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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上

人生悲剧的第一幕,是从做父母子女开始的。*

1.

“先生,您在这里徘徊许久了,在找什么吗?”

穿着巡警制服的男人从警察署的对外窗口探出头来,热情地招呼着。他手下压着一本被翻得乱七八糟的钓鱼杂志,胡子拉碴、大腹便便,扣子也胡乱系着,黑色的警服底下露出蓝色圆领T恤衫,看起来随时准备脱了外衣下班。

这条街偏僻又冷清,一般人不会找到这里来,除了这名凄惨得被发配到这里的胖警官,街上就仅有我一个人。这个麻瓜警察正同我招手,他肥胖油腻的脸上还流着汗,当他努力挤出一个亲和的笑时,汗水就被叠到层层肥肉之中了。

他打量着我的衣着,试图从服装面料摸出我的经济实力,重复了一遍:“先生,您在找什么吗?”

“随便走走。”这个麻瓜有点烦人,不过我也确实在找地方。战争期间发生的大轰炸掩埋了我在麻瓜世界的身份信息,之后我便再没有回过这里,如今战争结束后这附近的建筑和街道都翻了新,我有点找不到原来的地方。此时这个人正好凑上来,我佯装随口一说:“这里原来有个孤儿院……”

“哦!伍氏孤儿院!我知道,那一家打战的时候被炸塌,现在改建成邮局了,原来孤儿院缩小规模搬到郊区去了……您找人啊?”麻瓜警官一拍脑袋,赶紧把知道的都吐出来。

“找人,孤儿院现在怎么走。”我点点头,顺着他的话往下说。

“那地方不好走,我可以给您带路,”男人顿时坐直了,浑身上下的肥肉一阵颠动,一张脸笑得满是堆叠的褶子,他谄媚地挤挤五官,伸出右手来食指和拇指一捻,轻轻搓了一下,“就是这个……”

我眯眼瞧着他那模样,像传统英国绅士一样露出一副万能的客套笑脸:“不会少了你的。”

2.

我的记忆,是从女人肚子里开始的。

尊敬点的话,我应该叫她母亲或是妈妈,可是我从未觉得她有什么值得令我尊敬的地方——无论是那脏污的身体、丑陋的面容、破裂的衣裳还是她懦弱的死亡,哪怕在我读书以后也不觉得应该称之“母亲”。唯一无法改变的是,我确实是她躺在孤儿院的破床上生下来的肉块,这点我记得很清楚,因为一睁眼就能看到她那张丑脸。

我的记忆,从婴孩时期就已经非常清晰了,清晰到往后哪怕不用回忆,过去的事也恍如昨日。这并不是件好事,因为这世上痛苦总是多于幸福,而我一个不落地记了下来。

最早记住的,除去生我的女人丑陋的样貌,就是奶水的味道。那时女人已经死了,拿羊奶兑水得来的饮品算是孤儿院女工最后发发善心应付一下我这个出生就变成孤儿的倒霉蛋。那水是院子里打的井水,一股子泥腥味。奶瓶子也脏兮兮得发黄发橙,不知道是哪淘出来的什么人的旧物。羊奶的味道更是又腥又骚,几股味道混在一起强灌进来,我吐了许多天才慢慢接受。

这还算好的,羊奶并不常有,我出生时又恰好是冬天,挨饿受冻是必须要习惯的事,有时候所有人都忙忘了,导致我一个婴儿躯体不能翻身难受得很,但相比起来不值一提。

孤儿院里人人都有事做,只要是能喘气的东西就要工作。我的工作就是就是被孤儿院的女监科尔夫人给抱出去,到铁道口、到教堂外、到商场附近,在寒风中露出脸来哭几声,换来几枚好心的捐款。

简直丢人。

3.

异于常人的记忆并非一点好处都没有,我很快就会走路、说话和识字,科尔夫人惊讶于我出人的学习能力,她从别的孩子那回收了一些旧的乱七八糟的读本给我。那时她还很喜欢我,不管是冲着样貌还是智慧。

不过这种行径是遭人记恨的,孤儿院里没什么能算得上是娱乐的东西,那些彩绘读本大概算一种,现在它们都到我这了。小孩也懂得柿子挑软的捏,只要科尔夫人和别的女工不在,他们就能来找我麻烦。

第一次了解孤儿院这群野狗的手段,大概不到两岁。新长的牙掉了一颗,读本变成满屋碎纸,头发粘在一起不得不剃掉,一点反抗的力量都没有。带头的那个男孩叫丹尼斯·毕肖普,后来因为故意毁坏书籍被科尔夫人狠狠鞭打了一顿,但我没觉得这就完了。在这种地方,没有人会因为年龄小就让着你、宠着你,相反的,弱小就是原罪。两岁的我无法反抗年长的毕肖普,毕肖普无法反抗身为成年人的科尔夫人。

孤儿院里的规则,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烂熟于心。

三岁,我第一次亲眼见证死亡。

晚餐时一个女孩吃完盘里的所有食物,她从餐桌前站起,而后便直直地往后倒了下去。我眼睁睁地看着她动作缓慢地起身又飞快倒下,默不作声地咽下了口中最后一块面包。科尔夫人和女工急匆匆地把女孩搬去医院,去了一整宿,第二天那个女孩没有回来。

没什么好惊讶的,这是1930年,华尔街股市全面崩盘*后,有人走在路上能捡到钱和有人走在路上被死神捡到的概率相差无几,孤儿院里的所有孩子都做好了时刻被捡走的准备。这一年陆续死了几个人,几乎每个孩子都因为偷窃或抢夺食物被科尔夫人打过,等到四岁时,我已经习惯乃至于不觉得饥饿了。

4.

四岁以后我才被允许离开院子,活动范围扩大到了整个街区,同时我被允许进入孤儿院里每年一次前往海滩的教育活动名单。不过与之相对的,日常工作量也变得更多了起来,我得和一些更年长的孩子一起学习制作些能拿出去卖钱的东西。

以丹尼斯·毕肖普为首的那群人很喜欢逮着点小事就来找我麻烦,对此我只能暂时避开他,实在避不开也起码在他身上留几个牙印、扯他几根头发。不过他不是单单只找我麻烦(事实上多数时候他不太想和我打),而是平等地找任何一个不属于他们团体的年龄比他小的男孩麻烦。那些年龄小的女孩们则被他们视为私有物,像野蛮的四足动物争夺雌性一样将她们圈养起来,不让人窥视。

这与我没什么关系,也许是因为生我的女人太过难看的死亡给我留下了不好的女性印象,我对这些受人保护的怯弱的异性没有一点同龄人的好奇心,如果她们露出一副楚楚可怜的表情,我可能反而觉得恶心。

能前往海滩对于一个长期生活在墙院里的四岁男孩来说确实令人兴奋,但后来不管我怎么想都觉得这就是我幼年时期难堪生活的开端。外面的世界揭开了不同寻常的端倪,比起记忆超群,这些事才更让我明白我的“特别”。

伦敦市区内没有蛇这种野生动物,我唯一能见到这种动物的地方是在圣经故事里,一条大蛇蛊惑夏娃偷摘智慧之果。因此第一次在海滩边上与礁石堆下栖息的蛇群说话,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甚至还很高兴。孤儿院里没什么人同我交流,与我同龄的人才刚刚开始记事,年龄大的孩子对我不屑一顾。

刚开始没有人在意到这件事,各个年龄段的男孩女孩们都在海水里或沙滩上嬉戏,没人理会那些看起来就锐利割人的乱石和待在那的孤僻男孩。直到太阳西落海水退潮,露出礁石上密密麻麻纠缠在一起的黑色小蛇——这应该看起来挺吓人的,但真正把我吓一跳的是女孩突然扬起的高分贝的尖叫声,而后怪叫声更是此起彼伏,吓得蛇群迅速钻回礁石之下。

一个胆子大点的男孩看到我呆愣地坐在礁石边上于是过来拉我,他扯着我肩膀上的衣物要将我带走。眼看我要走了,蛇群又涌出来,一个个礼貌的和我再见,于是我也回应它们:

“——”

那男孩惊恐地推开我,我跌倒在粗粝地沙石地上,被碎石磨破了手掌,面露疑惑地听见他叫我:

“——怪物!”

一条小黑蛇从我裤管中飞出来,我甚至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钻进去的,它直直游向男孩,像为我报仇一般咬向男孩的脚踝。目光汇聚过来时我下意识抬头环顾四周,周围人都露出恐惧而嫌恶的神色,许多人都看到了这幅场景。

但那时我还没能搞懂人们目光中的含义。

5.

海岸之旅提前结束了,我在孤儿院的地下室里度过了两个晚上,什么都没吃。那条黑蛇被我偷偷带回来放养在了院子里。

第三天白天,地下室的门被打开,科尔夫人站在出口处挡住了外面的光,我在她脸上同时看到了同情、畏惧和嫌恶。被小黑蛇咬的男孩没什么大事,她今天是来带我去教堂的。

所有人一口咬定,认为我是被魔鬼附身了。

我被带到忏悔室,主教要我忏悔自己的罪过,我说我只是在和蛇群说话。他让我不要撒谎,可我只是在和蛇群说话而已。

他们认定我已经受到了来自夜晚*的蛊惑,将我绑在十字架前,念念叨叨地一会叫着耶和华,一会叫着耶稣基督,一会又叫着上帝。他们把鞭子泡在“圣水”里浸过,然后又神神叨叨地边用那东西抽打我的身体,边大声叫我身体里的魔鬼离开——我实在不愿回忆了,被鞭子抽打的样子难堪得很,那东西比科尔夫人用的皮带打得痛,到后面我连声都叫不出了,宁愿疼晕过去,但疼痛让我无比清醒,一直到最后一道鞭子落下。

挨打之后我发了一阵高烧,大病了一周后才运气好地活了下来,之后又马不停蹄的被关进了忏悔室。主教依旧让我忏悔自己的罪过,我沉默半天,然后撒谎说:“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见到一个衣不蔽体的女人,她跟我说她后悔听了蛇的话。”

主教说恶魔已经被驱逐了,我留在教会背诵抄写了一个月的《圣经》后才被放回孤儿院,被我放养的那条蛇都粗了一圈。

回来以后我已经尽可能不惹事不表现出异样,科尔夫人看向我的目光仍有怀疑,孩子们看我的目光就是毫不掩藏的幸灾乐祸和好奇。丹尼斯·毕肖普等人频繁地找我的麻烦,同龄人之间开始流传各种有关于我的谣言,他们找我麻烦不仅不会被谴责,还能当做炫耀的谈资,科尔夫人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有一次晚上上床睡觉时我掀开被子,被窝里赫然躺着一只死老鼠,老鼠腥臭的血染在我被子里和床单上都是,看来是不想让我今晚睡个好觉。我已经想到那些人会怎么说,如果我今晚没把床单被子洗了,他们明天就拿女性的生理特征来笑话我,如果洗了,就到处造谣我尿床。

我让黑蛇去了毕肖普的房间,片刻之后,毕肖普大叫着跑了出来,一路狂奔跑去找科尔夫人。而我走进毕肖普的房间,跟他换了床单和被褥。

第二天早上我被科尔夫人叫去办公室,她两眼如同瓦亮的灯泡一样瞪着我,语气尖刻地质问:“蛇呢?”

夫人。我说。这里怎么会有蛇呢?

从那以后黑蛇就被我养在了地下室里,我经常来看它,管它叫“莉莉丝”。

6.

六岁,我被第一次领养了。

一对小有资产的普通夫妇,他们对我的外表甚是喜欢,我没什么感觉,只是惦记着地下室的莉莉丝。科尔夫人向他们交代了我的情况,交接了文件和相关手续,男人在最后在领养证上签字时,我才悄悄问女人:“我可以养宠物吗?”

女人牵着我的手正摩挲着我的手掌心,温和地笑了一下,说可以。

我偷偷带上莉莉丝,跟他们走了。

我有了很多新衣服、新玩具和新书本,也有了洁白的纸和从没见过的彩色画笔。新家是一间敞亮温暖的二居室公寓,其中一间相对较小但也比原来孤儿院房间大得多的卧室被女人指给了我。

获得更好的,甚至从未有过的东西让我很高兴,但还不至于将我冲昏头脑。孤儿院教给我们的只有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好,夫妇俩对我越是上心,我就越觉得不安,也越发警惕。有时他们给我买的东西我也不愿意用,递的水也不愿意喝,全都以不适应作为借口搪塞过去。

事实证明我是对的,过了几天莉莉丝就说它看见男人往水杯里面放了些什么东西,而后男人也确实殷勤的让我喝水。

这个家的规矩是卧室不允许锁门,冠冕堂皇的理由是不允许小孩熬夜晚睡。作为女主人的妇女每天夜里都要爬起身检查一下我有没有乖乖在卧室里睡觉,但我面对陌生的环境实在难以像平时那样早早入眠,只能装睡骗过女人的检查。老老实实地闭上眼睛后,很容易就能听到女人轻手轻脚地进入我的卧室,她热衷于在床边看我许久,久到灼热的视线令我不安,然后轻轻拂一拂我的脸,又在我受不了她的触碰想要抵触时轻手轻脚地退出去。

我不清楚一般家庭里的母子是如何相处的,我从小没有母亲陪伴长大,孤儿院的人更是对我漠不关心,连婴孩时期都在大多数时候放任我自生自灭。而女人表现出的过于亲密的态度触及了我的认知界限,这使我毛骨悚然,不得不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她的行动。

于是这间屋子里的水我只喝自己亲手接的,连水果都要自己重新洗一遍,睡觉也不敢睡死了,常常半夜突然惊醒,绷着神经相安无事地度过了一段时间。

直到有天,男人当着我的面将什么粘稠的东西加入水中,搅了几下就消失不见,紧接着就见他招呼我过来喝水。我忍无可忍地怒发冲冠,质问他:“你在水里加了什么?”

他像是吓了一跳:“什么?”

我气愤的挥开他手上那杯水,水杯摔倒在地上,水洒了一地,玻璃渣散得到处都是:“水里掺了什么药!”这种手段我见得多了,街区里好些个混混都会使,专门在酒馆、咖啡馆附近挑女人和小孩下手,可也从未见过如此光明正大的。

他瞪着我,突然长舒了一口气,无奈又气闷的说:“那是蜂蜜,孩子,你没见过蜂蜜吗?”

他说对了,我没见过,并且简直闻所未闻。也许是看到我的表情变化,男人最终叹了叹,露出怜悯的神情,没再为难我,只是把我赶回了卧室,自己收拾起一地狼藉。而我一进门便争分夺秒的翻阅手边一切能拿到的书本——我意识到,孤儿院极度贫乏的教育已经使我缺失太多应有的知识,想要弥补,只能靠自己摸索或借助外力来扯一把。

7.

晚上的时候,女主人又悄悄进了我的卧室。她像过去几天那样抚摸我的脸颊,我忍耐着她的触碰,祈祷马上就会过去。但是没有,女人的手渐渐往下,出人意料地摸到我的脖颈下方,解开上衣的第一粒纽扣——

我并不是什么都不懂,正相反,成人杂志在孤儿院里的那群野狗手上是很常见的东西,这里没有所谓纯洁的孩子,对一些人来说做这种事甚至是可以参考并实践的经济来源。但这跟我没有关系,距离英国国家法定年龄我也还差了整整十岁。

我猛然睁开眼,紧紧抓住女人要继续解纽扣的手。她被我突然暴起吓得浑身一抖,立即就要抽手,我马上呼唤莉莉丝。一道黑色的蛇影飞速从被子里窜出,一口咬在女人手臂上——

刹时,尖叫声响彻了整间屋子。

我被退养了。据说女人当时只是想帮我换一件睡衣,先前因为种种不安我一直是和衣而睡,她觉得应该尽到母亲的责任。莉莉丝因为咬了她而被带走,不知道能不能活下来,男人把我送回孤儿院,他的脸上不再有怜悯和慈爱,转而变成了我所熟悉的嫌恶。科尔夫人为这件事当着男人的面狠狠打了我一顿,然后拽着我的头发拖到男人面前给对方道歉。

我至今不知道那女人是否就像她诉说的那样别无所图。如果母亲就是这样的话,我充满抗拒地想,那母亲真是一个可怕的角色。

————————————

0*出自芥川龙之介《侏儒的话》

1*华尔街股市崩盘:经济大萧条(1929-1933)标志**件

2*来自夜晚的:既莉莉丝,据传是亚当的第一任妻子,被上帝变成半人半蛇的怪物,有说法曾化为伊甸园里的大蛇蛊惑夏娃摘下智慧之果,《旧约》中作为“夜间的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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