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是个贼。
当然,也可以叫小偷,三只手,叫什么都行,总之是偷东西的。
她做贼的时间很长,大概已有整整十一年。
四岁时,她结束了要饭的乞丐生活,被两个男人拉到一间灰尘漫天的破旧民房里。
面前是一口黑咕隆咚的大铁锅,煮着沸水翻涌巨大的白沫泡子,身后的两个男人,面容狰狞地抽打她单薄的后背,急躁着叫她“伸手!伸手!”
真的不会被烫死吗?
一只小小的脏手,颤巍巍伸向锅里打着滚的滑溜溜肥皂片,竟是一下子就用双指夹了起来!
她回头,对上二人欣喜的目光。
从此她以为自己就叫做“伸手”。
于是这一整个月,她的面前永远放着一口烧开了水的大铁锅,呼呼地冒着热气。
好热啊。
把手指伸进铁锅里的时候,她只是觉得白风吹到脸上,很热很烫,让人睁不开眼,掉了几层皮肉的手指头发烂溃破,肿得像打蔫的坏萝卜,竟是已不觉得疼。
一个月后,即使是掉一块小拇指肚大的肥皂豆在锅里,她也能稳稳地夹起来,藏在没有半个口袋的布衣下,行走跑跳如常。
当夜,晚风醉人。
夜色昏沉之时。
两个男人买了烧鸡腿给她吃,打了酒给他们自己喝。
其中一个男人饮下一口**的劣酒,仰天大笑:“好啊!你已经学成!此后不论是谁,不论何处,你都可以偷到!这个世界上没有你不能偷到的东西。只是你要记住,一定不要给人抓住!一旦被人抓住,一切就都没了!”
伸手用发烂的手,吃着油乎乎的鸡腿,一双眼睛呆呆地看着这个师父,又看着那个师父,像个傻子。
她忽然觉得自己的手有点疼。
把手伸进锅里的时候不觉得,吃鸡腿的时候才觉得。
于是她试着把左手平举,伸直,一点点地张开……嘶——原来动一下都那么疼那么疼啊,之前怎么不觉得呢?
啪!
鸡腿一下掉到地上,沾了灰,她惊醒般捡起来,继续大口啃着。
但她记住了这两件事——
世界上的任何东西她都可以偷到。
不要被人抓住。
三年后,伸手偷空了两个贼师父的家,含泪挥别恩人。
她果然可以偷到,也果然没有被人抓住。
如今,她已靠一身偷窃的本领长到十五岁。
这是一篇偷感很重的文。
世界观很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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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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