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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马冲闹市

黄历道,今日宜出行,宜开市。

几日前,巴郡下了一场难得一见的大雪,积雪将码头上的揽桩都掩埋了。市集和船运关停,店铺索性也不开门,涪津码头冷清了好几日。

好在雪总算停了,市舶司发了告示,积压在半道的商船会在今日依次抵达巴郡。

天边泛起微弱的日光,照着这片静谧且银白的楼堂院所,偶有人家升起炊烟,不多时就散落在白茫茫天地间。万籁俱寂,只有巷子里传来货郎挑担和推木板车的声音。

大家都赶着去码头占一个好位置。

“今年的雪真大。”胡有良把车架支起来,架在雪堆里,寻了几块大石头压住:“上一次见到这么大的雪都是十多年前了。”

沈畔正在擦洗推车。她穿得单薄,用面巾遮住了下半张脸。码头人多口杂,保不准会遇到街坊熟人。

胡有良嘴没闲过:“曾几何时,我也是在汴京的大酒楼...诶沈妹子,你今天咋看着人虚得很呢?”

沈畔确实觉得有些头重脚轻,本来这副身子就弱,昨晚柴房漏风,一层薄被褥根本搂不住温度。

她暗暗恨道,这鬼日子,过得真是折寿极了!

等她有钱了,定要买流水般的补品,冬日烧不完的银炭!

不多时,两人的摊位就准备好了。他们的位置占得很好,正是在连通码头的主街上。

沈畔跟胡有良定下两条规矩。

一是她要扮作胡有良的远方亲戚,尽量不露真容,低调行事,因此胡有良摆摊期间不能惹是生非。

二是摆摊方面,如原料,定价,摊位管理等一切事宜,胡有良要听她的。

“哟,胡有良,今天这么早?怎么不像以前一样日上三竿再来插空?”卖玉米馍的李老三路过,瞧见便停下来:“嘁,还带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

胡有良一点就燃:“我侄女孝顺,看今天天气冷主动来帮我,关你......”沈畔立刻望向胡有良,他才想起他们定的规矩,噤声了。

行有行规,胡大良从前不讲武德,惹了不少人,等着和他吵架的人都得排队。

李老三瞧着今日胡有良一改从前的邋里邋遢,推车收拾得格外整洁,不知从哪搞了块青蓝的干净布垫着,案板、菜刀,甚至还有一摞油纸摆的齐整。旁边的锅像是特制的,极深,盖子严严实实,不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哼道:

“今天那些大船上载来的人不缺你贱卖那几个铜板;捯饬得如此惹眼,要是卖的腌臜货不小心入了贵人的口,怕不止被砸摊子,是要官府走一遭咯!”

见胡有良不搭理自己,李老三自觉没趣,往别处去了。

天色渐亮,各家铺子敞开大门,船夫号子一声响过一声,船只依次驶入码头。

“准备好了么?”沈畔问。

胡有良挽起袖子:“没问题!”

沈畔掀开掀开锅盖,一瞬间,热气凝成水雾瞬间扑洒开来,分外触目。更别提,随之弥散的还有一股极其霸道的肉香,裹着浓郁的酱料味横冲直撞,在冰凉的空气里几乎要摄人心魄。

这桶是找工匠特质的,里层放炖好的肉,外层灌上热水,为的便是冰天雪地里一缕热气。

沈畔屏蔽胡有良的唠叨,执意把摊位收拾得清爽干净,打眼一望上去,在一众乱糟糟的小摊里十足地显眼。

下船的人经历了多日大雪封道,正是身心俱疲,突然香味一丝丝钻入心脾,肚内的馋虫都活跃起来,再抬眼瞧见这样一个小摊,不由得逐渐围拢过去。

“肉夹馍!新鲜现做的肉夹馍!”

“肉夹馍!十五文一个的肉夹馍!”

胡有良声如洪钟,正适合叫卖。沈畔袖口用臂鞲束起,把卤肉捞到案板上,菜刀三两下切碎,肉汁溢出来,接着便切炊饼,装肉浇卤汁,用油纸包好再递给客人。

“给我来一个!”

“我买三个!我带回去给爹娘尝尝。”

十五文不便宜,但有油水又有肉,摊子看上去也体面,赶路人辛苦到了年关,此刻兜里正有钱,愿意犒劳自己。

不过两刻钟,小小的摊位前人声鼎沸,甚至排起了长队。

一辆马车慢慢驶过,马车样式普通,甚至有些简陋。

但若有心人仔细看,便能发现那马膘肥体壮,毛发油亮,乃是西域贡马。连赶马的小厮,穿的也是上好的云锦。

墨松低声问坐在马车里的人:“慎哥儿,这些天风餐露宿,我瞧着这路旁许多卖吃食的,要不要买来垫垫?”

车里的人二十余岁,穿一身绣青枝织锦缎,眉目清俊,矜贵肃正,正读一卷案牍。

乃当朝宗正寺少卿,叶慎之。

叶慎之此行西南,是奉圣上之命查一桩陈年密案。他日夜兼程,又被大雪困在途中,连着几日只吃携带的干粮,此时确实腹中空空。

不过纵然如此,他也不至于流落到在路边摊贩处觅食。“找一家最近的酒楼。”

墨松此刻嗅到了那股诱人的香气,咽了咽口水。他是从小便贴身服侍叶慎之的,在小事儿上也不怕提建议:“慎哥儿,这儿的路边摊看着也挺干净挺香的,您瞧瞧?”便轻轻掀开一角帘子。

叶慎之看向不远处三层外三层围着人的小摊。摆摊的像是一对父女,壮实的男人正一边吆喝一边递袋子找钱。旁边站着个瘦弱矮小的姑娘,遮着口鼻,只露出一双沉静的杏眼,挽起袖子露出的手肘以下白净纤细,指甲修得整齐,刀起刀落十分利索。动作间偶尔洒落油汁在桌面,立刻就被她拿抹布擦得干干净净。

墨松见他神色便知他默许,便翻下马车跑去。他一面说着什么话,一面给排队的人散铜板,于是水泄不通的人群散出一条通道,不多会儿便买了两个肉夹馍回来。

叶慎之看着那包得仔细,露的口还透热气儿的肉夹馍,终于放下公文,接过来咬了一口。

接着便是第二口,第三口......眉头渐渐松散开,胃里有了暖意,人也活泛几分。

等回过神来,手中的肉夹馍竟然只剩小半个了。君子食无求饱,他向来克制,便放下油纸,对墨松说:“赏吧。”

小厮瞧了瞧主人没剩几口的肉夹馍,很快收起惊讶的神色,跑到小摊跟前,拿出一块银子。那姑娘手里还拿着菜刀,目光楞楞的,没反应过来的样子。旁边男人急忙接过,笑得脸上的肉堆在一起,还行了个不伦不类的礼。

叶慎之没有放下车帘,饶有兴趣地看着,连墨松回来问他是否出发都没听见。

此时,变故陡生。

旁边车架的小厮上马鞍惊吓了马匹,失手没拉住,发狂的马直直朝他们的方向冲来。

墨松反应极快,立刻一拉缰绳往旁边调转方向,堪堪避开。

那马被挡了一下,拐了个弯,竟冲向那肉夹馍小摊,一刹那人群四散,惊声连起。

摊翻了,姑娘和男人都倒在台阶上,饼、肉、汤掀了个底,雪地脏污一片。

马撞翻小摊却还没停,一边发出刺耳的嘶鸣一边继续往街上冲,眼瞧着便要撞上路中央吓呆的孩童。

说时迟那时快,街旁的小巷子里突然冲出一个灰扑扑的身影,少年身量高,动作极快,几乎看不清楚。他一把推开孩童,刹那间翻身上马。

那马没有马鞍和缰绳,少年死死夹住马肚,一手拉住鬃毛,一手抱马颈控制方向,直到快跑到路尽头,马才慢慢停下来。

“慎哥儿,少爷?你还好吗?”墨松顺着叶慎之目光望去,卖肉夹馍的小姑娘挣扎着想要爬起来。

“少爷,我们要不要......”墨松斟酌着开口,他觉得少爷今日和往常不太一样。

“不用了。”叶慎之放下车帘,恢复平淡的语气。此行是圣上亲自下的密令,能否成为圣上的心腹在此一举,路上已经耽搁多日了。

“方才赏的,已经足够买下他们整个摊了。即刻去郡守府。”

沈畔身子骨弱,重重跌倒在雪地上,只觉天旋地转,听到马嘶鸣声逐渐远去才费力睁开眼,那马在路尽头四处打转,已经没了方才发狂的模样,马上的人早已不见踪影。

她慢慢起身,只见一地狼藉,他们摊子最严重,路两侧还许多行人和货摊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或损失。胡有良蹲在地上四处摸索,找到收钱的荷包才松了口气。

她听见旁边的人群嘈杂,语气惊魂未定。

“是谁在集市不好好牵马?给你大爷我滚出来!”

“菩萨保佑,方才太惊险了,卖高粱酒那一家的小儿子,差点丧了命了!”

“对对对,还好刚刚有个人冲出来把他推开了,天爷啊,那人动作太快了,根本看不清楚!”

“是谁啊?有人看清楚了吗?”有人伸长脖子去看,什么也没看到。

“我......我好像看清楚了......”有个小瘦猴儿似的男子怯懦着说,声音很轻,有点犹豫。

“是谁啊?你说说呗!说不定刘掌柜要准备去送酒呢!”

“应当...应当是养在平康阁的那个......”

“养”和“平康阁”两词放在一起,太容易引起暧昧的瞎想。

“平康阁除了那些豆芽菜似的小厮哪有男子?我可是常客,我咋不知道?”方才追问的男子不信,大声嚷嚷。旁边妇人闻言揪住他耳朵,高声质问起来,他便讨饶着不再问了。

“听说倒是有个从小在那长大的......”

“我好像也听过......”

嘈杂的讨论变成附耳的低语,渐渐安静下来,于是,各人便自顾散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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