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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喜欢小陆大夫?

陆广白走近,问谢荣华,“有事?”

嘴里是问谢荣华,眼睛却是盯着郑南乐。

郑南乐瞪向他,她真不是只有有事时才找他。

陆广白一怔。

郑南乐的眼睛过于明亮,像是有两颗星辰在里边闪烁,让人不敢直视。

他移开视线。

谢荣华笑嘻嘻地上前揽住陆广白的脖子,陆广白抬手,挡住兴奋的谢荣华,谢荣华没在意,收回手,高兴地开口:“找你一起吃饭。”

他从郑南乐手里拎过兔子耳朵,举到陆广白面前。

陆广白吐了一口气,“找我吃饭,馋我手艺吧?我做一次饭,一张大团结。”

“给给给,小爷有钱。”谢荣华逃出一张大团结塞到陆广白手里,点菜,“红烧兔肉。”

郑南乐视线在陆广白怀里的大团结上扫过,略微心虚地低下头。

她吃了那么久,好像没给钱。

片刻,她挺直腰杆。

她给了食材。

陆广白收了,“去处理兔子。”

谢荣华笑着应道,“好嘞。”

说着,拎着兔子,似矫健的兔子般离开了。

陆广白望向郑南乐,郑南乐想了想,提议道:“我给你配菜?”

陆广白失笑。

这还是郑南乐第一次提出要搭把手,这是有竞争就有压力?

“行。”陆广白去了牛棚旁边开垦出来的菜园,“摘些黄瓜、生菜。”

“好。”

菜园里的菜经常有人打理,长势良好,不仅看不见野草,青菜也一叶叶的完整漂亮,少有虫洞和败叶。

郑南乐本来想问,是不是打了农药,但想起陆广白那高超的驱虫药粉,忍不住问,“你配的药方,这种菜虫能驱走?”

陆广白见郑南乐盯着生菜瞧,走过来蹲下,一边掐着生菜根一边答道,“和山上的驱虫药不是一个配方,这儿洒的,是专门驱菜虫的。”

“难怪这么漂亮,农药成本贵不贵?吃了对人有没有毒?”

“不贵,对人体无害。”

郑南乐瞬间冒出拉陆广白入股合作,建农药厂,或者高端生态园等项目草图,不过瞬间,她将这些念头全部拍散。

且不说现在不允许个体私营经济,就算允许,她也得与二丫商议后,再做决定。

“那你是真厉害。”

郑南乐这话说得真心实意。

前世她有个朋友家里是餐饮行业的,为了不在食材上被人卡脖子,特意包了山与田,自己建了个生态农场,凡鱼虾蔬菜水果,都由自家农场出产。

她曾与她抱怨过,高端食材不好做,农药不打不行,但打了也不行,装了各种高科技设备驱虫,效果也就一般,还不如请人工捉虫。

后来千方百计打听到有个古医厉害,可以调配驱虫方子,但那古医精明,要用农药方子换百分之一的股份。

用股份换来的方子,驱虫效果比高科技好,但也未能达到预期功效,唯一可以的是对人体无害。

这已经是目前能做到的最好了。

所以,郑南乐知道陆广白这轻描淡写间的技术含量,绝非他自己表现出来的那般不值一提。

如果她那个朋友知道,陆广白随意配置的药粉有如此强的效果,长出来的菜美得惊人,她肯定喊爷爷喊祖宗,求陆广白将方子卖给她。

陆广白笑了笑,“我还有很多不足。”

郑南乐暗道,技术型大佬总是谦虚的,越学越觉知识浩瀚,自身专业不足,正因为有这样的进取心在,他们才能在专业上一路精进。

两人随意闲聊,手下摘着菜,生菜垄与垄之间,颗与颗之间相距甚短,两人手指手背总是不经意间会挨挨擦擦。

郑南乐对这样的小摩擦不敏..感.,但陆广白敏..感.。

他只是个长到二十岁,尚未与女孩子亲近过的纯情小青年,肤与肤的摩擦,总是能带起细小的电流,在体内肆意流窜,无名的火无端升起,又无处发泄。

他小心翼翼地避让郑南乐的手,又因过于刻意而弄巧成拙,去摘他瞅准的那颗生菜时,郑南乐的手落到他手背上。

温软的触感,好似变成一个电池,滋滋输出强而有力的电流,直击得他心跳不稳。

他望向郑南乐。

郑南乐与陆广白闲聊时,眼神没个焦距,拇指和食指意识掐了掐,察觉到不对,低头。

只见她微黄的小手落到一双鸡爪子似的大手背上上,掌心温热,散发着不属于她的体温与热意。

酥痒的感觉自两人手掌交叠处扩散,好似有什么细小的绒羽在心脏处挠了挠,蓦地麻软。

她奇怪地望向陆广白。

靠得太近,郑南乐头次发现,陆广白的眼,是传说中的瑞凤眼,偏狭,线条凌厉,眼珠黑而深邃,睫毛卷长。

他专注瞧人时,浓浓情谊蕴含其中。

天静,风静。

此时两人之间一片寂静。

郑南乐率先移开视线,淡定地收回手,起身,“我去摘黄瓜。”

她的身形不徐不疾,好似刚刚的软玉厮磨,对她并无影响。

陆广白收回视线,垂眸盯着自己的手,睫毛颤抖。

被搅动一吃春水的,只有他。

他沉默着,继续摘生菜。

夕阳坠入青山,天光寸寸黯淡,将兔子处理好的谢荣华过来寻他俩,瞧见堆积在陆广白身侧的生菜,震惊,“广白,你摘这么多生菜,是准备将我们喂成兔子吗?就算那我们是兔子,也吃不了这么多啊。”

小腿高一叠,喂猪差不多。

陆广白反应过来,也发现生菜摘得多了,他分了心神,生菜只凭本能在摘。

“我准备做腌生菜。”他淡定地描补。

“这么早就准备做了?那多做点,给我一坛。”谢荣华毫不客气。

陆广白瞧了他一眼,没说话。

晚饭是和牛棚的人一起吃的,牛棚里住的,除了陆广白爷爷,还有一对教授夫妻,一名老干部,晚上的菜除了红烧兔肉、炒生菜,还有茯苓兔肉汤,凉拌黄瓜。

除了郑南乐,其他人吃得很是克制,这让郑南乐夹兔肉的频率放慢,就她一个人逮着红烧兔肉猛吃,是不是不太好啊?

陆广白用公筷给郑南乐夹,很快郑南乐碗里的兔肉将饭碗填得满满的,他解释道,“我爷爷他们胃不好,红烧兔肉只能尝个味,你多吃点了,吃得差不多了,剩余的我和谢荣华再包圆。”

谢荣华嘿嘿地笑,“你打的兔子,我不和你抢。”

额。

郑南乐还是低估了这个年代肉的重要性,在她前世这么点兔肉谁也不会看在眼里,自然不会谦让,但这个年代,若是做客或者招待客人时多吃点肉,就是不懂事,馋嘴。

谁也不会逮着别人的肉吃。

她用公筷给陆广白也夹了不少兔肉,“吃吧,还有很多。”

两人碗里满满当当,只有谢荣华受伤的世界达成。

他郁闷地给自己塞玉米饭,幽怨的视线扫向郑南乐,“二丫,你厚此薄彼,不太好吧。”

郑南乐淡定地开口:“自己没手吗?要是千请万请,你才肯伸手?”

谢荣华嘿嘿笑了两声,“那我不客气啦。”

说不客气,他真不客气,先用碗夹了一半。

不过他自己吃的时候,依旧克制,配菜夹得多,兔肉夹得少。

郑南乐收回视线,专注吃饭。

陆广白的手艺也不知道怎么练的,就连最简单的炒生菜都非常好吃,生菜不甜,但它清爽的口感填补了这个不足,吃在嘴里很好地解了兔肉的腻。

吃过一碗,郑南乐想再给自己盛的时候,陆广白制止了她。

郑南乐怏怏不乐,但听话地放下碗筷。

牛棚的几人十分安静,若不关注,几乎察觉不到他们的存在感,吃过饭,那对中年夫妻用盆装了脏污的碗筷,出了牛棚。

郑南乐难得生出几分羞赧。

压榨陆广白她不会不好意思,但让人家长辈洗碗,自己就带了一张嘴,是不是不太礼貌啊?

察觉到陆广白安静地瞧她,郑南乐瞪了陆广白一眼,也出了牛棚,再回来,带来一只野鸡。

牛棚里,谢荣华已经不见,陆老爷子和另一位老爷子正在用稻草搓草鞋,郑南乐瞧了一眼,将野鸡丢给陆广白,压低声音道:“给几位长辈的见面礼。”

说着,不等陆广白回应,转身离开。

陆广白拎着已经死去的野鸡追出牛棚,郑南乐身影已经走远了,蒙蒙黑夜中,只余一道剪影,陆广白看了片刻,轻声笑了,又拎着鸡回到牛棚。

牛棚内,陆老爷子担心地望着他。

他们这样的身份,哪个好人家的闺女会嫁过来?

郑家杂屋,二丫托着下巴坐在床边,问郑南乐,“姐姐,你喜欢小陆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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