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客厅内一片死寂。
门外,天色已经彻底暗了下去,冷白的月光照着院内的玉兰树,在地上投下一片错落的花影。
沈还瑾定定坐在位子上,一言未发。
他脸上既没有表情,也没有血色,整个人看上去像一张惨白的纸。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开口道:“你怎么出来了。”
沈送瑜整个人都抖得不成样子,声音里已经带上了哽咽,却还是固执地追问道:“回答我啊!他说的,是真的吗?我父母……我父母,真的是你害死的?”
沈还瑾眉头不受控制地抽动了一下,有那么一瞬间,风澈感觉到他那张始终无波无澜的面容似乎就要分崩离析,露出底下歇斯底里、血肉模糊的真实模样来。
他盯着沈送瑜摇摇欲坠的身躯看了半晌,忽然充满恶意地笑了:“如果我说是呢?”
沈送瑜的颤抖停住了。
他仿佛不可置信般张了张嘴,整个人剧烈地晃了一下,抬手扶住身侧门框才没有跌倒下去。
良久,他喃喃问:“……为什么?”
沈还瑾轻轻歪了下头:“什么为什么?”
“为,为什么……为什么……”
沈送瑜只是重复着这三个字,像是被一种巨大的痛苦所击垮,怎么也无法说出后面剩下的话来。
沈还瑾嘴角的弧度淡了下去,他仿佛也感到些许茫然,出口的话像是在回答沈送瑜,又像是在回答他自己: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屋外不知何时下起了雨,春雨总是来得快,去得也很快。
雨声淅沥,漫起一片氤氲的潮气,沈还瑾看向门外默立在雨中的院子,忽然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沈送瑜的时候。
他记得那年春天,梨花开得特别盛,整座沈府的红墙间都点缀着如雪的白花。那时候他也不过是个七八岁的孩子,却和大多数那个年纪的孩子不太一样,既不爱出门,也不怎么闹腾,整日里唯一的乐趣,就是读书。
直到某一日,母亲来到他房中,牵起他的手,温柔地同他说,婶母给他生了一个小弟弟,很是可爱,问他要不要去看看。
沈家家大业大,父亲与叔父是亲兄弟,感情自幼就很好,成家之后也不曾分家。父亲做了家主,叔父便协助父亲打理一应大小事务,因此叔父一家也一直住在府上。
沈还瑾对小弟弟并不感兴趣,但记得婶母院中的梨花似乎比别处都开得格外好些,便同意去了。
他牵着母亲的手,在梨花馥郁的芬芳中被领进了弟弟的房间。正值午后,暖金色的阳光从窗外探进来,小小的一张床里躺着一个皱巴巴的婴儿,皮肤发红,额头凸起,丑得沈还瑾忍不住皱起了眉。
小家伙原本睡得正香,不知道是不是感应到了来人,蹬了蹬腿,睁开了一双浑圆的大眼睛。
这个年纪的小孩,一睡醒就总是爱哭。婶母怕他又吵闹,正打算把他抱到怀里哄哄,没想到他却直勾勾盯着沈还瑾的脸,片刻后,竟“呀”地笑了。
屋内几个大人面面相觑,跟着笑了起来。母亲摸了摸沈还瑾的头,很高兴地说:“哎呀,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小宝主动对谁笑呢,还笑得这么开心。阿瑾,看来弟弟很喜欢你呀。”
婶母弯下腰,用逗小孩的语气问沈还瑾:“正好弟弟还没有起名字,阿瑾从小就聪明,又爱读书,不如你来给弟弟想个名字,好不好?”
沈还瑾低头看着睡在小床里,一个劲朝自己傻笑的“弟弟”。一笑起来,那张本就皱巴的脸顿时更丑了,止不住的口水从嘴角留下来,看得沈还瑾嫌弃地皱起了眉。
……起名字?给这个丑巴巴的小肉球?
可是,皱眉过后,他却鬼使神差地又伸出手,在这个新得的弟弟脸上戳了一下。
婴儿的皮肤既软且滑,手指陷进肉坑的感受十分奇妙。他不由自主地又轻轻戳了两下,想了想,回过头道:“先生常说‘握瑾怀瑜’,我叫还瑾,弟弟的名字,不如就叫‘送瑜’吧。”
“哎呀,这个名字不错。”母亲赞道,“沈送瑜,读起来好听,寓意也好,而且和我们阿瑾的名字还凑了一对呢。”
婶娘顿了顿后,也笑道:“可不是吗,不愧是阿瑾。这个名字我也属意,等今晚沅郎回来,我问问他,要是他也觉得好,那小宝的名字就这么定下来了。”
睡在床里的小孩像是知道自己有了新名字,高兴得手舞足蹈,肉肉的小手上沾着口水,一挥,全都抹在了沈还瑾衣袖上。沈还瑾先是一愣,反应过来后,气得忍不住叫了一声,一张粉白的脸涨得通红。而罪魁祸首还一无所知地咯咯笑着,挥动着小手想去扯沈还瑾的发带。
沈还瑾一袖子口水无处可擦,偏偏又一向早熟,做不出哭闹之举,只能又急又气地站在原地,手足无措。母亲和婶母都很少见他这副模样,忍不住笑出了声。春三月里阳光融融,花影交错,满室馨香笑语。
那晚沈沅回来后,也对沈还瑾取的名字十分满意,于是,沈送瑜的名字就这样定了下来。
原本皱巴巴的小孩一天天长大,偌大的沈府,他却谁都不黏,整天只爱缠着沈还瑾。
沈还瑾看书,他便坐在沈还瑾身侧的小板凳上,跟着翻沈还瑾小时候看过的绘本;沈还瑾写字,他便用练字的废纸折蝴蝶,叠青蛙,再把叠出来的丑玩意儿献宝似的一股脑全部送给沈还瑾,满脸期待地问他好不好看。
沈还瑾向来喜静不喜闹,对丑东西的容忍度也一直很低。
可是,在沈送瑜拿着手里的绘本问他“这是什么”“这又是什么”的时候,被扰了看书的他却总是会耐着性子回答;那些沈送送瑜给他的折纸物件,他嘴上说着丑,却也从没有真的丢过一件。
日子如流水,转眼,六年过去。
沈送瑜慢慢从一个皱皱巴巴的小团子,长成了一个粉妆玉砌的小公子;而沈还瑾身上,已经能看到日后端方清雅的影子。
这日午后,沈送瑜又偷偷溜进了沈还瑾的书房,拉着他的袖子,求他带自己出府。
沈还瑾练好一幅字,将笔架在笔山上,拒绝道:“不行。上次才被责骂过,而且叔父和婶母说了,这两日不让你乱跑。”
“可是,可是……”沈送瑜急得像是要哭了,“可是城西老伯的糖葫芦,真的很好吃!特别特别好吃。”
“那也不行。”沈还瑾不为所动,“你若实在想吃,我差人去帮你买。”
“不要,他们,他们不会买,买来的不好吃!而且,我还想去看那家卖泥人的铺子,想吃留香坊的桃花酥……求你了哥哥,你就带我去吧。我们偷偷地去,不会被别人发现的!”
沈还瑾听着,突然转过头来看着他,挑了下眉,问:“沈送瑜,你老实交代,你让我带你出门,究竟想干什么?”
沈送瑜绞了下衣摆,不知道自己是哪里漏了馅儿,但还在嘴硬:“我,我刚刚说了啊,城,城西老伯的糖葫芦……”
沈还瑾笑了一声:“不说实话,还想让我带你出门?”
这是他要生气的前兆了。沈送瑜赶忙道:“我说,我说!”
便见他低下头去,一双耳朵红得像是要滴血,嗫嚅着说:“我,我……我上个月跟爹爹出门,在一家铺子里,看到一根簪子,好,好看……白色的,我,我想买来,送给哥哥……”
沈还瑾一怔,从没想过他央着自己带他出门,竟是为了这种事。
他蹲下身,看着沈送瑜的眼睛,似笑非笑地问:“你说你要买来送给我,可你哪来的钱?哪次带你出去买东西,不是我付的钱?”
他本意只是想逗逗沈送瑜,不料小家伙听了这话,竟急急忙忙在自己身上摸了起来,摸了半天,还真让他摸出一串小铜钱:“有的!我有钱的!”
沈还瑾奇道:“你哪来的钱?”
沈送瑜挺起胸脯,一副很骄傲的样子:“我赚的!”
“你赚的?”
“是呀!我给爹爹倒洗脚水,给娘亲梳头,给院子里的花除草……这么多钱,都是自己赚的!”
沈还瑾哑然失笑。
小家伙平日里就会到处添乱,可为了给自己买根簪子,竟干了这么多活儿吗?
他都不由有些好奇那根簪子长什么样了。
见他不说话,沈送瑜又有些忐忑起来,拉着他的袖子又晃了两下:“所以,兄长……你能带我去吗?”
他眨巴着那双又黑又亮的眼睛,连称呼都变了,看上去可怜兮兮的。沈还瑾再聪慧早熟,到底也只是个半大的孩子,犹豫片刻,动摇道:“……那,天黑之前必须回来。”
沈送瑜立刻小鸡啄米似的点头:“一定回来!”
沈还瑾在他鼻尖上轻轻弹了一下,收好笔墨,笑道:“行,那走吧。”
事实证明,他果然不能对沈送瑜的眼光抱有太高期望。那根簪子的确是白色的,其上雕着一朵兰花,然而,那兰花雕得十分粗糙简陋,甚至连簪子本身的材质也不是他一向用惯的白玉,不知是用什么杂料雕成。
沈还瑾这辈子从没戴过如此廉价的东西,可看着沈送瑜两眼放光的模样,最后还是把那根簪子插在了自己的头发上,甚至又当了一回冤大头,补上了沈送瑜不够的钱。
除此之外,城西的糖葫芦、小摊上的泥人和留香坊的桃花酥也都给他买了,回去的一路上,沈送瑜都十分欢喜,走两步就要抬起头来看一眼沈还瑾头上的簪子,眉眼间都是灿烂的笑意。
——不好好看路的下场,就是半路上扭了脚。沈还瑾不得已,只能先背着他去医馆敷药,一来一回一折腾,二人回去的时候,天早已黑透。
沈还瑾头上插着新买的簪子,背上背着扭了脚的沈送瑜,怀里还抱着买给沈送瑜的那堆鸡零狗碎,浑身上下没有半处空闲。
然而不知道为什么,越往沈府的方向走,他就越觉得心里不安宁。就好像冥冥之中,有什么事将要发生一般。
沈送瑜已经一无所觉地趴在他背上睡着了,沈还瑾强行按捺下心里没来由的慌乱,背着他一步步走回了沈府。他们是从小门溜出去的,自然只能从小门偷偷回,不想刚进门,就被一个急匆匆往外跑的下人撞了个满怀。
沈还瑾皱了下眉,还没开口,那下人便一把抓住了他,脸上涕泪纵横:“公子!公子您可算回来了!府,府上出事了,小人找了您和小公子好久,您,您快去看看吧!”
沈还瑾心神一晃。
一路上强烈的不祥预感在此刻应验,他一把将熟睡的沈送瑜塞进下人怀里,严词厉色道:“出什么事了?!”
下人不住地摇着头,磕磕巴巴,半晌说不明白。沈还瑾没再和他耽误,拔腿就朝主院的方向快步赶去。
阴冷的风从耳畔刮过,奔跑途中,他脑子里闪过了无数种可能:
是母亲病了?父亲外出受伤了?还是家里遭了歹人?……
他越想越害怕,脚下的步子也越慌忙。
然而这一切设想,在他迈入主院的那一刻,轰的一声,全部炸了个烟消云散。
——主院的门大开着,里面还亮着灯,一股浓重的血腥气伴随着难以形容的腐臭气息扑面而来。地上、墙上,许多地方都密布着难以名状的新鲜血痕,像是有什么人曾拖着血肉模糊的身体,痛苦地挣扎爬行过。
沈还瑾整个人如遭雷劈,两条腿仿佛已经没了知觉,不知在原地呆站了多久,才迈开腿,一步步往里走去。
他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不敢问,什么都不敢想。心底最深处还保留着一丝隐秘的期望,期望着走到里间后,发现里面什么都没有,父亲和母亲并不在这儿。
可是这个念头才刚冒出来,他就在厅堂的角落里,看见了两条……无法用语言描述的人干。
那两条人干身上所有的血肉都被吸食干净了,只剩一层破烂的皮包裹在骨头上,浑身上下沾满血渍,脸上还保留着临死前的痛苦神色。
畸形可怖,令人见之欲呕。
……那是他的父亲和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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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 1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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