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沈余年定下的第一站是卑尔根。
沈余年和马尔库斯的邻座是个小女孩,她脚边放着一个编织的手提袋,幼年的小金毛温顺的趴在里面。女孩偶尔伸手挠挠它,它就会眯着眼呜呜两声,十分享受。
从奥斯陆到卑尔根时间很短,坐飞机只要四十来分钟。
机翼倾斜,飞机逐渐从云层出逃,舷窗外出现了崇山峻岭,阳光下闪耀着金色光芒的积雪或者粼粼的海面。还没有下飞机,一股潮湿凌冽的气息已经包裹上了沈余年。
小女孩是一个人坐飞机,出站需要宠物登记。小金毛活泼爱动,她没拉住一个松手,就跳上了行李转台。
“修斯——”她有些不知所措。
沈余年倒是没有行李,马尔克斯满满当当装了两个箱子,多的那个是蹭的沈余年的行李额度。
幼年狗的爪牙并不锋利,可它扒拉的正是马尔克斯的箱子。
马尔库斯作为一个硬汉,发出了和他不匹配的尖锐啸声——箱子里装着他的乐器。
这场面实在滑稽,沈余年一刻也不想平白无故的被看好戏。他凑过去,连狗带箱子都拿下来。小金毛一脸无辜地旁边瑟瑟发抖——它只是上去了就下不来了。
小女孩赶忙过来道了谢。
沈余年表示没什么,他们还有事情,就先走了。
故地重游,时隔多年,你会发现有些变化是不经意的。
城市还是那个城市,雨水依旧丰沛,主干线交通设施似乎也没有极大的变动。
只有在偶尔脑海里想起某个街角岔路口的店铺,你再度寻访,然后会发现或许已经不在。
沈余年小时候爱看张爱玲,笔调似嗔似怪:“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
这里总是雨声潺潺,这一次他不用等人来。
“马尔库斯,我好像不知道来这里做什么。”沈余年语气有些苦恼。
有时候上天也是眷顾沈余年的,十年过去,沈余年容貌气质几乎没有改变。他穿着刚在古着店淘到的黑色毛呢大衣,里面白色的毛衣看起来柔软又温暖。
他们下飞机搭上了1号线电车,驶向卑尔根市中心。
周围城市都在扑簌簌飘雪的时候,卑尔根仍旧固执的下着雨。今天运气好,无雨无雪,是个寒冷的晴天。
“我不知道你怎么会定在这里。”马尔库斯面部轮廓很窄,体毛旺盛的他长着络腮胡,英气硬朗的长相。“这个城市当年我们读书的时候就已经逛遍了。”
沈余年坐在电车上老弱病残专区,侧向的座位对着一侧的窗户。马尔库斯高大的身影就靠在窗边,秉持着北欧人能站着绝不坐下和人挤在一起的优良品格。
“咳咳……最后一段日子故地重游难道没有意义吗?”
十年过去,改变的是内在——沈余年已经没有当年健康的身体了。
寒冷的空气刺穿他的胸腔。
最可气的是马尔库斯脱下单层羽绒服挂在手臂上,里面只穿着一件薄薄的短袖,紧实饱满的肌肉轮廓分明,挽着衣服屈臂压出来的肱二头肌令人咋舌。
明明这是凛冬十二月。
真的是,十年如一日的铁血北欧人,沈余年心里默默吐槽。
“你还能去徒步吗?”
沈余年写下了第二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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