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ent 15/“初初”
那场电影散场后,程柏谚再也没给林弥初发过消息。
林弥初也并不是很在意,照常去舞室练舞,出差带学生出去比赛,忙得晕头转向。
有些时候时间紧迫,连午饭都顾不上吃,她低血糖发作,昏天黑地地出来扶着墙慢慢地走,一面走一面暂时脱下那双累人的细高跟鞋。
成年人间的默契淋漓尽致地体现在了社交上,不动声色地疏离,心照不宣地给彼此留下最大程度的体面。
但是她疑似分手的事情,还是瞒不过传到了舅妈李继芳的耳朵里。
接到她的电话时,林弥初正在洗舞鞋,出租公寓的水龙头哗啦啦淌着水。
粉色舞鞋浸在一水池的泡沫里,那双鞋已经很旧了,鞋底磨损得很严重,绑带都松了,她也没舍得扔,洗了一遍又一遍。
旁边亮着屏的手机里传来声音,问她和程柏谚之间的感情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
“小程这个人在舅妈看来,各个方面都和你很适配啊,又帅又多金,工作稳定,人又体贴。这种男人一旦错过了,以后可有你后悔的吼。”
“更何况你今年都二十八了,再这样挑下去,就算是长得像女明星一样,以后也只能嫁二婚男。”
“你不要任性哦,要为你的将来好好考虑下。”
肥皂水不小心溅到林弥初的眼睛里,传来揉都揉不开的酸涩感。
她用湿漉漉的手拿起手机,把电话摁掉。
外面太阳不是很大,光线都被灰白的云层盖住,是个冷阳天。
林弥初还是打开露台窗户,把滴着水的舞鞋晾晒了出去。
那盆宝珠茉莉已经过了花季,但仍然很顽强地又长出了几个新的花苞。
她手臂倚着窗点烟,昏昧不明的天,长长的黑发和白色纱帘一块被风吹起。
想起刚毕业那年,一无所有地收拾行李箱从破旧的家里搬出来,如同一滴新生的雨,汇入这座潮湿的城市。
她受人艳羡的「星途」也没有走得很顺,小地方出来的人没钱没背景,除了一阵热度外什么都没有,赚钱又谈何容易。
更别说她读的是台大。
名校毕业生放弃早九晚五的稳定工作,毅然决然决定走上网路明星这条路,在任何年代看来都是一种叛逆的行径。
每晚去夜市里淘便宜的二手摄影器材,借钱租赁了一个小型的地下室充当舞蹈工作室,陪伴她的是一盏大功率又热得要命的打光灯。
编舞时因为灵感枯竭地在阴冷的地板直直躺了一整天,出外景拍摄被醉酒的混混骚扰,一面忍着害怕报警,一面还不忘保护沉重的拍摄器材。
从第一次摁下拍摄键,连怎么删除素材都不知道,到现在已经可以自如地操作每个型号的相机。
走过近五年的碌碌无名,到现在终于被所有人看见。
林弥初的ins账号里,还保存着一个很久之前,粉丝用DV机给她拍的动态视频。
很古早的画质,低像素的镜头把画面拍得模糊发绿。
但镜头中的林弥初依旧很漂亮,长长的黑头发披散在肩膀上,细长眼,冷白肌肤,双手合十正在许愿吹蜡烛。
有个人问她,觉得三十岁的自己会在做什么,会不会已经步入婚姻,退圈成为一名家庭主妇。
林弥初闭着眼说不会,她会继续跳舞。
和她这样的人谈将来是毫无意义的。
她足够优秀,拥有不死的野心,只会一直往前走,从潮湿昏暗的雨季,走到天光大亮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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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不知道被拨了多少个电话,在寂静如水的黑夜里震动了好几次。
好不容易睡着的林弥初被吵醒,忍着头疼披外套,把电话接起来。
那边传来混乱的声音,嘈杂不堪:“不好意思打扰你,请问你是林小姐吗?”
她捋了把额发,好脾气地答:“是我。”
“实在不好意思,我是程柏谚的朋友,我叫Kevin,”对方说,“柏谚他喝多了,一直喊着要你来接他,不然怎么也不肯走,请问你有没有空过来一趟。”
林弥初愣了一下,不确定地反问:“你是在说程柏谚吗?”
身边任何一个人都可能去心情不好买醉,唯独程柏谚,她从来没往这方面想过。
他从学生时代就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好学生,没有青春期男生的那些坏毛病,任何恶习都好像和他不沾边。
即使是长大了好像也是这样,不抽烟喝酒,每天下班以后干得最多的一件事就是做家务和健身。
这样的一个人,居然会干出这样颓废的事。
林弥初让对方报了地址,自己披了件外套,换鞋出门。
太晚了,公车和捷运站都已经停运,她只能打了辆计程车过去。
他们在KTV开了间包厢,有男有女,估计有人还带了女朋友,林弥初推门进去的时候里面还在放歌,粉蓝的霓虹灯灯带映得每个人脸都看不清。
桌子上堆满了酒瓶,好几瓶都已经空瓶了。
程柏谚一个人远离人群,闭眼安静蜷缩在沙发上,他不会喝酒,估计没一瓶就醉了,上脸,露出来的那一片皮肤都是红的。
他那几个朋友没见过她,她人都走到跟前了,才反应过来她是谁。
“你是林小姐?”
林弥初来之前不知道有这么多人,她还穿着睡觉时的那条细吊带裙,肩膀上裹着条薄披风就过来了,素颜,气质干净,眼睛光盯着人看都让人觉得脸热。
那个Kevin也没想到她长得这么漂亮,和她再次说话的时候有些结巴:“柏谚他、他今天喝得有点多了,除了你谁也搬不动他,我们没办法,只好大半夜把你叫过来。”
“我知道,”林弥初点点头,“他平时从来不喝酒,今天醉成这样,有一部分也是因为我的原因。”
她走到程柏谚的身边蹲下,低头叫他名字,让他起来回家。
程柏谚听到她的声音,紧锁的眉心动了一下,他眼镜都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用醉得朦胧不清的褐色眼睛去看她的脸,问怎么会有三个她出现在这里。
林弥初无声地笑了笑,懒得和醉鬼计较,在沙发上找了一圈才翻到他的眼镜。
再回过头的时候,程柏谚已经自己起来了,手指在衬衫领子上摸索了半天也没摸索到纽扣,他只好放下来,对那群人说:“我女朋友来接我了,我先走了。”
林弥初没否认这个称呼,只是看了他一眼,扶住他的胳膊,把他出了门。
光是她一个人,是远远没办法把一个喝得烂醉的男人扛回家的。
林弥初已经在心里做好决定,如果程柏谚在路上忽然发酒疯,她就把他一个人丢在大马路上。
好在程柏谚醉归醉,酒品还不错,因为头疼蹲在她的腿边,她说什么他就干什么,省了很多事。
林弥初没在他外套口袋里翻到车钥匙,估计又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只好站在马路边打了辆车回去。
程柏谚独居,她没有他家的钥匙,和司机报地址的时候只能报了自己的那间小公寓。
两人坐在凌晨的计程车上,疾驰在夜深人静的无人大道,看车玻璃上蓄起了细小的雨丝。
司机没开音乐,车厢内很安静,只有雨刮器运作的声音。
路过一片灯,林弥初问他今天为什么忽然去喝酒。
程柏谚的脸陷在阴影里,安静到以为人已经睡着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轻笑一声,说:“这样做,会不会才有点像他?”
这个他是谁,两人都心知肚明。
程柏谚甚至只有在醉得不轻的时候,才敢和她提起这样一个代称。
林弥初知道他为什么这么想,却不赞同他这么做,沉默了好久,她说:“你是你,他是他,你用不着去模仿他,他也不是你能替代的。”
“程柏谚,别做这种自轻自贱的傻事。”
程柏谚也不知道听见了没有,依旧低着脑袋,维持着那个头疼的动作,没有给任何回应。
车子停在林弥初家楼下,她付了车费,小公寓楼没有电梯,她在想着该怎么让这个男人爬上五楼。
正为难的时候,程柏谚已经跌跌撞撞地爬楼梯往上面去了,期间好几次差点踩空,林弥初立马跑上去扶住他。
好不容易到了五层,林弥初开了家门,让程柏谚进来,他闷头往前走,差点一头撞在她家的门框上。
林弥初租的公寓是独身公寓,破旧狭小,自己一个人住还不觉得有什么,再加一个男人就显得有些拥挤了。
她决定让程柏谚在沙发上凑合一晚,给他从衣柜里翻出一床新被子,往他身上胡乱一丢,几乎蒙头蒙脸。
过了一会儿,林弥初路过沙发,怕他真的闷死了,又把他头上的被子扯下来。
要走的时候手腕被人扯住,她以为程柏谚在装醉,皱眉头喊了他两声,他也没回应。
就算他真要抓,她也不可能让他就这样抓一晚上。林弥初吸了一口气,耐心已经快要告罄,伸手去掰他的手指。
在这个时候,程柏谚忽然睁开眼,迷蒙地叫她小名:“初初。”
两人相处时,他从来都是连名带姓喊她,一个字都不减。
她原本以为是他从高中开始喊,喊习惯了,现在看来却并不是这样。
不知道有多久没被人这样喊过,林弥初的指尖一顿,莫名地转头看向他:“干嘛?”
“我很早就想这样叫你,”程柏谚那双淡褐色的眼睛直直盯着她,“只是怕你不高兴。”
不知道是不是林弥初看错了,她总觉得面前这双眼睛,更像是他高中时代才拥有的眼睛。
敏感、拧巴、矛盾又清醒。
程柏谚将她的手腕牵得更紧,在向她固执地征询一个答案。
“现在,我可以这样喊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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