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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四章:喜欢

急速移动之下好不容易被压下去的眩晕感再度卷土重来,并且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迟钰安紧闭着眼睛,后颈却传来一点温热的触感。

是封锦砚的手。

那双手稍稍用力,将迟钰安的脑袋按进他怀里。

对方身上那一股独特的木质香便贴着鼻子传进来。闻着让人好受许多。

迟钰安的记忆忽然回到很久远之前,他和封锦砚结婚之后,第一次来到对方家里的场景。

初次踏足时给他最深切的印象,是屋子里萦绕的淡淡的木质香。

他们之间从没有在白天靠得这么紧密的经历。

所以那时他以为,屋里的味道只是封锦砚在屋子里放的香氛,或者是他喷的香水。

原来这味道是从封锦砚身上散发出来的吗?

迟钰安把脑袋往封锦砚怀里埋得更深。缓解一阵一阵的不适感。

还挺好闻的。

按在他后颈的那双手也没有松开,顺着他的脖颈,一路从上往下摸到腰间,间或还轻轻拍拍,像是哄猫似的。

迟钰安的脊背绷紧又松开。

人类到底是怎么发现,当他们难受的时候,只要有一双手搭在后背,就会觉得好受很多。

迟钰安少有地贪恋着这一刻的安宁。

没关系,他还有很长的时间,可以弄清楚所有的事情。

等到两人的情绪都平复下来,迟钰安从封锦砚怀里探出头。

在看清周遭环境的一瞬间,他脸上的神情差点维持不住。

“这里……”他眨了眨眼,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咽下差点说出口的话,转而问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是我们的家,”封锦砚带着迟钰安往前走,“结婚那天太仓促,所以今天才能带你来看看。”

迟钰安眨了眨眼睛,心口涌起一股莫名的情绪。

眼前是一套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独栋别墅。

花园里种的花,喷泉,草坪,连墙面上攀附着的爬山虎,都和从前他们的家一模一样。

迟钰安记得自封锦砚死后,一年的时间,没人再去打理花园。

导致在他最后的印象中,这个家是枯萎衰败的,喷泉里飘满了枯枝落叶,连带着整个花园里都是杂草丛生。

但现在这一幅生机盎然的样子,像是有人无形中拨回了时钟,让时间回到色彩最鲜艳的那一刻。

“以前你很喜欢这里,”封锦砚拉着迟钰安往里走,“我让人在鬼界按照人界的样子一比一复制还原的。”

“也是我想送给你的礼物。喜欢吗?”

迟钰安低声说了句:“喜欢。”

他记得当年他说的那句“喜欢。”但那句话并不是出自真心,只是同在屋檐下的逢场作戏而已,他以为封锦砚能看出来,没想到这人却当了真。

可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他不喜欢屋子里灰色厚重的窗帘,不喜欢白色的装饰品,更不喜欢那些看起来没有一点生机的艺术画。

住了两年的房子,迟钰安能清晰地在脑海里回忆起它的每一处细节。

到处都写着乏善可陈,他好像又要被关进这个笼子里了。

迟钰安的心几乎沉到谷底。

他深吸一口气,完全提不起嘴角,压下门把手的那一点动作似乎耗尽了他全身的力气。

推开门的一瞬间——

“喵呜~”

迟钰安一下子怔愣在原地,难以置信一般顺着声音低头看向脚边。

巴掌大的三花猫正歪头蹭着他的裤脚,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毛绒绒的尾巴圈住他的脚腕。

他很喜欢猫,却从没在封锦砚面前提过。

见迟钰安只是站在原地,迟迟没有动作。封锦砚出声道:“你抱抱它?”

“我们之前也一起养了一只猫,你可宝贝它了。有时候为了猫,连我都不要了。”

又在撒谎。

迟钰安心里那点沉重和惊喜混在一起,有种说不清的难受。

他蹲下身,将小猫抱在怀里,也不敢用力,这样小小的一只总让人觉得稍微一用力就会伤到它。

小猫不认生,尤其喜欢迟钰安,两只前爪在他臂弯里踩了踩,一甩尾巴,兀自找了个舒服的位置揣着爪子卧下来。

迟钰安将手往怀里收了收,正准备开口说什么,封锦砚忽然揽住他的腰,带着他往前走。

“屋内的布置都是按照从前你的喜好来的,”封锦砚道,“看看还喜不喜欢。”

迟钰安这才将视线从小猫身上移开,这一眼看过去,好不容易平复下来的情绪再次被抛向云端。

屋内的布置和之前完全不同。

那些黑白灰组成的无聊沉闷的色调,如今全部换成了他喜欢的暖黄色。原来在墙上的画也不见了,反而在上面挂了几盆绿植。

窗外的纱帘被吹动,挂在窗沿的风铃叮当作响。

迟钰安走过去,伸手拨弄了一下风铃,银白色的风铃上映着些阳光带来的暖色。

他喜欢听风铃的声音,也喜欢一切能发出清脆声响的东西。

这些从未与外人道的事情,封锦砚却知道得这么清楚。

迟钰安:“我很喜欢,真的。”

这一次的这句喜欢,终于是发自内心。

与此同时,封锦砚的声音再次在身边响起:“安安,我是想告诉你,我会一直在你身边。永远不会离开。”

“我们之间的一切,就像从前一样。”

说完这句话,他深深吸气,又缓缓吐出,调整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才道:“其实就算你今天不问我,我也会告诉你死亡的真相。”

“我会找到杀了你的凶手。”

迟钰安眼睫轻颤,他不知道封锦砚真正的目的是什么,也不知道他是凭什么手段发现了他但喜好。

但现在的他并不介意多一个人来和他一起找出背后的凶手。

就当是他们之间暂时的结盟。

而这个房子,姑且算作封锦砚的诚意。

——

这件事情就像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插曲。

自那天之后,迟钰安还是按时上下班,只是回家之后不再和封锦砚腻歪,而是将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他送的小猫上。

迟钰安想了好几天都没给小猫想出一个合适的名字,直到封锦砚实在看不过眼,单手将猫从他膝盖上拿下去:“依我看,就跟你姓,叫迟小花。”

迟钰安还没来得及对这种土到极致的名字发表什么意见,就看见封锦砚冲着正玩毛绒球的小猫喊了声:“迟小花,过来。”

迟小花竖着尾巴就过来了,窝在两人脚边。

封锦砚:“迟小花?”

“喵呜~”

于是纵使迟钰安再觉得土,奈何迟小花自己已经完完全全认可了这个名字,迟钰安试过给它改名,只是无论怎么教,喊什么名字,小猫都不理睬。

除了迟小花。

迟小花的名字就这样定了下来。

午后,迟钰安窝在秋千上,怀里抱着迟小花,有一下没一下地摸着:“哥哥,你好像很了解我,”

这段时间封锦砚对他实在是太好了,好到他们似乎真的是一对亲密无间的爱人。

闻言,封锦砚轻笑一声:“安安,我比你想的更了解你。”

“你喜欢暖黄色,喜欢手工雕刻,喜欢亮晶晶的,叮呤咣啷响的饰品,喜欢摄影,拍照。”

“你喜欢在有阳光的午后,窝在花园的秋千上睡午觉。如果遇到下雨的清晨,还会窝在被窝里不肯出来……”

他的语调很柔和,娓娓道来感觉像是在介绍一件怀揣多年的珍宝。几乎没有任何停顿,封锦砚说了很多很多。

迟钰安从刚开始的惊讶,到后来的沉默。挑起这话题的时候,他根本没想到封锦砚对他的喜好居然能熟悉到这种程度。

他默默地听着有关自己的一切,不得不承认自己内心的触动。

但与此同时一起席卷他的,还有不寒而栗。

他们之间往近了说是貌合神离的伴侣,往远了说是终极一生的对手。

迟钰安想起两人第一次作为对手碰面的时候,封锦砚看向自己的目光。

冷静,锐利,像一把出鞘的利刃。

他们代表着各自的阵营交手过很多次,有输有赢。不可否认的是,作为对手的封锦砚,对他来说有种独特的吸引力。

但迟钰安也清楚地知道,那不是喜欢,也不是爱情。只是萌生于自己畸形心理下的一点在意。

他一直都想赢过封锦砚,彻彻底底地,永远地赢过他。

他再怎么不了解封锦砚也知道,这人想赢过自己的心并不比他少。

他想看见封锦砚在他面前认输的样子。

封锦砚一定也是。

他把自己关在这里,又使出万般手段让他能心甘情愿地留在这里。难道还不能说明在封锦砚眼里,他们之间的这场婚姻,就像强制镇压对手的不公平比赛一样荒唐吗?

封锦砚做这些怎么可能是真的喜欢他。充其量也不过是他们之间那点病态的胜负欲罢了。

那些不服输的种子在迟钰安心里种了好久。终于在此刻被封锦砚重新激出了萌芽。

日子过得再安逸,他也从没有一刻忘记要去找寻他的死因,更没有忘记他本就不是会任由旁人摆布的人。

封锦砚有瞒着他的目的,他也有自己的底牌。

至少某人如今还被蒙在鼓里,根本就不知道他从头到尾就没喝过那碗孟婆汤。

所以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呢。

迟钰安的思绪飘得很远。

封锦砚的手却已经悄然摸到了他的腰间。

轻轻一戳——

他浑身骤然一抖。

还没反应过来,就感觉自己的脖颈也被身后人用尖锐的虎牙叼住。

倏忽之间,迟钰安整个人像是被按下了暂停键。

只有细长的睫毛扑簌簌扇动着,眼角跟着沁出一点眼泪,顺着面颊猝然流下。

这是他浑身上下最碰不得的地方。

他曾经见过猎人抓兔子。

只需要捏住兔子的后颈提起来,再拖住两条后腿,再好动的兔子也会乖乖待在猎人的手里。

这会儿迟钰安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兔子

偏偏封锦砚还装作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郑重说道:“安安,我知道这段时间你在怀疑,在试探我们之间的关系。”

“虽然你失去了记忆,但是本性是不会改变的。”

“你最喜欢的还是我。”封锦砚的嗓音低下来,“也只能是我。”

脖颈上传来的触感让人无法忽视。

一阵一阵的酥麻顺着传到骶椎,迟钰安强行找回对身体的控制权,小幅度地点头。

得到满意答案的猎人终于舍得放掉手里的兔子。

迟钰安小口喘着气,总觉得自己好像又输给了封锦砚一次。

如果这场婚姻是两人之间一场全新的博弈。那么,他一定要成为最终的胜利者。

谁让封锦砚先对他这么好呢。

如果封锦砚说喜欢他是假的,那他就让这一切变成现实。

迟钰安粲然一笑,笑容明艳而晃眼:“我喜欢你呀。”

当封锦砚沉溺于他给予他的虚假爱情。

当封锦砚真正爱上他。

那么在他抽身离去的那一天,他就会成为最终的胜利者。

所以……我们安安是真的很喜欢铃铛!一碰就叮铃咣啷响的东西![哈哈大笑][哈哈大笑]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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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四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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