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期与林夙离开青水廊已有两日。
赢川城路途遥远,她们并未选择那条宽敞热闹的大道,而是策马转入更为僻静的山间小道。此路虽崎岖难行,却能省去不少绕路的工夫。
说是赶路,但架马速度并不急促。
连日的风平浪静,让林夙的伤又好上几分,眉宇间的焦灼也舒缓了不少。
冯期勒住马缰,在路旁孤零零的茶坊前停下,打算歇脚片刻。里面很简陋,只有三五张旧桌凳。两人寻了处靠外的位置坐下,就着简单茶水吃着自带的干粮。
而茶坊靠里处,早已坐了四人,是结伴而行的江湖客,正有一句没一句地低声闲聊,气氛有些沉闷。
“前辈,这飞云袖若是不打算物归原主,”林夙喝了口茶,低声指向冯期腰间,解释道:“锦绣阁在江湖上的名声有点邪乎,倘若前辈不想过于惹人注目,我可以帮你改改。”
此前冯期已发觉,芸娘给的这把菜刀比惯用的归途刀短了几寸。她尝试之下,最终将红绸紧缚在刀柄末端,绸缎质地异常坚韧,必要时或可掷出伤敌,亦方便收回。
“有何特殊?”冯期问道。
“这锦缎看似寻常,但我细看之下,觉得老药……咳,上官老前辈给的这块,似乎是锦绣阁里的‘栖刹’缎,一般弟子可没资格用。”
林夙话未说完。
冯期眼神倏然给到茶坊门外。
“嚯!看各位的行头,想必都是去赢川城赴会的侠客吧!”
粗豪的呼喝传来。
只见**个手持棍棒的人闯了进来,为首身材魁梧,裹着件貂皮披风,手提一把厚背鬼头刀,显然颇有实力。
随即,她呵斥手下搬来屋内长凳,竟就这么横刀立马地坐在了茶坊,堵死了出路。
匪气扑面而来。
茶坊里侧那桌江湖客中,一名年轻剑客似是按捺不住。
剑光顿闪,刺向那匪首。
却见那匪首头也不回,反手用鬼头刀的刀柄向前一磕。
“砰!”
那剑客哼都未哼出声,便栽倒在地,被匪首随意一脚踏住背心。
“啧,浪费力气。”匪首不耐烦地歪了歪头,看着剩下那几个敢怒不敢言的剑客同伴,“都老实点!有钱的交钱,没钱的,把身上值钱的兵器宝贝留下!”
“咳。”
就在此时,林夙小声咳嗽,像是故意要惹起匪首注意。
“你,就你俩!”匪头见这老的身子骨虽不差,武器竟是把可笑的菜刀,小的看上去文文弱弱,倒是行李包袱的料子不错,又道:“把东西留下!”
话音未落,冯期已然出手。
没有半点征兆,她手中那柄缠着红绸的菜刀已掷出,并非直取匪首,而是以雷霆之势,击向守在门口那几个匪徒。
只见匪徒们手中棍棒齐齐断裂,人也被一股巧劲带得东倒西歪。
接着,冯期将红绸猛地回扯,菜刀听话地飞到她手中。直到此时,那匪首才刚惊觉转身,鬼头刀正要扬起,却觉眼前一花,那柄菜刀已横在了她眉前。
一切皆在弹指之间。
林夙轻笑出声,朝着那僵在原地的匪首挥了挥手,带着几分戏谑。
匪首额角冷汗直流,抬头看见冯期刀柄上那截刺眼的红绸,瞳孔骤然收缩。
“锦绣阁!阎王吊命?!!”
这一声,如同惊雷,不仅震住了她那些刚从地上爬起来的喽啰,连里侧那桌江湖客也瞬间面无人色。
“饶……饶命!是我有眼无珠!”匪首双腿发软。
就在这时,躲起来的茶坊老板竟猛地跃出,不由分说地架起那匪首,如同真见了阎王般,头也不回地弃店而逃。
那些刚爬起来的匪徒见状,哪敢停留。顿时作鸟兽散,顷刻间也跑得无影无踪。
“居然还是个黑店。”
林夙站起身,饶有兴致地拿起桌上的油灯,在店内四下打量起来。
冯期并未追击,收刀回鞘。
里侧那桌江湖客早已吓得魂飞魄散,见冯期走来,如同惊弓之鸟,慌忙架起地上昏迷的同伴,贴着墙根,战战兢兢地挪到门口。
随即,没命似的狂奔而去,隐约传来他们的哀嚎:
“饶命啊!我们什么都没看见!也绝不敢泄露半句!”
转眼间,喧闹的茶坊只剩下面无表情的冯期和一脸无奈的林夙。
“前辈,瞧见了吧,”林夙耸了耸肩,“‘栖刹’出,阎王住。锦绣阁的名头,在江湖上就是这么好用。”
冯期低头,重新审视着刀柄上那截红绸。
“倒是不用改了。”
-
接下来的路程。
自从那间茶坊的事件发生后,冯期和林夙这对组合,尤其是冯期腰间那菜刀配红绸,仿佛成了某种不祥的标识。
沿途遇到的江湖人,无论是独行客还是结伴而行。只要注意到,都脸色骤变,眼神里混杂着难以掩饰的戒备。甚至还有探究好奇的,但绝无人敢上前搭话。
一路上,她们便隐约听到过议论:
“听说了吗?前往赢川的路上出现了锦绣阁的魔头!看着普普通通,老的用一把菜刀,凶得很!小的据说谈笑间,就让你心神恍惚,可怕可怕。”
“可不是!据说‘开山虎’雷妙一个照面就被打趴下了!”
“你这消息晚了!最新的是凌峰剑派那几位心高气傲的弟子,全被吊在了路口那棵老枯树上!用的就是锦绣阁独有的‘栖刹锦’!那手段……”
“专挑去论武大会的下手?这是要跟整个武林叫板吗?”
“嘶,这两个魔头。今年的论武大会,怕是要被搅得天翻地覆了!”
……
林夙与冯期对视一眼,传闻越传越离谱,她们的形象也被描绘得越发狰狞。
“前辈,看来咱们这‘锦绣阁魔头’的名衔,是摘不掉了。”林夙苦笑着摇头,压低声音,“这名声,怕是比问骨楼执笔还响亮。”
冯期脸上依旧是那副古井无波的神情,仿佛那些关于“菜刀魔头”与她毫无关系。
又行了一日,距离赢川城越来越近。道路变得宽阔平坦,车马行人也多了起来,空气中弥漫着躁动与喧嚣。
林夙的伤势在丹药和自身调息下已近乎痊愈,纵马驰骋也不再感到吃力。
然而,越是接近赢川城,关注她们的人越多了起来。
“快看!那两个人!”
“你看那人腰间……”
“错不了!就是她们!锦绣阁的那两个魔头!竟然真敢来!”
“嘘!噤声!不想活了?千万别盯着看!”
……
如芒在背,冯期与林夙都心知肚明,若再以当前面貌前行,只怕尚未抵达赢川,便会麻烦不断。
正当她们牵马离开这是非之地时,一个不合时宜的嚣张声音骤然响起:
“哟!我当是哪路高人如此引人侧目,原来是大名鼎鼎的锦绣阁‘高手’驾临此地!”
只见一穿着锦袍面色倨傲的年轻公子哥,带着几个劲装护卫,拦住了去路。他眼神轻蔑地扫过冯期腰间的菜刀和红绸,嘴角挂着讥讽的笑容。
“本公子乃苍元派刘一!”他刻意拔高音量,意在让周围所有人都听见,“平生最见不得的,就是你们这些邪魔外道招摇过市!识相的,赶紧自己滚远点!否则,休怪本公子替天行道,教你们难堪!”
这刘一显然是想在众人面前逞英雄,搏个名声。他见冯期岁高,林夙文弱,且“锦绣阁魔头”人人喊打,众人面前尚不敢动手,自以为捏到了软柿子。
一时间,有看热闹的,有幸灾乐祸的,也有暗自摇头,觉得这刘一不知死活的。
然而,冯期仿佛根本没听见这挑衅,连眼皮都未曾抬,目光淡然掠过刘一,对林夙点头,示意离开。
刘一顿时气得脸色涨红,指着两人怒道:“魔头!找死!”
他身后护卫会意,猛地踏前,伸手便向冯期肩膀抓来,喝道:“我家公子跟你说话,你没听见吗?”
众人只觉眼前一花。
预想中的打斗并未发生。
冯期与林夙的身形轻晃,已然翻身上马。
刘一根本没看清对方是如何动作的,一股力道迎面而来。他大声惊呼,下盘不稳,整个人被带得踉跄倒退七八步,跌坐在地,狼狈不堪。
待他晕头转向地爬起来,眼前哪还有那“魔头”的身影?
只留远处宽道上扬起的尘土,以及周围人群中压抑不住的窃笑声。
-
扬马飞驰,直至奔出数里,寻到处僻静无人的林边,两人才勒马停下。
林夙轻舒口气,对冯期低声道:“前辈,我们得换个模样。”
冯期颔首同意。
随即,林夙从行囊中取出易容之物,她手法精巧熟练,片刻功夫,便将自己装扮成面色蜡黄,眼神略显浑浊的老者,连身形都略显佝偻,与之前那个机灵的少年判若两人。
对于冯期,林夙没有做太大的改动,深知这位前辈不喜繁琐,且其本身的气质也难以完全掩盖。她取出路上已经买好的黑纱帷帽,为冯期戴上。同时,冯期也将腰间菜刀连同那截显眼的“飞云袖”一起包裹起来,使其看起来像个普通的行囊。
接着,两人又绕路去了趟集市。
林夙买了把桐木琵琶和七弦古琴,将琵琶背在自己身上。
冯期接过古琴,她虽不谙音律,但与此刻的装扮融合,反倒更显得高深莫测。
“前辈!从现在起,咱们就是一对闯荡江湖,前往赢川谋生的老乐师了。”林夙笑着解释道。
经过这番改头换面,两人再次上路时,气质已截然不同。
从避之不及的“魔头”,变成高深的江湖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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