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
To:田梦息
嚯嚯嚯!!!!!小息息,想我了否?猜猜我是谁?
((つ≧▽≦)つ
我重新介绍一下我自己:
禾子季、田心思,还有下雨的雨!!
不知你最近过得怎样,听说你也在南临?不如出来聚聚否?
见字不如见面!
12月33日上午八点南临市中心广场见。
From:你爱的人
一般人收到前任的来信会怎么做?直接处理掉,还是义无反顾的去找对方?
我属于后者,我去找她了。
一封没有落名的信。是故事的第二次开头。对方很自信的言自己为:我爱的人。嚣张又不得不让人承认这个事实。除了她也找不出第二个人。这便是她了。
冬日的清晨,天刚蒙蒙亮,城市的街道已经苏醒。车流穿梭,行人匆匆,呼出的白气在冷空气中消散。
季思雨站在一棵红梅树下,一袭白色羽绒服,蓝白格子的围巾松松地绕在颈间,衬得她像雪地里一抹温柔的蓝。红梅还未绽放,枝头零星缀着花苞,而她是冬天第一朵盛开的花。
她耳边有一缕白发,在晨光中微微发亮,天生的。我的偏爱。
我老远就看见了她, 忍不住多瞧了几眼,才缓缓骑车过去。
车子在她面前停稳,她愣了有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似的,想要抱我,张开双臂停留了几秒,却只是抱着我的脸乱揉一通:“梦息,我就知道你会来!”
她眼中藏不住的喜悦几乎要点燃一把火,将冬季的积雪化开。
12月31日,上午8:28。时隔两年,我们的故事终于在我迟到将近半个小时后,再次拉开荒诞的戏剧帷幕。
她帮我摘下头盔,帮我停好车子,围巾从她颈间解下,带着她的温和淡淡的香气,轻轻绕在我脖子上。“怎么穿这么薄就出门了?”她声音很轻,呵出的白雾扑在我下巴上,痒痒的。
“习惯了,我不怕冷。”我故作轻松,把手插进风衣口袋。
她挑眉:“不会又是起床晚了,没看天气就匆匆赶来的吧?”
她似乎并不在意我的迟到,又或许根本没意识到——如果我真的不来,她还要在这里等多久?
“围巾你戴着吧,我不怕冷。”我说。
迟到是故意的,穿得薄是因为我真的习惯了南临的冬天。而答应见她,是我犹豫了很久才做的决定。
“你戴着好看。”她笑了笑,眼睛亮亮的,“看你样子也不像吃过早饭的人,要不要跟我去吃个早饭?我知道这附近有家牛肉包子,超级好吃。”
我确实没吃早餐,因为我从来没有吃早餐的习惯,早上只要没课就要睡到大中午才懒洋洋地翻身起床。饿的话就是面包牛奶对付俩口就行。此时阳光正好,洒在街道上,铺了一层碎金。既然来了,就随她吧。
“好。”我应了她。
我们并肩走着。我有太多问题想问她——我们是彼此最熟悉的人,可两年过去,恋人变成前任,中间横亘着说不清的尴尬和隔阂。潜意识告诉我,我们应该像所有合格的前任一样,彼此疏远,互不打扰。可心跳却催促着我靠近——她当初又不是故意和我分手,我为什么要这么较真?
她伸手想牵我,我下意识躲开,转头去看路旁光秃的树,想象它夏天枝繁叶茂的样子。
罢了想不出来,光秃秃的树有什么好想的?它又没老婆。
我气愤地想跺脚,心中冷笑,看着地面上不多的树影,突然感觉到旁边人碰了碰我的手心。
季思雨一脸玩味地模样,用小拇指挠我的手掌心,痒痒的。她不该这样看我,我说真的。
怪异的感情。好麻烦!!
心里痒痒的,忍不住想要靠近。
“梦息,”她忽然开口,“你是不是在想我怎么知道你来了南临?”
屁,我在想为什么光秃秃的树为什么没对象。
她眼睛弯弯的,勾着笑。
我还是禁不住她这双让人迷恋的眼,顺着她的话问她:“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她狡黠地凑近,呼吸拂在我耳边:“因为……我们心有灵犀。”
“这算什么回答?”我皱眉,不满她这种暧昧的小动作。
她可是前任诶!前任不是应该要么老死不相往来,要么各自安好。可她偏偏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真叫人恼火!
有一瞬间,我知道到自己来错了。那叫什么?前任回头,不是想复合,就是来折磨你的。我猜她是第一种,我也希望她是第一种。
可当初可是她提出的分手啊,现在想想还是一肚子气。
季思雨可不在乎我这些小表情她有十足的把握完成她的计划。这是我们心知肚明的。
恍然想起她那一句“心有灵犀”。也没说错。
是啊,连我都给她留足了十分把握,她怎么能不成功呢?
心里是加了蜜糖的甜腻,嘴角在我没意识到的时候,早已经微微上扬一个弧度。小小的,只有我自己知道。
季思雨十分轻巧地退开一步,大约离我有二三十厘米距离,一副怀念地模样勾唇打量着我:“我知道你会来南临,因为我曾经告诉过你,我大学一定会考南临大学。我来了,你便一定会来。我在等你。”
她说的是对的,我确实有来南临找她的想法,但最重要的还是想走出门看看外面的世界。
“前些时候,我同朋友准备来这里买牛肉包子抄了近道从公园中间的小路过来。正好看见你蹲在花坛边拍一只小三花,你当时拍得认真没看见我。”
小三花?记忆中公园里确实有一只很好看的长毛三花猫。那时候经常来公园里拍夕阳落叶,看见镜头中出现的那只贼可爱的小精灵,忍不住请它当了模特。只不过那只小猫我只见过一次,大概在一个半月前。
那么好看的猫被好心人捡走的概率很大,所以我也并没有过多留意它的去向。
“我同那只三花有缘,买完包子回去时,它一直跟在我身后,喵喵叫。我就把它带回家了。”季思雨说着用手指绕着头发打卷。
啊?合着好心人叫她当去了?
“你想不想跟我回去看它?它可是一只聪明的小猫喔!”
“不去。”跟自己前任回家?什么鬼?季思雨心里的算盘都快崩到我脑门,我摇了摇头,拒绝。
事情不应该这么发展不是吗?
“真的吗?”季思雨眨巴眨巴眼,然后又朝我耳朵吹气,“我家猫会后空翻哦。”
……
老套的骗局。我是不可能上当的!!
“它还会叫妈妈。”
“不信,猫叫声都那样。”
“它还会简单的加减法。”
“路很近的,就在公园对面。”
…………
当我出现在季思雨家的阳台,心理只有一个念头:我要看猫!!(我绝对只是去看猫!!!)
凭什么这么聪明的猫叫她捡到了,明明是我先看到的!!
我气鼓鼓的想着,不过这样也好。多了一个来这里的理由。
“梦息,你的早饭……”季思雨举着一袋小笼包站在客厅问我。
我们当时买完了早饭,就骑着电动车来了,路上风大,我打了好几个喷嚏,有些感冒。
“不吃!”屋里开了暖气,很舒服,我脱了风衣外套,单穿了一件羊绒衫。
我抱着那只三花猫坐在阳台的藤椅上,凑近了看,它冲我喵了一声,窝在我身上打呼噜。
其实我感兴趣的更是这只小花猫。真的和她说的那般会做加减?
“一加一等于几?”我凑近了它。
猫儿在我身上蹭着,呼噜呼噜的打盹。
它说它不会。
屁!我被骗了?
我拿眼刀往季思雨身上刮了一道。
瞧见她看着我笑,肚子里更是窝了气。恨不得现在就把她去皮抽筋。不行不行,罪不至死,还是把她的猫偷走好了!
想着又揉了揉猫儿的肚子,这么性格稳定、毛茸茸、软乎乎的猫儿凭什么叫她捡到?
季思雨拿着牛肉包走过来,冲着猫儿招了招手,我感觉怀里一松,便见猫儿已经到了季思雨脚边!
“软阮乖,来,坐。”她对着猫儿摇着手中的肉包子,语气软的一踏糊涂。
哦,这猫儿叫软软啊。不对这不是重点,为什么这猫真的坐下来?
猫不是都是傲娇怪吗?这猫怎么一副狗样?
我气鼓鼓的空着手走过去,准备把猫逗回来。
“软软!”我学着季思雨的样子像猫儿招手,结果猫儿很快的冲我短促的叫了一声。又回头盯着肉包子看。
哦 原来这吸引它的是包子啊!我看看肉包子,有看看季思雨,流露出看穿一切的眼神。
“你也要包子?”季思雨问我。
我点头,用来逗猫。我可是抓住了这猫的(把柄)……
喵!!!
喵了个咪,你大爷!!
直到季思雨直接把一个肉包子喂到了我嘴里,然后一脸狡黠地看我,我才知晓这女人的险恶:“好吃吗?”
女人,你成功激怒了我!
我快速吃完了嘴里的包子,又拿了一个,抱着猫跑了。
我是来看猫的,又不是来吃她喂的包子的!!
我溜到客厅的沙发上,揉揉猫儿的头,凑近了和猫儿咬耳朵:“你主人是个坏家伙。”
软软歪着头打量着我手中的包子,我把里面的肉馅挑给它,猫都好这口。
“你若是吃了它,你要和我一样一起“讨厌”季思雨。我“威胁”猫儿。
这威胁肯定不起作用,呵,我点了点小猫的鼻子,它便抬起头冲我叫了一声。
关于季思雨的小心思。[吃瓜][吃瓜]
感兴趣的可以再这一章前找到那封信,数一数三处感叹号“!”的个数。[三花猫头][三花猫头]
21岁的季思雨:追老婆还不手拿把掐?
20岁的田梦息:喵?[三花猫头][三花猫头]
27岁的季:老婆……求求……
26岁的田:滚![愤怒]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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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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