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克斯原本的计划是:装睡,诱敌,一击毙命。他的猫头鹰伙伴已在待命。就在对方俯身靠近的刹那,他甚至已经握紧了手里的银匕首,准备格挡后反击——然而,在最后一瞬,一种连他自己都无法解释的本能,让他猛地抬手,不是攻击,而是护住了对方即将被猫头鹰利爪袭击的后脑!
因为他的临时变卦,忠诚的伙伴在空中急急转向,不满地咕噜了一声。
“你是什么人?” 菲利克斯问道,声音出乎意料地没有往常面对吸血鬼时的冰冷,反而带着一丝自己都未察觉的沙哑。他试图为自己的异常行为寻找理由:也许……这只是个被转化不久、连自身发生了什么都不知道的可怜家伙?没有必要对他太凶狠。
“我是从很远很远的东方来的,所以跟你长得不一样。我叫路逢凰。”少年一本正经地解释,微微仰头看着他,眼神清澈又直白,里面毫不掩饰的欣赏和欢喜让菲利克斯心头莫名一跳。
路逢凰的母亲确实是百年前从东方来的商人,他不算说谎。
“你来森林里做什么?”路逢凰一边用欣赏的目光打量他,一边问。
“找人。我曾经受人恩惠,据我所知他可能陷入了麻烦,我想找到他报恩。”菲利克斯同样也在打量对方,试图判断眼前的男孩是不是自己的恩人。
路逢凰:“你要找什么人类找到森林里来?”
有什么人要住在森林里?难道他的恩人是七个小矮人?不过路逢凰找过很多遍了,这片森林里没有小木屋。
“不是人类,我要找一个吸血鬼。我跟他分开了十二年了,当时,我们曾在王国都城附近的一个乡村朝夕相处。他在夜晚砍柴打猎,而我白天带着木柴和动物到集市上卖……时间太久,我不记得他长什么样了,只记得他有一头乌黑的头发和一双黑色的眼睛。”
菲利克斯说完就静静地看着路逢凰,希望对方能够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说“我就是你找的人”或者做出一些跟那个人一样的表现来。
然而,路逢凰只是摇摇头:“听起来像合伙人,不像恩人。你来错地方了,这里没有黑头发黑眼睛的血族。”符合条件的血族只有他一个,但他不会承认自己是血族的。
路逢凰心想:他是不是在说谎?他不会怀疑我是血族了吧?不然为什么要提黑头发黑眼睛的吸血鬼?不会吧?我的表现明明天衣无缝啊,哪里出了问题……
“那边有吸血鬼的城堡,他们看见你会把你抓走的,你长得这么好看。被抓走的话,你就要变成盘中餐了!”路逢凰好心提醒也是借机转移话题,微弯的眉毛和笑意盈盈的双眼直勾勾地盯着人,又勾人又天真。
“原来吸血鬼的老巢在那儿……”菲利克斯不敢再看他的脸,顺着他的手指看向另一个方向。
人类并不清楚吸血鬼与血族的不同,都用一个名称呼,厉害点的叫吸血鬼,没那么厉害的叫吸血小鬼。这也是路逢凰以前出逃时知道的,他发现跟人类谈血族一般对方都没什么反应,一谈吸血鬼对面往往要“弹射起步”,他这才知道在人类眼里二者没有区别。
“是啊!你快点回人类的镇子去吧。对了,你要不要跟我一起走?我可以保护你。”路逢凰热情建议。
他心里盘算着,眼前的男人玉质金相面如冠玉,血闻着还很香,是血族们最钟意的款。最好趁同行时拿下,等长老们追来后还能分开跑,对方被追的可能性更大。
“你保护我?行啊。那就有劳你了。”菲利克斯很痛快地答应了。
“不用谢,毕竟你是我的妻子嘛,保护你是我应该的。”路逢凰说。
但这时脑子里的“祖母”又开始尖叫,路逢凰赶紧上前抱住菲利克斯,就像抱住自己的战利品。
抱抱是很正常的事情。故事里的王子在跟爱人接吻后会把对方抱上马车,路逢凰没有马车,他决定以后再补偿这个遗憾,眼下只能原地抱抱。
在菲利克斯的眼里是路逢凰突然钻进了自己怀里。
菲利克斯感到疑惑:“什么妻子?你认错人了?”
但他没有拒绝血族的拥抱,他给自己找了个借口:眼前这个少年应该是被转化成吸血鬼了,但是还没有发现自己已经不是人类了所以对自己冰冷的身体不适应,下意识找温暖的东西抱。
真可怜啊,还是先不告诉他这个残忍的真相了吧。这么想着,他慷慨地将血族搂进怀里。而且虽然面前没有证据证明路逢凰跟他的故人是同一个人,但路逢凰总给他一种很特别的感觉。就是不忍心伤害。
“你刚刚已经死了,是我的吻救了你,你难道不以身相许吗?睡美人醒来后问都不问,什么条件也没有就嫁给王子了!”路逢凰一副“你看看人家”的样子。
果然还是个小孩子,还觉得童话书的故事是真的。
“等你满二十岁再说吧。”
路逢凰心想:我一百年前就二十几岁了!不过不能说,不然他该发现我不是人类了,会吓到他的。
“你要去哪里?同路的话一起走吧。”菲利克斯问。
路逢凰说:“我要先在林子里住一晚,明天出发去东城。”
听到这个地名,菲利克斯有点惊讶:“你要去东城?东城可离这不近,你要去干什么?”
“去找东城的城主,跟他睡觉!”路逢凰兴奋地说,脸上浮着淡淡的红晕。他早早跟储备粮们打听好了哪个人类的相貌最负盛名。
菲利克斯:?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犹豫了一下,说:“不合适吧,你年纪太小了……”
路逢凰想,小屁孩,我可是跟你曾爷爷一个岁数的!他又转念一想,连自己的同龄人都有曾孙子了,自己还没有过性生活,真是悲哀!他不由得难过起来。
“你去找他,他要是不喜欢你,把你当骚扰犯赶走怎么办?”菲利克斯故意吓唬他,低头看见他那双天真的眼睛,又心想谁会拒绝这双眼睛呢?
“不喜欢就不喜欢啊,他招我喜欢就行。”血族的床上人一般都不喜欢血族。
菲利克斯刚想问他知不知道东城的城主长什么样,就听见他说:
“我还可以去找莉贝娅公主、莫提夫人、卡莱尔亲王……听说他们都很好看,你知道他们吗?”
菲利克斯仿佛一下子察觉到自己抱着的人很冰冷,把他放开了。
“你找他们,也是为了……”
“睡觉!”路逢凰微红着脸兴奋地说。
“你不是要我嫁给你么?还要找这么多人……睡觉吗?”菲利克斯刚脱口而出半句话,又回过神来他们其实刚见面,这么说话不合适,后面半句的气势就弱了下来。
闻言路逢凰脸更红,神情更兴奋了:“你答应我啦?太好了!我们明天就去找旅馆吧!”难怪故事书没写王子怎么跟公主求婚,原来这么容易就答应了。那些储备粮真坏,故意骗我说找对象很难,不过没关系,我还是会救他们的。
菲利克斯哭笑不得,又突然觉得自己没良心。少数吸血鬼刚刚转化后会经历很大的心里落差变得精神不正常,难怪还想着让自己这五大三粗的男人当妻子,这男孩不知道受了多少苦,自己居然想占他便宜。
不如先把他哄着带回去找神父看看,菲利克斯想,等他精神状况稳定后还可以打听一下血族的情况,而且如果到时候他还喜欢我的话……
“你要娶我的话,就只能找我一个,不要再去找其他人。”菲利克斯试图讲道理,声音却不由自主地放缓,像在哄一个孩子,“你接下来没有什么打算的话,我先带你回我家吧,我家也在东城。”
“一个怎么够?”路逢凰满脸诧异,仿佛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言论,“我的……我的邻居们,床上都不止四个人呀。”
菲利克斯:“……”
他瞬间被一种强烈的无力感和罪恶感淹没。看,他果然什么都不懂。这种对亲密关系的混乱认知,进一步佐证了对方“心智不成熟”的猜测。自己刚才竟然因为一个吻和一张好看的脸产生了那般旖旎的联想,简直……乘人之危。
菲利克斯:“那不行,人应该忠诚于自己的伴侣。你要是如此三心二意,没人愿意跟你相伴余生。”
本来就不能相伴一生啊,你们那么短命。路逢凰心想,但是人类这么说话是拒绝我的意思吧?
路逢凰赶紧说:“你先别急着拒绝嘛,你看,我这里有很漂亮的小茶壶,是从皇宫偷出来的真品哦!你要是臣服……要是跟我睡觉,我就把它送给你!”他一边说一边拿出一个金光闪闪的茶壶。
菲利克斯仔细一看,还真是皇城的工艺。
菲利克斯拿过这只茶壶,路逢凰的脸更红了,眼睛更亮了。在路逢凰看来,他这是答应自己了。
菲利克斯疑惑,之前教廷解剖吸血鬼得出结论它们的身体基本属于僵尸状态,僵尸还会脸红吗?莫非……
其实血族和人类都是生物,只有吸血鬼处于半死状态。
菲利克斯想逗他:“我要是不答应你,你是不是要用这条绳子绑我啊?”
路逢凰摇摇头:“这个太粗糙了,要是绑你,我会去买丝绸。就是我身上的斗篷一样的布料,滑滑的软软的绑人不疼的。要不是我不能晒太阳,我就可以直接用这件斗篷做绳子绑着你了。不过现在估计绑不了,因为我好久没吃饭了,没有力气,幸好你答应我了。”
难怪故事书里没写王子追公主时应该怎么说,原来是不说话也能成功。
菲利克斯:“……你都不演了吗?”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是吸血鬼?知不知道我知道你是吸血鬼?知不知道人类跟吸血鬼势不两立?
这时远处的树枝有规律地颤抖了两下,又传来猫头鹰的叫声。是菲利普斯的猫头鹰同伴的预警,血族们回巢了。
路逢凰也听到了动静,他一把将菲利克斯拉进树林深处的阴影里,贴近他把他压在树干上,展开斗篷把两人盖着:“嘘,不要动,血族们来了。”
路逢凰又闻到菲利克斯身上的鲜血味,好香啊,好饿啊。不对,忘了气味了,路逢凰突然想到,要是它们闻到自己和这个人类的味道怎么办?
菲利克斯突然翻身把路逢凰压身下,翻出自己的披风一抖,然后盖在他们俩身上。
路逢凰闻到了一种奇怪的香味,突然觉得好困。
路逢凰嫌这味道太奇怪了,把鼻子埋菲利普斯的脖子上闻对方的血味。
菲利普斯十分无奈,这孩子也太喜欢我了吧?不知道他精神恢复平稳后会怎样,还会这么粘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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