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十三年,春和景明。京城南城的柳树巷刚醒,青石板路上还沾着夜露,被晨光浸得发亮。沈清欢背着半旧的药箱,站在巷尾那处小院落前,指尖摩挲着木门上褪了色的铜环——这是她用攒了五年的私房钱买下的地方,从今往后,就是“清欢医馆”的所在。
院子不大,一正一偏两间房,正房窗明几净,刚好摆下一张诊桌和两个杌子;偏房堆着她的铺盖卷,墙角还能塞下一个小灶台;院当心有棵老槐树,枝桠刚冒出新绿,树下的石桌石凳正好用来晒药。沈清欢放下药箱,从里面掏出块木牌,用红绳系在院门上,牌上是她亲手写的字:“清欢医馆,专诊女眷孩童,诊金五文,贫者免,药费实算。”
刚系好木牌,身后就传来沉实的脚步声,像踏在人心上。沈清欢回头,撞进一片宽阔的阴影里——是个极高的男人,穿件洗得发白的灰色粗布短打,腰间系着根黑布带,挂着把普通的铁刀,肩宽背厚得像巷口的老槐树。他手里拎着个木桶,桶沿晃着半桶井水,水珠顺着桶壁往下滴,在青石板上砸出小水花。
男人也在看她,眼神清明,没有市井无赖的轻佻,只有几分打量。“新来的?”他开口,声音像磨过的粗瓷,沉而不闷。
“嗯,沈清欢,开医馆的。”沈清欢往后退了半步,仰着头才能看清他的脸——下颌线利落,嘴唇抿成一条直线,鼻梁高挺,额前碎发被风吹得微晃,竟不像个粗莽武夫,倒有几分端正。她指了指男人手里的桶:“您是……住这附近?”
“陆景渊,前面开武馆的。”男人抬下巴指了指巷口方向,“这巷子安生,住的都是做小买卖的本分人,你放心开馆。要是有不长眼的来闹,就去‘景渊武馆’找我。”
沈清欢刚要道谢,脚下不知被什么绊了一下,身子一歪,背上的药筐“哗啦”一声就要往下滑——里面装着她刚从城郊采的艾草,还带着露水的潮气,是治女子痛经的好药材。
预想中的磕碰没到,一只温热的大手突然伸过来,稳稳托住了药筐。陆景渊单手拎着药筐,另一只手还没放下那桶井水,动作轻得像拎着一束棉絮。沈清欢顺着那只手往上看,只见他小臂肌肉线条分明,袖口挽到肘弯,露出块浅褐色的疤,像是旧伤。
“小心些,药材摔了可惜。”陆景渊把药筐放到院心的石桌上,又指了指墙角的柴堆,“那是前租客留下的干柴,够你烧三四天。要是不够,跟我说,武馆后院堆着劈好的,让学员给你搬来。”
他话说得实在,没有半分虚情假意。沈清欢心里暖了暖,从药箱里掏出个油纸包,里面是几块芝麻糖,递过去:“刚搬来,没什么谢礼,这个您拿着,甜口的。”
陆景渊愣了愣,看了眼那包糖,又看了看沈清欢亮晶晶的眼睛,伸手接了,指尖碰到油纸,有点烫。“谢了。”他把糖塞进怀里,拎着水桶转身就走,走了两步又回头,“中午要是没工夫做饭,就去武馆,添双筷子的事。”
话音落,人已经拐进了巷口,背影挺拔得像株白杨树,粗布短打也掩不住宽肩窄腰的架子。
“清欢姑娘!”巷子里又传来个热热闹闹的声音,是个挎着菜篮的老妇人,蓝布衫上沾着点面粉,笑眯眯地走过来,“我是隔壁的张婶,刚在巷口听说来了个女大夫,就过来瞧瞧——这院子收拾得真干净,比前租客那对小夫妻强多了!”
张婶自来熟,拉着沈清欢的手问长问短,从她老家在哪问到会不会做红薯粥,末了还踮脚往巷口望了望,凑到她耳边压低声音:“刚走那是陆馆主吧?别看他闷葫芦似的,心善着呢!去年我家老头子上茅房摔了腿,是他背着去的城西医馆,来回走了三里地,汗湿了通身的衣裳,还不肯要我们的谢礼。你俩要是能……”
“张婶!”沈清欢脸一红,赶紧打断她,指着石桌上的药筐,“我先把艾草晾上,不然该蔫了。”
张婶笑着拍了拍她的手背:“好好好,不逗你!中午来我家吃,我熬了红薯粥,还蒸了野菜团子,管够!”
沈清欢看着张婶热络的样子,又看了看院心晒着的艾草,风一吹,香气飘得满巷都是。她突然觉得,从勾心斗角的沈家搬出来,来这柳树巷开医馆,真是这辈子最果断的决定——这里没有嫡母的白眼,没有庶女的憋屈,只有青石板路的潮气,和陌生人递来的温暖。
而巷口的景渊武馆里,陆景渊把井水倒进大水缸,伸手摸了摸怀里的芝麻糖,油纸还带着点余温。他从怀里掏出糖,看了看,又塞回去,转身进了后院——那里有个小灶台,早上给学员熬的小米粥还剩半碗,他得赶紧热了喝,等会儿还要教孩子们扎马步。
只是喝粥的时候,他总觉得嘴里有点甜,像是含了块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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