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自初今天又早退,他比楚越走得还早。
他先回了趟黎家老宅,黎老爷子早就接了电话,在家里等他。
书房里大山一样沉重的黄花梨实木桌椅硬挺挺地摆在那,天色晚了些,屋里光线偏暗,黎老爷子坐在其中,面沉如水,整个人冷肃得像是桌上棱角锋利的青石镇纸。
黎自初开门见山:“我们决定今天在一起……”
他原本想再和缓一些的,但那晚过后,他不想让楚越再等了。
........
从黎家老宅出来,黎自初身上带了伤。是被家法抽的,伤口全在背上,见不得人。他上了药包扎了又换了身衣裳才出的门。
他得去亲自选一束花。
告白是应该要有花的。
他去了吴城最大最好的花店,亲自选了一束红玫瑰,是从好几百朵里面挑出来的开的最好的。
走出花店,又是一个晴朗的傍晚。
黎自初噙着笑坐在车里,双手捧着花,感觉花茎上有颗刺没去干净,怕扎到楚越,便把玫瑰花束打开,一枝一枝检查,然后再扎起来。
他的手艺没有花店老板的好,扎了好几次都还是很丑。
车窗外,天边的云是深深浅浅的墨蓝色,橘红色的晚霞压着地平线,一派温柔沉静的模样。
去到知春巷,他走下长长的台阶,沿着小巷慢慢走,在走到能看见那棵黄桷兰的时候,脚步无端轻快了许多。
“楚越。”一进院子他就开口喊道。
“我在这里。”楚越正站在厨房的流理台后面,隔着窗户回他。
他已经泡好了两杯青梅薄荷冰块水,放了蜂蜜,甜甜的。
黎自初把玫瑰花藏在身后,走到厨房窗外,也没说话,就只是站着。
楚越垂眸,做着收尾工作。
他把剩下的青梅捻起来放进嘴里,然后抬头倾身靠近黎自初说:“黎自初,你教我接吻吧。”
黎自初笑,朝他伸手:“把梅子吐出来,这次我们不要这个。”
楚越乖乖照做,把青梅吐到他手心里,然后撑着流理台凑了上去。
他凑上去的时候很急很快,黎自初扶住他的脸,笑着说:“我们有的是时间,慢慢来。”
楚越知道这不是真的。
但他还是听话地放慢了速度,认真地看着黎自初。
他今天的白衬衫没有系到底,锁骨露在外面,一条凛冽的性感的线,楚越摁上去,微微歪头。
“不闭眼吗?”黎自初揽住他的腰。
楚越摇头。
黎自初将唇印到他额头上,然后是眼睛、鼻尖,最后才到嘴巴。
“唔.......”
这一次,楚越不再满足于蜻蜓点水,他回忆起酒醉那晚黎自初高/潮时候的表情,想起他进/入自己时候的力度。他长驱直入地用力吻着他,几乎要把自己揉进他身体里。
黎自初很受用,他用空闲的那只手轻轻摩挲着楚越的头,鼓励他,放任他。
许久,久到树影又移了一寸,两人才停下来。
黎自初轻轻喘息着将玫瑰花拿了出来,却被楚越按下说:“我渴了,先陪我喝点水吧。”
于是,两人并排在院子里坐了下来。
两架木头摇椅,中间是摆着青梅冰水和玫瑰的小凳子,两人一起眯着眼看天边的晚霞,耳边清浅的呼吸、微风、蝉鸣、三两颗星以及黄桷兰的香气......
“.......我辞职了今天。”楚越突然说。
黎自初的思绪卡了一下。
“司总监已经批了,我明天开始就不去上班了。”
黎自初缓缓坐起来,沉默许久后,问他:“能告诉我原因吗?”
“因为我喜欢上一个不该喜欢的人。”楚越轻声说。
说这话的时候他仍旧目光平和地看着夕阳,仿佛只是闲聊中说了句无关痛痒的话。
黎自初在意楚越口中的那句“不该喜欢”。
“这不能算理由,楚越。”黎自初严肃地说。
楚越仰头看着头顶高大的黄桷兰,浓绿,生机勃勃,又拥有无限长的生命。
他都有些嫉妒它了。
“我是个胆小鬼,翻不过十岁这座大山。”楚越点到即止。
“十岁啊。”黎自初将这三个字艰难咽下,每一个字的折角都锋利如刀,将他的喉咙刺得鲜血淋漓。
他低头将目光落在自己的手腕上,思绪转地很慢很慢。如果是这个理由的话,他确实没有办法反驳。
谁能跟时间讲道理,谁也不能。
可是楚越不是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比他大十二岁了吗?他又不是突然大这么多的。
两人沉默地望着天边的夕阳,此时云层颜色越发浓重,黑沉沉地压着地平线上最后一抹晚霞,压得它喘不过气来。
“如果我愿意在其它方面补偿你呢?”黎自初低声道。
楚越不敢再留余地,挑了最狠的一句,“补偿不了的,等十年二十年下去,我大概没有办法忍受你的满头白发。”
这话真狠呐,轻轻一下就将黎自初的所有勇气尽数瓦解。
不管他在外面是什么身份,面对爱情,他只是一个会因为整整一轮的年龄差而退缩的生手。
可这个人是楚越,所以,他还想再争取一下。
“那如果只看当下呢?”黎自初轻缓出声,“不求长久,只求当下呢?”
楚越的眼泪倏然滑落,他爱了十年的人,那样高高在上又金贵的人,在求自己爱他。
他当然爱他,迄今为止他一半的人生都在爱他。如果能活下去,他剩下的全部人生也将虔诚地毫无保留地继续爱他。
可是,他活不了了啊。
他怎么敢再点头说“好”。
于是,他沉默下来。
这让他显得很冷漠,冷漠得像一个没心没肺的人。
黎自初知道,这样追问很不体面。
他比楚越年长十岁,就该有个年长的样子,而不是在这里逼问他,让他为难。
可眼前的人明明是喜欢他的,他不可能弄错。
“不是因为我大你十岁是吗?”黎自初决定坦诚一点。
“这很重要吗?”楚越问。
他俩都清楚,这不过是个借口罢了,年龄不重要,什么都不重要……只是一个拒绝他的……借口罢了。
黎自初有点说不下去了。
幸好,此时天边的最后一抹晚霞已经坠落下去,小院一片灰暗,将他难堪的神情掩盖得很好。
他深吸一口气,“跟我在一起你会很难过吗?会很不开心吗?”
“会。”
“比现在还难过?”
“是,会比现在还难过。”
黎自初把自己的目光收回来,他原本在很认真地看着楚越的眼睛,他看见他眼里的痛苦了,看得清清楚楚真真切切。
他想喝水,伸手去拿杯子,杯子突然变得很重很重,他抖了一下,没拿稳,水晃出来,沾湿了他的袖子。
他放弃了。
天色彻底暗下来,地气起来了,潮湿闷热的空气腻在皮肤上,像是一层沾满粘液和污秽的鱼鳞,既恶心又恐怖。
两人沉默着在黑暗中坐了许久,黎自初终于找回些许长辈的自觉。
“你知道的,黎氏集团无论是行业地位还是福利待遇都是吴城最好的,即便你不想......不想看见某些人,也不该拒绝这么好的平台。你应该把黎氏集团当做跳板,这样你的职业规划才会是往上走的。”
黎自初开始站在公司的角度留人,抛开其它因素不说,楚越的才华他并不想浪费,他仍旧很想尽全力托举他。
“我清楚的黎总,我以前也一直认为进黎氏是我最好的选择。可我还这么年轻,正是把爱情当饭吃的年纪。所以除了远离这里,我想不到更好的办法。”
“可......”
“黎总,”楚越打断他,“我明天就要离开吴城了,我要跟妹妹一起回龙江老家。希望你不要去找我,我要离你……他远一点,我想要重新开始。”
这是他能为黎自初做的最后一件事了,他要彻底从他的生活里消失,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黎自初的椅子突然响了一下,“连近一点也不可以吗?”
“不可以,只要想到跟他在同一个城市,呼吸同一片空气,我就忍不住想要去找他。”
这是过去十年里,楚越每一天的真实想法。
黎自初觉得听见这句话的自己该是高兴的,毕竟楚越是真的爱他。
可是,他不懂,为什么相爱竟然也会是徒劳的?他们明明深爱着彼此,为什么最后却要不相干地活着?1
可是他又是这样清晰地看到了楚越的痛苦,这份爱竟然会令他痛苦,他能做什么?他到底还能做什么?
午夜十二点零一分,黎自初起身,说了句:“好。”
“谢谢。”
“不起来送送我么?”他低头问楚越。
楚越攒了些力气,说:“要送的。”
他撑着扶手艰难起身,刚勉强站直身子,就不由自主地朝一边倒去。
站在旁边的黎自初赶紧伸手扶他。
楚越站稳,将他推开。
黎自初体面地收回手,不再说话。
知春巷仍旧是一派曲折幽深的模样,两人并肩走着,这次楚越主动落后半步,目光却死死盯着地上黎自初的影子。
不出意外的话,这应该是他最后一次见黎自初了。
也是他十年暗恋的落幕。
他觉得自己该说点什么。
“先生。”
“嗯。”
“您实在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我希望未来与您相爱的那位会比我更爱您,您一定会长命百岁。”
他终于把十年的暗恋宣之于口了,虽然算不得和盘托出,但比起那些从头到尾都没机会开口、更没机会得到回应的人,已经好了千倍万倍。
黎自初转身深深地看着他,他很想问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亲自来爱我。
可他忍住了。
他已经得到过答案,没有必要再让自己难堪一次。
况且成年人都该讲究分寸,万事切不可过。
所以,他转回去,继续朝前走。
走到巷口,上车,黎自初又像第一回那样移下车窗,对站在车窗外的楚越说:“回去吧。”
楚越看着他,脚下却不动。
黎自初轻叹一口气,“以后有任何难处都可以来找我。”
楚越点头。
黎自初又说一遍,“回去吧。”
楚越还是不动,“那束玫瑰可以送我吗?”
黎自初走的时候,把花也一并带走了,他们两个都很清楚,它意味着什么。
黎自初坐在后座,玫瑰花就放在他腿上,他低头看了一眼,看到自己食指上被花刺扎的伤口了,有点泛红,按上去还有点密密的疼,连带着心口和后背的伤也跟着疼。
他使劲按着食指,很孩子气地说:“你又不要,我不给。”
楚越急切地往车窗边走了两步,可最后又停下来。
黎自初看着他,见他仍旧没有开口的意思,便吩咐司机说:“走吧。”
车子滑了出去。
楚越转头看着车子一点点被夜色吞噬,他以为自己会哭,可事实上并没有。
他只是没有力气一个人走回去了。
所以他又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直到黎自初的车再次折返回来。
他看着黎自初下车,把玫瑰花塞给他。
两人四目相对,楚越突然很想逃,他转身就走,没说一句告别的话。
黎自初开口喊他:“楚越!”
楚越背对着他停住。
“一定要去龙江那么远吗?”
楚越没有回答他,只是捧着花转身深深地看着他,轻声说:“再见,黎先生。”
1引用:黑塞。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44章 第 44 章
梦远书城已将原网页转码以便移动设备浏览
本站仅提供资源搜索服务,不存放任何实质内容。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搜狗,源资源删除后本站的链接将自动失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