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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他境

被叶置带回村子的第六天,宋竟彻底摸清了这人的脾气。

就是嘴贱,拐着弯的嘴贱,比起关心别人,他更关心他自己;吃喝上倒是不挑,宋竟四处寻来了锅碗瓢盆和材料,做什么他吃什么,就是有一点,好吃难吃都不吭,像尝不出味道一样。

宋竟给人干活,以此换取生活用品和食物原材料,由此他第一次下田插秧。

“三根手指,食指和中指并起来,竖着往下,摸到泥之后这两根手指按着根须往下压,不能太深,也不能太浅;横着一行一行来,插完一行就往后退,倒着走,注意落脚的位置,别正好在你要插的地方踩个坑出来,那你的秧子就只能偏着插。插秧一定要整齐,不能东倒西歪的,也不能歪七扭八的,左右都要是一条直线,知道了吗?”

就这么一段话,宋竟在不同人口中反反复复听了数十遍。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宋竟从早忙到黑,中午也不回去吃饭,也没人劝他,村里的人和叶置一样,都是首要关心自己的,他是新来的,吃点苦头是应当。

宋竟倔,做不好的事他就一遍遍坚持做,直到做好为止。从开始被人嫌弃笨手笨脚,到后来被人抢着带回家干活,他只花了两天。

“这个种出来是什么?”

宋竟和他帮忙的人家户一同坐在田边,两人裤腿都挽到了膝盖以上,小腿和脚丫子上都是干结后的泥。

“这种出来就是你吃的米呀,等它长高变黄抽穗,剥了皮就是白花花的大米,这叫水稻。”

宋竟点头。

天气相当热,宋竟和别的男子一样打着赤膊。

第一天本是只敞半边,晚上回家发现袒露出的皮肤被晒得又红又黑,胸背一道斜着的分水岭,叶置说他没晒脱皮真可惜,宋竟便嘲他身娇柔嫩干活都矫情。后来想,反正不会晒伤,索性上半身都脱了,胳膊还少些负重。

此时夕阳西下,它要从高高的大山背后落下,从整张脸逐渐下落遮去半张脸,山仿佛被镀上一层金光,斜着照进宋竟眼里。

这会儿的太阳一点也不烈了,像是热情过去的温存,留恋,不舍,又缠绵。

脚边的斗笠有个尖,宋竟正出神地盯着那个尖尖,它忽然被人捡起来了,顺手栽到头顶戴上,宋竟收回眼神,重新去看那山。

“饿了。”叶置说。

“上我家吃饭去呀,你俩一块吧!”身旁的大哥说。

叶置指着宋竟,说:“不行,得他做,他住我家。”

这什么霸主行为啊,宋竟对大哥说:“无妨。”又对叶置说,“你先回去生火。”

叶置竟然乖乖地去了,身旁大哥说:“其实你上我家住挺好,我家地大,一年四季都有活干,叶置家太小了,塞你们两个人太挤,叫他饿了上我家来吃饭就行。”

宋竟只笑笑没有说话。

他其实可以谁家都不必住的,村里没有多少昆虫动物,各家也都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他便是睡野外也没有问题。

但是入乡随俗,想要在一个已成型的各职能都已完善的社会群体中生存,融入是第一要义。

想要融入群体,又不想毫无距离,叶置家是最好的选择。

有他在,宋竟的存在便显得不那么突兀,而且他可以从叶置口中得知许多不寻常的信息。比如自己是魔这回事。

宋竟没想到自己的身份竟要一个陌生人来告知,他原以为自己总会遇上从前认识的人。当然,他对叶置判断的依据抱有怀疑,什么叫“我一闻就知道”,宋竟天天闻自己胳膊上和衣服上的味儿,和普通农家没有任何区别,洗之前都是汗臭味,洗之后都是皂荚味。

“你现在体会不到,是因为你的记忆还没有恢复。”

这一点说得宋竟信了,他确实失去了好多记忆。“那我要怎么样恢复记忆呢?”

“求我,我就考虑告诉你。”

话这么说,那就是没得谈了,宋竟懒得白费力气,扛起锄头扭头就走。叶置也不喊,头枕着双臂就这么悠闲地跟在后头。他们时常这样斗嘴,不争高低,就图个趣。

大哥回家吃饭了,而宋竟直看完了日落才往回走。

还没到家,先见着了熊熊火光!宋竟大步跑起来终于到了近前,看见叶置正在屋边起火,架了不少大柴,火光直冲屋顶,已经燎着了茅草,夏天草干,眨眼的工夫屋顶没了。

宋竟垂手在侧,没有上去扑救,来不及的。

而叶置捏着根木柴向上看,语气天真地说:“咦,没顶了,下雨怎么办?”

还想架柴呢,宋竟终于忍不住了,提着叶置的领子往后拖,在他耳边怒吼道:“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狗东西!就知道你办不成正经事,吃吃吃,喝风去吧!”

叶置被他拎着,脸蛋红彤彤,眼睛眨巴眨巴,说:“你知道还让我来生火,那这屋顶是你点的呀。”

歪理!

宋竟松手,冷酷地说:“破屋不蔽,我能住,你能不能住是你的事,我不管!”

说完踏进屋里,把烧过的灰烬从被子上扫掉——叶置冤他把床坐烂了,逼得宋竟砍树自己做了一张平板床,又被他占去,宋竟回到柜子箱子拼凑成的床上——得亏风大草少,点燃之后瞬间就烧尽了,落下来之后一点火星子也没有,不然这房子是整个保不住的了!

宋竟蒙头就睡,不饿!饿什么饿,在外流浪那会儿一天只吃一块饼还能行万里路呢,万里没有百里总是有的。也不馋!虽然鼻子里现在全是各家各户做菜吃饭的味道,但他都是魔了,又怎么会馋人间食物,不馋!

叶置在外面站了好久,宋竟听见他蹲下来把柴一点一点退了,呼呼吹了两下,又在地上踩了几脚,真是......灭火都灭不利索的笨蛋!

他又听到叶置在屋外打转,走过去,走过来,就是不进门,想来还是会觉得愧疚的,只是不知道该怎么低头道歉吧。

哼,算他还有点良心,宋竟决定,只要他进来服个软,自己就既往不咎了,还起来给他做饭,把早上剩的馍馍煎一煎,撒点椒盐吃正好。

然而一直等到月上枝头,叶置都没有进门,宋竟心想算了,叶置是个怪人,肯定在琢磨明天怎么把锅甩到自己身上吧。

对了,锅,火烧那么大,锅肯定都烧穿了,明儿中午还得抽空找铁匠去补一补。

然而第二天,叶置跟没事人似的进了门,宋竟睡得还不错,就是不知道叶置上哪儿鬼混了一夜,眼皮耷得厉害,眼珠子里也没了神,见了宋竟打招呼,说的是:“晚上好啊朋友,我先睡——”

话没说完就倒头睡了,速度快到和晕厥没区别,宋竟无奈摇头,看了眼大亮的天空。

“是故大丈夫——!”床上猛然传来高呼,引得宋竟驻足,“恬然无思,澹然无虑;以天为盖,以地为舆;四时为马,阴阳为御;乘云凌霄,与造化者俱......”

声音渐渐低了下去直至无声。

宋竟忽然笑了下,他想起一首民歌: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中午把锅给铁匠送去,改明儿得帮他吆上两天的牛,他家是头大黄牛,跪着都比人高,不知道是什么品种,能从早上一直吃到傍晚才回栏。

叶置睡得正香,宋竟出去了。

在这里生活得久了,有些事自然而然地也就知道了,比方说这个地方叫做“他境”,很奇怪的名字。

说是个村,却没有村长之类的职位,就只是一群人聚到了一起,基本准则是各过各的,辅之互助;每个人都保有相当的独立自主权,谁也管不着谁;这里不流通货币,使用最原始的以物易物,物品价值全凭感觉,我给你一条羊腿,你给我一颗猪头可以,给我两颗白菜也可以,价值是这里最不重要的东西,以分享为主;这里也不与外界沟通,不与外界通货物,地里有什么,山上有什么,就吃什么。

作为村里唯一一名外来人员,宋竟还没有探索到他们的盐、铁是从哪里来的,他已经把村里走遍了,没有盐产地,也没有开采的矿洞。

在某些原因下,数次拜访铁匠之后,宋竟知道了,他境是一个相对封闭的世界,这里的人都是自愿来到这里的,但也不是什么人都能进来。

“需要腰牌之类的是吗?”

“不是,有人把守的,是这里的人才让进。”

什么叫“是这里的人”?宋竟没有进一步问,这样显得太刻意。

还有“把守”,是守门人之类的吗?宋竟没见到过这种人。

村里的人都和平民百姓没有区别,成天就是吃饭、干活、聚在一起聊天玩乐。哦还是有不同的,有人会飞,宋竟第一天来就看到过。

会飞的是个教书先生,他管那叫“御剑”,教书先生成天背着把剑上课,宋竟对此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就去听了几堂课,然而都只是教认字写字的。

先生姓吴,大家叫他吴生,年龄不大,尚未婚娶,为人谦逊有礼,爱探讨好育人。

他曾夸宋竟好学,字也写得好,邀他留下来一同教学。宋竟拒绝了,他说自己肚子里没墨水,教不了别人什么,字写得好不过因为写得多,照着字帖画罢了,这也没什么可教的。

吴生也不劝,笑着赠他一块墨,那正是宋竟所缺的。

无活可干之时,宋竟会到学堂去,听吴生讲课,一边听,一边把他讲的内容写到纸上,有时候也只坐着画画。吴生要将他的字和画挂到墙上,让他落款,宋竟落笔停顿,他写了个“居”字。

吴生也疑惑:“咦,你还给自己取了号吗?什么居士?”

宋竟笑着说没有,他写错了,然后把居字涂掉,说这幅就不必挂起来了。

居奚,第一个字绝对是没有错的,可第二个字是怎么写的呢?

“是故大丈夫恬然无思,澹然无虑;以天为盖,以地为舆;四时为马,阴阳为御;乘云凌霄,与造化者俱。”——刘安《淮南子·原道训》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北朝民歌《敕勒歌》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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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他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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