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畔回到炊饼铺子时,杨盛一家三口刚起床,围坐在热腾腾的桌前用早膳。
沈畔一身脏污,布裙破破烂烂的,提的篓子里没剩几个饼,还都沾着灰。
迎着三人疑惑的目光,沈畔搬凳子坐下,拿起馒头开始狼吞虎咽。
王宜春一怔,怒道:“这才几时你就回来了?”
“马惊了,饼洒了,所以回来了。”沈畔目光只盯着桌子上,一口馒头一口菜,吃相虽不粗鲁,但速度极快。
沈畔的语气太过淡定,一反往常的唯唯诺诺,王宜春不由得噎住。惊马这种不多时便会传遍码头的事没法撒谎,再加上沈畔这一幅像刚从泥巴里爬出来的模样,王宜春已信了八分。
但王宜春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劲,她看着这丫头自顾着夹菜往嘴里塞的模样,终于反应过来,把筷子往桌上一摔:“谁给你的脸坐在这里大吃大喝?个没脸没皮的赔钱...”
话音未落,传来一声更响的碗筷砸桌声,沈畔吃饱喝足,有了力气,于是摔完碗不紧不慢开口:“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确实饿得慌。”
“从今天起,每顿我都要坐在这里好好吃,慢慢吃,不留我的饭没关系,我自会去后院杀鸡宰肉。少我一顿饭,我便在店门口哭一场,直闹得左邻右舍都知晓你们是如何虐待无父无母的孤女,闹到官府上门,舅舅当时在官堂上声泪泣下指天发誓的模样很是令人印象深刻,想来老爷们也还没忘呢。”
这下杨盛的脸色也变了,猛地站起来,指着沈畔的鼻子怒声吼道:“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谁教你这么跟长辈说话的?”
只可惜他常年泡在酒袋子,是个面容浮肿,色厉内荏的草包,拍桌吼叫也没有什么震慑力。
沈畔看着这桌人,杨盛和王宜春满脸怒容,又有所忌惮般暗暗打量她,表哥杨春生鹌鹑似地埋头,一会儿抬眼瞥下她,那目光黏黏腻腻,在责怪自己的所属物一般。
一想到还要继续和这既蠢又坏的一大家子打交道,她便愈发渴盼那个斩草除根,一劳永逸的时机。
沈畔转身回房了。
留下桌上三人面面相觑。
“这丫头今天怎么像换了一个人...”王宜春嘟囔,从前她给个嫌恶的眼神,沈畔便满脸通红,恨不得钻到地缝里了。
“大早上的,真是晦气!”杨盛怒火憋在心里,只能另找出口,一掌推向王宜春:“这桌菜被她霍霍了,还怎么吃?还不赶快去重新做!”
沈畔回房第一件事,便是小心翼翼地掏出衣内层的钱袋子,开始点钱。
尽管今日只开张了一个多时辰,但生意很不错,加上今天有位公子哥出手阔绰,一赏便是五两雪花银,按事先说好的,胡有良和她六四分成,去除成本,今日竟有近二两银子的收入。
她定下分成方案时,胡有良挠着头反对:“这如何使得!沈丫头,我们这一行都是靠手艺吃饭,这手艺是你的,我不过是换个法子卖卖猪肉,沾你的光,怎么能分得比你多呢?”
沈畔依旧坚持。
摆摊的成本投入胡有良占大头,而且他能每日提供新鲜的肉类,十分难得。
她身份受限,很多事没法亲自出面。胡有良是个实在的合作伙伴,她需要笼络住他。
不过她也顺势提了一个条件,就是胡有良屠宰房里的灶台器具随她借用。
胡有良自然拍着胸脯答应了。
每日王宜春都要清点炊饼数找她拿钱,用卖肉夹馍替代卖炊饼,多出的利润便能攒下来。
拖着浑身酸痛的身子,沈畔把银子压在枕头底下,终于沉沉睡去。
无论在什么朝代,年前的日子总是过得分外的漫长。
做生意靠天吃饭,在码头做生意则是靠船吃饭。年关将近,货船一日少过一日。除去品珍轩的宴席流水似地办着,码头的生意皆是不温不火。
不过沈畔最近过得不错。自从她摆出一副随时准备鱼死网破的架势后,杨盛一家平日里基本把她当成透明人,她回家吃完饭便径直回房,待王宜春拍门要钱,再开条门缝丢铜板出去。
营养跟上后,她最近头不晕了,身子不虚了,偶尔照镜子,发现自己面色红润许多,甚至还长高一小截。于是走在路上,愈发有脚踩实处,昂扬有力的感觉。
唯一不顺心之处,便是肉夹馍尝过的人皆夸赞,但码头的客人比她预估的流动性更大,难有固定的客源,大多是顺路生意。
天上掉银子的好事不是天天都有,她和胡有良勤勤恳恳地出摊小半月,她的小钱袋里还未超过五两银子。这个收入已经是码头摆摊中的佼佼者,但距离她自立女户所需的远远不够。
“品珍轩算得上生意好?还是没见过世面。”闲着等船的时候,胡有良卷着烟,半眯个眼侃侃而谈:
“要说如今天下食客心之向往处,只有一地,它称老二,便没别的酒楼敢称第一,便是汴京万鹤楼。万鹤楼的一桌宴席价值千金,就算如此,平日也是宾客如云,座无虚席。”
“还有更夸张的,若是遇到节令,想要入内宴饮,那名单可是要抽签的,想增加被抽中的几率,添一个筹签,要多贴这个数。”胡有良比了个数字。
“加一个筹签就要三十两?”沈畔震惊,还是贫穷限制了她的想象力。
胡有良很满意沈畔的表情,他最近发现了这丫头的一个新优点,就是仿佛从没了解过这个世界般,对什么都充满好奇,这大大满足了他的表达欲,恨不得把他前半生的见闻和多年混迹饮食江湖的的经验全倒给沈畔。
他继续说道:“不仅如此,无论是多么显赫的高门府邸,若要请万鹤楼的后厨登门制宴,都得提前递帖子,待细细筛选后等待排期。汴京的达官贵人,若是能在府里办一场万鹤楼的宴席,那可是极为体面的象征...想当年我做学徒,给万鹤楼的分管红案的师傅中的一位打下手,上门的邀帖从来都没断过。”
“我也算是沾光登遍了汴京的高门贵府,见多识广...”
说到这,胡有良突然压下洋洋自得的嘴角,端出一副凝重、神秘的表情,招呼沈畔靠近一些,低声道:“整个汴京,只有一户人家请万鹤楼办宴席,从来无需排队。那地方,我曾有幸进过一次,我敢说,恐怕除了皇宫,天底下再没有比那奢华阔气之处了,真正的玉石为砖,琉璃作瓦。”叹口气,继续说道:"如今很少有人提到了——景国公府。"
沈畔配合地问道:“为何?”
“你不知道也正常,十几年前的事了。”胡有良再次压低了音量,声音仿佛是从天端飘落,像一场遥远的风雪。
“景国公阵前叛国,乃至十万大军惨死,无一生还。”
“圣上震怒。景国公府乃至其旁支,男丁斩首,女眷流放,连刚出生的婴儿也不放过。光是午门行刑,便足足花了三天三夜,护城河里的水都是红的...当年我们紧闭门窗,足不出户,禁军拿着名单四处破门,满城空气里头都是血腥味...”
沈畔走在街道上,思绪飘远。前尘往事里的举国大案离她太远,她想的是胡有良所说的汴京万鹤楼宴席万金,门庭若市的场景。
无论在什么朝代,掌握钱财和权利的高门贵院往往一定程度上能带领社会风尚。
如此看来,这里的人普遍是喜好美食的,并且美食还能掀起流行。
但能带动这种流行的人,她要如何才能接触到呢?
一路埋头,她差点撞上门柱子,稳停住发现耳边一片不寻常的嘈杂,夹杂惊呼、喝彩乃至哀嚎谩骂。
居然路过赌坊了,里头热火朝天,不断有人低头出来或小跑着进去。
一个身着锦缎的中年男子在门口踱步,似是等人。不多时,一个少年走出来。
少年身型高挑清俊,年纪很轻,约莫也是十六七岁。他穿一身最普通的粗布灰衣,有些不合身地短,手腕脚腕都露出一截。他抬起纤薄的眼皮,神色漠漠,竟有一双昳丽的凤眼,鼻梁高挺,唇精致而浅淡,面色如玉。
这是一张极为夺目的面庞,尽管是男子,但用艳丽惊人来形容也不为过。
沈畔在看清楚他的脸后有一瞬间的呆滞。她心想,原来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粗布麻衣难掩国色天香啊!
国色天香的少年低下头,沉声道:“赵掌柜,他们走了。”
“走了?好好好!”赵掌柜露出如负重释的模样,拍了拍掌。他从衣襟里掏出钱袋,原本想递给少年,可看着他低眉顺目的模样,手拐了个弯,直接塞进他贴身的衣袋里。
少年一瞬间捏紧手又放开,眉目间闪过一丝隐晦的厌恶,身体却僵直着一动不动。
赵掌柜见少年没有反抗的意思,脸上露出一个得逞油腻的笑:“帘雨啊,今天多亏了你!那瘪三今天不知怎么的,吃了疯药,动起刀子来了。我这儿只是一尊小庙,请神容易送神难呐!”
码头的人兜里没几个钱,有时上头了,赌儿赌妻,或者在赌坊大打出手。这种抽成不多,还容易引起官司的事,是赵掌柜最头疼的。
三个月前,他在平康阁门口被少年拦下,见识了他一手神乎其技的骨牌、马吊以及六博等各类博戏,加上瞒天过海的出千手法,便招揽了他,见机行事,专给红眼赌徒使绊子。
“待会儿你回平康阁,叫芳柔晚上空出来,我过会儿便到。”赵掌柜又伸手去拍少年肩膀。少年高他一个头,使他这个动作有些滑稽。
平康阁...耳熟的名字。
沈畔想起来那日她倒在地上恍惚间看见的马上的背影和围观人群的窃窃私语。
想来,平康阁应该是此处一间青楼,这名叫作萧帘雨的少年,便来自于此。
青楼里的如此容貌俊俏的少年......沈畔不由得想起一些古时候龙阳之好的野史逸闻。
摇摇脑袋抛除杂念,沈畔此刻突然灵光乍现,困扰自己的难题好像露一小截可解的线头。
于是,她偷偷跟上少年离去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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