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的个人情感、经受了浪漫化的、理想化的爱、诗意的幻想成为了一次新思潮,开启了西邦国家近乎百年的罗曼蒂克历史。所谓的罗曼蒂克思想像是一颗红辣椒,有人吃了会痛哭流涕却欲罢不能,而有的人则对此敬而远之。有时候,它包装成一个令人向往的样子,悄悄走进人们灰色的生活,就像番茄,认为它有害的人叫它狼桃,而认为它无害的人叫它西红柿。两派曾经达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这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在彼此相貌都能够成为战争引线的时代,许多人为他们心中纯洁无瑕的情感而勇敢献出了生命。
对于这种白痴的行为,作为社会上流的家族们自然嗤之以鼻:爱情之所以纯洁无瑕得益于它之培育者的早亡。在燃烧得最轰轰烈烈的时候,为它提供燃料的薪炭熄灭、粉碎,自然而然避免了火烧穿锅底、爬上房梁的危险,往后余生的鸡毛蒜皮和相见两厌根本没有机会发生。
凯文·沙里汶往上三代的长辈们都按照命令和命运的安排结为伴侣,即使他们在新婚那天从未见过彼此。他已经到了适婚年龄,应当与他结为伴侣生下后代的高贵家族已经在等候良辰吉日,但面对近在眼前的婚姻,凯文深感烦恼。
两个家族的地位存在着差异,即使他们都远远有着超越平民的生活,但是在上流社会的竞争中弱势的罗森博格显然吃不上热的。靠沙里汶家族是一个好的选择,从秘密商业上爬起的沙里汶家族需要一份古老高贵血液的美容,这正是罗森博格能够提供的。
凯文的两个哥哥都与罗森博格家的女儿结为夫妻,他是下一个。
作为凯文身边的随从,汤普森悉数聆听了那些并没有被说给老沙里汶们的抗议。
作为家族里最小的孩子,他吃到了一些红利,比如说:时代的发展让家族更加富裕,父母的衰老让他们一向恪守的信条与牙齿一样老旧而脱落,尽管如此,他也必须结婚,必须和罗森博格家的女儿喜结连理,用彼此的血液创造个冠名为沙里汶的生命来给家族镀金。他不是很满意这份早就准备好的婚姻,想必对方也是一样。
大好的时间,人生最青春的岁月,他不想做一匹被婚姻束缚的可悲的动物。事实上,凯文甚至不知道自己能否接受身边存在另一个人,一个可能要了解他,他也要去了解的人,那只会让人恐慌、反胃。
有这样的时间,还不如研究一下东方产品们的市场价格,考察一下有多少人正需要一个瓷盘来提升会客厅的档次。
侍从汤普森并不和凯文的长辈们那样认为其抗拒婚姻或多或少也受到了罗曼蒂克思想的蛊惑,因为她了解她的雇主。
如果他选择为了爱情献出生命,做出一系列失格的举动,甚至写情诗,开始生病,那么沙里汶家族只会更加痛恨罗曼蒂克思潮的影响,而不是认为孩子真的疯狂了,继而以小儿子受到影响之名变得愈发保守,虽然他们仍然会雇佣工人为玫瑰花枝修剪并包装出售,但是这一切并不是矛盾的。
汤普森明白凯文并不是一个罗曼蒂克主义的信徒,他重视实际利益而非精神收益,在航海热的烘烤下,家族的商店产业便不那么具备吸引力了,遥远的东方国家成为一块宝地,人人都想去那里发财,都想去传播自己国家的文化和知识,又学习别的国家的长处与技术。
他需要的是志同道合的帮手,而不是一个妻子,罗森博格小姐需要的是个人空间,而不是一个小沙里汶。
在与罗森博格小姐的相亲时间里,凯文只为她无心经商的志愿感到遗憾,她想要学习一些先进的纺织技术,但未必愿意远渡重洋来到东方世界,而凯文极力劝说她跟他一起走。
如果留在西邦,流言蜚语聚蚊成雷能把她逼迫到发疯,他们之间没有任何一点罗曼蒂克的爱,友谊诞生了。
是留在西邦还是前往东方世界,凯文始终认为离开是一个好的选择。在很久以前,曾有一位东方人士与沙里汶家族的祖辈喜结连理,从此黑色眼睛的沙里汶家族便世世代代都有着搜集东方物产的习惯。因这份因缘,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有着栗毛马一样深沉色泽的卷发,又有着东方气质的黑色眼睛,这双眼珠像是不甘心独自在异国他乡失去影踪,像一滴黑墨水渲染了所有的色彩,明亮的蓝,晶莹的绿,全数都变成了冰冷的黑。
一艘货轮,一张船票,一个虚假的身份,以及一位忠实的仆人都不如一双黑眼睛更有效力。
属于东方的黑色为这位西邦画师开辟了一条令人动容的道路——他是来寻亲的,而身旁的丽莎·罗森博格是他的表妹。
凯文·沙里汶、罗莎·罗森博格离开了家庭,以“向往自由的人生”为借口渡海向东,这在西邦的罗曼蒂克潮流中一石激起千层浪,舆论围绕着凯文是不是疯了大加讨论,这对年轻人成为了很多人学习并歌颂的象征,没有人知道他们为摆脱家庭做出了多少努力,于是就有很多被脑补出来的版本歌颂起爱情的奇迹效果。然而——他们何必私奔呢?他们本来就是相亲对象的关系嘛!
在一个主张搬出家庭,过“有**”的二人世界的时代,凯文跟罗莎无意中感染了很多人。
故事的版本更新迭代,但始终认为二人存在着罗曼蒂克式的爱情,无论是货轮沉没还是经过了塞壬盘踞的海峡都被爱情的力量一一化解了。
然而浪漫的传说也只是传说。留在东方的罗莎学习了纺织技术后又以寡妇的身份回到了西邦,在她的工厂工作的女工们夜以继日纺织出东方色彩的花边。
二十一世纪的高速列车已经弹射而出,人们在每一节车厢里规划着新浪潮里的未来事宜,低下头注视着搜索引擎。那些看着窗外景色的人被视为无能,他们浪费了本就不多的时间。今是文化交流密切的时代,没有一个人希望自己落伍于潮流,而与本国文化截然不同的新事物往往最能引起关注。镇塘是一个三线城市,许多人为了从快节奏的生活中松一口气而来此定居,此中不乏异国家庭。在过去的战争年代,镇塘的另一个名字还是陈家庄,但在新时代它又恢复了文雅的古称。
怀抱着花束上车的卡兰托显然是个异类,他在学校中格格不入,报了一个地板上积满了灰尘的历史社团,一到周末就会去爬山,根本找不到人。他喜欢看电影,尤其是以情感为主题的那些,除此之外就是研究古峥国。
作为峥国在东方历史上的存在痕迹之一,太子坟山历经千年终于要更换一个更吉利的名字了,备选方案中不见了“坟”字,多了些吉祥的寓意,但最终还是决定更其名为“太子山”,传说历史长河中早亡的峥国太子便是安葬于此。至于它的古称“沉罔”则因为寓意不佳而被pass掉了。
罔,失意惆怅的惘然之丘,和许多无法探查根本的山丘一样,到底是谁赋予它这样一个名字?
峥国是一个出现在古代历史选修课中的国家,因为至今为止也没有被找寻到王国的遗迹,也没有留下过什么丰富的历史痕迹,所以人们记住峥国的方式主要通过寓言故事。选择将太子之位让给自己弟弟的愚蠢的太子,以及蛰伏多年最终毒死兄长的小皇子的故事告诉所有读者:古人其实也没有那么的睿智,历史总是上演一些搞笑的故事,就好像一出滑稽的表演。
一位未留名的画师将这一幕画了下来,后世认为其中不乏画师本人的情感倾向:
小皇子面目狰狞,而被毒杀的太子则被画得十分精细美观。
卡兰托对峥国历史的痴迷程度不仅仅在于搜集峥国相关内容做成剪报,他每周末都去那座太子坟山,甚至追完了一部以峥国为参考,魔改历史的五十二集狗血电视剧。对于那幅被命名为《忘恩图》的画作,他已经无数次为了它拜访博物馆。现在他在回返学校的路上,班长李湛还因为感冒而在校医务室里休息,作为少数能和他聊一下峥国历史的人——卡兰托觉得自己有义务去探望她。
班长看狗血剧来抒发无聊的校园生活,而他则希望更加了解峥国。
从他有记忆以来,峥国二字都会让他心跳加速,有一种莫名其妙,浑身痛痒的感觉。
为了解开峥国对他为何如此具有影响的谜题,他不是没有看过心理医生。然而就像那些自称自己前世是某某人的情况一样,他被诊断为妄想症。
他走出了列车,风将绿色洋桔梗的花瓣也一起带走,一种肉眼无法看见的东西也乘风而来,它没有嘴巴,故而无法言明身世,但它分泌出的毒素能够警告所有人——它脱胎换骨于狂犬病毒,即将和黑死病一般席卷多国。
而远在千年之前的镇塘,同样掀起了一阵风暴。
陈家有一祖训,无论男女,无论长幼,世世代代都要守护好祖宅后的沉罔山。
沉罔山是镇塘的名山,在建圩更名为镇塘后,它依然叫作沉罔山。
只有镇塘的陈家知道这里又称太子坟,古峥国太子常宥锋便是被埋葬于此的。历经千年,陈家传了十余代,代代都需要守护山中的坟茔不被人打扰。
在宁国新朝三年,最后一个守山人名叫“陈载”,今年刚刚八岁。
说是守山,其实就是守坟,这座沉罔山是陈家的私地,山中有无数的走兽游禽,流水潺潺,生机盎然,因此在千年间受到过多方的觊觎,有人利诱,有人威逼,但陈家从来没有将沉罔山拱手让人。
镇塘是偏地方,人曾经多过,如今稀少了许多倒也安静了。陈家人到陈载这一代时,人丁也少了,此前也有不想守山偷偷逃走了的,也有到都城求取功名的,但最后都没有回来的,陈载的爹不想再守山,找了借口走了,陈载的娘身体不好,家里只有一个老奶奶与陈载载相依为命。
这天,镇塘西的李二狗又追着陈载,说她是野娃娃。
陈载的衣服洗了又洗,晾了又晾,穿在身上又磨、又紧,看着不像是小孩,像一个小叫花。她不是等欺负的人,也不甘心叫人侮辱了,大人恐怕以为这是小事,但陈载八岁,李二狗七岁,这是孩子们的大事,关乎一个人的人格尊严。
两个人从镇塘西头追打到东头,惊动了张汉家的鸡,打扰了李荣家的羊,一头扎进了草甸子上,两个人脚踝都被草叶子磨得往外冒血,陈载揪着李二狗打,李二狗扯着陈载直嚷嚷:“野孩子打人了!野孩子打人……”
这时候,村里大户王家的狗不知打哪脱了开枷锁,冲着两个小东西飞奔去了。这狗本性却也不坏,只是栓着太久,日夜观望小孩小鸟多么自由,豆子大点的心里也知道难受,好不容易松开,只是撒丫子的跑。
然而他它似乎也忘了,自己长得又黑又粗,门神一样的大脸,这一出来吓得两个孩子呆住,陈载手疾眼快把李二狗往边上推开,自己身子一拧,快速翻墙跑了,李二狗如今救星一样跟在她影子后面:“陈载,我错了,我不该说你是野孩子!快帮我……快帮我!”
李二狗边跑边喊娘,不知道先哭还是先叫。陈载捉住他领子,两人挤进去一个小窄缝,泥鳅一样穿梭过去了。
李二狗没出息地蹲地上擦鼻涕,陈载弯着腰,把破布条子缠在脚踝上,她心里很不是滋味。
你喊娘,有人管,我喊娘,没人管,娘还喊我呢!
她往回走了,李二狗在她身后一直地道歉,她还在气头上,不知道怎么怒火变成眼泪珠子,一颗一颗掉地上了。等回了家,她娘赵瑛正在喝粥,她奶奶郭裁弯着背,手上有一个正在编的柳条筐,那筐已经编错了,只是奶奶已经糊涂了,还以为没错。
见到陈载回家了,她娘她奶奶都欢迎,给她擦脸上的灰,陈载先去帮忙编了筐,又给娘熬了药,再喂了鸡鸭,忙到了一天黄昏的时候,她终于得了闲。
回到屋里,娘和奶奶都睡着了,她从柜子深处把匣子掏了出来,小匣子里还有一个长条的盒子,特别红润的颜色,画着神仙,是家里最值钱的东西了。她爹临走前想把这个匣子也带走,她娘以死相逼,这才留下了这匣子。
这里没有金银财宝,却有更重要的东西。
这是古峥国太子常宥锋的遗物,有一个雅号叫“闲情宝扇”,扇面上有一亭,亭中有一美人抚琴,旁有几行诗句,湖水清漪,几株荷花飘入抚扇人眼里,把她带到了一个不辛苦,不烦闷的清凉世界。那扇子上还有丝丝香气,千年之间未散。
一千二百多年,他们陈家守着太子坟一千二百多年了,千年里,陈家人也有经商发财的,也有守山终老的,也有偷偷溜走的,最后死的死,散的散,剩下一个陈载。
据说陈载这个名字是老祖宗托梦告诉赵瑛的。
他们家的老祖宗陈道是太子的家臣,在太子被毒杀后,老祖宗将他埋在了沉罔山里。
老祖宗留下了一列的家训,嘱托后人一定要看好沉罔山。
他还说:“太子殿下一定会重回世间。”千年过去,也没有人再相信这一点了,没有人把墓穴里的太子殿下当成真靠山,除了陈载。
她自小就与常人不同,有许多鬼精鬼灵的地方,之前有一队人马途经镇塘看上了沉罔山,她瞒着奶奶妈妈把自己涂红,戴上一个大鬼面具,猴子一样一边跑一边唱歌,吓得那些人高马大的豪族以为山里鬼怪作祟,都走了。这里有陈载一半功劳,另一半功劳,小姑娘自然不知。
她向上苍祈祷无数次,真的有这么一个太子殿下就好了,陈家就不会被欺负了。
有时候,也恨自己这么想没有骨气,也不寻思这些了,专心干活。
今夜,她把闲情宝扇放在枕头边上,闻着缕缕沁人心脾的香气入梦乡。
她又梦到那个人了。
在梦里,她穿着和今朝截然不同的衣装,穿越重掩的门扉,只见到一个红黑色的阴森背影,此人长发披散、肤色青白,形容俊朗,却散发着阵阵刺骨的尸气。她鬼使神差向前走去,觉得双腿发软。
“做得好。”她听到那个背对着她的影子对她轻轻地开口了:“现在陈家只有你、你娘、你祖母了吗?”
她感到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也无法醒来,在梦里绷直了:“是…太子殿下…”
“现在来沉罔山见朕。”
陈载从梦里醒来,迷迷糊糊抓起了扇子,连鞋都忘了穿。
出了家门,只见天有异象,像是海水倒悬般的天色浑浊黑暗,几道紫电奔腾而去,好像烈马一般。
陈载的娘下不来床,她奶奶顶着风出了门,大风呼啸,宛如怒吼,掀翻了房屋砖瓦,扭转了古树枯藤,一种沉闷到极致的燥热掐住了陈载的咽喉,她听到奶奶正在喃喃:
“是太子回来了,太子回来报仇来了。载儿,快上山,快去山上!”
陈载手中的宝扇在风中脱手,展开在昏黑惨淡的夜色中,只见亭台变成了高楼,美人变成了白骨,抚琴处有一玉杯粉碎,一地的鲜血淋漓,凄惨悲凉,她追上前去捉住闲情宝扇,紧接着一道大风将她扬起,把她带到半空之中。
陈载死死抓住宝扇不放松,咬紧了牙关。
风直接把陈载带到了沉罔山的深处,她飞跃过无数参天老木,目睹了满山麋鹿野兔四散去,在一个山中裂口里,宝扇带着她停下了。
洞里发出阵阵嘶声,一只干瘪的鹿尸被抛出裂口外,陈载心头恐惧,不敢对上鹿干瘪的眼珠子。
这是太子,还是妖怪?他又要报什么仇,怎么报仇?她只知道这位太子是她们家祖上的主君,被毒杀后被安葬于此,陈家人需代代守护沉罔山中的太子坟,不让人侵扰…
狂风骤雨下的镇塘只有雨声在喧哗,砸在后背上都发疼的雨束像是无穷无尽的怨念,恐怕汇聚成河也发泄不完。
陈载感受到一只冰冷的手放在了自己的头上。
这是一只比她大很多很多的手,和他的手比,自己的手像是五个小虾米。这只手有着惨白的颜色,泛着一阵死气沉沉的青,紫色的血管像枣树的枝条,她抬起头,只看到风雨里的人穿着一身华服,长发披散,嘴角犹有鲜血,有一对獠牙,即使合上嘴唇,也从乌色的唇瓣中露出两个尖锐的白点。
他虽然容貌俊美,但看着却极为不悦,眉毛皱得像牛肚子褶,一种阴冷的气息顺着他的手走向了陈载的五脏六腑。
“是朕让你们陈家只剩下孤儿寡母。”她听到这个人说话,声音低沉冰冷,“朕果然没有错看了陈家。陈载,去告知你娘和你祖母,让她们穿戴整齐,来沉罔山见朕。”
祖母年迈,娘又生着病,如何能上山呢?陈载果断地摇了摇头:“太子殿下,我奶奶她老了,娘病了,如果要上山,只有我背着了。”
“…也对…你一个小娃娃,如何背得动。是朕忘了,是朕睡了太久,糊涂了。”太子殿下的语气和缓了一些。
他就算有天大的仇恨,海深的不满,也不是陈载造成的。
这世间还有陈家人等他,他已经非常欣慰了。
骤雨暂歇,沉罔山脚下的小屋中,郭裁正预备行三拜九叩的大礼,看着病榻上的赵瑛还有身边驹齿未落的小陈载,常宥锋摇了摇头。
他向陈家许诺以后不会有如今这样落魄的生活,因为陈家人的天来了。
但面对一家人的温馨场面,他的脉搏里凝结了,冻着冰的,一千三百年过去了,世界究竟变成了什么样子,这里还是古峥国吗?他站起身,让陈载带他找牌位。
陈载带他去了家祠,那里记录了所有相信他存在的人;不相信他存在的人;在生命的最后一秒还等待着他的人。
在他的手指下,最上面的牌位里渗出一道道青蓝色的魂魄,陈道不可能过了一千年还不入轮回,如今牌位里的只是几缕残魂,只有微弱的力量凭借思念如灯火般忽明忽暗地跳动着。
模糊中,一个年轻人的面孔从缥缈的白气里清晰起来了,这是一个穿着长衣服,大袖子,梳着整齐圆髻的侍人,笑容很浅,眉头微微扬起来。
“陈道,朕回来了,朕从阴曹地府里回来了。”常宥锋的声音里有着痛苦,“沉罔山果然是一个好地方,快来看,这是你的末代子孙,她叫陈载。”
“殿……陛下!陛下,臣在这里等你,也等了一千多年了,等得我三魂七魄,就算有三十魂七十魄,也散没了,好在家里还有一个能扛事的小姑娘,给我扫灰,给你看墓。” 陈道是个活泼的人,哪怕只剩下一缕残魂,也在空中飘来飘去的。
常宥锋让陈载过来,并用手在她眼前一抹:“看看你的祖宗。”
祖孙就这么见了一面。陈道看着眼前的小娃娃,他的最后一个孙女,看着她干巴的小身板,以及瘦脸颊上灯一样瞪着的大眼珠子,咧开嘴做了个鬼脸:“从此以后不要怕,太子殿下已经回来了。”
陈道心里也不好受,这一千三百年,朝代都换了,世界都变了,古峥国更是越来越像是神话传说了,那些常宥锋爱的人,爱常宥锋的人,害他的人,被他杀了的人,也全都不在了。
早不醒来,不醒在古峥国还在的时候;晚不醒来,不醒在陈家最后一个人也没有了的时候。如今就算是想复仇,也不知道先去报复谁,想走,又偏偏看到陈家孤儿寡母,他为陈家自责,也为常钊——常宥锋,这个他自小跟着的殿下自责。
太子还活着时常常表现出冰冷而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也只有他与几个近侍知道太子殿下虽然看着冷漠,但是又是个心软的人,他怜爱弱小,不喜欢权力之争,精于体察,喜欢为人着想,所以才会在登基前就死了,所以才会恨。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子忠,我听闻沉罔山风水极佳,可保尸身千年不腐,万年不坏。等到我有寿尽的日子,就将我埋在那里好了。”陈道想起,有一日在殿里,他陪着常钊眺望宫外山景,常钊正在独酌,鬼使神差地来了这么一句。
“殿下是要继承大统的人,不要说这种不吉祥的事情。况且臣听说,尸身在有灵之处能不腐不坏,但日积月累下来吸收天地精华、日月灵气,人就成僵尸了。”
“僵尸?”常钊握着酒杯大笑,“不过是南边吓唬小孩用的,你居然当真了吗!或者,那是沙里汶说的‘吸血鬼’?”
所谓僵尸,是死而复生的鬼怪,一种吸食人血的悲惨生物,在古峥国所在的时代里,僵尸是一个虚无缥缈的传说。在时疫多发的南部,常有病患被装进棺材后恢复神智,开始在内部敲棺的情况,人们以为这是死而复生,因此时常有“僵尸”的鬼怪故事传播,陈道对神鬼妖怪之事颇有兴趣,便研究了一番,权当放松神经。
可他也是死后才料到——在沉罔山里沉睡的太子,由他亲自带去山中埋葬的殿下,他确实是死了,但他却在源源不断地吸收沉罔山的灵气、死气,像是一个无底洞。
活人看不见的东西,死人还能去看看,等到陈道借着魂魄之身穿墙进入墓穴时才发现——常钊已经浑身呈现紫色,一堆白色长毛散在他的旁边,而他神情宁静,正在沉睡。
从毛僵到紫僵,才用了几十年的时间!
在去往阴曹地府之前,他托梦给女儿,让她代自己补充一条秘密的家训,并留下自己的一缕残魂在此等待常钊的回归。
“太子会回来,总有一天太子殿下会苏醒,他醒来的时候,恐怕整个峥国都要变天!”
谁能想到,常钊一觉睡了一千年,在睡梦中完成了最终的蜕变。
僵尸的蜕变需要历经大量的时间,花费难以想象的能量,从遍体白毛的白僵,再到褪去白毛干瘦枯黑的黑僵,再到绿僵,再到紫僵,一切都与陈道所了解的僵尸传说吻合了。
在僵尸蜕变的尽头,能够上天入地、刀枪不入、杀人吸血于百步之内、还能使用道法的僵尸——飞僵,便是常钊今日之姿态。
常钊让陈载拿来一只旧玩偶,手指头戳了戳,便把陈载的老祖宗塞进了娃娃里面。只见这只娃娃落到地上,也会爬行和摇晃,还会哇哇直叫:“殿下,臣在,臣没走神。”
陈载一激灵,抬起了头,忽然意识到自己起这么个名字的意思,也想到了为什么老祖宗叫“陈道”了。
原来是“臣在”和“臣到”啊……
“告诉朕,现在是什么朝代。”家祠里,常钊把小娃娃握在手心,神情严肃。
他只是一缕残魂,并没有留心这几千年的故事,此前又完全沉睡在排位里,不知道现在是哪国哪地。
陈道努力用珠子串的眼睛给陈载使眼色,不断回头看,好在自己的小孙女已经心领神会。
“现在是新朝,这里是宁国,当今圣上是宋氏。”陈载仰着头说话,感觉脖子生疼。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但从小儿之口听说,还是不详细。”在黑发的遮盖下,常钊的神情并不能为人看清,“但首先,朕应该安置好朕的爱卿,对不对?”
他的声音很是沙哑,压抑怒火已经快占据他所有的理智。
虽然时代会变,但有些东西永远不会变,无论是古还是今都需要钱,有钱能使鬼推磨。
第二日清晨时,暴雨之后的镇塘像是被掀翻了一样狼狈不堪,张汉的鸡死了好几只,而李荣家里白羊变成了灰羊,灰羊变成了黑羊。
陈载提起了那位美人,这是五年前来镇塘的一个人,长得尽态极妍,风姿绰约,开了一个珍宝阁,又兼当铺、钱庄,至今未曾嫁娶,也不知父母何许人也,颇为神秘,她还曾给她们家送过糕点呢。
在常钊的眼里,陈载所说的温柔美人正是镇塘北一股狐气的由来,在他沉睡时,这只狐狸就带着他的一个遗物来到了镇塘。他从手腕上取下一串金珠子,金珠子一下子便散成了网,等到了陈载手里时,金珠子却散开来落在地上,有一个还滚到了桌子底下去了。
“去吧,拿这个跟她换钱回来,不需跟她多说什么。”常钊只是低头看了一眼陈载,而陈载手脚麻利,跨上了一个小布兜就走了。
陈载带着老祖宗娃娃,布兜里有一把金珠,一老一小直奔了镇塘北头最漂亮的阁楼,那里也被暴雨浇透了,门口有许多家丁正在清扫,一美人站在干爽处,这里指挥一下,那里催促一下。
这位美人可能是整个镇塘最富有的人,也是最有可能识货的人,陈载走上前去,还是有点怯生生的。
她跟个泥球一样,而这位美人永远身着华服,身上佩戴着一块雕龙的青玉佩,手里还拿着鲜花。
“姐姐,是我。”陈载鼓起勇气说话,腰上挂着的老祖宗却扑腾起来,吓得陈载不得不摇晃身体来配合老祖宗,生怕露馅。
美人眯起狭长俊眼,声音分外地温柔:“小姑娘,何不进我阁中呢?”
进了阁中,满眼都是鲜艳锦缎、墙上挂着无数宝扇,两旁陈列着看不完的奇珍异宝。
美人依靠着门框,似笑非笑,一只手伸向了陈载:“你长大了很多。”
陈载让她摸了摸脸,从衣兜里拿出了一捧的金珠。
这金珠非同一般,不是装饰用的,也不是外头镀一层的假把式,每一粒都有着花纹,雕刻得能把眼珠子熬出火星子的地步,美人拿起来一只端详,连连称赞。
“看来这不是本朝的东西——这是从哪来的呀?”她从里招呼几个女孩过来,她们分别把金珠子归拢了,谨慎小心地装进了丝绸袋里。出来进去几个来回,一个大一点的女孩便捧来一个匣子,那匣子中间有宝石一枚,红彤彤的,跟兔子眼睛一样,水汪汪的,又像是大果子。
陈载的肚子咕咕叫了。
打开匣子,里面是一沓又一沓面额巨大的纸钞,每一张都是一千钱。
一千钱,她能给全家人买几身体面的衣服,还能去学堂,还能吃数也数不清的糖,还可以买几百只鸡鸭,一直鸡生蛋,蛋生鸡,卖鸡蛋就能赚回好多钱…陈载陷入了计划,长远的——短暂的,自己的——别人的,她回过神来,抱紧了匣子,鞠了一躬便走了:“嗯……谢谢!”
陈载一走,这位美人便挥了挥衣袖,阁楼里许多少女便化作一枚花瓣,飞向其掌心。
这是货真价实的古峥国遗宝,巧龙睛。
看着只是普通的金珠,那只是因为拿着它的乃是凡人,在她刚入镇塘时,她便对沉罔山里沉睡不醒的鬼怪十分留心,只因为在偶然间,她得到一块美玉。
碧玉盘龙佩是古峥国法宝之一,只要身系此玉便如有龙助,周身有一道隐约的气流,无论是流矢还是飞虫都可抵挡。但直觉告诉她,这枚法宝并不属于她,对她总有不服,甚至让她总是梦到一只厉鬼。她遵循梦的指引来到镇塘,却见此地盘踞着一股滔天的尸气,聚集于沉罔山的上方。
这小女孩一家能在沉罔山下安然无恙已经非同寻常,如今带了巧龙睛来,显然是她身后之人别有用意。
但现在还不行,她还不能把玉佩归还。
在和蓝霞再续前缘之前她必须要借用这枚玉佩出入烨都。
山下屋中,刘瑛、郭裁将今夕何夕为常钊细细说来,傲然站立的太子殿下显然是没法接受的。
现在已经没有峥国了,几乎是连影子都找不到了。新朝代就像开不败的百花丛,峥国很早以前就枯死了。
陈载回家后,陈道挣扎着在其腰间大喊大叫:“臣有事要报,有事要报!”
常钊给他一个眼神。
“陛下,那狐狸还有你的玉佩!”
“不急一时,反正朕的东西永远都是朕的,没有人能够拿走。她在镇塘也照顾过陈载,就当谢礼好了。”
陈载腰间的娃娃摇晃起来:“殿…陛下还是念着陈家的。”
生前未能称帝,死后便对之有了执念,但让他任性又如何呢?陈道愿意配合他。
家里有钱后的第一件事,陈载先去抓了一副贵药给娘煎上,又去市上买了新衣给奶奶换上,她把匣子藏在柜子旁边的小格子里,另一半钱取出,放在娘病榻的下面。
她把装着老祖宗的小娃娃交给了常钊便去喂鸡喂鸭了。
她自下而上看着常钊,目光翻越过双眼皮的褶皱,亮晶晶的,像看着一个尊长那样,带着天真的亲切。
一直以来,她都相信祖训里说的是真的,因为她几乎没有什么可以依靠的。
如今只是解下一个装饰,她们家就有了一辈子用不完的钱,这简直不是用神仙能够形容的了。她不知道峥国在哪,也不明白太子又是何种地位,她只知道——她们陈家,熬了一千年,十多代的子孙,终于熬出头来了。
她不舍得多花,便把钱都用在刀刃上,奶奶要穿好衣服才能不腿疼,妈妈要吃好药才能更快康复,她需要好好管家,替大人把家看顾好。
等她喂完鸡回来,只看一张字条:“我会回来。”
常钊去哪了呢?
飞僵之所以被记载了一个“飞”字,自然与其能够飞天的能力息息相关,常钊沉睡了千年时间,被沉罔山的灵气、地底的死气滋润至今,他感到身体从来没有这般康健、轻松自在过。一种蓬勃的冲动几乎变成刺针透出每一条血管。
从镇塘到都城,马车需要两个月,飞行只需要半个时辰。
他要去往皇陵,不是当今的宋家皇陵,而是古峥国的皇陵。他的记忆还停留在千年之前,顺着感觉寻找曾经的琼楼庙宇,却只看到几处田庄,有人正采桑,几个小孩吃桑葚,露出黑乎乎的牙齿笑。
昔日宫阙,今朝农家,你们可知道——这片土地,千年前是峥国的土地?你们可知道——万人之上的帝王家,不姓宋,而是姓常呢?
这一切错在谁,都不如怪自己太过天真愚钝了,他甚至想不出一个惩罚自己的方法,因为他的愚蠢,因为他相信的“罗曼蒂克”,他想着做一个自由的人,想有自由的人生,想有一个新的名字,在一个新的世界,因为他的自以为是,多少峥国人要因为常在峥的统治送命?
如果他足够狠心,把常在峥扼杀在萌芽之中的话……如果他足够坚定,从来没有想过离开峥国的话。
他的鞋履踩在一片荒郊里,却没有完全碰到地面。
在陈载去往珍宝阁时,郭裁还将“峥国典故”为常钊慢慢讲述。
史书中记载太子常钊是病逝,在常在峥顺利成为新的太子后,他在早年励精图治,晚年却荒诞无度,经常认为有人对他说话,命令他做事,还认为有人要害他,其子常武华继任后,无心朝政,一心搜集各式珍兽,结果掉进兽苑中被猛虎咬死,常武华之女常延爱年幼,还未继位便面临叛乱……
峥国便就此覆灭了,而夺得常家王位的赵氏,也只是延续了短暂的辉光。
听到这里时,常钊笑得狰狞。
常在峥,你也会怕?你也会担心有人要害自己吗?你不是一直天真无邪,怯懦可怜吗?
多年相伴,自幼相交,自以为年相若也,道相似也,等继承王位,定好好照顾这位一向支持他、身体又不好的弟弟。
可这一切都是假的,是骗他的,演给他看的。
身为太子竟然还相信权力之争里留有亲情的一席之地,若是母妃与姐姐的魂魄尚在,一定耻笑他天真愚笨。
他心中愤恨难平,抬手招引乌云狂风,他站在阵中,静观泥沙被狂风暴雨吹飞裹挟,一座裸露的陵墓渐渐映入他目眦尽裂的双眼里。
这坟墓里只有森森白骨,常在峥所葬之地没有那么充裕的灵气,即使有,想来也未必会轮到他吧。
他用自己常家人的血来辨认气息,掀开了常在峥的棺材板。他抓起骷髅的头部,在陈道的见证下把骨头捏成了粉末,装进一个小小锦囊中,装不下的就变成一道道脏污的白水顺着手腕流到手肘,掉在地上变成一滴一滴的脏污。
愤怒的巅峰中,眼前似乎有一缕青白色的魂魄滚滚聚集,是一张与他肖似的面孔。
是他的皇姐,大公主常骊。在他还不是太子的时候常骊就因争夺储君之位早夭而亡,他跟常骊说过几次话,就记得几次话,并且一次不差地记在心里。母妃除了他们两个再没有子嗣了,他们本该是最亲近的。
他感到无颜面对母亲与胞姐,闭上了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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