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暮。”
“阿暮,怎么还在睡?天都快黑了。”
“今天可是大喜的日子,再不起来,就要赶不上婚宴啦。”
秦暮感觉头晕乎乎的,外头日照西斜,残光透过窗棂照进来,橙黄色的光,带着暖暖的温度,晒得他脸颊发烫,空中传来浓浓的酒味。
秦暮眼珠子转了一圈,地面上堆着不少酒罐。
是他自己喝的。
一墙之隔的屋外,下人的窃窃私语,清晰传入他的耳中:
“哎,你们暮姑娘,今日怎么穿着一身男装?”
“暮姑娘从小就爱穿男装,有这啥稀奇的,暮姑娘,英姿飒爽,不少姑娘们都说不想嫁人了,就跟着我们暮姑娘呢。”
“说起来,暮姑娘和朝姑娘虽然是双生子,但每次暮姑娘穿男装站在朝姑娘身边,感觉就是哥哥和妹妹一样啊。”
“朝姑娘身体孱弱,我们都说暮姑娘这般好强,又长的比朝姑娘高不少,都是为了保护朝姑娘练出来的!”
“怎么暮姑娘看上去有些郁郁寡欢?喝这么多酒?这,这还能去参加婚宴吗?”
“哎,暮姑娘这次明明解决了那蝴蝶谷的妖怪,都为此受了重伤,但族里人还是不愿意放过朝姑娘,要让朝姑娘去无量山那边,辅助处理一个……”
……
“阿暮?想什么呢?”轻柔的声音传来,像是穿越了经年的时间,带着馥郁的香气,晕得人头昏脑涨,也让秦暮浑身像是被定身一般动弹不得。
“如果你真的不想去,我们就不去了?嗯?”
秦暮颤抖着转过去,一个长相柔美的少女倚坐在小塌上,手里拿着几枝花在修枝,笑脸盈盈,见他看过去了,神情懵懂呆滞,笑容淡了些,起身朝他走来。
淡淡的香气随着淡淡温度的手指轻轻贴在他的额头,秦暮忍不住闭上眼。
少女的声音里带着些关切,又捏了捏秦暮的腮边肉:“不会喝酒喝傻了吧?我就说要少喝酒,少喝酒,非是不听,瞒着我躲在这里喝,这喝傻了可怎么办?”
她是锦衣玉食堆砌出来的神妃仙子,在残阳灯烛荧光下,像是一颗发光的珍珠。
“朝朝……”
秦朝笑了笑,在他面前蹲下来,和他平视,宠溺地摸摸他的脸,捏了捏他的耳朵:“还知道叫我,看来没有傻,睡迷糊了?”
“朝朝?”真的触感,让秦慕一阵恍惚,感觉自己忘记了什么很重要的事情,但又觉得此时此景对他来说就像是幼年时第一次看见朝霞晚霞一样震撼他的心灵。
“嗯?”秦朝哼了声回应他。
秦暮瞬间像是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拥了上去,嘴里疯狂说道:“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朝朝,对不起,对不起,我,我好想你,好想你。”
秦朝愣了下,伸手抚在他的后脑处,轻轻拍了拍:“没事,没事,是不是做噩梦了?”
秦暮想了想,一些碎片闪过,那些记忆……怎么不算是噩梦呢?
秦朝说噩梦,秦暮却脱口而出:“是,噩梦,好可怕的噩梦,我梦见”脑海里上火红的嫁衣,秦朝的笑脸,燃亮半边天的大火,还有秦朝伤痕累累的尸体……
“梦见什么了?”秦朝继续问,声音温柔,这就像是一个普通睡醒的清晨,安抚着梦魇的弟弟。
是的,弟弟,秦暮是一个男人。
秦家最开始生的是龙凤胎,是个天大的好消息。
但好景不长,稍微长大一点的秦暮喜欢穿女装,更喜欢穿秦暮同款的衣裳,他觉得这才是美的。
打过,训导,都没用。
小小的秦暮从小就是倔骨头,他有自己的认知和想法,为此他小时候没少吃苦头,但最终秦家人妥协了。
秦家本就喜欢女儿,不需要儿子继承家族,生个儿子当女儿养,也不是什么坏事。
秦家处理了知道真相的人,对外,秦家生的就是一对双生女儿。不过因为体弱,对外活动很少出去。
一家人里,对秦暮最纵容的,是秦朝,这个只是比他先爬出娘胎,就成了他姐姐的人。
全靠秦朝在外面给秦暮遮风挡雨。
秦暮喜欢也享受被秦朝拢起来的感觉。
秦暮不喜欢和人往来,倒不是性格内敛,而是冷淡,除了喜欢女孩子的东西,就只和秦朝玩,他的修行比起秦暮更精进,但除了秦朝没有人知道。
在十三岁那年,秦朝因为在外面处理一个邪祟的任务的时候受了重伤,从此身体受损,修行缓慢,遭到了家族的冷落。
秦暮一开始还不知道,秦家不缺吃喝,但若是对家族没有贡献了,也拿不到什么好东西。
秦朝的伤药被人抢走的时候,秦暮才知道他们的境遇已经差到了极致。
秦暮站了出来。
他名义上女着男装,五官英气,相貌比起秦朝更引人注意,又一身冷淡的气质,从出来开始,声望不断上涨,不过短短三年,就闻名四大洲。
这一年,他不过才十六岁。
求娶之人,如过江之鲫。
秦暮都不在意这些。
直到又是一年的花朝节,秦朝对来仙游游玩的隋将一见钟情。
秦暮不大高兴,他不同意。
秦朝这几年养病,自然不知,这隋将对大乐之主储斯栾的感觉,都传遍了。
秦朝值得这世间最美好的一切。
包括男人。
他没想到的是,秦家知晓秦朝的心意,和那隋将一说,那隋将竟然应了……那个老男人竟然应了!!!短短半个月的时间,盖棺定论。
这件事把秦暮气惨了,为此他气得没有参加秦朝的婚礼,气得三年没有理秦朝,中间秦朝给他写了很多信,他一封没看,一封也没回。
直到隋煜出生,秦朝本就体弱,生隋煜又元气大伤,那一年,隋将正随着储斯栾在外征战。
这把秦朝气炸了,直接赶到灵山,说要带秦朝走,秦朝拒绝了他。
她喜欢隋将,她也已经为他的妻。
她也知道隋将与她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心里真心喜欢的,是那位人皇。
长久的独守空房,让她明白,她和隋将之间,没有爱。
但是她也不像过去那么幼稚、纯真,她现在也不止是隋将的妻,更是灵山的女主人,也是秦家女,她除了爱情,还有家族的责任,还有为人母亲的担当。
这是秦暮不懂的。
秦暮瞪了一眼躲在帘子后面的小孩,和秦朝争执了起来。
她打了秦暮一巴掌,让人把他赶下了灵山。
秦暮的悲痛却不是从这个巴掌和这些闲言碎语开始的。
早在三年前,他看着秦朝成亲、离开的那一晚开始,他的人生就像是一艘破了屋顶的船,到处都是水,天上恒久的雨,四季不再分明,百花失色,灵魂和□□都像是被剖去了一半,生生耗去他半条命。
他在灵山下守了三天三夜,顶着那个巴掌印,被山下人指指点点,他却一点也不在意。
这一次的见面,他确信一件事。
他失去的灵魂就在秦朝身上,只要找回秦朝,把时间拨回过去,他们就能和以前一样。
为此,他用了很多年的时间,沉默等待。
终于,他等到了一个机会。
那是苦思长久等来的一个机会,让他迷了心。
毁了灵山,杀光所有灵山的人,没有了灵山,没有了隋将、隋煜,没有了灵山女主人这个身份,秦朝就只是秦家女。
这对秦暮来说简直就是一个美好的梦,触手可及。
这几年他已经逐渐将秦家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只要秦朝回来,仙游就是他们的乐园。
那一场火……那一场火……
“阿暮,怎么又走神了?在想什么?脸色好难看。”秦朝双手捂着秦暮的脸颊,歪着脑袋看着他。
“朝朝,我睡迷糊了,什么婚宴?”秦暮有些害怕,接着问,“谁的婚宴?”
“陈家的,陈娴之,还记得?”秦朝放开秦暮,转身想走,“你一向不爱和她们玩,应当不记得了,不过你不是说这次要和我一起去吗?”
却被秦暮揽住,秦暮枕在秦朝的腿上:“姐姐,我头好疼啊。”
陈娴之?秦暮不喜欢那些人,但关于秦朝的交际关系却还是记得清清楚楚的,这陈娴之和秦暮关系不错。
隋将遮掩身份来到仙游,并不是什么大事,不过是给刚产下公主的那人买仙游的东西罢了,被曾经帮助过的陈家人遇见,邀请参加了陈家的婚宴。
也正是在这一次的婚宴上,秦朝看见了隋将,对他一见钟情的。
屋外的太阳已经彻底落下去,晚风带着微微的草木香气吹进屋子里,还有手里温热的触感,一切真实得可怕。
秦暮想了想,是了,他或许已经是死了,只有死了,他才能回到过去。
他中了佛见欢,他又喝了好多好多的佛见欢,他早就不想活了。
药师隐说能把秦朝给他带回来,现在一切全没了,不过就算不经过这一茬,他其实也不曾抱过期待,他们都是一群迷失在过去,不愿意走出来的人。
现在他死了,但上天似乎怜悯他,竟让他回到了这最让他悔恨的一年,这一次,他绝对不会让这一切再次发生。
“朝朝,我好难受。”秦暮暗自运转灵力,直直击碎自己的一根经脉,话音落下,一口鲜血就吐了出来,浑身灵力溃乱,脸色苍白。
“阿暮!!!怎么回事!怎么会吐血?来人啊,来人!”秦朝手搭在秦暮脉搏上,是旧伤复发,怎么会突然发病,她来不及思考太多,连忙运转灵力护住秦暮的心脉。
屋外随侍们闻言,一阵兵荒马乱,赶紧去找医修。
……
秦暮成功了,秦朝没有去。
没有隋将,两人之间就一直过着秦暮最喜欢的、简单的生活,就像是做梦,日日夜夜,他惶恐不安。
但他也更加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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