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泉抬头,“想报仇。”
刑深吃了一惊,“她可是咱们将军!”
“你想哪去了?我是说灭了突厥,报仇雪恨。”
刑深吁了一口气,“其实也不一定非要灭了他们,古往今来你争我夺战争何曾停歇?只要突厥偃旗息鼓,永不相犯便好。”
杨泉一拳猛锤在塌上,“赵家军不能白死!”
刑深被他吓了一跳,知道他对赵家军执念颇深,又是个死脑筋,便不再多言,收了药瓶给他盖上一层薄褥便告辞出门。
出了军帐,外面是一望无际湛蓝的天,蓝天下是辽阔草原,草原巡逻的士兵星星点点,空气中弥漫着紧张与肃杀之气,白瞎了这蓝得醉人的天。
赵环佩也在看天,她是躺在房顶上看,在现代根本不可能看到这样蓝得深邃的天,便是在古代这样的蓝也难得一见。澄澈深邃,令人心醉。其实她觉得躺在草原上看更好,可是那种惬意舒适明显与现在的境况格格不入,她跑到草地上躺着,被巡逻的士兵踩到怎么办?还会想点笑话来娱乐自己,她是不是该感到庆幸?
现在她走到哪都带着追魂,哪怕是爬墙上房,它是她的保护神,更是她的主心骨,尽管她也意识到这杆枪不但在操控她的行为也在影响她的心性。她能明显感觉到她的心肠越来越冷硬,人也变得越发冷酷无情。
她对杨泉有好感,也知道夜黑风高四野无人是除掉常在英最好的时机,弄成他不慎掉下悬崖摔死的假象,尸身一经野兽啃食毁坏,怎么查都与他们不相干,不但解了燃眉之急更没了后顾之忧,只要大胜而归,皇上也难追究。
可她就是觉得生气,觉得受到冒犯,觉得自己的权威受到了挑战,当然,如果她本就生在古代,本就是一军之将,亦或是男儿身手握重权这或许无可厚非,可是她是个穿越过来的现代人,还是个现代女人,怎么就把权利看得这样重?
她真的觉得很迷茫很混乱,她不知道自己本就是个贪恋权位的人,还是受到了追魂的影响,亦或人尝到了权力的滋味就会被权力蚕食,不知不觉的护着自己的权柄就如同野兽护食?
她手握追魂,细细摩挲枪上纹路,她对它已经从开始的惧怕抗拒,到后来的被动接受,到现在的依靠依赖,这吞噬敌军血液的纹路是她的保命符。也许她有朝一日能依靠追魂回到现代也说不定,毕竟追魂是她所接触到的唯一一个超自然的存在。
古代的蓝天令人陶醉,可她更喜欢现代天空的蓝,淡淡的蓝,雾蒙蒙的蓝,灰突突的蓝,雾霾无处不在。空气没有古代清新,也不如古代凛冽,可到底古代令人讨厌,硝烟无处不在。
杨泉伤一好,赵环佩就领兵出发了。这一次她亲自监督押上了全部的粮草,包括原备的,加上陈年的,再加上向周边百姓采购的,粗略算了算足以支撑他们将突厥击退百余里,若能占领百里开外的沛县,他们就有了一个可攻可守的据点。
若能收复这座丢失已久的城,可谓大功一件。
突厥完全没想到赵家军会卷土重来,突厥将领一看到那骑在枣红马上手持长枪带着面具的身影就吓破了胆,且战且退,一路退到沛县。
沛县守军见自家军队一路溃败而来,不由得慌了神,知道打不过又不敢弃城逃跑,反抗得有气无力,于是赵家军轻而易举拿下了沛县。
自从沛县被突厥占领,百姓们饱受欺压,突厥人擅长骑马射猎,对耕种一窍不通,是以占领沛县之初采取了怀柔政策,没有将百姓赶尽杀绝,而是驱使他们耕种土地。突厥人生性蛮横残暴,又无心令沛县向好发展,于是百姓们在突厥人的治下活得苦不堪言。如今终于盼来泱军,如何不欢欣鼓舞。
赵家军进城的时候,他们翻出家里压箱底的红巾彩布,敲着锅碗瓢盆当作锣鼓,瘦削的脸上洋溢着喜庆,明亮的眼睛像星光洒满夜空。
他们是如此贫穷又如此赤诚,真是让人见了很难不动容。
赵环佩坐在枣红马上缓缓前行,后面跟着乌泱泱的军队。夕阳的余晖轻柔的洒照在她身上,给她镀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光,她高高在上,身披霞光,犹如神祇莅临人间。
她想起上一次的夹道相迎,是在大泱的京城,十里长街,百姓们也是这样,向她呈现出盛大的热情。她当时是何等风光,转眼赵家军就几乎全军覆没。她突然间觉得有些喘不过气,她看着天边被黑云撕裂的残阳,不详的预感袭上心头。她不断地说服自己,努力将那感觉摒弃。
粮草在沛县得到了充足补给,别看沛县的百姓一个赛一个的穷,突厥人在沛县所屯的粮食却多得惊人。看来还是突厥在压榨百姓上更胜一筹,也八成是突厥人不把大泱百姓当人的缘故。
百姓们虽然家无存粮,也高高兴兴拿出家里能拿得出手的吃食送给泱军,他们都恨突厥人恨红了眼,恨不能剜下自己的肉来犒劳泱军。
剜不下自己的肉,就送上自己的人,当赵家军从沛县离开的时候,队伍更壮大了一些,不少沛县的男丁都扔掉了锄头扛起了刀枪,誓要突厥人血债血偿。
就这样,他们又向突厥进发了,冒着凛冽的寒风,揣着燃烧的仇恨,一路向突厥高歌猛进。
突厥可汗闻讯吃了一惊,明明买通了泱室官员,怎么不但没有休兵,竟还直奔突厥而来?他一边差人休书给在泱细作,一边着手派兵阻敌,他其实并不相信一个女子能把他突厥怎么着,却也不敢轻敌,自从这个名叫赵环佩的女将军接手赵家军,战败的消息就一个接一个地传来,他突厥几大名将都折在她手里,俘虏口中的“追魂夜叉”叫的便是她,她俨然成了泱国的英雄。
突厥可汗猛得一拍虎狮扶手,嘴唇紧闭,牙关紧咬,狭长的眼睛里迸出决绝的冷光,无论如何他都要把这根肉中刺拔去!
突厥军营。
史倘锵又在试着爆破,但又失败了,他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多少次失败,也记不清自己经历了多少嘲笑。
他只记得他来这里已经快一年了。
他是在一个水塘边醒来的,抬眼满目猩红,他伸手抹了把脸上的血渍,发现自己竟然身处古战场。
是真正的古战场,秃鹫飞旋,硝烟弥漫。尸横遍野,尸身少有完整的。血流成河,塘里的水都是红色的。他半截身子浸在血水里,半截身子趴在岸上,他挣扎着爬上岸,发现剧痛的地方竟是个血窟窿。
幸运的是他被自家军队的士兵救走,不幸的是他发现自己不是在做梦。
当时他明明开着车往家赶,老婆做好了饭正在等着他,儿子也几天没见他了,他急着回家与妻儿团聚,却好死不死的在大雨天碰到了一个找死的女人。他鸣笛,她转身,站在原地等着他撞,于是他为了躲她就冲向了人行道冲下了堤坝。
还有比这更倒霉的吗?
当然有!
那就是醒来发现自己穿越到的地方竟然是古代战场,还受了重伤,七死八活地熬过来,转头又要上战场了!
他经过摸爬滚打,你死我活的摧残后不得不接受了这个残酷的现实,可他绝对不会甘于这样的现状,在现代他是个院长,说一不二,受人尊重,在古代又怎肯屈居于人下?
可他在古代的身份是个突厥小兵,没亲人没背景,就连他的名字都透着可怜,史倘锵,史躺枪?可不就是躺着也中枪呗!要不然怎么这么倒霉死都死不透被他穿活了呢!
渐渐的他接受了现实,开始想上位的办法。
武功他是没有的,估计原来的本主也没有,否则早就发达了。空有一身蛮力,没有一点用处。
他对自己现在的模样也是不甚满意的,太粗矿了,这样粗糙的老爷们在现代是见不到的,倒是在金庸的影视剧里看到过,整张脸上也就高挺的鼻梁算是能入得了他的眼,其他的部位他都看不上,要知道他在现代从小到大都受女人疼爱追捧,他能在现代社会有那样广阔的一席之地得了他岳父不少的助力。
要颜值没颜值,靠女人是没可能了,要实力没实力,靠自身也没可能,这可难倒了他,他可不甘心一直做个小兵。
天无绝人之路,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发现了一个天然矿坑,这个发现注定他穿回古代走的不是一条平凡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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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厥开始抵抗了,这不难想得通,毕竟再不抵抗就杀到他们老巢了。
其实抵抗也不过是垂死挣扎罢了,血肉之躯怎么能抵抗得了超自然的力量呢?
试问面对一杆嗜饮人血、力有千金、有胜无败的枪,谁能抵抗?这要放在现代,恐怕它的速度都能赶得上发射的子弹,它却比子弹厉害多了,子弹顶多在人身上造成一个弹孔,它却能在人身上豁出一个窟窿,连带着周边的脏器骨骼通通破碎,有死无活。
也难怪突厥人闻“夜叉”之名而丧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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