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向煜,火字旁,右边一个日,底下一个立的煜。
有什么说法吗?
没什么说法,就是我出生那天太阳很大,但要是叫向阳或者向日,又不太好听,所以就起了这个煜字,也是耀阳的意思。」
「我叫任东流。
有什么说法吗?
也没什么说法,就是字面意思,一江春水向东流,付之东流的东流」
——
京北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三住院部。
向煜惨白着一张脸躺在病床上,眼皮耷拉着,偶尔瞥一下,再收回来,目光落在单人病房白墙上挂着的电视屏幕上。
《男生女生向前冲》的闯关类游戏节目,左上角还同步时间——八点三十分。
向煜闭上眼睛,距离任苳流出现在病房还有30分钟。
“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你竟然还敢瞒着我?!”
覃愿边说话,边把向煜那件染满了血的警服收进袋子里。
她是向煜的小姨,比向煜大了十一岁,今年满打满算也才40出头,是个业内颇具名气的油画家,高知高智且经济独立的女性,未婚未育,再加上保养得当,两人站在一起,动不动就被误会成俩姐妹。
覃愿把袋子往病房里的单人沙发上重重一摔,眉头拧成了个川字,也不怪她会这么生气,向煜出任务之前就发了话,只要这条命还在,那就绝对不能联系自己家属。
那会儿覃愿正在国外办画展,要不是从手机推送的新闻里知道向煜受伤的事情,到现在人还被蒙在鼓里,立马就订了最近的航班往回赶,可漂洋过海,紧赶慢赶还是迟了,她到的时候,向煜手术都做完了。
医生说,但凡再晚一分钟送来,向煜命就没了。
“你外婆去世前怎么和你说的?你做的保证不算数也就算了,我知道你是队长,也理解你冲锋陷阵,可你总这样...让我怎么受得了?!你要再继续这样不顾死活的往前冲,你不如先把我杀了!”
向煜闭着眼,一言不发。
睫毛颤了颤,心虚的紧。
她姥爷是警察,她爸妈也是警察,三个人全是因公殉职,姥爷五十岁不到就去世了,她爸妈四十岁不到也去世了,姥姥前半辈子为丈夫提心吊胆,后半辈子又被女儿和女婿的早逝伤透了心,向煜也是那时候才知道...原来有一种病叫心碎综合征。
“小姨,我错了....”
向煜气息虚微弱地开了口,顺便又瞄了眼电视屏幕左上角的同步时间。
八点四十五,距离任苳流出现在病房,还有15分钟。
话说任苳流是谁?她是向煜高中时期谈过的女朋友,按理说都分手这么多年了,向煜觉得自己怎么着也该免疫了,可也不晓得为什么,一想起这人,向煜还是跟被抽皮扒筋似的那么难受,并且这种难受程度不亚于腿上挨的那一下枪子儿。
打从麻药劲儿过了以后,她就一直在琢磨这事儿,思来想去,无非是因为自己当初是被抛弃的那个,这年头什么都有应激后遗症,不犯的时候比谁都正常,一旦犯起来...浑身上下的骨头都能拧巴绞在一起。
她又看了看覃愿,想要她小姨看在自己虚弱的份上,能暂时先把火气收一收,就算想要训自己,回家再训也行,至少不能是现在。
向煜实在不想让她小姨和任苳流撞见。
毕竟她为了任苳流连柜都跟她小姨出了,当年拍着胸脯有多信誓旦旦,现在就有多打脸。
甚至可以的话,向煜自己也不想跟任苳流再见面。
“我是管不住你,我说的话你半个字都不肯听!”
覃愿说着人又往卫生间走去,叮铃哐啷也不知道在干什么,再出来的时候,脸上手上全是水,眼睛里也沁满了水,好像哭了一场,假装洗把脸来欲盖弥彰。
“你说!到底要叫谁过来,你才能不再这样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只要你今天能说个人名儿出来,就算是天王老子我掘地三尺也给你找出来!”
向煜心里咯噔一下,眼睛里明显有什么东西一晃而过。
她这么多年都是一个人,做什么事都我行我素惯了,谁能管得住她?
恐怕得再来一个比她还没心没肺人才行吧?
没心没肺?
任苳流就挺没心没肺的。
想当初说走就走,断的一干二净。
向煜半阖着眼,下意识地又往电视屏幕左上角的时间瞄去——
八点五十六分,距离任苳流出现在病房,还剩4分钟。
那人走之前说9点会再过来,她向来守时,所以一定会在9点整的时候踏进房门。
“小姨...我真错了...您消消气...”
“还有...这病号服我穿不惯,要不您先回去...给我拿几件衣服过来。”看着屏幕上秒数一下下跳动,向煜心里长起了草,挠的她像被虫咬啃食般..痛痒感胀进四肢百骸,让她躺在床上,脊骨难安。
得找个借口让小姨赶紧离开病房。
覃愿生气归生气,可要不是心疼向煜,她又干嘛生这个气呢,这些年亲眼看着身边的至亲离世,还有一个失踪...这种垂心蚀骨的滋味谁能体会?如今覃向两家就剩她跟向煜两个相依为命,她不求向煜能有多大出息,只求她一个平平安安,现下看着向煜惨白的脸色,语气里还带了些讨好,态度顿时就软了下来,叹声气,点了点头。
向煜把半阖的眼皮彻底睁开,一瞬不瞬地望着电视屏幕上的时间,主持人也开始倒计时,站在轮盘上的闯关者身形摇摇晃晃,只要安稳度过最后一道平衡木,躲过最后一个大摆锤,今天的大奖就是她的。
八点五十八分,还剩最后2分钟...
任苳流这会儿应该正在电梯里吧...病房在十四楼,她顶多刚五楼。
向煜在心里倒计时...
一分五十秒...
一分四十秒...
一分三十秒...
“那我走了..你有什么事就摁铃叫护士....”
覃愿一手拎起袋子,一手拎起包。
一分二十秒...
“我回去拿了衣服就过来...”
一分十秒...
“你一个人别瞎动...”
还来得及,任苳流的守时是刻在骨子里,九点整...九点整她才会出现在病房门口。
一定不会撞见。
一分整...
“当当——”两下脆响的敲门声。
覃愿这时刚走到病房门口,病房外面的人也恰巧站在了门口。
覃愿要出,任苳流要进。
扑通——
电视机里溅起一片水花,闯关者被摇晃的大摆锤毫不留情地砸进水池。
“时间到,闯关失败。”主持人掐住秒表。
与此同时,向煜虚拢的手指猛地攥紧...骨节颜色瞬间绷到发白...
完了...
八点五十九分。
任苳流来早了一分钟。
一分钟可以什么都不发生,平淡的就像一杯没有味道的白水,但也可以什么都发生,就像火山喷发岩浆,摧枯拉朽吞没一切,也像地震山摇地崩,转瞬夷为废墟。
向煜觉得自己现在就躺在一片废墟之上,挣扎无用。
她虚虚地朝门口瞥了眼,骨头都在叹气....
这些年不是没想过再跟任苳流重逢,她不止想过,甚至还在脑子里幻想过成千上万种重逢的场面,自己一身警服穿的板正,要不在领奖台,要不在电视台,最不济也该在是面对面走过去一身潇洒。
可眼下这是个什么情况?自己连脖子都撑不起来。
向煜心口那块儿巴掌大的地方...空落落的发闷,像是盐碱地里被泼了强硫酸...没个一百年别想再种出任何东西。
她觉得老天连耍她两次,分手的时候就没出息,现在还是这样。
她想她们就算不能顶峰相见,但至少也应该相忘于江湖,没想到...相见于病房。
向煜病蔫蔫的脸,心里却在忿忿...就是脑子里那些重逢的戏码想太多,才会显化成功,变为现实。
“你...”覃愿的目光落在来人的脸上。
“小姨您好,我是任苳流。”
其实,就算任苳流不主动自我介绍,覃愿也记得她,一来..她是向煜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谈过的女朋友,二来..任苳流长得实在是太漂亮,那会儿她才十七八,却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覃愿美商高,见过的美人不少,可从来都没有哪一个像任苳流这样给她的印象深刻,当时覃愿就觉得这姑娘不是俗人,一晃这么多年过去,只增不减。
当然,说到底还是因为见这个姑娘的最后一面太难忘。
那是高考前夕,自己家门口,当时场面与现在正相反,任苳流要往外出,覃愿要往里进。
两人面对面得撞在一起,可任苳流匆匆忙忙地着急走,连招呼都没来得及打,而向煜呢...就躺在卧室的床上,闭着眼睛,脸上都是眼泪,裸在薄被外面的肩膀随着抽泣耸动起伏,整个人哭到脱力。
覃愿不知道两人当年为什么分手,也不知道两人当年有多难堪,可从那之后,向煜连任苳流的名字听都听不得。
任苳流天生冷白皮,身上穿着件银灰色的西装裙,内里是件白色衬衫,她站在门口,直对着窗户,明亮的光源聚焦在她的周身,身段细长纤瘦,褪去了当年稚嫩的青涩,如今的她气质矜持显贵,举手投足间精致自成一派,就是那双眼睛,还是一如既往的透着清冷。
“是你啊...”覃愿冲任苳流点了点头,忽然想起什么,又问:“我听蔚至说,昨天是你守了小煜一整晚。”
“嗯,昨晚比较重要,我守着放心些。”说着,任苳流的目光就朝病房里的向煜看去。
很明显,那人并不想见她,偏着头,只用后脑勺望门口。
“你....”
覃愿的表情有些微妙,可眼下这个情况,覃愿思考再三,沉默良久后,突然出声——
“你现在有时间吗?我想和你聊聊。”
“好,我有时间。”
嘭的门关上,病床上那个装聋做哑的人忽的动了动手指...
向煜的视线挪向窗外...两只小鸟落在了台沿上,鸟嘴互啄。
...
等任苳流再次推门进来时候,就见床上的人侧着身子,一只手抻着抻着的够向床边儿的水杯,向煜伤在了右大腿,下身使不上劲儿。
“你怎么又来了?”向煜目光怔怔地望向她。
“不是渴了吗?喝水吧。”任苳流还是和从前一样,不想回答的问题直接跳过,她拿过水杯,将吸管递到向煜嘴边。
“你来干什么?”
向煜声音虚弱,言语泛冷,还充满了不耐烦。
“我昨天守了你一夜,你确定现在要和我说这些?”
任苳流很疲惫,一晚没合眼,天刚亮她才匆匆回去换了身衣服又赶来,打从知道向煜受伤的那刻起,她的神经就处在一种极度紧绷的状态下,就算这人现在脱离了危险期,悬在心口的大石头,也还是没能落地。
“我不用你守,你回去吧。”
向煜说完就闭上了眼睛,可眼角肌肉却在不停抽动。
每抽动一下,都好像在诉说她的口是心非,都好像是再强迫自己做个没心没肺不知好赖的坏人。
任苳流没戳破她,也没逼她,只是捧着手里的水杯,捏着那根吸管,静静地望着她。
就这样望了许久,疲惫的脸上,不由自主地温情泄露,越发浓烈难止。
“向煜,咱们认识多久了?”
“有十四年了吧?真快啊...”
任苳流的声音里略带感慨,十四年都和同一个人纠缠不休,这是不是就是冥冥之中的自有天意呢?
“那时候你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当警察吗?会枪林弹雨的冲在第一线吗?”
向煜躺在床上,忽然听见任苳流这么说,眉心不由一皱。
一时间,万千思绪涌上心头。
十四年了...原来她们都认识这么长时间了。
“向煜...你还记得第一次和我见面时候的场景吗?”
任苳流缓声慢语,膝盖抵在白色的床沿边轻轻地挪动,淡青色的血管在白皙的皮肤上透出。
那时候的向煜是什么样的呢?
满心满眼都是自己,默默地守在自己身后,保护自己,不让自己被别人欺负。
可十七八岁真的太小了,小到不知天高地厚,小到不知一辈子有多长,但就是在那样一个年纪,她们却都在彼此的心里埋下了一颗连她们自己都不知道的种子。
如今这颗种子在时间的长河里被灌溉,虽说没有朝着当初两人预期的方向生长,但好在...它还是开了花。
任苳流轻柔的声音,好似话家常般的语调,不经意间也勾起了向煜的回忆——
那个并不美好,甚至是有些难堪...可每每忆起,却又无比庆幸的第一次。
“也没什么值得记的”
向煜把头一偏。
开文啦,大吉大吉[哈哈大笑]
老规矩先介绍一下,这本是一个偏现实向、治愈与被治愈的故事。一个我们每个人都有不与过去和解的权力,而是暂时松开了攥紧的拳头,任苳流不和解,缝隙一直在,而向煜的出现像块浮木刚好填满了这个裂缝,大致是一个慢性相爱的过程,成长期的疼痛没有特效药,只有被治愈的慢性药。
希望故事结束的时候,任苳流和向煜能被大家记得,90度鞠躬,感谢大家一直在等~以后还是老时间早上7点准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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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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