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宋先生在等你了,你还在赖床。”胡兰不客气地拉开被窝。
“姐,让我再眯五分钟,就五分钟。”胡蝶昨夜改书稿改到凌晨,实在觉得身子发软。
“行,那我去和那位风度翩翩玉树临风潇洒非常的宋先生说声抱歉,请他改日再来,我妹妹还在赖床。”胡兰作势要走,却被胡蝶一把拉住。
胡蝶猴一样窜出被窝,连胜张姐姐告饶:“我起,我醒了,还不行嘛,好姐姐麻烦您给宋先生看被热茶。”
胡兰白他她一眼,懒羊羊道:“晓得了。”
“我记得爸爸书房里有新出的雨前龙井,那个贵。”
胡兰笑呵呵答应:“哪敢怠慢你的宋先生,早就泡了一壶给他端过去了。”
“好姐姐,你疼他就是疼我了。”胡蝶懒洋洋进了浴室,简单洗漱后穿过长廊,掀起书房的竹帘,看见宋何书站在书架边捧着一本书看,书桌旁放着一束白色海芋,纯白的海芋与他的蓝白条纹衬衫很是相衬。
“等我,我换件衣裙,马上下来。”胡蝶连比带划,笑吟吟招呼。
他笑着点点头,将手中那本《三国策》翻给她看。
胡蝶从衣柜里翻出好几件平日里会穿的衣裙,总觉得不满意,不是觉得颜色过于沉闷,就是觉得裙摆的长度不合适,北平的深秋,一定是要穿裙子的,露出白皙的双臂,戴上一顶扎着蝴蝶结的草帽,涂一个颜色适宜的红唇。
胡蝶从衣柜的最深处,取出那件压箱底的碎花裙,腰部的蝴蝶结肯定衬得腰肢非常漂亮,她去赴他的约会,必定是非常青春,非常春天的。
胡蝶换好衣裙,在全身镜前看了看,总觉得脖子那里空荡荡的,她走到梳妆台前翻出一件珍珠项链戴上,玉润的光泽与白皙的脖颈相得益彰,胡蝶在镜子前转了三圈,拿起手包,旋风似地出门。
一面跑出门一面朝胡兰喊:“姐,今天不要留我晚饭,拜!”
胡蝶走进书房来到宋何书面前,转了一圈,“好看吗?”
宋何书眼前一亮,“我好像看到春天来了。”
“走吧。”
走出门廊,踩在安静的胡同,心情从未像此刻一般轻盈畅快,像是堵在心里的大石块终于开始松动,清风掠过低矮的房屋吹在耳边,青草的香气漫进心底。
胡蝶闭上眼睛,舒展身体,仰头朝碧蓝的天空深深呼吸,耳畔,鸟语,虫鸣,风声,树叶的响动,还有脚步掠过草地,他在慢慢靠近。
宋何书站到她身畔,扬起脸,深深呼吸,阳光晒着眼皮,风吻过他的脸,他的唇,他沉睡许久的灵魂。
胡蝶感知着他的存在,听见他的心跳热烈,平静,风里渐渐有花的香气。
“真好啊。”胡蝶在心里默念。
“真好啊。”胡蝶听见他在低语。
胡蝶抱着海芋坐在车厢的最后,她看着窗外倒退的街景,滚滚车轮卷起枯黄的落叶,大有横扫千军的气势。
胡蝶笑着同身旁的男人说:“我很喜欢乘公共汽车,我很想同我喜欢的男人一起乘公共汽车,挤挤挨挨在同一个座位,明目张胆地坐他大腿,看他又羞又恼,偏无可奈何,我就高兴得心痒痒,这算不算怪癖。”
宋何书一愣,庄重地摇头。他回答她:“这是生活,普通人都是这样一起生活下去的。”
公共汽车停了,跑上来一个男孩子,抱着一大捆鲜红的花,胡蝶一眼就认出来,那一大捆的花是红海棠。男孩子倚在窗口,那枝枝桠桠的海棠斜伸出玻璃窗外,红成一片。
“可惜我喜欢的男人是个多情种,他把心掰成了两瓣,做不到全心全意对我,我也就不能喜欢他了。”胡蝶继续说道。
宋何书抛出一个直球:“你可以喜欢我。”
胡蝶并不意外他的直接,她喜欢他的直接,但她仍旧摇摇头。
“我会让你受伤,你会对真实的我失望的。”说时,对宋何书望了一眼。
胡蝶的目光浮动一抹哀嘁,宋何书突然很想抱住她,用自己的体温去赶走她的哀嘁与冷情。
宋何书望尽她眼底,诚恳地告诉她:“失望是一种情绪,爱情是一种本能,漫长且单调的生活里,怎么可能没有失望的情绪产生呢,一个成熟的男人不能总将对生活的失望归咎于爱情,女人也不能。所以你不要怕我失望,也不能因为害怕失望而逃离爱情。”
胡蝶沉默了,宋何书也顿住了口。
公共汽车猛地转了一个弯,男孩怀里捧着的红海棠受了震,簌簌乱飞。宋何书衬着粉霞缎一般的花光,很有几分女性美,胡蝶想,这样俊美的容颜,清朗的目光,又怎么会缺少女伴呢。
胡蝶把身子往前探着,两肘支在膝盖上,笑着同他问:“如果我现在借用你的肩膀靠一下,会不会突然出现一个女人来撕扯我的秀发?”
宋何书也跟着她向前俯身一点,笑着回答:“说不定哦,你可以试试,这样我就知道谁偷偷躲在角落里暗恋我了?”
胡蝶扑哧一笑:“男人分六种,花心,浪子,傻猪,精分主义,自恋,妈宝,你是哪一种?”
“啊,你认为男人仅限于这六种,那我宁可不是男人好了。”
“噗。”胡蝶痴痴一笑,随即将额头抵靠在他的肩头,叹息一声道,“好累啊。”
车又停下了,红海棠依旧留在窗口,胡蝶恋恋不舍地回望一眼,终究跟在宋何书的身后跳下了车。
胡蝶拿手捂住玻璃袜上被勾破的洞,惊恐地朝他喊:“糟了,我的袜子。”
“人有没有受伤?”宋何书关心地凑过来要看,胡蝶将手捂得严严实实:“有。”
“哪里?”宋何书蹲下身,预备不管她肯不肯,他都要拨开她的手心去瞧她腿处的伤口。
“心。”胡蝶认真地盯住他的眼睛,“它伤了我的心。”
“小傻子,我看街上店铺很多,应该能买到一双玻璃袜,我带你去挑一双换上好不好?”宋何书站起身,用手揉一揉她的脑袋以示安慰。
“谢谢你。”
随意走进一家时装店,店铺女郎替他们挑中一双几乎一模一样的玻璃袜,胡蝶抚裙坐下来,她摘下白色的丝质手套,又蹬掉矮跟皮鞋,纤长的手指挑开丝袜边缘,将丝袜往下褪了一根手指的距离,掌心搓动丝袜边缘,卷起层层叠叠的圈,一寸一寸露出嫩滑的皮肤。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视觉体验呢?
拿起牛排刀挑开河蚌,露出软嫩的蚌肉,看见隐在蚌肉下的凸起,五指滑进肉里,湿湿润润,摸来摸去,终于摸出一颗圆润的珍珠。
宋何书禁不住吞咽津液,总觉得脑海里的想法太过邪恶,太不尊重,可是,也许,她的一双腿竟比蚌肉还湿润,嫩,滑,软,那是一口牙掉光的老太太也可以吃的美味。
“何书?”胡蝶打量着他潮红的脸色,关切地询问。
“嗯?”宋何书回过神,愣然地看她。
“你怎么了?脸色这么红?”胡蝶拿手心摸了摸他的脸,惊道,“哇,这么烫,你不会吹风吹感冒了吧,要不我们回去吧。”
“好,好,我们回去吧,我送你回去。”
宋何书觉得,他不能再与她单独相处下去,至少今天不行,他毕竟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食肉的雄性动物,实在想不出为肉疯狂会是怎样丢人现眼的事。
胡蝶不懂他对自己存的心思,只觉得白天的旅程太过愉快,躺在床上,看着窗台的月光落进来,她的心跳得激烈,想到刚刚在门廊下告别,他看着她,手几乎挥断了,脚下还被草地绊了,跌了一大觉,他站起来,摸着脑袋傻笑的模样,她就忍不住发笑。
她拉起毛毯蒙住脸。
“笨蛋。”
周六,终于是周六,胡蝶拿起珍珠手包,欢快地跑上公交车。
今日,宋何书将约会地点定在圣奥利瓦礼堂。
公交车缓缓减速,车轮胎轻轻吻过一丛鸢尾花,清雅的芳香漫进车窗。
胡蝶一眼就看见人群里的宋何书,她倚着车窗,朝他挥手,巴士甫一停靠进站台,她迅速跳下车,冲进了他的怀抱。
“等久了吧?”
“不久,也就度秒如年。”宋何书一面说,一面捡起她呢绒大衣上掉落的一片银杏叶,在她眼前晃了晃。
胡蝶嗔怪地瞧他一眼:“乱讲。”
“没关系,我愿意等你到天荒地老。”
“乱讲。”胡蝶的笑容像一朵盛放的白山茶,她拿小拳头砸在他的胸膛,疼得他握住她的小拳头放在嘴边乱亲。
礼堂大厅里安静肃穆,大厅中央躺着一个男人,他的四周是白黄的花,簇拥着沉睡的男人。
胡蝶拿下绑有蝴蝶结的草帽交给门厅的招待员,又解开腰带绑在腰后,她总觉得自己的碎花裙太过五彩斑斓,同周围庄严肃穆的人群格格不入。
“你不早点告诉我今天的场合,害我穿错了衣裳。”
“我的错,不过谁规定不能穿碎花裙,戴蝴蝶结草帽来礼堂送别呢?”
宋何书牵着胡蝶的手,随着众人站在礼堂宾客席,神像之下,牧师念着千篇一律的悼词,以一种潮湿的辽远的语调向世人冠冕堂皇地宣告逝者永生,像是从远方的一座海边城堡里飘来的靡靡钟声,陈旧,斑驳,缺失色彩,令灵魂沉睡。
人群里,宋何书用虔诚的目光描摹她,今日的她不光梳了油光的发髻,铺了淡粉和胭脂,修了细细的眉,耳坠上的一颗珍珠像她多情的眼泪。
葬礼播放着导演生前的电影《第七座山林》,男主达别林对他心爱的女人瓦娜塔说:你不应该畏惧世俗的评判,你应该畏惧毫无意义的生命。
天色渐晚,烟霞尽收,墙角的紫茉莉如约飘散沁人心脾的芬芳,斜阳若影,透过深蓝的马赛克玻璃,渐渐收起最后一抹余晖,空阔的圣奥利瓦礼堂终究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我从未踏入爱河。”胡蝶突然说。
“什么?”宋何书不解地望着她。
“那里面说的。”胡蝶指着露天的电影荧幕,哀伤地告诉他,“达别林临走前对瓦娜塔说,但是,亲爱的,我从未踏入爱河。”
他抚摸她的眼眸,像抚摸一件薄胎瓷器,他不想看见她落泪,他祈祷她的眼眸如果要落泪,那一定是因为喜极而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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