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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做梦

大年初八,大姐和二哥陆续出远门返工,家里又恢复以往的日子。林思思照常早上6点骑着小电动车从家里出发去镇上的学校上课,只不过再也不用匆匆下课赶回来做饭洗衣。

教室已经挂上100天倒计时的计数牌子,班主任在讲台上激越昂扬地演讲开学第一课,为了激励全班同学的斗志,让大家在最后头的黑板写下自己梦想的大学。

同桌写上省内最好的大学N大,满怀憧憬道:“虽然机会不大,但梦想还是要有的。”

林思思想了想,拿起粉笔在五颜六色的豪言壮志标语及各式各样大学名字中的角落里写下了:

上华,K大。

四个字引来了同桌诧异的声音,“你想考K大?”

她微微颔首。

“想不到你比我还敢梦,虽然你现在的成绩不错,有希望考个N大,但K大可是名列全国前茅的大学……”

“嗯,我知道。”

她心里清楚,以她现在的成绩考上K大极为困难。

“你也跟我一样想想就好了,到时候报志愿还是填个保守点的大学。”

“不只是想想,我一定会考上。”

“就算考上了,上华……那可是很远的地方,你舍得离家那么远吗?”

林思思弯起嘴角,“我就是想去远的地方。”

离她家越远越好。

人生太没意思了,她在十多年人生里一直这么是这么想。

有时想着结束生命,死了一了百了算了。

可有时又忍不住生出一点希冀,或许还有不少有意思的事物,只不过她被困在井底之中还没发现。

所以,她想爬出井底,去外面的世界走一走,想去很多遥远的地方,亲自感受、确认这人生是否真的没意思。

首先第一个地方,她想去上华。

想亲眼看看那个来自遥远地方的年轻男人口中的“垃圾城市”。

“哦,那祝你好运。”

回到座位,同桌与同一排另一名女生交头接耳地讨论,一如既往地用后脑勺对着她。

林思思已经习惯。

高二分班两年来,一排三人座的布局,她坐在靠右,左边两个人打得火热,对她就是保持着客气疏远的距离,除了必要的对话,她们一天说话的次数不超过五根手指头。

大概是三个人的同学情过于拥挤罢。

不过,这对她并没受什么影响,她本就不喜欢多余的社交,有没有什么同学情无所谓,她只想搞学习。

夕阳挂在西边的小山丘,林思思骑着小电动车滑下村口的斜坡。

“汪汪汪——”

那小黑狗窜出来追在车尾狂吠。

她一如既往地被吓得加速油门,扬尘逃离。

回到家,电饭煲的饭香味扑鼻而来,刚上初中的小妹正在厨房里处理锅中的残羹。

“唷,今天这么勤快?”林思思放下沉重的书包,走近厨房,语气轻松道。

小妹说:“从今天开始就我来做饭好咯,你好好备战高考。”

她听着心底一暖,抬手揉乱小妹的丸子头,“等姐考完试,请你吃你最爱的披萨大餐。”

“好呀,这可是你说的,到时候别赖账!”

“嗯嗯,姐从不说谎。”

“那你赶紧学习去,别在这耽误我炒菜。”

“呵呵呵……”林思思看了看小妹从锅中倒进垃圾袋的残余猪肉骨头,心念一动,“我先去帮你把这袋垃圾倒了。”

她提着垃圾袋一路走到村口。

小黑狗懒懒地趴在村口的一棵大树下,看到来人,站起身,双耳竖起,朝她凶狠地吠叫。

林思思一惊,站在五米的位置不敢动弹。

小黑狗不停吠叫着边朝她走来。

她吓坏了,手颤抖着打开垃圾袋,放置地面。后退半步哆嗦着招呼道:“来、来吃吧,有、有肉。”

小黑狗鼻子拱了拱,一嗅到空气中的肉香味,吠叫声渐渐停了下来。它疾步走到垃圾袋前,一低头,哼哧哼哧地啃着肉骨头。

吃东西的时候,全身的毛放松了下来,连凶狠的耳朵也乖巧地耷拉在两侧。

林思思的脑海里不由浮现出那夜男人温柔地揉弄狗脑袋的画面。

她慢慢地挪动脚步,小心翼翼地伸出一只手,快速地摸了一下黑色的狗毛。

粗糙的,挺扎手。

小黑狗只抬头看了她一眼,继续埋头津津有味地啃骨头。

它这是在默认她的行为?

不知为何,林思思紧绷的神经慢慢放松了下来,再次伸手往跟前的小脑袋轻轻地摸了摸。

小黑狗乖乖地任由她撸毛,吃饱后狗眼睛亮晶晶的,朝她吐舌头,好像宠物卖萌讨好主人

好可爱的小狗狗。

凶狠的狗子,在对它好的人面前,会变成一直乖狗狗。

那夜它在男人的身边那么乖,应是男人也对它很好。

她顺着乖狗狗的毛,喃喃自语地问“人家说狗的记忆力很好,那么,你会不会想念那个给你温柔顺毛、对你好的男人呢?”

第一二次全市模拟考时,林思思考了623分,年级第一,班主任高兴坏了,特地把她单独叫到办公司夸她进步很快,比年前第一次模拟考时的成绩足足拉高了十几分。

他高兴地说,“这个成绩报考N大绝对没问题的。”

他当然高兴,因为N大是省内最好的大学,这么多年能在小镇考上N大的学生几乎没有。

林思思问:“老师,K大的分数线是多少?”

“K大上一年最低分数线651分。”班主任看出她的心思,劝道:“如果想报考K大至少得比你现在的成绩往上提高30分以上,这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备考的压力也会增大,很可能适得其反,老师觉得你还是把握住N大的目标……”

“我想拼一把。”她坚定地说。

“那你就要付出比之前大的努力。”

“嗯。”

接下来的日子,林思思摈弃一切杂念,全身心投入备考中,每天五点起床就开始学,到了晚上12点才上床休息。

上课、下课、背书、刷题……周而复始,循环往复。

多年后林思思回想起备考的这段单调枯燥的日子,还会涌现出那种艰苦难熬的窒息感。

每天如同行尸走肉、刷题机器人,没了情绪,脑子偌离开题海,就是一片虚无。

交织着希望和绝望。

每天眼睛涩痛,腰酸背痛,身体疲惫,而脑子里精神兴奋,经常睡着的时候,梦到都是她在解数学题的内容。

某一天,她做梦梦到,自己在教室里冥思苦想一道数学难题,那道题需要大量的计算,她不停地在白纸上写写写,折断了一只笔就换上新的一只就埋头计算,周遭的同学一个个交卷离开,老师在讲台催促她。

她记得满头大汗,手上不停地写写画画,快要到最后的步骤,尖利而脆弱的笔芯再一次折断。她慌忙找新的笔,但桌面上已经堆满毁坏的笔,找不出一支新的。

她要急哭了。

倏然,隔壁一支完好的新笔。

白色透明的笔被放在摊开的手掌心里,手指白皙修长。

她抬眸,对上了男人干净好看的眉眼。

他在阳光底下嚼着薄荷糖,对她笑,“用这支吧。”

林思思不记得梦中的数学难题最后有没有解开,可醒来后脑子里清晰地印着他的笑。

这是她第一次梦到他。

因为这个梦,她开心了一整天。

那天下课回家的路上,她去便利店买了一大包薄荷糖。

薄荷糖口味很多,柠檬的,青提的,蓝莓的,草莓的,各种各样。

她从中挑了一颗最普通的原味薄荷糖含在嘴里,迎着落日余晖、吹着柔和的清风回家。

路过村口时,小黑狗朝她吠了一声,但不是凶狠的。

她投喂了它一颗薄荷糖,看到它迫不及待咬碎过后被薄荷味道刺激得呲牙咧嘴的模样,情不自禁笑起来。

风吹来,空气好好。

决定了,

从今天开始,钟爱薄荷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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