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十六年。
福来客栈大堂。
“话说道,十七年前,汴京城中出现了一个欺世大盗,名为无影盗。他专杀朝中的忠良之臣,劫掠财宝——最可怕的,却是他杀人无形,不留半点伤口!搅得一时人心惶惶。”
“多亏了当朝的明太尉,巾帼豪杰,常胜将军明笃,识破了这贼人的真身,竟是这汴京城中出了名的善人乌家家主!”说书人一拍惊堂木,”他以针杀人,刺入穴位,方能不留痕迹。”
这本是一段传奇得不得了的传奇,然而,听了一百遍,听了十七年,台下的客人们总有些疲倦了。
“要说这乌渠正,不仅是当朝大将军,还娶了赫赫有名的天下第一美人王吟月为妻,本是风光无限!却不知为何,做出这等腌臜之事。太尉擒杀了无影盗,人赃并获,扶持当今明君上了帝位,才有了这大梁多年的治世。”
底下人议论纷纷,不知是赞同还是怀疑。
“也正是这明太尉的麾下,又有那么一个原本无名也无出处的人,名谓明祺。在三年之前,创立了个直属圣上的机关要部——”说书人卖了卖关子,才微笑着说道。
“明光堂。”
“好!”
底下爆发出一阵叫好,众人摩拳擦掌,翘首以盼。
这才是他们来听书的目的。
谁不知道明光堂的事?谁不知道这个传奇的组织,以及他的头领,那位绝顶神秘的铁面神捕?
铁面神捕。
戴一张陨铁打成的铁面具,烙在脸上,永远不会摘下一般。不辨喜怒,不容置疑,甚至没有人知道他过去究竟是谁。
有人说他是毁了容的武学天才,又有人说他就是十几年前屡犯大案的无影盗,被明太尉招安了。还有的,干脆说他是地府里来的恶鬼判官,一天要吃上那么十几二十个恶人的。
至于他到底是谁,没人知道。
人们只知道他有一双金色的眼睛,能于夜间视物,辨生死鬼神。
凡是他要抓的人,没有一个可以逃得掉。只要是他要断的案子,没有一桩会受人质疑。
神捕创立了专审恶鬼的明光堂,直属于当朝第一武官明太尉,专门抓捕这世上的大奸大恶之徒。他的麾下又有四位能人异士,个个身手不凡。分别是“怪力”“异香”“书生”“哑巴”。
他们的信物,是一块刻有“明光”字样的象牙官牌,办案便可不论品级,百无禁忌。
台上唾沫横飞,台下听得入神。
然而一时半刻后,刚讲到最精彩的段落,说书人一拍醒木道。
“不过要说起这明光堂的事,今日可就讲不完了。”
伸手身着一身粉布衣,素净的一张脸,普普通通地坐着。人来人往间,悠闲地喝着一壶茉莉花茶。活脱脱一个可爱的小姑娘。
只是她的眼神黑白分明,比旁人还要活上几分,畸形的左手被悄悄地藏在右袖底下,旁人看了,只觉得这姑娘有股子机灵劲,而不会担心自己的钱包。
她自然是在等着偷东西。
偷得多就吃两顿好的,住好客栈,偷得少就找个庙凑合几天。
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是伸手一向的工作态度。
如果三天打来的鱼,够吃一个月的,那她就能把那张网晒一个月。
大多数时间,她居无定所。之所以在这桓州逗留了这么久,也是因为上一笔得手了一个南淮富商,揣走了他几块碎银。
其实手头钱本可以再多花几天,只可惜方才,她听了说书人说当下最热门的“明光堂传奇”,是关于一个能上天入地的神捕到处捉拿犯人和恶鬼的故事。
她没念过书,听不太懂,却也被这叫好感染。听到兴起时,偷偷往台上丢了两块铜板。手头的现钱就又不够花。
没了就再偷。
只有世界上还有人不缺钱,伸手就永远不会缺钱。
此时,一只苍白的手掀开客栈门帘,漆黑的靴子迈过门槛,伸手喝了一口茶,眼神已溜到了这黑衣帷帽男子的身上,轻轻一扫。
他有钱。
这是伸手的第一反应。
看得出谁有钱也是她的本事之一。
如果不知道谁有钱,偷来偷去,只偷了一身虱子来,岂不是白费功夫了?
而这人,无论是黑衣上粼粼流光的浅金暗纹,脚底下用料顶尖的靴子,以及走路时通身的气质,都能看出,很明显是个不缺银子花的主儿。他的脸部被厚厚的竹帷帽密不透风地遮住,一点看不清里面的样貌。
身形瘦削的黑衣男子走到柜前,压低声音:“老板,一间客房。”
音色清冽,有种无端的冷淡。
听声音,年纪倒是不大。
伸手眼睛一转,打定心思。
偷!
有钱人,孤身行走,戴帷帽,没保镖,还只要普通客房。
说明什么?
不仅是有钱人,而且是掩人耳目的有钱人。
如果有钱人掩人耳目,那他肯定不仅有钱,还有鬼。
有鬼的人,自然没法追究身上是不是少了些什么,就急匆匆地跑走了。这也正是伸手想要的效果。她可不希望偷完之后,再被人来来回回地追着跑。
事不宜迟。
“掌柜,付账!”
伸手起身,若无其事地走到柜前,与男子错身而过之时。
一股寒意陡然升起。
伸手如坠冰窟,生出了退缩的心思。脑中下意识闪过念头——一旦偷了这个人的东西,或许会招致自己根本想象不到更无法承受的后果。
他到底是什么人。
她眼珠不动,余光去扫他的脸。
帷帽的底下,他的面庞边缘,隐约有些金属的冷硬质感,一闪而过。
面具?
在帷帽的底下,还带着一个密不透风的铁面具?
这人究竟是什么来头,有多大的仇家,才会防范到这般程度?
又或者他的脸根本丑得不能见人?
二人身影一触即分。
客栈掌柜刚把男子付的房钱收到柜里,眼睁睁看着伸手走过去。
但是在他的眼中,只是客人来来往往,一切如常。别说谁想偷谁的东西了,衣袖都没有半点相接,算不上擦肩,二人就已匆匆错开了。
“好勒,下次再来啊!”
掌柜笑呵呵收下伸手的茶钱,男子已走上楼梯,帷帽之下,依旧看不出半点情绪。
伸手转身走出福来客栈。
-
“唉。”
暮色沉沉,秋风阵阵。伸手独自在暗巷中徘徊,脑中全是悔意。
她的手心,放着一块温润的月白色玉佩。
啊——
明明已经不打算偷了,但是手却自己动了起来。
道理很简单,她的手已经比脑子更快了。
她叫“伸手”,又不叫“动脑”,手不受脑子的控制,不也是很正常的嘛!如果那两个师父当年说的是“数钱!数钱!”,那她现在可都不是个小偷了!
不过,不说别的,这块玉佩一看就是好东西。
玉质洁白,细腻无暇,半点杂质都找不到。手感比她曾经偷过的那六七十块玉佩都要好,只是摸着,就有种全身被滋润的感觉。
身有四足,口生獠牙,雕工奇巧。形状像是某种动物,奈何她见识短,不太认得出。
既然偷了,就快点出手。
再好的玉,自己留着也没有用。还不如换些好饭好菜吃,然后再去下一个镇里,用这笔钱生活一阵。
她打定主意,在巷中东拐西拐,在一处半坍塌的狗窝前,弯腰钻进去一扇半人高的门。
里面竟是整洁明亮,高档当铺一般。
这是专门销赃的贼窟,叫做“点金穴”。
点金穴,全国各地均有分布。
有的惯偷一辈子也不知道有点金穴,有的却自然而然就知道了,再问他,却也问不出他是如何知道的,因为小偷自己也忘了,他究竟是如何知道的。
伸手是知道的那一类。
她也知道,一入点金穴,赃物离手,就再没人能抓到偷它的贼,可称绝对安全。唯一不足的是压价太狠,不留情面。
店里快要打烊,没客,只有一个戴圆帽子的胡子老头,在柜格后打着盹。
“好东西,您看看。”
伸手把玉佩轻轻放到柜台上,玉石音色美得她心头一颤。
老头抬了抬松垮的眼皮,却又没抬起来,看也不看:“假的。便宜货。”
惯用的杀价方法。
直接贬低对方要销赃的物品,做出没兴趣的样子,以击溃来者的心理防线。
更何况,就在半月前,伸手刚给了他一张假的南淮钱庄的一千两银票。伸手有预感,之后不论拿什么过来,他都会第一时间是说是假的。就算她拿一根琴弦过来,他都能说,那是她刚拔的头发。
伸手故作委屈,拉长声音道:“啊?怎么会……这可是我从大官身上‘请’来的!您再看看,他们身上应该不会有便宜东西的啊。”
掌柜老头见惯了这样的手段,啧声道:“大官?大官就带着——”
他的脸马上变青,青的发紫,惊疑地看着伸手,又死死看着玉佩。
“这……这!这是你从哪里——”
话还没说完,脑后一记猛敲。
伸手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视线中最后的画面,是对面人双眼圆睁,失神般看着自己的背后。
-
夜已深了。
二楼客房内,白色玉佩放在桌上,光泽莹润。在月光的照耀下,不似凡间物。
伸手被绑在床脚边,遥遥地看着玉佩。
两条胳膊被背到身后,绑在一起,绳子不算粗,但是极有韧劲,像是特制的丝缠成的,怎么扯都分毫不动。
再试一次!
她奋力一挣,手腕反被一条未缠紧的细丝割出点点血痕。
门响。
一个陌生的少年男子推门进来,伸手忍住手上的痛,摆出一副老实的样子。
他手中拿着一盏烛台,低头对上伸手的目光,笑道:“哟,醒了啊。”
他身量不高,眼神明亮,上牙有一颗小小的犬齿,在烛火的映衬下,笑起来的时候整张脸都显得和煦而温暖。就如同邻家最活泼有趣的男孩子一般。
但伸手知道他不是。
他的身后背着一口足有半人高的狰狞大刀。
她看着少年男子把烛台放到对面桌上。
他不像是今天那个戴面具的人,毕竟戴着那样严实的面具的人,也不会轻易地摘下面具。
但是出于试探,伸手装傻,怯怯问道:“今天我拿的是你的东西吗?”
“我的?为什么。”
“像是你。”其实也是实话,他们都给了伸手不好惹的感觉。
侧着头的少年男子一笑:“你还算有些眼光!可惜不多。你偷的那人不是我。”
“那我偷的是……?”
“是——”
少年男子偏偏一顿,饶有兴趣地看她。
“你真不知道你偷的是谁?也不知道你偷的是什么?”
他卖关子的样子,让伸手看见了一丝希望。
玉佩是好东西,如果他和那个铁面男子也是偷来抢来的,那他们很可能分赃不均。
“那个……我说,玉佩你可以直接拿走,我马上就滚,肯定不会透露出去半点消息!也不会再惦记这玉佩!如果你还想要其他的东西,我可以再去给你——”
给你偷点。
这后半句话还没说完,就被少年男子大笑打断。
“玉佩?”
少年男子一笑,尖利的犬齿在月光下发着银森森的光。说着拿出一块象牙官牌,月白无暇,刻有“明光”字样。
这是她唯一认识的两个字。
是世上绝对没人敢仿冒,也不可能仿冒的一块牌子。
“明光堂办案。小贼,这是调动关外三十万大军的虎符。你当真不知?”
这时,伸手两眼一黑,她知道她已经打破了那两条最重要的规矩。
世界上没有她偷不到的东西,却有她不能偷的东西。
——以及,自己被人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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