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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2章

苏州的秋天早晚都有些凉意,去年这时候林书娟在香港还穿盖肩袖,今天穿上长袖不够,多罩了件藕粉披肩。

她倚在木头窗子前,闲看楼下的人事,神思漫天游走。

清早六点钟的辰光,天色迷蒙着,蓝中发灰。像雾,又像水汽。苏州河湖多,整个城市浸在一种缱绻的潮湿中,地方水糯糯的,人也温柔。

对窗楼下的吴记豆浆新蒸好一桶粢饭,热气滚滚往出跑,升到二楼,又由微风捎至林书娟鼻间,是稻米的清香。

她小时候和弟弟最常吃的早饭是粥粉面,在香港还是吃这些,有时吃西式面包,后来被“表嫂”带在身边,她吃什么自己就吃什么。

第一次见表嫂,是在香港的同寿楼。唱完一段《珍珠塔》,休息的间隙,跑堂的到后场找她,说有人要见她。

林书娟回绝了。

每天都有人到同寿楼找林先生,从台前追到幕后,见了面就说些“情”呀“爱”的。

一开始她很是郑重地感谢这些听客,渐渐风言风语厉害起来,她才懂得这些人“喜爱”的不是她的评弹,仔细地看,每一双眼睛都夹杂了太多**。

她在香港没一个认识的人,平白无故找上门来的能是什么好人?

管他是什么人,反正她不见,林书娟说。

“哟,先生派头这么大。”来人已经在门外,越过跑堂的,站在林书娟面前。

竟然是一个女人找她,这是从未有过的。

很馥郁的香水味,这是林书娟见到她的第一个念头。

同寿楼里最卖座的是茉莉花茶,香味细腻柔和,但不够持久;最贵的是武夷大红袍,茶汤浓郁,饮后齿颊留香,经久不退。

在茶楼里待长了,林书娟对茶香已很习惯。有时出门采买,遇到些小姐太太,也多是淡淡的桂花香或胭脂香。

而面前这个女人很特别,既不同于茶香,也不似花香,她的味道浓烈、强势。恰如她后来毅然介入林书娟的生活。

见到面,女人通知:离开香港,跟她走。

这人的态度自然得仿佛林书娟就该听她的,合该为她的组织做事,就像地球绕着太阳转,水从高往低处流,天经地义。

林书娟当即生起气来,抱着琵琶转身要走,不料她从手提包掏出一沓相片甩在桌上。

空军预备班合影、第一次任务完成留念、站在飞机旁的、食堂里吃饭的、正面的、偷拍的、严肃的、笑的,相片上都有一张稍显稚气的脸庞。

她在重庆念空军学校的弟弟,林书杰。

不走行啊,你弟弟就活不了了,女人说。

林书娟白了脸色,拿起相片细细地看。

其实林书娟本来就是被卖来香港,在这里不说是水深火热,也是群狼环伺。她早就想离开香港,只是苦于没有办法。

即便她想走,最亲的人被人拿来威胁自己,还随时有生命危险,她脾气再好也会愤怒。

林书娟紧紧盯着她:“如果我弟弟出了什么事,我不会放过你的。”

女人微微一笑,眼神好似在说:你能怎么不放过我?

林书娟捏紧双手,直直看着她的眼睛:“要杀一个人对我来说很难,但是同归于尽还是可能做到的吧。”

女人落在她身上的目光多了几分探究,仿佛没想到她会说出这句话。

林书娟继续说道:“不管你在重庆有什么势力,你在这里恐怕并不能来去自如吧?否则你何必孤身一人来同寿楼找我呢?你大可以叫人把我绑走。”

女人笑了起来,生动的表情让林书娟愣了愣,“猜对了一半。”

“哗啦”一声,门外闯进来五六个穿短打的,中间的刀疤脸手持砍刀冲女人放话:“瞎了眼的,敢动利爷的人,不要命了?”

话音未落,刀疤脸被踢出木门,重重砸到墙上又摔倒在地,手中的刀在地上碰撞出一串“叮铃铃”的清脆响声。

女人侧身,藏在旗袍开衩下的手枪在钨丝灯下折射出黑亮的光泽……

同寿楼里要带走任何一个弹词先生都容易,可是带走林书娟很难。

林书娟在香港名气不小,除了评弹出色,还因为她跟一个人的联系。她是利泽名的追求对象。

利泽名,香港的顶级权贵,人称利爷,香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有人私下叫他利烟王,所有人都知道他的金山是用大烟堆起来的,十余年间香港不知有多少人因为染上大烟落得个妻离子散。

曾经好几个月前前后后有女人带着孩子在利园大宅前长跪不起,求利爷大发慈悲,最后还是没逃过家破人亡的结局。

这样的人,林书娟看不上,虽然她没什么文化,可是师傅教了十多年,她唱了十多年,忠义报国的是好人,恃强凌弱、赚黑心钱的是坏人、奸商!

她怎么能与这类人同流合污?

可是利泽名的权势实在太大,先不说他自己就是黑.帮的头目,这人金银如山,在各个商会、甚至是官员里都有人脉。跟他对着干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

所有人都以为林书娟被利爷收入囊中是板上钉钉的,直到一个女人的出现。

连林书娟自己也没想到,这个女人竟然会使枪,枪法比利泽名派来监视她的人还要好,简直可以以一当十。

她也就知道,这人独身来找她不是因为忌惮什么,而是女人有底气,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把人带走。

自香港辗转到重庆后,这个女人就化作翁太,自己也冒名海沫来了苏州……在这个陌生的江南水城,今后的日子会是什么样的呢?

林书娟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她预备等翁太回来就提分开。

天光渐亮,石板路上的脚步热闹起来,街上的吆喝声此起彼伏。

翁太推门进来,向身后看了两眼,转身关上房间的门。

林书娟拢了拢披肩,问她:“我们什么时候离开这?”

翁太没有理会,径直走到床边,从包裹里拿出什么东西塞进手提袋。

林书娟走到她身边,看着她说:“现在张海沫的身份不管用了,我对你已经没有价值,我要去重庆看我弟弟。”

下一秒,枪口指着林书娟的太阳穴,将她吓了一跳。

翁太冷眼道:“如果你真的没有了利用价值,我不介意杀了你。”随后收起手枪往门外走。

“你不用老是用枪吓唬我”,林书娟叫住她,“我知道你不是坏人。”

翁太停下脚步,没有回头。

林书娟看着她的背影,想了想,还是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你带我出来,虽然是为了利用我打掩护,但是我还是很感激你。这些日子,不管你怎么想,在我心里你已经是我的表嫂了。”

翁太背对她,眼里流转些许动容,笑骂了声:“臭丫头。”

声音太轻,林书娟没有听清:“什么?”

一个纸包“咻”地丢了过来,林书娟手忙脚乱地接住,打开看,里面是粢饭团。

“今天一天你就待在饭店,不要乱跑。”

翁太理了理额间鬓发,脸上又是冷若冰霜的表情,挽着手提包迈出了房间。

林书娟望着她的身影消失,在心里默念:多多保重。

她拿出粢饭团咬了一口,里面包着脆油条,既有醇厚的稻香又有油炸香味。

很好吃。

林书娟从床下拖出自己的皮箱子,里面只有几身衣服,不重。

她随即背上琵琶,下了楼在饭店门口上了一辆黄包车:“师傅,去火车站。”

站在候车队伍里,林书娟手里捏着刚买的火车票,心里开始盘算。

表嫂出门的时间应该不会短,等她发现自己不见,至少是好几个钟头以后,那时火车已经出了江苏。

表嫂在重庆有势力,自己到了以后可能还会被她的人抓走,但是她不会杀自己和弟弟。而自己只要见书杰一面就好。

书杰的信从未断过,这两个月来每一封都细细地说他在学校里的事,好像与从前没有什么不同。可是有的时候,信中的书杰与记忆中的人却仿佛有所不同。

这种割裂感化作一种不安萦绕在自己心头,这两个月越发强烈。

林书娟在心里说,入学多年,也许书杰有所变化,也许只是自己多想了。

不管怎么样,她要去重庆见一见弟弟,见面之后一切再做打算。

“去重庆的,车来了!排成一队挨个上,别挤着孩子!”列车员敲着锣提醒。

大厅里的人动作起来,排成一条长队。林书娟提好箱子,向队伍走去。

一男一女急匆匆跑进大厅,排在林书娟身后。

女人慌张地说:“刚才太吓人了!青天白日的,竟然有人在怡园杀人!”

男人警告她小点声,自己也忍不住说:“那个女人也太大胆了!敢刺杀90号站长,当场就被打成了蜂窝。”

女人心有余悸:“我看了眼,她穿的旗袍是香云纱,要上千元呢,放着好日子不过,这不是去寻死吗?可怜了她的丈夫孩子。”

男人斥她:“香云纱香云纱,什么时候了你还在想这个!还孩子呢,你没听见他们说?”

女人挨了训,低着头瓮声瓮气:“说什么?”

男人凑过去:“说她是重庆那边来的,中统的特务!这种女人谁敢娶?”

“哎呀!”女人吓了一跳,让他快别说了。

他们聊得太投入,没有抬头,不然就会发现前面的年青女子已经站在原地很久,被前面的队伍落了一大截。

林书娟站在他们前面,把每一个字都听得清清楚楚。

她嘴唇微颤,转过身问女人:“小姐,你还记得她穿的什么花样吗?”

女人沉浸在害怕的情绪里,突然被这么问,紧张地说:“我就记得是身黑色的,绣了个紫色的什么花……奥,梅花!”

林书娟手中的皮箱坠到地上,脸色苍白。

问话的女子娴静如水,女人对她很有好感,忍着刚才的害怕情绪关心她:“小姐,你没事吧?”

林书娟摇摇头,说不出话,抓起箱子跑出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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