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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 2 章

接下来的两天,是属于新生的兵荒马乱。

孟听晚跟着林菲菲和赵静,像三只无头苍蝇一样,穿梭在校园的各个角落,领军训服,开班会,办理各种繁琐的入学手续。A大实在太大了,她们每天光是走路的步数,都能在微信运动里轻松登顶。

宿舍四人间的最后一位成员,也在第二天下午姗姗来迟。是个来自上海的女孩,名叫唐恬,妆容精致,穿着打扮都透着一股都市的洋气。她有些娇气,也有些轻微的洁癖,但人并不坏,很快也和大家打成了一片。

夜晚的宿舍卧谈会,是女生友谊迅速升温的催化剂。话题从吐槽军训服的丑陋,到点评食堂的菜色,最后,不可避免地,滑向了永恒的主题——男生。

“听晚,你那个活雷锋小哥哥,后来还有联系吗?”林菲菲趴在上铺,探出个脑袋,眼睛在黑暗中亮晶晶的。

孟听晚正敷着面膜,闻言含糊不清地“唔”了一声:“没有……人家根本没给我这个机会。”

“别灰心嘛!”林菲菲给她打气,“说不定军训的时候就能碰上呢!计算机系跟我们中文系,好像就在同一个训练场。”

一旁的赵静冷静地泼了盆冷水:“我们这一届新生加起来快六千人,同一个训练场也跟大海捞针差不多。更何况,以周聿安的性格,他大概率会找个最不起眼的角落待着。”

这话倒是不假。孟听晚想起他那天清冷疏离的样子,觉得他确实像是会自动开启“生人勿近”结界的人。

可越是这样,她心里那点不甘心,就越是像被浇了油的火苗,蹿得更高了。

她孟听晚,长这么大,虽然没正经谈过恋爱,但收到的情书和示好也不算少。这还是头一次,在一个人面前,连句话都搭不上。

正式军训的第一天,天还没亮,尖锐的哨声就划破了黎明前的宁静。

孟听晚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和室友们一起,手忙脚乱地换上那身毫无美感可言的迷彩服。宽大的裤腿,松垮的上衣,再配上一顶帽子,遮住了每个女孩精心打理的发型。镜子里的人,显得灰头土脸,毫无特色。

到了操场,各个院系以连队为单位,迅速集合。灼热的日光开始炙烤大地,口号声、教官的训斥声此起彼伏。

孟听晚站在中文系的队伍里,一边机械地跟着口令做着“向左转,向右转”的动作,一边不动声色地用眼角的余光,在偌大的操场上进行地毯式搜索。

计算机系的方阵,就在她们斜前方,隔着两个院系的距离。放眼望去,全是密密麻麻的、穿着同款迷彩服的身影,每个人都晒得脸颊通红,根本分不清谁是谁。

“找什么呢?”林菲菲在她旁边,压低声音问。

“没什么。”孟听晚目不斜视,嘴上却很诚实。

林菲菲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立刻了然,贼兮兮地笑:“啧啧,我们家听晚这是情窦初开啊。别找了,我帮你看着呢,计算机系那群‘猿’里,要是有个头顶会发光的,那肯定就是他。”

一上午的站军姿、踢正步,几乎耗尽了孟听晚所有的体力。汗水顺着帽檐往下淌,迷彩服的布料粗糙,摩擦着皮肤,又痒又难受。中场休息的哨声响起时,所有人都如蒙大赦,瞬间瘫倒在草地上。

孟听晚拧开水瓶,猛灌了几口,眼睛却还在执着地朝计算机系的方阵张望。

“找到了!”林菲菲忽然激动地拍了她一下,指着不远处小卖部的方向,“看!那儿!”

孟听晚立刻望过去。

操场边的小卖部此刻人满为患,而在拥挤的人群边缘,有一个身影显得格格不入。

正是周聿安。

他也穿着同样的迷彩服,但那身衣服在他身上,却莫名地没有旁人的松垮与邋遢。他的背挺得笔直,像是焊在脊椎里的一根钢筋。帽子压得很低,只露出线条干净的下颌。他没有和任何人交谈,只是安静地站在树荫下,手里拿着一瓶矿泉水,偶尔拧开喝一口。

他和周围的热闹喧嚣,仿佛隔着一层看不见的屏障。

心脏,不受控制地漏跳了一拍。

“去啊!”林菲菲用胳膊肘捅了捅她,“天赐良机!赶紧去送瓶水,刷个脸熟!”

“我……”孟听晚有些犹豫。上次被拒绝的尴尬还历历在目。

“我什么我!爱拼才会赢!快去!”林菲菲不由分说,从包里掏出十块钱塞到她手里,“去买两瓶冰红茶,就说感谢他上次的帮忙,合情合理!”

在林菲菲的推搡下,孟听晚半推半就地站了起来。她深吸一口气,给自己做了无数个心理建设,然后挤进小卖部,买了两瓶冰镇得恰到好处的红茶。

瓶身上凝结着细密的水珠,握在手里,冰凉的触感让她发烫的手心稍微冷静了一些。

她朝着那片树荫走过去。

每一步,都像是踩在棉花上。她能清晰地听到自己如擂鼓般的心跳声。

周聿安似乎察觉到了有人靠近,抬起眼帘,朝她的方向看了过来。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正好落在他漆黑的眼睫上,投下一小片浅浅的阴影。

他的眼神很淡,带着一丝被打扰后的不解。

孟听晚在他面前站定,紧张得手心冒汗。她努力挤出一个自然的微笑,将其中一瓶冰红茶递了过去,开口时,声音都带着点不易察觉的颤抖:“周聿安,你好。上次的事还没来得及好好谢你,这个请你喝。”

她的声音不大,但在嘈杂的背景音里,却足够清晰。

周围有几个计算机系的男生,闻声都好奇地朝这边看了过来,目光在孟听晚和周聿安之间来回逡巡,带着看好戏的意味。

周聿安的视线,从她脸上,缓缓移到那瓶冰红茶上,停留了两秒。瓶身上冰凉的水珠,正顺着红色的包装纸滑落下来。

然后,他抬起眼,重新看向她,语气没什么起伏,平静地吐出两个字:“不用。”

又是“不用”。

和那天在宿舍楼下,一模一样的回答。

孟听晚递出去的手,就那么僵在了半空中。瓶身的冰凉,此刻仿佛能穿透皮肤,一直凉到心里去。她感觉周围那些若有似无的目光,都变成了扎人的芒刺。脸颊上好不容易退下去的热度,又以一种更汹涌的姿态,翻涌了上来。

“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单纯想谢谢你。”她试图再为自己争取一下,声音却已经弱了下去。

周聿安没再看她,只是拧开了自己手里的矿泉水瓶,喝了一口,然后淡淡地说:“举手之劳,不用在意。”

他的态度算不上恶劣,甚至可以说是礼貌的。但正是这种礼貌,才更让人觉得疏离,像一堵密不透风的墙,将所有试图靠近的人,都隔绝在外。

集合的哨声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

孟听晚知道,这场尴尬的对话,该结束了。

她默默地收回手,攥紧了那瓶没送出去的、已经不那么冰的红茶,低声说了句“打扰了”,然后飞快地转身,几乎是落荒而逃。

她没有回头,却能清晰地感觉到,背后那道清冷的目光,似乎还停留在自己身上。

回到队伍里,林菲菲立刻凑了过来,脸上满是愤愤不平:“什么人啊!也太不给面子了吧!我们家听晚好歹也是中文系系花,他居然就这么给拒了?装什么高冷啊!”

孟听晚没说话,只是觉得心里有点堵,又有点说不出的委屈。

接下来的几天军训,她再也没有主动去找过周聿安。只是偶尔休息时,还是会下意识地,在人群中寻找那个挺拔的身影。

他好像永远都是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训练,一个人在树荫下看书。

军训结束的前一天,学校组织了一场摸底考试,考的是英语和高数,意在筛选出一批学生,组建各个学科的竞赛班。

孟听晚的英语还行,高数却是一塌糊涂。她坐在考场里,对着那张写满了微积分和线性代数的卷子,感觉像是在看天书。

考完试,她整个人都蔫了,跟林菲菲约好,去图书馆借几本专业相关的书,提前预习一下。

A大的图书馆是学校的地标性建筑,藏书量巨大。周末的午后,里面依旧坐满了人。空气里弥漫着旧书页和空调冷气的混合气息,安静得只能听见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

孟听晚在三楼的文学区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了自己想要的那本《中国文学史》。她抱着厚重的书,准备找个空位坐下,一转身,脚步却蓦地顿住了。

不远处,靠窗的一个位置上,坐着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周聿安。

他没有穿迷彩服,而是换上了一件干净的黑色T恤。午后的阳光透过巨大的落地窗,柔和地洒在他身上,给他周身那层清冷的气质,镀上了一层温暖的金色。他低着头,正专注地看着一本全英文的专业书,修长的手指间,夹着一支黑色的水笔。

他看得极其投入,仿佛整个世界都与他无关。

孟听晚的心跳,又不争气地快了起来。她抱着书,鬼使神差地,走到了他对面那排书架,隔着书架的缝隙,偷偷地看着他。

就在这时,周聿安似乎是想换个姿势,手肘不小心碰到了桌角的笔筒。

一支黑色的水笔,从笔筒里滚了出来,“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正好滚到了孟听晚的脚边。

他似乎没注意到。

孟听晚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她蹲下身,轻轻地捡起了那支笔。笔身上,还残留着一点点他手心的温度。

她捏着笔,犹豫了片刻,还是绕过书架,走到了他的桌旁。

她将笔轻轻地放在他的书本旁边,用气音小声说:“同学,你笔掉了。”

周聿安闻声,终于从书本里抬起了头。他看着桌上的笔,又抬眼看了看孟听晚,似乎是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

这一次,他没有说“不用”。

他看着她,漆黑的眼眸里,映着窗外的流云和天光。然后,他微微点了点头,声音很轻,却异常清晰地,说了两个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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