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逢凰喃喃地数着风声:“一、二、三、四……三十一、三十二。”一共出发了三十二只血族,他们已经全部掠过森林回城堡了。
远处传来猫头鹰的叫声。菲利克斯起身将披风收好,从行李里翻出一条细细的铁链“咔嚓”一声,把路逢凰的手和自己的手锁在了一起。
“你要送我手链吗?不用的,我包里有金的……”路逢凰突然看见这细链上有专克血族的铭文,跟“家人”之前拷他的脚链上的一样。
菲利克斯:“我是镇上宪兵队的队长,你预谋强抢民女……还有民男,被我逮捕了。”
路逢凰大惊失色:“你怎么知道我想干什么?你刚才偷听我说话?克尔家族抢了你们那么多人,你都不抓它们。我还没强迫谁呢,你就抓我,这不公平……”
菲利克斯无奈地说:“……我会抓它们的,但现在我要先带你回镇上。”
路逢凰叹气:“唉,要不是我饿得没力气了,你才没那么轻松拷着我呢。”
菲利克斯给他拿了个苹果:“吃吧。”
路逢凰接过苹果,边吃边问:“你把我拷起来,是想囚禁我吗?”
菲利克斯刚想说你说话怎么奇奇怪怪的,又想到一种可能:路逢凰被吸血鬼拐到城堡时可能很小,还没有受教育就失去了受教育的机会。真可怜啊!
看着他一口一口地吃着苹果,菲利克斯更加确定他曾经是人类,也许幼年时被带到吸血鬼的巢穴,而最近才被转化得以出逃。
血族对水果类食物很排斥,曾经是人类的吸血鬼却很喜欢吃,只是对于他们来说这些东西会有很严重的排异反应,吃了会导致拉肚子。菲利克斯曾见过因为食用了水果疼得死去活来的吸血鬼。
但菲利克斯不知道的是,混血儿是可以食用苹果的。
“别吃了!”菲利克斯打掉路逢凰手上的苹果,“这苹果上了药没洗,我忘了,不好意思。”
路逢凰大惊失色:“什么!我已经咽了两口!”为什么要在苹果上下药?他认识白雪公主的后妈吗?
菲利克斯:“这么少量应该没事吧?”
“有事!有事!我要是死了怎么办?你快点亲我!”
“什么?有这种好事……啊,不是,为什么?我没听错吧?”
路逢凰着急地解释说:“白雪公主就是吃毒苹果死了,但是王子亲了她,她就活过来了;你刚才在那边也死了,我不是也救了你吗?你不能不救我……”
他看起来快哭了,看来真的很怕死。菲利克斯拿他没办法,只能俯身,在他的嘴角边轻轻亲了一下。
“这样,行吗?”菲利克斯小心翼翼地问。可别真哭啊!这家伙的脸太有杀伤力了,要是哭了菲利克斯不一定能受得了。
路逢凰感觉自己身体也没有哪里不舒服,看来是毒解了。
“应该没事了。”路逢凰说。
菲利克斯说:“我们先在森林里住一晚,镇子上刚刚来吸血鬼怕是不太平,等明天天亮再回去。”
接着他拉了拉二人之间的链子,说:“然后,我会带你去教堂,让神父审判你的罪行。”
路逢凰没有罪,如果说话都算罪行的话,街上的混混们都要被下狱,天知道他们说过多少污言秽语。菲利克斯这样说只是找个理由带他去看神父罢了,希望神父那里能够给他带来一些帮助。
菲利克斯不愿意直接戳破真相告诉路逢凰他已经不是人类了。吸血鬼们突然被告知身份转变后会受到很大的刺激,精神失常的比比皆是。这个孩子看起来就不正常,可别再受什么刺激。
也许可以慢慢暗示他,让他自己接受吸血鬼的身份,菲利克斯心想。
他想:“不知道这个孩子还能这么无忧无虑几天。”
眼泪突然夺眶而出,路逢凰哭了。
菲利克斯吓了一跳,担忧地问:“怎么了?是肚子疼吗?”刚刚的苹果还是有影响吗?
路逢凰:“你要囚禁我,我就找不到床伴了。”这次逃跑又失败了。
菲利克斯:……
路逢凰泪如雨下:“呜呜……我还不如现在就去死……”
二十多年来没有一次成功逃离,又要回去放血。还不如现在就死去,也许下个月没有“垂泪祖母”祝福的克尔家族会被人类或者其他血族消灭。
菲利克斯本想教训一下他这种不健康的思想,但看到了他通红的双眼,菲利克斯又发觉他的眼泪充满了绝望。
这小鬼,怎么看着这么可怜呢?
菲利克斯只能安慰他:“别哭了,我……不是答应嫁给你了吗,那个金杯已经到了我的口袋里了,你不会是想要回去吧?”
路逢凰停止了哭泣,但忧愁和泪痕还停在他的脸上。
路逢凰:“你真的答应我了?要跟我上床哦!”路逢凰试探性地拉了拉他的袖子,见他没拒绝便得寸进尺地握住他的手。
菲利克斯犹豫了一下,这孩子多大了?十九?十八?还是更年轻?算了,还是先稳住他吧。
“答应你了,我当你的床伴。”
路逢凰举起铁链:“那你不要锁住我好不好?也不要带我去找神父。”
“那不行。”菲利克斯干脆地拒绝了。
在他眼里,路逢凰就是个脑子不清醒的吸血鬼,是个高危存在,不能放任其自由活动。但菲利克斯也很苦恼:这家伙也太喜欢撒娇了吧?他要是再多求几次,我的底线就守不住了。
路逢凰失望极了:“我不相信你,你是个坏人。我救了你,你给我吃毒苹果,还拿链子锁着我,还要逼迫我进教堂……”
菲利克斯无奈地解释:“教堂事实上对你一点伤害都没有。而且你没有救我,我刚才没死,只是躺那里睡觉罢了。我睡得死,有动静也很难醒。”
最后一句是假话,睡得死的人在森林里睡觉也离死不远了。可惜常识为零的路逢凰没有发现问题。
路逢凰恍然大悟:“原来你是流浪汉。”
菲利克斯:“我不是,我很富有。”
“那你为什么不在房子里睡觉?”
“因为……我在这边没有房子。”
“难怪你过了十二年才来找恩人,原来是没钱了啊,报恩是假投靠是真!”低情商的路逢凰直接当着他的面这么说。
“……不是现在才来找,我已经找了六年了,现在才找到这里而已!”菲利克斯为自己辩解。
“你真的在找恩人啊?我还以为你刚刚在试探我呢!哎呀呀,那你当初怎么不留人家联系方式?”
菲利克斯忍无可忍地用手揉他的脑袋。木逢凰没有感觉不舒服,反而是那种被“垂泪祖母”攻击后的不适感减缓了不少,于是他主动把头伸过去求摸,但是菲利克斯没有继续。
菲利克斯说:“时间不早了,找地方睡吧。等天亮我们一起回镇上。”
菲利克斯带路逢凰来到一个洞穴,在洞口生了火,然后将他的斗篷铺在地上,示意路逢凰躺在上面,他在路逢凰身旁躺下。
在路逢凰看来,菲利克斯的模糊回答说明他真的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不知道在人类那里一个房子要多少钱,那个金杯子够不够换。
在离开城堡前,路逢凰特地带上很多(别人的)财物,不仅是因为金钱能给他逃跑路上的生活带来便利,还因为一些储备粮告诉他金钱是最能打动人心的东西。
路逢凰本来打算用一个宝物换一个美人,这样他的床上就能有几十个美人,比六长老还多。
但是菲利克斯好像很缺钱,不然我们无冤无仇的,他干嘛非要送我到教堂里去?路逢凰心想。
送罪犯到教堂能得赏钱,是储备粮们教给路逢凰的其中一个生财之道。
菲利克斯很好看,比路逢凰见过的储备粮们都好看,还是一颗人形止痛药。路逢凰知道,要得到更好的,需要更多代价。
他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宝石,仔细想了想后,又摸出一条宝石项链……最后,他拿出满满一袋子珠宝,尝试将它们一个一个塞到菲利克斯的外套口袋里。
菲利克斯已经闭上眼睛了,但他还没睡着,感觉到路逢凰的动静又睁开了眼睛。
“怎么了?”这折磨人的小鬼又在乱摸什么?
路逢凰:“我把这些送给你。”
菲利克斯往自己的口袋一掏,掏出一把宝石。他想起自己曾经养过的小动物,也是会趁他睡着把(动物眼里)珍贵的东西比如死老鼠放他身上。
“为什么?”
“给你买房子,这样你就不用睡在外面了。”
菲利克斯发现在昏黄的火光下,少年白皙的脸显得更加柔和,眼睛湿漉漉的,是刚刚哭过的痕迹。
菲利克斯伸手轻轻擦过他微湿的眼角,说:“你为什么要给我买房子?”
路逢凰认真回答:“因为你好看,我喜欢你,想跟你睡觉。而且你没有房子躲起来的话,要是吸血鬼(血族)们看见你,它们会把你抓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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