公子出入,现在倒好,成了个小掌柜。”

货郎笑了,摇了摇头:“可不是嘛,这孩子以前看着挺机灵的,怎么现在犯了傻?这城北的铺子,连问价的人都没有,他守着能有什么用?万一哪天撞见竟陵王的仪仗,没及时避让,可不是闹着玩的。”

那些话一字一句,都传到了陈曦的耳朵里。他没有像前世那样恼羞成怒,只是低下头,继续擦手里的铜勺 —— 那是堂叔从柜台底下找出来的旧勺,锈迹斑斑,他要把它磨亮,以后用来盛糖水。他知道,这些人的嘲讽都是出于无知或势利,可比起前世的弥天大错,这点嘲讽又算得了什么?

傍晚的时候,堂叔回来了,手里提着个布袋子,里面装着窗户纸、新井绳,还有一斤红豆和半斤冰糖。“快天黑了,先把窗户纸糊上,免得晚上进风。” 堂叔说着,就拿起窗户纸和浆糊,开始糊窗户。陈曦则帮着洗红豆,红豆颗颗饱满,泡在水里,慢慢涨大,泛着淡淡的红色。

两人忙忙碌碌到天黑,灶膛里的火终于生了起来,橘红色的火苗映着彼此的脸,暖融融的。红豆沙煮好时,香气飘满了整个铺子,连路过的邻居都忍不住探头问:“这是煮的什么?这么香?”

陈曦盛了一碗,递给堂叔,堂叔尝了一口,眼睛亮了:“甜,真甜,比以前你娘煮的还甜。” 陈曦也尝了一口,温热的红豆沙滑进喉咙,带着冰糖的清甜和红豆的软糯,心里的那些委屈和难过,好像都被这甜味冲淡了。

第二天一早,陈曦和堂叔就开始收拾铺子。他们换了新的窗户纸,刷了门板,把货架擦得干干净净,还在门口摆了两张旧木桌 —— 这是堂叔从家里搬来的,桌面有点不平,堂叔找了块木板垫在下面,就稳当了。路过的街坊看到铺子的变化,都忍不住驻足,有人问:“这铺子要开了?”

陈曦笑着点头:“过几天就试营业,到时候请大家来尝糖水。”

有人笑着应下来:“好啊,到时候一定来捧场。” 也有人还是带着嘲讽,小声嘀咕:“尝了又怎么样?还能指望这破铺子火起来?” 陈曦没在意,只是继续收拾 —— 他知道,日子是过给自己的,不是过给别人看的。

转眼到了朱念钧婚宴的日子。柳氏一早就在门口喊:“陈曦,你不去给念钧道喜吗?好歹你们也是青梅竹马,不去显得多生分。” 陈曦正在煮红豆沙,闻言只是淡淡道:“不去了,铺子里忙。”

柳氏撇了撇嘴,没再劝,转身坐着朱家派来的马车去了婚宴。她心里盘算着,等陈曦守不下去了,还得回来求她,到时候再好好教训他一顿。

快到中午时,堂叔看着外面热闹的动静,犹豫了一下,说:“还是去看看吧,毕竟是你以前的朋友,不去道声喜,怕是会被人说闲话。咱们去了就走,不凑热闹。” 陈曦想了想,点了点头 —— 他不是想去见朱念钧,只是想彻底了断前世的执念,让自己更踏实。

他换了件洗得干净的青布长衫,跟着堂叔往朱家的方向走。朱家的宅院外张灯结彩,红绸子从门楼上垂到地上,吹鼓手在门口吹着喜庆的曲子,来往的宾客都是穿着绫罗绸缎的有钱人,一个个红光满面,与他们身上的青布衣衫格格不入。

“哟,这不是陈曦吗?” 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是以前跟他们一起长大的玩伴张强。他穿着件宝蓝色的长衫,手里端着杯酒,身后跟着几个朱家的旁系子弟,眼神里满是戏谑,“你怎么来了?没再闹着要嫁给念钧?还是说,想通了,来求念钧给你个差事?”

周围的人立刻围了过来,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

“这就是上次大闹婚宴的那个?看着倒比以前安分了。”

“可不是嘛,听说他选了城北那破铺子,怕是走投无路了,想来求朱家帮忙。”

“你看他穿的什么?青布长衫,跟个下人似的,也敢来朱家的婚宴?怕是连门都进不去。”

张强更是得意,故意提高声音,让周围的人都听见:“陈曦,你要是真想求念钧,就好好说说,说不定念钧念在往日的情分上,还能给你在朱家的粮铺找个活计,总比你在城北守着破铺子强。不过你可得小心点,城北那地方,可是常有竟陵王的人经过,万一哪天冲撞了,可不是念钧能保得住你的。”

这话像是故意戳陈曦的痛处,周围的人都笑了起来,笑声里满是嘲讽。陈曦的手指攥得发白,指甲几乎嵌进掌心,前世被架出婚宴的屈辱感又涌了上来。但他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底的火气 —— 这一世,他不能再冲动,不能再跟朱家扯上关系,更不能再提竟陵王。

他看着张强,语气平静:“我只是来给朱公子道喜的,没有别的意思。铺子里还有事,就不进去了。” 说完,他对着朱家宅院的方向拱了拱手,声音清晰:“祝朱公子新婚快乐,百年好合。”

不等张强再说话,他就拉着堂叔,转身离开了。身后的议论声还在继续,有人说他识趣,有人说他是怕了,可陈曦却觉得无比轻松 —— 他终于放下了前世的执念,也终于明白,那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再怎么强求,也只会让自己受伤;那些惹不起的人和事,再怎么好奇或不甘,也该远远躲开。

回到铺子时,锅里的红豆沙还温着。陈曦盛了两碗,一碗给堂叔,一碗自己喝。温热的红豆沙滑进喉咙,甜味在舌尖散开,他看着收拾得干干净净的铺子,看着堂叔慈祥的笑脸,心里突然无比安定。

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路边的灯笼亮了起来,昏黄的光映在铺子里,温暖而宁静。陈曦知道,前世的荒唐已经过去,这一世,他只想守着这间糖水铺,陪着堂叔,每天煮一锅清甜的糖水,等街坊邻居来光顾。至于那些嘲讽、那些是非、那些像竟陵王萧子良一样惹不起的权贵,他都不想再沾。

安稳、踏实的小日子,就已经是他这辈子最想要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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