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冷青还是将小房卖给了那位壮汉。开始那会儿没有答应本就是赌气而致,后来对方帮他陪着师父消遣、做了一些好事,他便也不再打算揪着这个不放。反正日后不一定还有交往,就随他去吧,别总在他眼前转悠就行。
最初的几天风平浪静、相安无事,直到一个早晨。
男子本想蒙着脑袋继续强睡,可那串鸟兽的凄鸣实在穿透太强,逼得他不得不翻身而起、不带好气地高声喊道:“玉笛,玉笛呢!!怎么回事?!”
一贯优雅的白衣人冲入房中的时候甚至绊了一跤,他赶忙收拾姿势欠了欠身,脸上的表情应称惊恐:“回主子的话,玉笛刚刚准备去看的……”
“我自己去!”
话音未落,冷青便推开窗子跳了出去,眨眼之间消失了踪影。
那么,树林里面发生了什么呢?正是醒了大早的温辰闲来无事正在射鸟。有一阵子没有弯弓搭箭,他还着实有点想念这种感觉。他猫在这片环绕在长兴城外的密林里头观察了些许日子,这儿啊,富饶得很,比那龙湖的树林可是强了太多,兔子、地鸡、狐狸,甚至还有从附近的山上跑下来的獐子和野猪。天气渐凉,天上时不时便飞过一列大雁,他坐在院里头看着,实在手痒难耐浑身躁动。时不时地也该搞点野趣,不然日子无聊,还憋屈。
哎,这只野鸡不错,够圆、够肥,个头也是够大,一看就是不愁虫吃。可别跑啊,小东西。
他藏在树后摆好姿势,屏息凝神地等着猎物走出来些。
“哗啦哗啦————!!!”
啧!什么东西不长眼的东西掉下来了!!他到手的鸡啊!!
他带着七分怒气循声望去,还没看清那阴影的本来面貌便被什么东西扑了满脸。
“戒————!!!”
一个戒字出了,备字却硬生生卡回了喉咙里面。有人偷袭?!怎么还有人用树枝偷袭啊!!
“你有病吧?”伴着第二次抽打,还有一声叫骂砸了过来,“大早上的,你抽什么风啊?在别人家的林子里打猎挺上瘾的是吗?”
黑衣的男子自诩胆大气足,此时却被这一套连招肉眼可见地吓出了一个哆嗦。他呆在原地、不由自主地打量了丽人这凌乱的样子几眼,张着嘴巴等待脑子反应过来。
恶气出过,冷青随手把折枝扔了,站在原地狠狠地咋了下舌。
而温辰呢,咂了咂嘴,跟品味似得。嗯,光脚、散发,亵衣皱皱巴巴敞着六成,还有两点挺翘在衣襟边缘若隐若现、显得几分可怜和娇羞,嫩得像是捏上一把就能滴水一般,嗯……平日里头一丝不苟的家伙竟然还有这种凌乱可欺的样子,真是新鲜,新鲜。
怕对面那个眼瞧着怒气又盛一层的家伙真送上两拳招呼自家主子,躲在一边的金乌丢了一块石头,砸醒了底下正在欣赏美景的男人。
“啊……咳。”温辰浅清一嗓,露出一个自认亲切的微笑对着冷青抱起了拳,“三爷早啊——哎!!”他往后一蹦,躲开那个抽来的枝杈,“怎地打人?!”
冷青扬起右手,追了过去:“怎地打人?!老子今天就要打死你!!说了什么听不见吗?想打猎,滚远点打,这是老子养的树林!!你征求老子意见了吗?你问过老子了吗?!”
“谁知道这是你家的啊!又没个牌子写着!!别打了,叫你别打了!!”
“刚才是打猎的份,现在是挑衅的份!!站那儿!!啊!!”
在某些场合,穿鞋的还是要比光脚的赢上一筹。森林里面盘根错节、遍地凹凸,一不留神就会踩空、绊到,更别提两人还是在追逐打闹。温辰有鞋穿着还好一些,冷青可是没跑几步就被硌得脚底生疼,身子一个不稳,就朝着前面扑了出去。闻声,温辰连忙回身迎了一下,正把摔倒的男子接在怀里。
事是好事,如果他没有崴脚就更加好了。
这下可好,胸前有一个压着,背后有树根硌着,温辰只感觉自己的身子要断成几节,疼得仰在地上龇牙咧嘴,动都动弹不得。
“还敢占老子便宜!”
这个时候的温辰甚至觉得挨上这一巴掌都无所谓了,他就没见过这么不讲道理的人。
然后,冷青气哼哼地爬起来走了,金乌笑眯眯地来了。
“……还不把你主子拉起来?”
“哎哟,金乌还真是开了眼了,头回见您那么吃瘪。”小青年拉他坐了起来,然后自己蹲下身子抱住了脸颊,看热闹似得,“您不是平时蛮严厉的吗,有人这么对您,您早就一个拳头还回去了,这会儿怎么蔫儿成这样?舍不得打呀?”
“……那是军中,这是私下,怎能相提并论。”温辰碰了碰脸,火辣辣的,“这林子是他家的?这么大片?”
“那金乌可就不知道了,反正没圈到院墙里面。看他那么生气,八成就是呗,谁拿这事儿开玩笑啊。”
……那这事还真是他有问题。温辰在心里翻了半个白眼,站起身来拍打起了衣袍粘上的断枝土叶:“你不是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吗,我怎么感觉方才的笑反而惹他更生气了?”
“……”闻言,金乌差点没有忍住笑喷出来,“主子,他不揍您一顿就是好的。您那笑啊,一言难尽。”他跟着男子站直两腿,走上前去帮他拍打,“您平时也没这样啊,也不是一点笑模样没有,虽然严肃一点,但也是很自然的,怎地现在要笑却笑得那么怪啊。若是依着金乌,您怎么舒服怎么来即可,不用非得逼着自己做出一副跟平时不同的样子,那才叫刻意呢。”
“但是如果什么都跟在龙湖的时候一样,我这千辛万苦折腾一趟还有什么意义?”金乌去扑打后面,他便一展胳膊,整理起了衣袖和领子,“总得做些跟之前不同的事啊。”
小青年暗暗地叹了口气,直起腰来为主子拽平背后:“是,您说的有理。那您最好跟紧了三爷,除他以外,可没人敢那么对您了。您说,他是不是跟您有仇啊,怎么每回见您都没有好脸色?您也真够可以,忍到现在。”
“男子之间有个摩擦动一动手不是正常得很。”说完之后,温辰却也跟着扯起嘴角叹了口气,“不管怎么说,吵到人家确实不对,你一会儿留下收拾东西,我去送两只大雁到三爷府上。”
关系还是得搞一搞的,这林子那么富饶,他贸然来打不好,提前给那人打个报告、或者跟那人一起过来猎猎,不也是一条能走的路嘛。
所以当冷青收拾妥当正要出门的时候,看到门环上拴着的那两只略微有些眼熟的大雁,不禁感到了一阵切实的无语。
“你们看看如何料理,腌了还是晒干,若是不像能存得到我回来那时的样子,那就吃掉无妨。”他把两只肥雁解了下来,递到了身后的玉笛手中,“府里就有劳你们了,我去去就回。”
“是。主子万事小心。”
而另外一边,都快忘记那段小小插曲的温辰接到了来自王宫的一封信件,正在跟几位部下商讨对策。
“李项……哪个李项?”此时的温辰手上还沾着几根雉鸡的绒羽,他岔着腿坐在小院里的石凳上面,皱着眉头苦思冥想,“放我们进了贤明殿的那个胖子?”
金乌站在三位暗卫的最左边,背着双手跟他答话:“主子,您这话说的,人家好歹也是前朝丞相,虽然无甚优点,但好歹也给咱们……啊,给主子们省了不少工夫,算是有点功劳。”
“天下人都知道李项是好财好色之徒,他想见王爷,说不定就是觉得外族那边有利可图,想请王爷和陛下行个方便。”紧跟着青年,许磊也出了声来,“实话实说,属下认为这宴不赴为佳。赴了,只怕是要扯上麻烦。”
“这么一个一无是处的人,皇兄为何还要将他留到现在?”温辰顿了一会儿,“给他奉常简直就是便宜他了。”
“在我们看来是无功无过,在陛下眼里,应当还有什么作用吧。”许磊回答。
“七天后,梧桐洲。”温辰往后靠了一靠,将手肘撑在了石桌上头,“看信上意思,皇兄是想让我去的,不过,我跟那厮有什么好谈?就像三石说的,他所求的八成就是域外的美人财宝之类不入流的东西,我可不想跟这种人同流合污。”
“那是,”金乌翘着嘴角,面上有些小小的得意,“咱们主子,有多少外族贵人争相拉拢呢,也看不上这些。”
小青年话音未落,温辰踹了一脚过去:“谁跟你似得没个正经。一离了大营就拿你主子开涮,我对你太好了是吧。”
“是是是,您最正经,金乌俗。”青年捂着屁股,答得十分敷衍,“所以主子,您到底去是不去?您给个准话,我们也好早做准备。”
“去了才能知道他到底想做些什么,瞎猜终归还是不可取的。要采取办法,怎么也得等到咱们确定了他的意图之后。”温辰沉吟半晌,忽然抬起头去望向了那个缄默无言的高大部下,“老仲,你来扮我如何?”
三个暗卫都是一愣。
“主子,这……”许磊笑得尴尬,第一个出了声,“合适吗?”
“有什么不合适的,这么多年没在关内,还能有几个人记得我长什么样子,顶多知道我高硕一点、不爱说话。外头不都是这么传的吗。再说了,你们和大毛他们扮我都多少次了,对外可以,对内就没理由不行。”一边说着,温辰上下打量了对面那个严肃异常的男子几圈,满意地点了点头,“老仲的身量跟我差不多,话也少,怎么也不会露馅的。”说完以后,他又转向了一脸茫然的金乌,“小黑,你也跟着,帮着老仲说一说话。”
“啊……?”金乌指了指自己,更加茫然了,“我跟着?”
“属下代小黑去吧。”许磊望了望不情不愿的青年,接着移回了视线与温辰对视,“属下曾与不少朝中之人都打过交道,属下的名字他们应当也耳熟一些,由属下随行,他们更不会生疑。”
“有理。”温辰应了一声,点了下头,“老仲,你意下如何?”
“属下听从主子安排。”
于是,温辰拍了几下手掌,重新拾起了脚边盆子里拔到一半的雉鸡:“那便如此决定吧。梧桐洲不近,后天出发最好。这样,万一路上遇到什么事情,还能有个缓冲应对的余地。”
“遵命。”
“我跟你们同路,顺便到处看看。小黑,你便留在这儿看家吧,该帮忙的记得帮帮。”
“属下遵命……”
就这样过了两天,许磊和仲启上路之后,温辰也骑着他的乌骓慢悠悠地踏上了去往梧桐洲的路途。知道这树林有一部分归冷青所有之后,他都没再怎么到处晃悠,就算进林子去看,也是秉持着“非礼勿视”的想法老老实实哪儿都不动,生怕一不留神把对方惹恼了哪里。
住久习惯以后,这一方院落还算是宽敞,只要不太放纵,练功打拳也能比划得开。院子里生着一棵繁茂桃树,枝杈高过了院墙,蜿蜿蜒蜒伸到外头、遮盖在石桌之上。桃树着实是不搭他的,他甚至想象不到第二年春桃花盛开的时候自己该用怎么一种表情去面对那幅风景。可是转念一想,他又不由自主地叹了一息。明年太远,等到那个时候,他还会在这里吗?
他住惯了营帐,一时也不知该添点什么进到这小小的房子里来。该有的不缺,这或许也便够了,反正比那空荡荡的帐篷是要好上许多。可是,这里明明已经成了他的居所,他却总会恍惚自己究竟身处哪里,甚至有些坐立不安,就像正呆在别人家里一般局促。他必须时刻地提醒自己,这里是安全的地方,是他不用顾忌任何事情的小舍。
……哈哈,想过得随便一点也会那么累啊。大抵,还是关外那种不需感情便能度日的荒漠最适合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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